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逆行青岛路虎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网友:该女子引起了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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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遭逆行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

日前,青岛一名女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不成,殴打对向正常行驶司机,致其口鼻出血。当地警方通报,女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通报称,28日13时许,王某(女,38岁,崂山区人)驾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林某某(男,26岁崂山区人)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

其间,视频拍摄者见男司机被打后下车,好心劝其“千万别还手,别打,还手就理亏。”视频中男子被打未还手。

遭逆行青岛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网友:该女子引起了公愤

路虎女司机逆行追尾狂扇对向司机,被打男子:要求不和解,很多网友私信支持鼓励我

对此,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向九派新闻表示,“千万别还手,还手就理亏”在法律上不成立,但从实践中来说不是空穴来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需要加强正当防卫的认定。“为使本人的人身安全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他强调,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也可以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及时处理。”

同时,盈科合肥股权高级合伙人王成律师向九派新闻表示,最高检和公安部已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强调“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应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他认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若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还击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若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亦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但目前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是还手了,办案单位会选择劝说双方和解。”王成建议,在发生冲突后,应尽量保持克制,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切勿冲动。

8月30日,被打男子林先生告诉九派新闻,目前仍住院治疗,头晕恶心,花费四千余元,“我不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

遭逆行青岛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网友:该女子引起了公愤

女司机殴打男子头部。图/视频截图

【1】我在劝说下恢复冷静

九派新闻:描述一下事情经过?

林先生:事发青山渔村景观台拐弯20米处,现在是旅游旺季,这里经常堵车。女子一路逆行,冲上来,我差点没刹住车。

九派新闻:然后呢?

林先生:一开始她按了喇叭,想插到旁边车道,我也按喇叭,却看见她在车里骂骂咧咧,我就上火了,没有让她。如果她当时好好跟我说,我肯定会让。

九派新闻:为什么拍视频?

林先生:在拍视频之前,她已经下车骂我,并殴打我的头部、脸部和颈部,拍打我的手机。当时我觉得无所谓,也没想过报警。

她回车上之后,交通疏导人员过来劝阻,问她为什么要逆行。她与工作人员争吵,推搡对方,又在倒车时与前方的旅游大巴车发生剐蹭,接下来的事情被旁边一位游客拍到,就是网传视频里那样。

九派新闻:你没想动手?

林先生:我被打出血后有点忍不了,想下车找她,拍视频的小伙劝我不要动手,我也在劝说下恢复冷静。当时双向车都堵在一起,造成大拥堵。涉事女子开车离开后,警方找到了她。

【2】不接受调解,希望严肃处理

九派新闻:你伤势怎么样?

林先生:对方主要殴打我头部,我现在还是头痛恶心,经常性呕吐,头晕,正在住院治疗。

九派新闻:注意到当时你一直没有还手。

林先生:首先对方是女人,其次我车上坐着民宿客人,有孩子。而且我练过,不可能跟她计较。这事给游客的孩子也吓着了,客人关心我,我说没事,得先把客人安抚好。

九派新闻:事发后跟对方有没有联系?

林先生:没有见过面,警方问我处理意见的时候,我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希望严肃处理,所以对方和家人没有赔偿道歉。目前已花四千元左右医疗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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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实感到很委屈

九派新闻:此事对生活和心理有没有造成影响?

林先生:我的心理承受能力还可以,但确实感到很委屈。经营的民宿已停业,关闭了所有房源,等身体好点再营业。

九派新闻:对警方处理结果满意吗,有何诉求?

林先生:我已申请伤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我会继续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想给自己和关心我的人一个交代。

九派新闻:为什么?

林先生:毕竟最近很多人在支持鼓励我,关心我的伤情,很感动,我的父母也很气愤,很心疼,我也相信青岛警方。

九派新闻:之前遇到过类似情况吗?

林先生:没有,我忍了又忍,对方太嚣张,不过青岛还是一个很好的城市,我也一直在宣传青岛崂山,欢迎大家来玩。

视频显示,她朝一名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撒气,对其辱骂,猛击其面部,致其口鼻流血。有多人上前劝阻,女子未住手,仍大声喊道:“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随后,女子踹了对方的车辆,并驾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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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这件事,终于引起公愤了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世道变坏,从恶人没有恶报开始。

在《汉律》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一个人没有得到主人同意,直接进入他人家里,那主人就算杀死这个人,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虽说叫汉律,但实际上已经执行了上千年,所以这个观念根深蒂固。当然,这个规定深入人心,也是因为它确实很大程度上保护了被侵害者。

为什么我今天要说这些,因为看完前两天发生的一件事,心里实在太憋屈了,憋屈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8月28日,青岛崂山风景区,38岁的王某驾驶着鲁B牌照的白色路虎逆行,逆行时正好对面来车,王某不管不顾继续顺着车道往里面挤,最终追尾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大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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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一点也不复杂,无非就是王某不遵守交通规则,逆行导致的事故,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结果这个王某倒好,不知道是本来就脾气这样,还是平时嚣张跋扈惯了,一下车就将怒气发泄到了对向而来正常行驶的车辆。她认为是别人不让她,所以才导致的事故,可能按照她的逻辑,全世界都应该为她让路。

就这样,她对着司机林某某疯狂辱骂,辱骂完甚至还觉得不解气,于是又连续扇了林某某十几个巴掌。而被打骂的林某某此时已经口鼻流血,可能知道一旦还手性质就变了,所以哪怕被打成这样,他也全程没有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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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的几段视频还原了当时的场景,其中一段显示王某打开副驾驶车门试图冲进林某某的车内,被一名黑衣男子拉了出来。

另一端视频则显示,王某某不仅打了人,还疯狂叫嚣:“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

事故发生了,现场乱成一团,人也被打了,狠话也说了,结果这个王某一脚油门,扬长而去了,好像这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事实证明,这个王某确实有嚣张的“资本”,只是哪怕事态发展到这种地步,我们还全然不知这个“资本”到底出自哪里。

眼看事情越闹越大,在网上掀起了舆论,当地发布了通报。大概内容就是对逆向行驶且对他人进行辱骂、殴打的王某处于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遭逆行青岛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网友:该女子引起了公愤

随即,网上传出消息,说这个王某是当地城管局的副主任,不过当地很快对此进行了辟谣,称该消息为假消息,已报警处理。

不得不感叹当地面对舆情的反应速度,可是,一个谣言的出现往往伴随着人们对真相的疑惑。当地虽然辟谣了王某不是副主任,却从始至终没有澄清王某的真实身份,以及人们对王某是否是公职人员的疑惑。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当地对王某的处罚。如果说,王某的嚣张引发了公愤,那当地的处罚方式无疑是二次引发舆情。如果说事情的经过属实,对王某的处罚真的就止步于此,那这真的很难让人接受,甚至可以说是开了一个坏头。

白车司机林某某正常行驶,就因为没让逆行的车辆,结果就被拦了下来,就要被对方疯狂辱骂,还要被对方殴打。口鼻都打出血了,自己从始至终没还手,对方还不依不饶,甚至要钻进自己车里继续行凶,做完这一切后当着众人的面就这样光明正大地走了。

遭逆行青岛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网友:该女子引起了公愤

这里用“行凶”这个词完全合适,你想想,一个陌生人试图钻进你的车里殴打你,对你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这不是行凶又是什么?

当地在通报中说,对王某的处罚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倒想问问,这个时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肇事逃逸...这些罪名自动失效了吗?

行政拘留10天加罚款1000元,这是不是有点太儿戏了?王某这一套操作下来,分明就涉嫌违反交规、肇事逃逸、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等多个罪名。结果倒好,到头来只要轻飘飘的拘留10日就完事了。

敢情她逆行就是白逆行了,分也不用扣;肇事逃逸就是真逃逸了,被追尾的大巴车也不用赔偿了;无辜司机被打也是白打了,不用赔偿和道歉?

有那么一瞬间,我们甚至分不清这究竟是处罚还是“鼓励”,这难道不是在变相告诉人们,下次这样做也没多大事,毕竟行拘10天就行了。

不严厉处罚,就是在鼓励犯罪。

现在我们只庆幸白车司机全程没有反抗,甚至连伸手挡都没挡一下,否则现在是什么结果真不好说。

目前,白车司机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声,他说自己于2022年退伍,自己回家创业,现在只想要个公道,坚决不妥协!

遭逆行青岛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网友:该女子引起了公愤

法国作家勒庞说:“在群体中,如果你有自己的个性,那么最快被消灭的就是你。”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网上流传出老人捕捞0.8公斤螺蛳被判刑的新闻。说实话,这个新闻太离谱了,以至于我一开始以为是谣言。

遭逆行青岛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网友:该女子引起了公愤

结果在搜索引擎上检索一番,还真的查到了相关案例。

潇湘晨报2021年3月18日报道,被告人罗某捕捞螃蟹、螺蛳共0.8公斤,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

不仅如此,工作人员还称,类似案件也有捕获0.3公斤鱼的市民,同样获刑。

遭逆行青岛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网友:该女子引起了公愤

这些新闻放在一起看,怎么看都觉得既讽刺又悲哀。

有人出手伤人,引发公愤,性质极其恶劣,结果处理得无关痛痒,毕竟“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有人白发苍苍,捕捞一点螺蛳,事关重大,不严惩不足以抚伤痕。

补充:

8月31日,崂山区青山社区一名干部向极目新闻证实,女司机王某某不是公职人员,是青山社区的村民,多年前嫁到市里,曾经营过服装店。

据@新闻夜航 9月1日消息,网传打人路虎女司机开的是套牌车,青岛交警回应:目前还没有证据,逆行已处罚200元扣三分。

青岛的通报没法让这事翻篇儿

摘要:这样写通报,是没法过民意这一关的,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虽然热点总是此起彼伏,人们似乎很容易就在热点覆盖中遗忘,但愤意难平,烂尾之下,留下太多情绪和后遗症,那根刺会长期卡在公众心中。“没有翻篇”的表现是,人们会将这件事标签化,将“路虎女”标签为一个梗去与城市关联,并在以后类似案例中不断提及这件事,让这根刺卡在这个城市的形象上。你不把这根刺拔掉,民意就会拿这根刺让一个地方“如鲠在喉”。

来源:吐槽青年博士

“真”且“诚”的官方通报,能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用无可争辩的事实让质疑戛然而止,不必再争,真相已经大白,翻篇儿了。而有的通报则一锤锤出更大的质疑,不平则鸣,让公众的心情更难平复。青岛针对“路虎女打人事件”的通报,就属于后者,从舆论反应来看,这个通报没有过民意关。过了一天才评论,就是想表达一个意思,这件事没有因为官方通报而翻篇儿,公众的关注会继续。

这个通报给人什么感觉呢?最大的感觉是,缺乏一个公权部门的中立与客观,而在竭力“寻找各种原因”为打人者辩护——当然,主要还不是站在打人者一方,而是竭力维护此前处罚的“面子”,通篇在论证此前的官方处罚很正当,没有任何不妥,不可能改,散了吧散了吧。这种强烈的“论辩意图”,使通报失去了应有的中立客观,把自己的面子与打人者绑得太紧,通篇流露着一种偏向打人者而忽略被打者的失衡站位。

正如很多网民所说,通报太多共情了打人者,带入了太多“理解她何以打人”的归因阐释。一份客观的官方通报,是排斥这种“归因”的,你说事实就行,慎说原因,更别去作因果解释,因为一涉及因果分析,就偏离了事实判断而变成“价值判断”,暴露了偏向。

比如通报中的这些文字,都是打人者视角的描述:1,王某驾驶车辆前往医院预约就诊(言下之意,人家去看病,着急一点情有可原);2,因车辆较多通行缓慢,逆向行驶超车(逆行就是逆行,交通违法就是违法,哪有那么多“因”?交警处罚逆行,都会问别人逆行的原因吗?这个因跟前面的“去医院”构建了一种“急着去医院就诊所以超车”的共情描述,失去了客观)。3,王某倒车准备并入顺向车道,倒车过程中,林某润车辆持续向前跟进移动,因林某润车辆与王某车辆间距过近,王某无法并入顺向车道(这段描述,真是十分操蛋,逆行就逆行了,如果知错,起码应该往后倒,你想并入顺向车道,是超车。人家正向行驶往前开,是正常行驶,没有任何义务为一个逆行者并入顺向车道去“礼让”。这样的描述,是暗戳戳地责怪被打的林先生,怎么不礼让一下,为什么要“向前跟进移动”,从而激怒别人)。

包括后面的“处理协商达成一致”“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过”等等,都是打人者视角的共情描述。最激起公愤的是打人者在现场的嚣张,以及持续的追打,影响极为恶劣,这些为何没有提及?被打者受到那样的殴打,没有作任何的还手,打人者暴力不断升级,这个为何没有提及?只是一句“又对林某润进行辱骂、殴打”一句带过,实际上,最让公众愤怒的就是那个殴打过程。此前被打者受访时称,打人者一直没有道歉,这个书写《道歉书》是在之后舆论压力下去写的吗?通报里描述了打人者的“打人情境”,为什么被打者的描述?

还有,如此恶劣的行径,逆行、加赛、殴打、反复殴打,通篇没有谴责的字眼,让公众的不平感如何平复?对于一个拥有绝对还手能力的人,保持“打不还手”,对方是在“打不还手”的情境下不断出重拳的,这样应加重处罚的情节也不提及,只是强调“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被打者也对鉴定意见无异议”。打人者视角代入太深,完全忽略了被打者。“行车纠纷”的定义,也亮瞎了公众的双眼,所谓纠纷,隐含着“各有理由引发的冲突”,人们林先生完全是正常行车,完全是无辜的,没有任何错,用公众的话来说,是一个“完美受害者”,正常行车,打不还手,谁的纠纷?这样的处罚,经得起同类案件、同类处罚的对比吗,经得起人心和历史的审视吗?

总觉得这份通报带着太多“为前一份通报”辩护的色彩,这种强烈的辩护欲,将官方与那个打人者紧紧绑到了一起,好像太多谴责打人者、太多共情被打者,就证明此前的处罚错了。官方通报应该是中立和客观的,特别是提级调查之后,应该保持一种独立,独立于舆论,独立于双方,并且独立于此前的通报。从这份通报看,似乎没有保持独立,太多站在打人者角度的归因描述,太多去为前一个通报去辩护,让人觉得这是在维护一种面子。

这样写通报,是没法过民意这一关的,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虽然热点总是此起彼伏,人们似乎很容易就在热点覆盖中遗忘,但愤意难平,烂尾之下,留下太多情绪和后遗症,那根刺会长期卡在公众心中。“没有翻篇”的表现是,人们会将这件事标签化,将“路虎女”标签为一个梗去与城市关联,并在以后类似案例中不断提及这件事,让这根刺卡在这个城市的形象上。你不把这根刺拔掉,民意就会拿这根刺让一个地方“如鲠在喉”。

速通热点:路虎女倒一步,林某某顶一步(9月7日发布于百度)

路虎女倒一步,林某某顶一步,导致别人没法拐入正常车道,还和大巴车发生了剐蹭,别人逆行确实不对,但是路虎女和林某某顶牛后也试图拐入正常车道,是林某某的做法让其很难拐入,但是林某某这得理不饶人的架势是不是也过分了?

咱就说这事儿啊,本来逆行的人有错在先,可林某某这做法也有点不恰当。得饶人处且饶人嘛,一直顶着不让人家拐入正常车道,结果把事情弄得更复杂了。这一闹,不仅耽误了大家的时间,还造成了剐蹭,多麻烦呀。

遭逆行青岛路虎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网友:该女子引起了公愤要是林某某能稍微退让一步,也许事情就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大家在路上开车,难免会碰到一些小摩擦,互相理解一下,各让一步,事情不就解决了嘛。非得这么较真,最后谁也没落着好。

而且这一闹起来,还影响了交通秩序。大家都被堵在路上,心情也不好。本来好好的一天,就因为这点事儿给搅和了。

其实大家都应该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开车的时候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逆行。如果碰到了问题,也不要冲动,要冷静处理,互相包容。这样才能让道路更加顺畅,大家的出行也会更加安全和愉快。

来源:九派新闻,顾礼先生、新闻夜航等、百度速通热点等

本文初摘录于:2024-08-31,最后校对或编辑于: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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