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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国制”指国家颁布的一切制度、规章、法令,甚至包括好的风俗习惯。“犯国制”就是不遵守国家的制度、规章、法令和善良风俗习惯。如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就是国制之一。国有国制,家有家规,家规要遵,不犯国法,不违国制,不做国贼,这是最基本的。再进一步讲,不是做个好人就好了,还要进取,要精进,要有觉悟。对国家要尽忠,对老人要尽孝,对单位要忠于职守,对家庭要负责任,对自己要有抱负有志向,有一个积极向上的活泼泼的人生。就是自己要做得主,做自己的主,做事情的主,以主人翁的姿态来完成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让自己的生活充满活力,充满朝气,充满正能量。

遵纪守法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据说周朝的时候,道德很圆满,极少有人犯错。即便犯了错,也没有法律来惩罚,而是“画地为牢”,自己知道自己犯了错,就画个圈把自己圈住,作为对自己的惩罚。所以那时候也没有法律,中国是靠道德治国,“仁、义、礼、智、信”五常,“君子慎其独也”,靠的是自省。

现在法律完备,法律完备是不得已。法律是底线,道德管不住了,人失去了自省的能力,没办法才用法律。法律不用才好,就像医药,医药再好,也不如不生病。

问题是现在人心不古,不可能回到当初那样了,因此遵纪守法就是好的。但是有的人连这个也不愿意遵守,不愿意在自身上下功夫,提高道德修养,而是总想钻法律、规则的空子,这是非常危险的。即使一时得益,迟早会被社会、被集体淘汰,甚至走上不归路。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

遵纪守法,守规矩,讲规则,就会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可能走得不是很快,但方向正确,目标明确,态度坚定,就可以避免走弯路,走回头路,所以一定会是走得最远的。

法律规则不是条文,条文即便背过也不管用,关键是意识,有法律意识,有规则意识。意识即是自觉状态,不是绷紧的状态,更不是松懈的状态,而是一种观照的状态、清醒的状态。想做事、想事情的时候,自然不会触碰到法律的边线,想都不用想。比如我们骑自行车,骑到技法娴熟,无论拐弯或躲避什么,想也不用想就做了,这就是状态。守法进入这样的状态,即便你不懂法,却也不会犯法,为什么?因为法律与道德不相违背,法律是保护道德的,道德是核心,法律在边缘,你永远在核心部位,怎么能触犯法律?我们的心本自清净,不清净的只是妄心,人没妄心不会犯法,人的妄心不到狂妄地步也不会犯法。法律好比是大海,而我们是海里的鱼。都说法律严,其实法律宽,对于不犯法的人法律是不存在的,对于不犯法的人监狱也是不存在的。监狱是给犯大错的人准备的,地狱是留给心地险恶的人的。从这个角度看,监狱是犯罪的人自己造的,地狱是险恶的人自己造的。因为你不犯法,监狱与你不在一个世界。清净心清净世界,烦恼心烦恼世界,罪恶心的人其实每日住在牢狱里,没人圈囿他,他自己早就把自己圈囿住了。犯罪的人即便没抓住他,他自己也早已恐慌不宁,他自己早已住进了自己造的心狱。监狱能逃,心狱无可逃遁。提心吊胆的人最难受,悬在半空的人最难受,这就是为什么有的罪犯落网的那一刻反而踏实了的缘故,因为心狱比真的监狱还可怕。所以要守法,守法是在保护自己不受侵犯。人身是宝贵的,人心是高贵的,人是有自尊的,所有的法律法规是为了保护人的,是为了让社会有序,让每个人都有尊严。为了大家的自由,所以人不该太自由。人可以自由,但没有妨碍别人自由的自由。你要活得好,但不能妨碍别人也活得好。这就是法律的意义。一旦人犯了法,就严重了,你的自尊自由,你的高贵、宝贵都会被打破,脚镣手铐都会用到,哪里还有尊严?哪里还有自由?所以不犯法,守法,是在保护自己,是在保护家庭,是在守住人的尊严。因此守法不单单是个守法的问题,也是智慧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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