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前208年),战国末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重阳办事处李斯楼社区 )人。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他被称为千古一相,意即就像始皇帝的千古一帝,李斯是千古第一相。
他的功劳很多,这里举几个重要的,废除周朝的分封制,建立郡县制,这就是我国行政机构史上最早全国郡县制的治理结构。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书同文字"的建议,命令禁用各诸侯国留下的古文字,一律以秦篆为统一书体。统一后的中国急需一种统一的官方文字。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制作这种标准字样,这便是小篆。
为了推广统一的文字,李斯亲作《仓颉篇》七章,每四字为句,作为学习课本,供人临摹。不久,李斯又采用秦代一个叫程邈的小官吏创造的一种书体,打破了篆书曲屈回环的形体结构,形成新的书体--隶书。
隶书便作为官方正式书体,始于秦,盛于汉,直到魏晋楷书流行才渐被取而代之。但作为书法艺术,篆书、隶书因其独具一格,深受后人喜爱。中国书法四大书体真、草、隶、篆,隶、篆占其半壁江山,这全是李斯的功劳。
为了政令畅通,物资交流便利,李斯又建议让全国的车轨统一,并在全国范围内修筑驰道。
所有这一切,都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全国的治理,李斯对于秦帝国的功劳很高。
后人对李斯如何评价呢?
曾国藩这样评价李斯,"古来如李斯、曹操、董卓、杨素,其智力皆横绝一世,而其祸败亦迥异寻常。近世如陆、何、肃、陈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终。故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
制定了严酷律令的李斯,最后的结局怎样?
李斯被下狱后,高皆妄为反辞以相傅会,遂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陽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赵高派他的门客十多人假充御史、谒者、侍中,轮番审讯李斯,李斯则翻供以实情对答,于是赵高就让人再行拷打他。后来二世派人去验证李斯的供词,李斯以为还与以前一样,便终究不敢更改口供,在供词上承认了自己的罪状。判决书呈上去后,二世高兴地说:“如果没有赵君,我几乎就被丞相出卖了!”待二世派出去调查三川郡守李由的人抵达三川时,楚军已经杀死了李由。使者回来,正逢李斯被交给司法官吏审问治罪,赵高即捏造了李由谋反的罪证,与李斯的罪状合在一起,于是叛处李斯五刑,在咸陽街市上腰斩。
李斯走出监狱时,与他的次子一同被押解,李斯便回头对次子说:“我真想和你重牵黄狗,共同出上蔡东门去追逐狡兔,但哪里还能办得到哇!”于是父子二人相对痛哭。
一代丞相,临死时怀念发达前与儿子东门遛狗追兔的时光。他就这样被自己制定的律令治罪,遭腰斩,被灭三族。
来源:大河奔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