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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门下弟子众多,韩非(?~公元前233年)和辅佐秦始皇的丞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李斯是楚国上蔡人,原本是吕不韦的门客,后因才华得到秦始皇的认可,一路做到了丞相。

李斯受荀子的性恶说熏陶,想摆脱以世袭与血缘维持的封建势力对国家发展的制约。但凡是有才华的人,哪怕是自己仇人的孩子也可以重用。在李斯看来,血缘抑或其他各种关系都属于私人的情分,徇私于执政无益。

并且,李斯尊重“伪”,即后天的东西。他的基本思想是以法律来纠正人性的恶。性恶说的基本论调就是,如果性善说是对的,人都是善人的话,还要圣人干什么。圣人指的是君王、明君。圣人负责教化众人,若真人性本善,就无须圣人引导。正因为人生来就有可能作恶,才需要向好的方向引导。因此,性恶说很重视君臣关系,意在强化君权。

其次,君王依法执政,信赏必罚成了执政的基本理念。要做到铁面无私,任人唯贤。如果触犯法律,即便与秦始皇有血缘关系或是关系亲密,也要遭到处罚。与此同时,任何人都不可以说君王的不是。

这种以人为本的理论虽有理有据,但已经脱离了荀子的学说,彻底变成了法家的学说。秦国原本就有法家思维。商鞅曾令法律成为一切的准绳,并以法律和重刑为政治奠基,让秦国走上了强国之路。基于法家学说处理政事是秦国的传统,或许李斯在理政时也继承了这种传统。

而李斯的同门韩非,则是韩国的公子,同时也是一位散文家。他略微口吃,不善言辞,但写得一手文采飞扬的好文章。秦始皇曾在读完他的著作《韩非子》之后对他欣赏至极,表示能见他一面便死而无憾。

日后,秦国开始扩张,在攻打邻国韩国时,韩国国君还命韩非作为使者前去秦国讲和。

不过,韩非一到秦国,秦始皇就将他扣留,令他效忠秦国。对此李斯感到十分不安,他深知自己与韩非在才华上有着无法弥补的差距,如果韩非效忠秦国,他将不再是秦始皇跟前的红人,地位也将不保。再三思虑后,李斯向秦始皇进言:“韩非是韩国国君的儿子,他表面上答应效忠大秦,想必最终还是会以韩国的利益为重。既然如此,不如趁早将他……”

虽说秦国任人唯贤,不在乎对方是不是异国人,但若是不能为己所用,秦国也不想便宜了其他国家,直接杀了才放心。秦始皇的曾祖父秦昭襄王也是这样对待孟尝君的。

秦始皇对韩非的想法同样是得不到就要毁了他,所以韩非最终被迫于狱中服毒身亡。

韩非死于非命,《韩非子》却成了秦国的政治纲领。这本书里写满了为君之道,认为君主应集权于一身,应冷酷无情,处事应刚正不阿。

在秦国统一天下之前,天下名义上属于周王室。周王室用五行之中的火徳治理天下,而火后面就是水,水克火。充满野心的秦始皇便宣称自己以水徳治理天下,而水恰恰是一种可以代表法家冷淡而冷静的东西。

李斯和韩非的恩怨

扩展:《史记》记载,长子扶苏劝谏父王不要焚书坑儒,他说:“天下平定不久,儒生都学习和效法孔子,可现在您对他们施以重刑,我担心会造成天下动乱。望父皇三思。”秦始皇大怒,罚扶苏远赴北方去监督修长城了。

图片来源:《帝鉴图说》

【陈说】

君主依照绝对的“法”管理政治,所以必须是独裁者。与君主有特殊关系的公族,或者根据重视君臣父子秩序而形成的封建势力,依照韩非的学说,都要失势。只要有才能,不问排列顺序,就要提拔重用。工作失败,不论是公族还是豪族,都不能免除法定的惩罚。在韩非的世界里,不存在人情和特权,是极其冷酷的透明的世界。

——陈舜臣《中国的历史·第二卷·统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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