《袁氏世范》卷下·治家篇:原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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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世范》卷下·治家篇

严防门户安全

【原文】

人之治家,须令垣墙高厚,藩篱周密,窗壁门关坚牢,随损随修。如有水窦之类,亦须常设格子,务令新固,不可轻忽。虽窃盗之巧者,穴墙剪篱,穿壁决关,俄顷可辨。比之颓墙败篱、腐壁敝门以启盗者有间矣。且免奴仆奔窜及不肖子弟夜出之患。如外有窃盗,内有奔窜及子弟生事,纵官司为之受理,岂不重费财力!

【译述】

人们住的地方,必须把院墙垒得高而厚实,围栏修得结实而严密,窗户、墙壁的关键枢纽要做得坚固牢靠,并且随时有损坏,随时修缮。如果有水道通向院外,也必须在水道口设置格子,并且这些格子务必让它总是保持新的和坚固的,对此切不可轻视。如果这样,既使窃贼身手灵巧,在墙上挖洞,剪断围栏,弄开门栓花不了多少时间,但是总比残墙败篱腐壁破门来招惹强盗要好。而且,还可以防止奴婢们随处奔窜和不肖子弟夜里偷偷溜出去惹事。如果外面有窃贼,里面有奴婢四处奔窜,子弟外出惹事,纵使官府管理此事,你自家难道不也要破费钱财吗?

僻静之地,聚众而居

【原文】

居止或在山谷村野僻静之地,须于周围要害去处置立庄屋,招诱丁多之人居之。或有火烛、窃盗,可以即相救应。

【译述】

居住在山谷等一些偏僻的地方,必须在房子的要害处设立田庄,用来招引人口多的家庭来居住,遇有火灾或盗贼可以及时相救。

夜间谨防盗

【原文】

凡夜犬吠,盗未必至,亦是盗来探试,不可以为他而不警。夜间遇物有声,亦不可以为鼠而不警。

【译述】

凡夜里有狗叫,不是盗贼已经来,也是盗贼来试探,千万不要以为是其他事情而放松了警觉。夜里听到响声,也不要以为是老鼠,就不警惕。

宅院夜间宜巡逻

【原文】

屋之周围须令有路,可以往来,夜间遣人十数遍巡之。善虑事者,居于城郭,无甚隙地,亦为夹墙,使逻者往来其间。若屋之内,则子弟及奴婢更迭巡警。

【译述】

房子的周围必须要有走路的地方,这样人们可以来往,夜里要派人多次巡逻。善于考虑事情的人,即使居住在城市,房子与房子之间没有空地,也要设法建造夹墙,以便让巡逻者能在房子之间走动。如果在屋子里则由子弟和奴婢们轮留值班。

穷盗勿追

【原文】

夜间觉有盗,便须直言:“有盗。”徐起逐之,盗必且窜。不可乘暗击之,恐盗之急以刀伤我,又误击自家之人。若持烛见盗,击之犹庶几,若获盗而已受拘执,自当准法,无过殴伤。

【译述】

夜里发觉盗贼入室,就应当直截了当地呼叫:“有盗贼1然后,才再慢慢起身去追赶他。盗贼知道自己已被发现,必然会抱头鼠窜。这时不要乘着黑暗去追袭盗贼,否则怕盗贼在情急之中会用利刃伤害你,还会误伤自己家人。如果拿着蜡烛与盗贼相遇,打击盗贼是不得已的。如果盗贼已经被抓获,应当按国家的法律办事,不要过多地殴打他。

少蓄积,慎防盗

【原文】

多蓄之家,盗所觊觎,而其人又多置什物,喜于矜耀,尤盗之所垂涎也。富厚之家若多储钱谷,少置什物,少蓄金宝丝帛,纵被盗亦不多失。前辈有戒其家:“自冬夏衣之外,藏帛以备不虞,不过百匹。”此亦高人之见,岂可与世俗言!

【译述】

家里有许多储蓄的人家,就是盗贼所觊觎的对象,有些人又过多地置办财物,并喜欢向人炫耀。富足盈实的人家,如果多储存些钱谷,少存一些金帛、丝宝之类的东西,即使家中被盗损失也不会太大。一位前辈曾告诫他的家人:“除了冬夏衣物之外,家中储藏绢帛以备不测,不要超过百匹。”这也是高人的见解,难道能与世俗的人说吗!

防盗宜得法

【原文】

劫盗有中夜炬火露刃,排门而入人家者,此尤不可不防。须于诸处往来路口,委人为耳目,或有异常,则可以先知。仍预置便门,遇有警急,老幼妇女且从便门走避。又须子弟及仆者,平时常备器械,为御敌之计。可敌则敌,不可敌则避。切不可令盗得我之人,执以为质,则邻保及捕盗之人不敢前。

【译述】

盗贼半夜打着火把、手持利刃破门而入室抢劫,这种情况尤其不能不防备。因此,必须在各处来往的交 通路口,派人望风,如果有异常情况,就可以事先知道。同时,还要在家里设置一个便门,遇到紧急情况时,老人、小孩和妇女能及早从便门逃出。还必须让家中的子弟、仆人平时要备有武器,用来防御盗贼。盗贼来犯,能打就打,不能打就退,千万不能让盗贼抓住家人为人质。不然的话,保丁和捕盗的人,就不敢冒然上前去抓捕。

为富不仁盗亦恨

【原文】

劫盗虽小人之雄,亦自有识见。如富家平时不刻剥,又能乐施,又能种种方便,当兵火扰攘之际,犹得保全,至不忍焚毁其屋凡。盗所快意于焚掠汗辱者,多是积恶之人。富家各宜自剩。

【译述】

盗贼虽说是小人中的英雄,但也有他自己的见识。富有人家如果在平时不是对穷人苛刻盘剥,而且又乐善好施,又能为人们提供各种方便。于是,在盗贼烧杀抢掠的时候,仍然还是会保全他们,并且,也不忍心烧毁他们的房屋。盗贼们大肆抢劫杀戮的家庭,大多是那些罪恶累累、为富不仁的人。因此,富有人家应当自我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

失物不可乱猜疑

【原文】

家居或有失物,不可不急寻。急寻,则人或投之僻处,可以复收,则无事矣。不急,则转而外出,愈不可见。又不可妄猜疑人,猜疑之当,则人或自疑,恐生他虞;猜疑不当,则正窃者反自得意。况疑心一生,则所疑之人揣其行坐辞色皆若窃物,而实未尝有所窃也。或已形于言,或妄有所执治,而所失之物偶见,或正窃者方获,则悔将何及?

【译述】

家中过日子,有时不免会丢失东西,对此,不能不赶快寻找。如果你及时寻找的话,偷窃的人看见风声太紧,就会把东西扔到僻静处,你就可以把失物找回去。如果东西丢失后,不是马上寻找,丢失的东西就会被小偷转移出去,就更不能找到了。另外,家里丢失了东西,不要随便猜疑人。困为,如果猜中了,小偷就会感到心虚,恐怕会生出其他的事情;如果猜疑不当,那样偷东西的人会反而感到高兴。何况疑心一生,你看到的被你怀疑的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像偷东西的人,但是,实际上被怀疑的人并没有偷东西。有时你把这种怀疑说出去,有时没有任何根据地把被怀疑的人抓去治罪,丢失的东西却又找到了,或者是真正偷东西的人刚刚被抓住,这时,你再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和睦邻居以防不虞

【原文】

居宅不可无邻家,虑有火烛,无人救应。宅之四围,如无溪流,当为池井,虑有火烛,无水救应。又须平时抚恤邻里有恩义,有士大夫平时多以官势残虐邻里,一日为仇人刃其家,火其屋宅。邻里更相戒曰:“若救火,火熄之后,非惟无功,彼更讼我,以为盗取他家财物,则狱讼未知了期。若不救火,不过杖一百而已。”邻居甘受杖而坐视其大厦为灰烬,生生之具无遗。此其平时暴虐之效也。

【译述】

你居住的家,周围不可没有邻居。不然的话,一旦遇有火灾,就没有人前来救应。住宅的周围,如果没有溪流,应该挖个水池或水井,否则,一旦不慎失火,就没有水用来扑火。此外,与邻居相处还应该在平时与邻里搞好关系。有位士大夫平日依仗权势残害相邻。一天,有仇人来杀他的家人,烧他的房子,邻居不但不救,反而互相告诫说:“如果大家去救火,火被扑灭后,不但没有功劳,反而还要诬告你偷了他家的钱财,那样官司不知要打到什么时候。如果我们不去救火,顶多不过被打一百杖而已。”对这样的人家,邻居们甘愿被杖打一百,也不愿意去救火,而眼看着他的家化为灰烬,生活用具、物品被烧光。这是他平日残害邻居百姓的报应。

火起多由厨灶

【原文】

火之所起,多从厨灶。盖厨屋多时不扫,则埃墨易得引火,或灶中有留火,而灶前有积薪接连,亦引火之端也。夜间最当巡视。

【译述】

家中起火,大多是从厨房、灶台开始的。这大概是因为厨房长久不打扫,烟油污垢积得多了,就容易引起火灾。有的是由于火灶中留有余火,而且灶前又有干柴堆积,二者相遇,极易引起火灾。所以,厨灶是夜间巡视最应该去的地方。

起居慎防火

【原文】

烘焙物色过夜,多致遗火。人家房户,多有覆盖宿火而以衣笼罩其上,皆能致火,须常戒约。

【译述】

烘烤东西过夜,多会引发火灾。大多数人家夜间都习惯把火压住,并把衣笼放在火上烧烤。这些都能导致火灾。因此,必须经常告诫家人,夜间注意。

室外防火亦重要

【原文】

蚕家屋宇低隘,于炙簇之际,不可不防火。农家储积粪壤,多为茅屋,或投死灰于其间,须防内有余烬未灭,能致火烛。

【译述】

养蚕人住的房子低矮,烧烤草靶子的时候,不能不注意防火。农户储存粪肥的地方大都是茅屋,如果往茅屋倒草木灰时,必须防止灰中有余火没有熄灭,否则,就能引发火灾。

特别情境,更应防火

【原文】

茅屋须常防火;大风须常防火;积油物、积石灰须常防火。此类甚多,切须询究。

【译述】

茅屋必须经常注意防火,大风天必须注意防火,油物、石灰积聚的地方必须注意防火。像这样需要防火的地方很多,千万必须仔细小必。

小儿银饰易致祸

【原文】

富人有爱其小儿者,以金银宝珠之属饰其身。小人有贪者,于僻静处坏其性命而取其物,虽闻于官而置于法,何益?

【译述】

富有的人家喜欢自己的小孩,就用金银珠宝之类制成的装饰品打扮他。有贪财的小人为了得到这些饰品,就会在僻静无人的地方,杀死孩子,而夺走他身上的饰物。即使你报了案,官府也将其法办,但又有什么益处呢?

小儿不可独自外出

【原文】

市邑小儿,非有壮夫携负,不可令游街巷,虑有诱略之人也。

【译述】

城市里的小孩子,如果没有身强力壮的男子携带,就不要让他到街巷里去玩耍,以防止那些拐骗小孩的人。

谨防孩童临危

【原文】

人之家居,井必有干,池必有栏,深溪急流之处,峭险高危之地,机关触动之物,必有禁防,不可令小儿狎而临之。脱有疏虞,归怨于人,何及?

【译述】

家里有水井的人家,必须要围上栏杆,有池塘的,一定要安上栅栏。

有深溪急流、峭崖险滩等又高又险的地方以及设有机关的地方,必须严加防范,不能让小孩接近。否则,一时疏忽,出了危险,归怨于人,也来不及了。

待客不宜强进酒

【原文】

亲宾相访,不可多虐以酒。或被酒夜卧,须令人照管。往时括苍有困客以酒,且虑其不告而去,于是卧于空舍而钥其门,酒渴索浆不得,则取花瓶水饮之。次日启关而客死矣。其家讼于官。郡守汪怀忠究其一时舍中所有之物,云“有花瓶,浸旱莲花”。试以旱莲花浸瓶中,取罪当死者试之,验,乃释之。又置水于案而不掩覆,屋有伏蛇遗毒于水,客饮而死者。凡事不可不谨如此。

【译述】

亲戚、宾客互相来访,不要强迫对方喝酒。有的人如果喝醉了酒,晚上睡觉,一定要有人照看。从前,括苍曾有为留住客人的人,就用酒把客人灌醉了,又怕他酒醒后不辞而别,于是就把他锁在一间空房子让他睡觉。客人由于喝了酒口渴就找水喝,没有找到,于是就把花瓶里的水喝了。第二天,主人开门一看,客人已经死了。死者家人告到官府。郡守汪怀忠追究一个人当时屋子里有什么东西,此人说:“有一个花瓶,浸泡旱莲花。”于是,他用旱莲花浸泡在水中试验,让一个判了死囚的犯人喝下,死囚果然就死了,案子才了结。又有主人在屋子里留下水,但是水碗没有加盖子,屋子里有毒蛇,把毒液滴到了水中,客人饮了以后而死亡。因此,干什么事情都不能像这样不谨慎的。

谨防仆人奸盗

【原文】

清晨早起,昏晚早睡,可以杜绝婢仆奸盗等事。

【译述】

清晨起床要早,晚上睡觉要早,这样就可以杜绝仆人和婢妾之间通奸和盗窃之类的事情发生。

居家不宜赌搏

【原文】

士大夫之家,有夜间男女群聚而呼卢至于达旦,岂无托故而起者。试静思之。

【译述】

士大夫之家,有的在夜里男女群聚在一起赌博 ,通宵达旦。难道就没有借故而离去干坏事的吗?请仔细考虑。

仆佣当选勤谨朴实

【原文】

人家有仆,当取其朴直谨愿,勤于任事,不必责其应对进退之快人意。人之子弟不知温 饱所自来者,不求自己德业之出众,而独欲仆者俏黠之出众,费财以养无用之人,固来甚害,生事为非,皆此辈导之也。

【译述】

雇有仆人的人家,应当选聘朴实、正真、谨慎的人,选聘的人要勤奋做事,不一定非要他能做到言语行为恰如其分。有的人家的子弟不知温 饱从哪儿来,不追求自己的品德和学业出众,而单独要求仆人俊俏聪慧而出众。花费钱财用来供养无用的人,固然没有什么大害,但惹是生非,都是这些人制造的。

轻浮诡诈之仆不可用

【原文】

仆者而有市井浮浪子弟之态,异巾美服,言语矫诈,不可蓄也。蓄仆之久,而骤然如此,闺阃之事,必有可疑。

【译述】

雇用的仆人如果有世俗轻浮放荡子弟的姿态,喜欢穿奇装异服,说话虚假而诡诈,不能留用。如果仆人用了很长时间,突然间变得如此,那么,闺门之内,必定有值得怀疑的地方。

贪生乃人之本性

【原文】

飞禽走兽之与人,形性虽殊,而喜聚恶散,贪生畏死,其情则与人同。故离群则向人悲鸣,临庖则向人哀号。为人者既忍而不之顾,反怒其鸣号者有矣。胡 不反己以思之?物之有望于人,犹人有望于天也。物之鸣号有诉于人,而人不之恤,则人之处患难、死亡、困苦之际,乃欲仰首叫号,求天之恤耶!大抵人居病患不能支持之时,及处囹圄不能脱去之时,未尝不反复究省平日所为,某者为恶,某者为不是,其所以改悔自新者,指天誓日可表。至病患平宁及脱去罪戾,则不复记省,造罪作恶无异往日。余前所言,若言于经历患难之人,必以为然。犹恐痛定之后不复记省,彼不知患难者,安知不以吾言为迂?

【译述】

飞禽走兽与人相比,形状、性情虽然不同,但是喜欢相聚而讨厌离散,贪生怕死却与人一样。所以,离群的飞禽走兽就会向人悲鸣,被人宰杀时,就会向人哀号。作为人不但容忍这种情况,反而厌烦飞禽、走禽的哀鸣。人们为什么不反过来想一想,动物在危难时对人寄予了希望,犹如人在危急时刻寄希望于上苍一样。动物哀鸣着,有求于人,而人却不怜悯它,那么当人处于患难、死亡、困苦的时候,却要仰头呼号,祁求上苍的可怜呢!大概人生重病不能支持的时候,当人身陷囹圄不能逃脱的时候,总是要反复追究、反省自己平日的所作所为,哪些是坏的,哪些是错的。这时,他们会指天发誓,要痛改前非,改过自新。但是,一旦病情好转,病痛解除,或者是安然逃脱囹圄,就忘记了发过的誓言,无恶不作又同往日没有什么两样。我上面所说的话,假如是说给经历过磨难的人,一定认为是正确的。但是我还是担心有些人好了伤疤忘了疼。那些没有经历过磨难的人,怎么能知道他们不以为我说的话迂腐呢?

孩子宜亲自为养

【原文】

有子而不自乳,使他人乳之,前辈已言其非矣。况其间求乳母于未产之前者,使不举己子而乳我子,有子方婴孩,使舍之而乳我子,其己子呱呱而泣,至于饿死者。有因仕宦他处,逼勒牙家诱赚良人之妻,使舍其夫与子而乳我子,因挟以归家,使其一家离散,生前不复相见者。

士夫递相庇护,国家法令有不能禁,彼独不畏于天哉?

【译述】

自己生了孩子而不去亲自哺乳,却让别人代为哺乳,这种做法前辈已认为是很不好的事。何况还有人在乳母尚未生产之前就来,使乳母生下孩子后去哺乳别人的孩子。还有的乳母孩子还很小,主家却让她舍弃自己的孩子而哺乳他自己的孩子。而乳母自己的孩子却因为没有奶吃而哭闹不止,有的甚至还会饿死。有的人在异地作官,就逼使专门买卖妇女的牙婆,让她诱骗良家妇女,让她丢下自己的丈夫、儿子来哺乳他的孩子。又挟带乳母回到他的家乡,弄得乳母一家离散,生前不能相见。对此事,士大夫们总是互相庇护,国家的法令也不能禁止,难道他们就不怕上天制裁吗?

狡诈子弟不可用

【原文】

族人、邻里、亲戚有狡狯子弟,能恃强凌人,损彼益此,富家多用之以为爪牙,且得目前快意。此曹内既奸巧,外常柔顺,子弟责骂狎玩,常能容忍。为子弟者亦爱之。他日家长既没之后,诱子弟为非者皆此等人也。大抵为家长者必自老练,又其智略能驾驭此曹,故得其力。至于子弟,须贤明如其父兄,则可无虑。中材之人鲜不为其鼓惑,以致败家。唐史有言:“妖禽孽狐,当昼则伏息自如,得夜乃为之祥。”正谓此曹。若平昔延接淳厚刚正之人,虽言语多拂人意,而子弟与之久处,则有身后之益。所谓“快意之事常有损,拂意之事常有益”,凡事皆然,宜广思之。

【译述】

在族人、邻居和亲戚们中间,有一些狡猾、市绘的子弟,他们恃强凌人,损人利己。富有人家大多把这种人作为爪牙,并且得到一时的恣情快意。这种人内里奸邪、乖巧,在表面上却又常常顺从主人之意,富家子弟也很喜欢他们。日后,家长死后,引诱其子弟为非作歹的都是这种人。大概做家长的自己必须老练,其智慧、谋略能驾驶这些小人,才能利用他的才能为自己服务。至于做子弟的又必须有像他的父兄一样的贤明,才能没有忧虑。如果仅有中等才能的人,很少不被这些小人蛊惑,最终败家。唐史说:“妖禽狐怪,白天则隐伏休息,入夜就肆行猖狂。”说的正是这类小人。子弟们如果平时交 结一些淳朴、厚道、刚强、正直的人,虽然这些人有时说话不一定十分中听,可是与他们相处长久,一定会在日后觉得受益匪浅。这就是所说的“让你顺心如意的事常常对你有害,而让你担心的事却常常会对你有益”。凡事都如此,人们应该广泛思考这个问题。

用人需选忠厚者

【原文】

干人有管库者,须常谨其簿书,审见其存。干人有管谷米者,须严其簿书,谨其管钥,兼择谨畏之人,使之看守。干人有贷财本兴贩者,须择其淳厚,爱惜家业,方可付托。盖中产之家,日费之计犹难支吾,况受佣于人,其饥寒之计,岂能周足?中人之性,目见可欲,其心必乱,况下愚之人,见酒食声色之美,安得不动其心?向来财不满其意而充其欲,故内则与骨肉同饥寒,外则视所见如不见。今其财物盈溢于目前,若日日严谨,此心姑寝。主者事势稍宽,则亦何惮而不为?其始也,移用甚微,其心以为可偿,犹未经虑。久而主不之觉,则日增焉,月益焉,积而至于一岁,移用已多,其心虽惴惴,无可奈何,则求以掩覆。至二年三年,侵欺已大彰露,不可掩覆。主人欲峻治之,已近噬脐。故凡委托干人,所宜警此。

【译述】

对于管仓库的差役,必须经常检查他的帐本,审查库内所存的东西。

对于管理谷米的差役,必须经常严格地查看他的帐本,留意他手中所掌管的粮仓的钥匙。一定要选择谨慎、老实的人来从事管理工作。一定要选择秉性忠厚、爱惜家财的人做放贷及买卖这种事。因为,具有中等财产的人家,每日的日常花费都难以应付,更何况是爱雇于人的佣人,家里的温 饱都没有保证。这样一来,品性居中的人看到自己所需之物,必然为之心动,更不用说那些大贱、愚笨之人了。他们见到吃、喝享乐与美色。怎么能不动心呢?因为,这些人家里的财富从来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和欲望 ,因此,他只好在家与家人一起忍饥挨饿,在外则对别人的财富视而不见。现在,这么多财物堵满他的眼前,这时,如果主人天天严格要求,小心看管,他也只好暂且遏制贪占之心。如果主家看管不严格,那么他还有什么可怕的而不做呢?开始的时候,只是挪用很少的东西,这时他还觉得日后能够赔偿得起,也未考虑后果。如果时间长了,主人还没有察觉,那么他的胆子就日积月累越来越大。到了一年后,挪用的东西已经很多了。这时,他的心中虽然惴惴不安,但又无法挽回,只得想办法掩盖。过了二、三年,他的欺骗行为已经大暴露,无法掩盖。主人虽然想严惩他,也已经无济于事了。所以,凡是委托找差役的人,都要以此为鉴,选人要慎重。

善待佃户

【原文】

国家以农为重,盖以衣食之源在此。然人家耕种出于佃人之力,可不以佃人为重!遇其有生育、婚嫁、营造、死亡,当厚周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理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不可令子弟及干人私有所扰;不可因其仇者告语增其岁入之租;不可强其称贷,使厚供息;不可见其自有田园,辄起贪图之意。视之爱之,不啻于骨肉。则我衣食之源,悉借其力,俯仰可以无愧作矣。

【译述】

国家以农业为本,因为农业是人们的衣食之源。然而有的人家的地全是依靠佃户种的,怎么能不以佃户为重呢?遇到佃户有生育、婚嫁、建筑、丧事,东家就应当宽厚、周全地帮助他们。在耕种的时候,如果他们要求借钱,东家应少收利息。遇有干旱年景,东家要调查佃户欠收多少,早早减免租金。不应该对佃户存有不合理的要求,不应该不合时宜地要求他们服劳役。不能让子弟及手下人騷扰佃户,不能因为佃户的仇家说了佃户的坏话,就增加佃户的年租。不能强迫佃户借款,以求高利。不能见佃户自己有田地就想霸占。作为东家应该对佃户珍视爱护他们,把他们视作自己的亲骨肉。那样的话,我们衣食的来源都靠他们的劳力而来,也就无愧于天地了。

妇儿不可私自借贷

【原文】

佃仆妇女等,有于人家妇女、小儿处,称“莫令家长知”,而欲重息以生借钱谷,及欲借质物以济急者,皆是有心脱漏,必无还意。而妇女、小儿不令家长知,则不敢取索,终为所负。为家长者,宜常以此喻其家。

【译述】

有的佃户、仆人和妇女,瞒着主家的家长,向这家的女人、小孩借钱,声称“不要让家长知道”,并且应诺可以多付利息。借钱谷、借物品以救急时,早已心存赖帐之念。而妇女、小孩借给他们东西,因为是瞒着家长的,所以,也不敢前去索要,终究还是被这些人抵赖了。作为一家之长,应该经常给家人讲这些事,以提醒大家注意。

不让生人轻易入宅

【原文】

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妇人以买卖、针灸为名者,皆不可令入人家。凡脱漏妇女财物及引诱妇女为不美之事,皆此曹也。

【译述】

尼姑、道婆、媒婆、牙婆以及妇人借做买卖和针灸名义上门的,都不能让他们到家中来。大凡拐骗妇女财物以及引诱妇女做越轨行为的事,都是这类人引起的。

兴修水利

【原文】

池塘、陂湖、河埭,蓄水以溉田者,须于每年冬月水涸之际,浚之使深,筑之使固。遇天时亢旱,虽不至于大稔,亦不至于全损。今人往往于亢旱之际,常思修治,至收刈之后,则忘之矣。谚所谓“三月思种桑,六月思筑塘”,盖伤人之无远虑如此。

【译述】

池塘、湖泊与河坝,都是用以蓄水灌溉田地的,必须在每年的冬季河水干涸的时候,疏浚深挖,加固堤坝。以便遇到天旱的时候,虽然不能获得大丰收,但也不至于绝收。现在的人,往往在大旱的时候,才想到修理水利,旱情过后却又全忘了此事。谚语所说的“三月思种桑,六月思筑塘”,就是感叹人们没有远虑的现象。

修治河渠获利多

【原文】

池塘、陂湖、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当相与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时筑,令多蓄水。及用水之际,远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岂不博哉?今人当修筑之际,靳出食力,及用水之际,奋臂交 争,有以锄耰相殴至死者。纵不死,亦至坐狱被刑,岂不可伤!然至此者,皆田主悭吝之罪也。

【译述】

池塘、湖泊与河坝当众人享用它灌溉田地的时候,田地多的家庭,应当率先倡导兴修水利,让田主出粮食,佃户出力气,遇有冬天时修筑堤坝,以便蓄存更多的水。到了需要用水的时候,远处近处高的低的地方,都能均匀地用到水,这样不只是有利于自己,也利于他人,这种利益难道不是很大吗?现在的人,当应该修筑堤坝的时候,不舍得出粮出力,到了需要用水的时候,却又奋力争抢,有的甚至相互械斗以至于打死人,纵使不被打死,也到了坐狱判刑的地步。难道不是可悲的事!然而弄到这种地步,都是因为田主吝啬造成的。

荒山宜植果木

【原文】

桑、果、竹、木之属,春时种植甚非难事,十年二十年之间即享其利。今人往往于荒山闲地,任其弃废。至于兄弟析产,或因一根荄之微,忿争失欢。比邻山地偶有竹木在两界之间,则兴讼连年。宁不思使向来天不产此,则将何所争?若以争讼所费,佣工植木,则一二十年之间,所谓材木不可胜用也。其间有以果木逼于邻家,实利有及于其童稚,则怒而伐去之者,尤无所见也。

【译述】

桑、果、竹等树木之类的植物,在春天种植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过上十年二十年人们就能获利。现在的人,往往因为一根草那么小的利益而争吵不休,反目为仇;相邻的山地上偶而有竹木生长在两界之间,为了争夺就连年打官司。这些人难道不想一想,如果不是天地生长这些东西,还争夺什么呢?如果把用于打官司的钱,用来雇人种树,那么一二十年间,树木就用不尽了。有的果树种在了邻居地旁,果实有时被邻居家的小孩偷走了,就一怒之下把果村砍断了,这种人最没有见识了。

勿因小事罪邻里

【原文】

人有小儿,须常戒约,莫令与邻里损折果木之属。人养牛羊,须常看守,莫令与邻里踏践山地六种之属。人养鸡鸭,须常照管,莫令与邻里损啄菜茹六种之属。有产业之家,又须各自勤谨。坟茔山林,欲聚丛长茂荫映,须高其墙围,令人不得逾越。园圃种植菜茹六种及有时果去处,严其篱围,不通人往来,则亦不至临时责怪他人也。

【译述】

有小孩子的人家,必须经常告诫、约束自己的孩子,不要让他到邻居家损折果木等植物。饲养牛羊的人家,一定要常常看守它们,不能让它们跑到邻居家地里践踏、破坏庄稼。伺养鸡鸭的人家,必须经常照看管理它们,不要让它们到邻居家的菜地里去啄损蔬菜。拥有家业的人家,必须勤劳谨慎地守护家业。坟地、山林,要想绿树成荫,郁郁丛丛,必须砌起高高的围墙,使人不能翻跃进来。菜园、苗圃里种植蔬菜及各种果类,要围好篱笆,不能让人通行。这样,就不至于出事后责怪他人了。

田界宜分明

【原文】

人有田园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异居分析之初,置产制卖之际,尤不可不仔细。人之争讼多由此始。且如田亩,有因地势不平,分一丘为两丘者;有欲便顺并两丘为一丘者;有以屋基山地为田,又有以田为屋基园地者;有改移街、路、水圳者。官中虽有经界图籍,坏烂不存者多矣。况又从而改易,不经官司、邻保验证,岂不大启争端?人之田亩,有在上丘者,若常修田畔,莫令倾倒,人之屋基园地,若及时筑叠垣墙,才损即修,人之山林,若分明挑掘沟堑,才损即修,有何争讼?惟其卤莽,倾倒,修治失时,屋基园地止用篱围,年深坏烂,因而侵占。山林或用分水,犹可辨明,间有以木、以石、以坎为界,年深不存,及以坑为界,而外又有一坑相似者,未尝不启纷纷不决之讼也。至于分析,止凭阄书,典买止凭契书,或有卤莽,该载不明,公私皆不能决,可不戒哉!间有典买山地,幸其界至有疑,故令元契称说不明,因而包占者,此小人之用心。遇明有司,自正其罪矣。

【译文】

有田园山地的人家,一定要把地界标明。在分家另过、置买田产、典卖土地的时候,尤其更要弄清楚地界。因为人们打官司多数是由于地界不清楚而引起的。而且,如果有的田地,因为地势不平一分为二了,有的由于方便顺当合二为一了,有的把房屋基地当成田地了,又有的把田地改成房屋基园地了,有的改移街、路和水沟的。官府对此种情况虽然有界图籍记载,但是,由于年久腐烂不存在的很多。况且有人不经过官府和有关当差验证改变了原来土地的街道、路线和水沟走向,这无疑又引起了更大的争端?有的田地在地势高处的,如果经常修建田界,不要让他倒塌,有的房屋基地,如果能够及时修筑垣墙,随时有损坏,随时修补,有的山林,如果讲清了以沟堑为界,一有损坏,马上修好,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打官司呢?只有那些粗鲁、莽撞之人,田界虽然毁坏了,却不及时修复,房屋基地仅用篱笆围住,年久失修造成坏烂,因而侵占。山林如果用作分水岭,还可以分辩清楚,间隔着木、石和沟坎为界的,由于年久而不存在,便无法辨认清楚了。还有以坑为界,由于坑外又有了一个与其相似的坑,也无法辨清,这些情况何尝不引起议而不决的官司。至于分家另立,只凭阄书,典卖财产只凭契约。有时疏忽,该载的不详细,官府判断,怎能不引以为戒呢!间或有人典买山地,希望山界有界阻不明晰的地方,所以在原契约上写明界限不明,乘机吞占别人的田产,这是小人的算计。如果遇到清明之官,自然要追究他的罪责。

钱谷不可多借人

【原文】

有轻于举债者,不可借与,必是无籍之人,已怀负赖之意。凡借人钱谷,少则易偿,多则易负。故借谷至百石,借钱至百贯,虽力可还,亦不肯还,宁以所还之资为争讼之费者多矣。

【译述】

有轻易就向人借贷的人向你借贷,不要借给他。这种人肯定是不可靠的人,他向你借债的时候,就有了不还的意思。凡是借给别人的钱谷,借给得少就容易偿还,借给的多则不肯偿还。所以,借给别人一百石粮食和一百贯钱的人,虽然他有偿还的能力,也是不肯还的,而宁愿把应该还给人家的钱财来当成打官司的费用,这种人很多。

与人交易要公平

【原文】

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买产之家当知此理,不可苦害卖产之人。盖人之卖产,或以缺食,或以负债,或以疾并死亡、婚嫁、争讼。已有百千之费则鬻百千之产。若买产之家即还其直,虽转手无留,且可以了其出产、欲用之一事。而为富不仁之人,知其欲用之急,则陽距而险钩之,以重扼其价。既成契,则姑还其直之什一二,约以数日而尽偿。至数日而问焉,则辞以来办。又屡问之,或以数缗授之,或以米谷及他物高估而补偿之。出产之家必大窘乏。所得零微,随即耗散。向之所拟以办某事者,不复办矣。而往还取索夫力之费,又居其中。彼富者,方自窃喜,以为善谋。不知天道好还,有及其身而获报者,有不在其身而在其子孙者。富家多不之悟,岂不迷哉。

【译述】

贫富本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田地房产也是可以易主的。有钱就可以买,没钱就卖掉。买财产的人家应当明白这个道理,不要乘机苦害那些因贫穷而卖财产的人。大凡人卖财产,或者是因为没有吃的东西,或者是因为借了别人的债,也可能是因为生并家里死了人、打官司等原因。需要多少钱就卖多少财产。如果买主能够按财产的实际价值付钱,那么卖主即便是卖了家产,也还能有所值,并能解决家里的用钱问题。可是有那些为富不仁之人,知道人家急用钱,便表面拒绝购买,暗中却又在谋划,以便大煞其价。等到订立了契约之后,只给人家十分之一二的钱,其余的答应在几天之内交 清。过了几天去问他,又推托说没有办。以后多次催他,也只给你几千文钱来搪塞你,或者用米谷和其他东西折成高价来补偿。这样,卖财产的人家必然非常窘迫。卖家产所得到的一点钱,马上就耗费掉了。先前打算要办的事也办不成了。而因为卖家产还得付出一些往返索取的费用。那个得了便宜的富人还在暗暗地高兴,以为自己的谋略高妙。然不知道害人上天是要报应你的,有的就报在本人身上,有的不在本人身上,而在他的儿孙身上应验。可惜那些有钱的人大多不懂得这个理,这难道不是执迷不悟吗?

无故不可举债

【原文】

凡人之敢于举债者,必谓他日之宽余可以偿也。不知今日之无宽余,他日何为而有宽余?譬如百里之路,分为两日行,则两日可办;若欲以令日之路使明日并行,虽劳苦而不可至。凡无远识之人,求目前宽余而那积在后者,无不破家也。切宜鉴此!

【译述】

凡是敢于借债的人,必定会说日后宽俗了一定偿还。他一定不知道今日没有宽裕,日后怎么能有宽裕呢?这好比走一百里的路程,要两天走完,那么,两天都能走完该走的路。假如把今天该走的路放到明天一起走,你虽然感到疲惫不堪,也达不到预期目的。凡是没有远见的人,为了求得眼前一时的宽裕而借债,日后必定负债累累,这种人没有不败家的。人们切要以此为鉴。

纳税要积极

【原文】

凡有家产,必有税赋,须是先截留输纳之资,临时为官中所迫,则举债认息,或托揽户兑纳而高价算还,是皆可以耗家。大抵曰贫曰俭自是贤德,又是美称,切不可以此为愧。若能知此,则无破家之患矣。

【译述】

凡是有家产的,就必须纳税。因此,必须事先把纳税的部分提留出来,剩下的用作日常的费用。如果当年的收入较少,也只得节俭,不能侵占用于纳税的钱。官府要临时开征赋税,年中如没有钱,就要靠借债来交 税,甚至要托专门承税的人代为交 纳然后得高价偿还,这些都足以使家庭破产。大概说你家贫、节俭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美称,你不要因此而感到羞愧。如果能知晓这一点,那么就不会有败家的担忧了。

公益事业要热心

【原文】

乡人有纠率钱物以造桥、修路及打造渡航者,宜随力助之,不可谓舍财不见获福而不为。且如造路既成,吾之晨出暮归,仆马无疏虞,及乘舆马、过渡桥,而不至惴慄者,皆所获之福也。

【译述】

乡里有号召大家募捐钱物造桥、修路以及打造渡船的人,人们都应该根据自己的财力资助这类善举。不能说自己捐舍了钱财,而得不到好处就不干这样的事。而且如果将来道路修成了,你早出晚归,仆人、马匹都无危险,至于你乘轿车、骑马过河,也不至于担心受怕,这都是你所获得的好处。

起房造屋,量力而行

【原文】

起造屋宇,最人家至难事。年齿长壮,世事谙历,于起造一事犹多不悉,况未更事?其不因此破家者几希。盖起造之时,必先与匠者谋。

匠者惟恐主人惮费而不为,则必小其规模,节其费用。主人以为力可以办,锐意为之,匠者则渐增广其规模,至数倍其费,而屋犹未及半。主人势不可中辍,则举债鬻产;匠者方喜兴作之未艾,工镪之益增。余尝劝人起造屋宇须十数年经营,以渐为之,则屋成而家富自若。盖先议基址,或平高就下,或增卑为高,或筑墙穿池,逐年渐为之,期以十数年而后成。次议规模之高广,材木之若干,细至椽、桷、篱、壁、竹、木之属,必籍其数,逐年买取,随即斫削,期以十数年而毕备。决议瓦石之多少,皆预以余力积渐而储之。虽僦雇之费,亦不取办于仓卒,故屋成而家富自若也。

【译述】

建造房屋是家中最难办的事情,那些年龄较大、阅历较深的人常常还不熟悉,更何况那些未经世事的人呢?这些人不因为建筑房屋而破产的很少。因为在准备建房的时候,必须首先与工匠们商议、谋划。这时工匠们唯恐主人害怕开销过大而打消造房的念头,于是他们在做预算时,就减少预算额,节约费用。这时主人如不明察,以为凭自己的财力可以承受,于是下决心要造房子。但是开工后,工匠们就逐渐扩大房子的规模,造房的费用也比预算时增加了好几倍,而房子还没盖完一半。这时,主人骑虎难下,只好硬着头皮借债,借债卖田用来维持开支。工匠们却庆幸房子还没造完,工钱越要越多。我曾劝想建房屋的人要用十年多时间完成,这样房屋建成了,家里却依然很富裕。建造房子首先要议定地基地址,其次是议定规模高、广,然后准备若干林木,甚至于细致到椽子、桷子、篱、壁木、竹子、木材之类都应逐年购置准备齐全,随后砍削整理,大约过了十多年就准备全了。然后再商议需要瓦石多少,都应该根据余力逐渐积累储备。宁可花钱储存一些东西,也不要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仓卒建造。这样的话,房子建造好以后,家中仍会像以前一样宽裕。

来源:采莲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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