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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取其篇首人名为篇名,全篇由十四则寓言故事和一段议论所组成,内容虽稍嫌庞杂,然大体还是宣扬道家自然无为的思想,只是少了些玄虚的阔论,多了些现实生活的体验。在艺术表现上,除了以往的犀利潇洒的风格外,更增添了讽刺的笔触。

本书选录了三个段落。其一,“知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此段文字历数十九种人,皆因执著于才能、个性、爱好、事业、功名、利禄,而追逐竞争,终生不能自拔。正如宣颖所评:“一笔写出十九种人情,溺于所向,各不自禁,披靡一生,无由拔脚,真觉可哂可涕!”(《南华经解》)其二,“庄子送葬”,这则寓言故事表现了庄子对亡友的深情追念,说明了辩论的对手观点上的对立,并不妨碍真挚的友情。其三,“管仲有病”,这则寓言故事否定了为政廉洁而斤斤计较的鲍叔牙,肯定了有所不闻、有所不见而上不逆君、下不违民的隰朋,其个中的消息,无非在于鲍叔牙离自然之道太远,而隰朋离自然之道稍近而已。


知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 (1) ,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 (2) ,察士无凌谇之事则不乐 (3) ,皆囿于物者也 (4) 。

招世之士兴朝,中民之士荣官,筋力之士矜难,勇敢之士奋患,兵革之士乐战,枯槁之士宿名 (5) ,法律之士广治,礼教之士敬容,仁义之士贵际。

农夫无草莱之事则不比 (6) ,商贾无市井之事则不比,庶人有旦暮之业则劝,百工有器械之巧则壮。

钱财不积则贪者忧,权势不尤则夸者悲 (7) 。势物之徒乐变 (8) ,遭时有所用,不能无为也。此皆顺比于岁 (9) ,不物于易者也 (10) 。驰其形性,潜之万物,终身不反,悲夫!

【注释】

(1) 知:同“智”。变:指机变之事。

(2) 序:条理,逻辑。

(3) 凌谇(suì):凌辱和责问。

(4) 囿(yòu):拘限。

(5) 宿:守。

(6) 草莱:杂草,指耕耘等农事。比:和乐。

(7) 尤:出众。

(8) 势物:权利。

(9) 顺比:随顺。

(10) 不物于易:即“不易于物”的倒装句,谓各自拘守一物而不能变通。

【译文】

智谋之士如果没有提供思虑的机变之事是不快乐的,口辩之士如果没有谈论的话题与程序是不快乐的,好察之士如果没有欺凌与责难事情的发生是不快乐的,他们都是被外物所拘限的人。

招摇于世的人好在朝廷中炫耀自己,中等资质的人以做官为荣,体格强健的人以排险解难自夸,勇敢无畏的人喜欢挺身排除祸患,披甲戴盔的人以参战为快乐,隐居清修的人留意自己的名声,注重法律的人大力推广法治,讲究礼教的人重视外表的修饰,崇尚仁义的人看重人与人之间的交际。

农夫如果没有耕田除草的事情就不会和乐,商人如果没有商业买卖的事情就不会和乐,百姓如果早晚都有事做就会很勤勉,工匠如果有了灵巧的工具就会气壮。

钱财积累不多而好贪图的人就会忧愁,权势不够强大而好夸耀的人就会悲哀。追逐权利的人们喜欢变乱,遇到时机来临,就要铤而走险,不能清静无为。这些人都是随时竞逐,拘限于一事一物而不能脱身的人。他们身心驰骛,沉溺外物,终生不能自拔,岂不悲哀!


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顾谓从者曰:“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 (1) ,使匠石斫之 (2) 。匠石运斤成风 (3) ,听而斫之 (4) ,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宋元君闻之 (5) ,召匠石曰:‘尝试为寡人为之。’匠石曰:‘臣则尝能斫之,虽然,臣之质死久矣 (6) !’自夫子之死也 (7) ,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

【注释】

(1) 郢:楚国都城,今湖北江陵。垩(è):白土,可用于涂饰。慢:通“墁”,涂。

(2) 匠石:名叫石的工匠。斫:砍削。

(3) 运:挥动。斤:斧。

(4) 听:任,听任。

(5) 宋元君:即宋元公,宋平公之子。

(6) 质:对手,指施展技艺的对象。

(7) 夫子:指惠施。

【译文】

庄子送葬,经过惠施的坟墓,回头对随从说道:“郢都有一个人,不小心让一星点白灰粘在鼻子上,这点白灰就像苍蝇的翅膀那样又薄又小,他让匠石替他削掉。匠石挥起斧子,随斧而起的风声呼呼作响,任凭斧子向白灰点削去,灰点尽除而鼻子安然不伤,郢都人站立不动,神色不变。宋元君听说此事后,把匠石召去,说道:‘试着替我再做一遍。’匠石说道:‘臣下确实曾经砍削过鼻尖上的灰点,不过现在我的对手已经死了很久了!’自从先生去世,我也没有对手了,我再也找不到辩论的对象了!”


管仲有病 (1) ,桓公问之曰:“仲父之病病矣 (2) ,可不讳云 (3) ,至于大病,则寡人恶乎属国而可 (4) ?”

管仲曰:“公谁欲与 (5) ?”

公曰:“鲍叔牙 (6) 。”

曰:“不可。其为人洁廉,善士也;其于不己若者不比之 (7) ;又一闻人之过,终身不忘。使之治国,上且钩乎君 (8) ,下且逆乎民。其得罪于君也,将弗久矣!”

公曰:“然则孰可?”

对曰:“勿已,则隰朋可 (9) 。其为人也,上忘而下不畔 (10) ,愧不若黄帝,而哀不己若者。以德分人谓之圣,以财分人谓之贤。以贤临人,未有得人者也;以贤下人,未有不得人者也。其于国有不闻也,其于家有不见也。勿已,则隰朋可。”

【注释】

(1) 管仲:管子,姓管,名仲,字夷吾,曾任齐相,齐桓公尊之为仲父。

(2) 病矣:病危了。

(3) 讳:原误作“谓”,江南古藏本作“讳”,《列子·力命篇》亦作“讳”,据以改正。

(4) 恶:何。属:嘱托,托付。

(5) 公谁欲与:即“公欲与谁”。

(6) 鲍叔牙:姓鲍,字叔牙,齐国大夫。

(7) 不己若:即“不若己”。不比:不亲近。

(8) 钩:逆,触犯。

(9) 隰(xí)朋:姓隰,名朋,齐国贤人。

(10) 不:原脱,据《列子·力命篇》补。畔:界岸。

【译文】

管仲生了病,齐桓公问他说:“仲父的病已经很危险了,还可以忌讳不说么?一旦病危,我将把国家托付给谁才好呢?”

管仲说:“你想托付给谁呢?”

齐桓公说:“鲍叔牙。”

管仲说:“不可以。他为人处事廉洁,是个好人。但是他对于不如自己的人不够亲近,又听说了人家的过错就终身不忘。如果让他治理国家,对上会触犯君威,对下会违背民意。他将得罪于国君,不会太久了。”

齐桓公说:“那么谁可以呢?”

管仲回答说:“不得已的话,隰朋还可以。他为人处事,对上能够忘记权贵的荣位,对下能够不区分地位的卑贱,自愧不如黄帝,而又怜悯不如自己的人。以道德来感化人,称得上是个圣人;以钱财来分给人,称得上是个贤人。以贤人的身份凌驾于众人之上,没有能够获得人心的;以贤人的身份礼遇众人,没有不能够获得人心的。他对于国事有所不闻,他对于家事有所不见。如果不得已的话,隰朋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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