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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关于布置农村工作应照顾小农经济特点的指示》;

华东局,山东分局,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委:

山东聊城地委关于“高唐县区干部脱离群众行为”检查情况向山东分局的报告收悉。同意聊城地委的检讨和分局、华东局的意见。最近各地均发现在农业生产工作中有许多突出的严重的强迫命令错误,这种错误屡纠屡犯,实有一重大原因,这就是党政机关在布置任务时对小农经济的私有性,分散性这些本质的特点认识不足,不予照顾。高唐县在布置农业生产的技术改革和基本建设的时候,忽略了工作的对象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靠手工经营的小生产者,即使早拔棉柴是一件好事,是可行的,有利的,但是因为分散的小农经济状况下,这一村与那一村,这一户与那一户,这一块地与那一块地经营条件均有其差别性,勉强要求整齐划一,必为群众所难接受,又因为土地是各自私有的,不是共有的集体农庄,每个农民对于生产技术的微小的改革都抱有一种不放心的看法而不敢轻易去试验,试验不成即影响一年的生活,甚至有几年翻不过身来的危险。因此,有利于群众的生产改革,未经群众自己亲身的体察与经验,就急于推广,结果势必形成强迫命令,而一有损失就引来农民怨恨,将好事变为坏事。因此,应教育广大干部,使他们深刻认识,在向农村布置任务时候在农村进行工作的时候,领导农业生产的时候,时刻记住并且照顾到小农经济的特点,多强调自下上,集中群众要求,因地制宜,而不可强调自上而下布置任务,强求一致完成。即使在互助合作组织普遍发达的农村,也要照顾这种分散的特点,因为目前的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还是小型的组织,并且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之上的,使用落后工具的。中国农村中各地原来都有一些比较进步而且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与耕作方法,各县区乡干部应着重于深入农民,发现这种先进技术与方法,把它总结与提高一步,并逐渐推广。至于外来先进技术与耕作方法(包括改良种子),即使在当地是可行的有利的,也不能命令群众一下子执行,而应在县立国营农场先行试验,俟试验确实有效,再吸引群众参观,加以宣传教育,再行逐步推广,切不可将行之于集体农庄及生产合作社的办法,机械地用之于个体农民。这一个原则如不掌握好,则所有好事都会变成坏事。

(此件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3月17日

3月19日,毛泽东就朝鲜战场谈判问题给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周恩来发去一封电报。

周恩来是在3月14日率中国代表团前往布拉格参加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捷共主席哥特瓦尔德的葬礼的。毛泽东在电文中写道:

“关于克拉克于2月22日要求双方先交换重伤病而能行走的俘虏问题,我方尚未答复。乔冠华根据你的意见已拟好一个采取驳斥态度的讲话稿,在我处压下来未发,等你回来商量后再办。美方此次要求可能是杜勒斯上台后的一种试探做法。我方对策有二:一种是驳斥;一种是表示可以商谈,在商谈中看情形决定最后对策。你在和苏联同志谈话时,请将此事提出询问他们的意见。”

3月19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解决区乡工作中“五多”问题的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地委和县委;中央各部门和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

一、1952年12月西北局检查组关于区乡工作中“五多”问题的报告,写得很好。这个报告集中反映了我们党政组织有农村工作中一些严重的脱离农民群众损害农民及其积极分子的利益的问题,即所谓“五多”问题。“五多”,就是任务,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这些问题,很久就存在了,中央曾对其中有些问题有过指示,要求各级党委予以重视和解决,但是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其原因,是没有将整个问题系统地提出来,尤其重要的是没有在中央、大区、省(市)、专区和县这5级党政领导机关中展开反对分散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斗争。因为区乡的“五多”,基本上不是从区乡生产的,而是从上面产生的,是因为在县以上各级党政领导机关中存在着严重的分散主义和官僚主义所引起的,有些则是过去革命战争和土地改革时期的产物,未加改变,遗留至今的。因此,必须在1953年内,在执行中央195315日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中,着重地克服领导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和分散主义,并将那些过去需要而现在已不需要的制度和办法加以改变,方能解决这个问题。今后各级领导机关在规定任务的问题上,在召集会议和调人集训的问题上,在发出公文表册和向下级要报告的问题上,在规定区乡组织形式的问题上,以及在使用乡村积极分子的问题上,都要由县以上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实际可行的情况,加以适当的规定,有些则要由中央作出统一的规定。过去由各级党政民组织的许多工作部门,各自独立地向下级分派任务,随便召集下级人员和农村积极分子开会或训练,滥发公文表册和向下级或农村随便要报告等项不良制度和不良办法,必须坚决废止,而代之有领导的统一的和适合情况的制度和办法。至于在农村中每个乡存在着几十种委员会以及积极分子兼职太多,均属妨碍生产,脱离群众,也应坚决地但是有步骤地加以改变。

二、中央一级党政民组织有关各部门,中央分别责成中央组织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其所属财经、文教,政法3个委员会的主管同志负责,对于过去引起“五多”问题的各事项迅速加以清理,并规定适当的制度和办法,向中央作报告。

三、各大区和省市,由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及各该级行政机关主管同志负责,对于“五多”问题加以清理,规定自己的解决办法,并报告中央。为达此项目的,请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仿照西北局的办法,派出一个专为了解“五多”问题的检查组,检查所属的一二个区乡(在城市是检查一二个区街)的情况,以为解决问题的参考材料。

四、专区级和县级的“五多”问题,由省委负责指导解决之。

五、西北局检查组报告中关于解决“五多”问题的各项办法方面的建议,基本上是正确的,各地可以试行。

六、农业生产是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农村中的其工作都是围绕着农业生产而为它服务的。凡是以妨碍农民进行生产的所谓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都必须避免。目前我国的农业,基本上还是使用旧式工具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这和苏联使用机器的集体化的农业,大不相同。因此,我国在目前过渡时期,在农业方面,除国营农场外,还不可能施行统一有计划生产,不能对农民施以过多的干涉;还只能用价格政策以及必要和可行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去指导农业生产,并使之和工业相协调而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之中。超过这种限度的所谓农业“计划”,所谓农村中的“任务”是必然行不通的,而且必然要引起农民的反对,使我党脱离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群众,这是非常危险的。所谓区乡工作中的“五多”问题,其中有很大的成份就是这种过多地干涉农民的表现(另一部分成份是因为革命战争和土地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和遗留下来的),已经引起农民的不满,必须加以改变。即就广泛发展中的农业互助组和现在还不多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来说,也只是几家在一起或几十家在一起的小型的组织,而且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之上的,大多数尚不固定,又是使用旧式农具的。因此,对于这些互助组和合作社,按照中央已有的决定给以积极地提倡和适当地指导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决不应当将它们混同于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决不应当施行过多的干涉。我党现在在农村中的主要的危险倾向,就是许多同志将分散的经济混同于集体的经济,就是干涉过多。所谓“五多”问题,也就是部分反映了这种错误思想。

七、本指示和附在下面的西北局检查组的报告,请登党刊。

中共中央 1953年3月19日

3月19日晚,毛泽东在给陈云的批示中建议陈云使用擦澡健身法,他写道:

“每天用毛巾沾热水擦身,先热后冷,又冷又热,锻炼皮肤毛血管又收缩又扩张,每擦一次可经半小时,多至1小时,擦完全身发热。每天一次至两次,擦一二年可收大效,似可试试。毛泽东 用酒似不甚好。”

3月22日,毛泽东给在莫斯科的周恩来复了一份电报。

周恩来是在3月21日率中国代表团从布拉格返回到莫斯科的。是日晚,周恩来应苏共中央约请,与马林科夫、贝利亚、莫洛托夫、布尔加宁、赫鲁晓夫、马立克、库兹涅佐夫商谈朝鲜停战方案。会谈结束后,周恩来立即致电毛泽东说:

“苏方提议的中心思想,即是准备在战俘问题上求得妥协,以掌握和平的主动权。解决方案,是利用克拉克的文件,由金、彭出面答以同意根据日内瓦公约109条,双方先行交换重伤病战俘,其不愿回者暂交中立国,并恢复板门店谈判解决具体问题。然后即由中朝双方当局分别发表声明,主张战俘按分类办法实行遣返,要求遣返者立即遣返,其余则交由指定的中立国(如印度或其他国,视情况再定),保证其得到公正解决。苏联外长跟着发表赞助声明,然后苏联在联合国代表即作同样活动。”

毛泽东在给周恩来的复电中写道:

“赞同苏方的提议。这实际上即是去年9月上旬我们向菲利波夫同志(即斯大林——笔者注)所提3个方案中的一个方案。后来因美国在板门店采取横蛮态度,这个方案未能提出。现在提出这个方案是适合时机的。惟我方声明中应将俘虏分为达成协议者和未达成协议者,而不称为愿回家者和不愿回家者,以免和我们历来反对所谓‘自愿遣返’原则相冲突。具体步骤待你回来酌处。”

3月23日,毛泽东致电代替李克农、乔冠华在朝鲜负有谈判领导责任的丁国钰,并告金日成、彭德怀,他在电文中写道:

丁国钰同志并告金彭:

一、3月21日12时电悉。对方最近在板门店的行动,带有明显的挑衅和威胁的性质,因此应该提高警惕,设想坏的情况,并做必要准备。但另一方面,对方这些行动的目的则显然是逼我谈有关停战的主题,实质上表示对方着急。艾森豪威尔上台后在亚洲采取一系列措施,企图从杜鲁门造成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争取主动,其建议交换伤病俘可能是对方有意在板门店转弯的一个试探行动。在分析对方行动时,必须注意问题的这两个侧面。对于对方可能拒绝接受我方文件甚至拒绝召开联络官会议的情况,你们应就事论事,在会内外据理力争,予以痛斥,但不要逼对方正式表示是否要最后决裂,对方亦不会作此种表示。对于违反协议事件,过去我们采取不分轻重一事一抗的方针,本已有些被动。最近一星期内,如无重大事件,望不要向对方送抗议。

二、关于克拉克2月22日建议先行交换可以行走的重伤病俘虏一事,我方准备同意讨论此事,复文尚须数日才能拟好,暂时不要向外边透露。

毛泽东 3月23日

欲知板门店谈判能否继续进行?请继续往下看。

东方翁曰:毛泽东在1953年3月10日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中说:“为了使政府工作避免脱离党中央领导的危险,今后政府工作中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中央的讨论和决定或批准。”“政府各部门对于中央的决议和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均须定期地和及时地向中央报告或请示,以便能取得中央经常的、直接的领导。”由此可以看出,他对“新税制”事件的严重关注程度。通观这一指示草案的全文,很明显,毛泽东的目的是要加强党内的民主集中制,避免“独立王国”的再次出现。为此,他在《指示》中对政务院的工作提出了种种限制和要求,“为了更好地作到现在政府工作中的各领导同志直接向中央负责,并加重其责任”,又在《指示》中“特规定明确的分工”(分权)。尽管如此,后来数十年间在党政部门中依然时不时地出现一些“独立王国”现象,这大概就是“树欲静而风不止”的历史规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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