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贪污十万就斩立决,还有人敢贪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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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贪污十万就斩立决,还有人敢贪污吗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反腐,净化政治生态,可能是中国人太多了,官也就多,即便是加大查处力度,相比较而言,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是绝对数量上还是不少,层出不穷,腐败真是顽固的毒瘤,可以说是令世界各国最头疼的事。不管国家大小,不管什么社会制度,不管贫富,不管和平还是战争,没有没有贪官的国家。反腐理论千千万,反腐措施无数条,反腐力度有增无减,可为什么腐败分子还是灭绝不了呢。

今天查处一个,明天查处一个,都见怪不怪了,其实大众的容忍度比起党和政府的容忍度还是大一些的,党和政府实行零容忍,但却永远实现不了零增加。只是,这贪官贪污受贿的数额越来越大,越来越惊人下巴。当老百姓还为几千块钱没日没夜奔忙,一天天做着流水线上的木偶人,一个贪官动不动就贪污受贿百万,上亿,甚至万亿、千亿。这么大的数字都已经超过了芸芸众生的认知。究竟还是太可怕了。

李建平,涉案金额高达30亿余元。

张中生,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

赵正永,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

等等。网上统计,10亿以上的3人,4-10亿的7人,4亿以下的18人。那几万、几十万的就算小儿科了,简直不值一提。

最新网传石油的那位上千亿了,难以想象千亿是个什么概念,这么多钱堆到一起得多大一堆,一个普通老百姓得打工多少年能挣这些钱。按一个月5000算吧,一年6万。十年60万,100年600万,1000年6000万,1万年挣6亿,从中华民族有史以来就开始打工,到现在还没挣够贪官贪的钱,何况一个月不到1000块钱的人还有好几亿,只能说一句,我的个老天爷呀。

从网络舆情看,人民对这些贪官为啥不杀,有很大意见。

必须对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切实制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制度,警惕打着依法治国的旗号,其实以法律祸国。

对贪官的惩罚必须严厉,严苛。假如贪污十万就斩立决,还有人敢贪污吗?

有人可能会反驳,朱元璋反贪污也不是不严厉,剥皮抽筋,制成皮草人,也起不到警示作用。据说他当皇帝31年,杀了15万的贪官,可惜贪官还是如疯草一样疯长。所以说光靠杀,也是杀不完杀不净的。朱元璋定的书目也很低,贪污超过六十两银子就是死罪。为什么那么多人就不怕死,冒着杀头风险去贪呢?真是难解之迷。

俗话说利令智昏,有了权有了位,没人监督他,官官相护,靠一个皇帝怎么可能管的过来。所以权力让人心存侥幸,他认为不会查到他,查到他也可以走走关系隐瞒过去,即便皮草人在跟前,那也是好了的伤疤,不觉得疼。

腐败的根源还是在于权力过大。权力一大容易让人迷失自我。

现在的干部比起封建时代的官员,应该能够更加理性。现在的生活好了,比起古代何止千倍,普通老百姓过的生活甚至超过过去的一个王爷。有的干部一个月的工资都过万了,一年十来万,甚至几十万,如果贪十万就砍头,谁愿意拿性命去赌这赔本的买卖。有的干部可能会鬼迷心窍,心存侥幸,经不住诱惑,但在反腐高压下也可能保持理性。

当下,贪百万、上亿都不死,将会给后来人怎么样的示范?那就贪呗,无非是坐牢而已,今日的牢房比起古代的牢房又算是太舒服了,大不了蹬蹬缝纫机去。可自己的媳妇,自己的儿孙们依然可以享受不尽的荣华。这账算起了,还是划算的呀。尤其是一死百了的,更是用自己的死换来家族的平安。

对于死了的也不能放过,能查到哪就查到哪,能查出多少就查出多少,该宣判的同样宣判,死了也必须把他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必须好好修改法律,十万不杀,百万必杀好吧。个税起征点不涨,贪腐立案数额却涨,这是什么立法理念。原来贪腐几千就立案,现在贪腐五万才立案,不知道制定法律的都是怎么想的。难道五万以下的就不判刑吗,不管经济如何发展,钱如何不值钱,M2如何增加,判刑的数额不能跟着水涨船高。

再不能让贪官寒了百姓的心,俗话说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尽管查出的贪官少了,干部的风气正了,但是就那么几个巨额大贪就足以震撼世人了。不杀不行了,不杀不足以慰民心,不杀不足以警后人,不杀头不见血怎么能叫自我革命?

来源:大道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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