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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三反’运动对于共产党来说,是一次深刻有力的整党运动,在‘三反’运动中暴露了不少党员的严重错误,其中有些人则在运动中证明是混入党内的坏分子。”
话说1952年2月5日,毛泽东在中央军委给华东军区党委的复电稿中加写了一句话:
“我全军对于贪污腐化犯法乱纪情节严重的分子,必须一律予以惩办,不得姑宽。”
这天中午,毛泽东突然对卫士李家骥说:
“我的腰不舒服,今天晚上不下雪明天肯定下雪。”
李家骥听毛泽东说得这样肯定,心中免不了半信半疑。第二天早晨,天上果然下起雪来。毛泽东一边观赏着院子里的雪景,一边和李家骥开玩笑说:
“小李,如果我们打赌,是不是你输了?!”
李家骥只好点头称是。毛泽东又问他:
“你知道雪花有几瓣吗?”
“我没有数过。”
李家骥如实地回答。毛泽东笑着说: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数数嘛!”
2月8日,李敏因为放寒假过春节,她对爸爸说:
“我想到上海看望妈妈。”
毛泽东说:
“好嘛,你去吧!”
“我怎么走呀?我还没有一个人走过这么远。”
“买票,坐火车走嘛!”
“那,我就一个人去呀?”
“那么多人乘火车,怎么会是你一个人呢?”
“我有点怕。能找个人送我去吗?”
“你是大孩子了。莫要人送,自己走。”
李敏知道爸爸决定了的事,是不会轻易改变的。该动身了,毛泽东又一再提醒她别忘了带上药,还特意让李敏把外国朋友送给他的香烟带给妈妈。
以后每年放寒假,李敏都要去上海看妈妈。临行之前,毛泽东不光让别人帮助李敏准备收拾打点行装,还亲自出马,为女儿前前后后的忙活,一会儿让人去买北京的特产茯苓饼和蜜饯,一会儿又让人去“六必居”买酱菜。就这样左一包右一包,直到李敏拿不动为止。毛泽东知道女儿从不爱吃零食,这都是为贺子珍买的。
毛泽东还让李敏带足往返路费、住宿费、伙食费和零花钱。因为贺子珍在上海的房间太小,加上李敏就太挤了。毛泽东每次都让女儿吃住在一个宾馆里,其它时间就和妈妈在一起。
且说2月9日下午1时,工作人员为了让毛泽东在紧张的工作之余稍微松弛一下,特意为他放映了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这是他自元旦晚会以来的第一次娱乐活动。
2月9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中小贪污分子分别处分问题的补充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地委;各大军区党委、志愿军党委,并转各级军区党委和军师党委:
鉴于贪污1千万元以下的中小贪污分子占全体贪污人数的95%至97%,带着很大的群众性,中央已规定除对其中情节严重者应予以刑事处分外,其情节不严重者一般应免予刑事处分,而由其工作机关按其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以示严肃。其有在革命工作中一贯表现好,偶犯贪污错误,数量甚小者,还可以免予行政处分。此外尚有一些迹近贪污、按其实际不能叫作贪污者,不应以贪污论。如此规定,大约有85%以上的中小贪污分子可免刑事处分(即不送法院,不判徒刑),而只给以行政处分,便于争取团结和教育改造这一批人,以利开展“三反”斗争和建设工作。关于行政处分的项目,除中央已规定撤职、降级、调职、记过等4项外,兹再增加警告一项,共为5项。估计有很多小贪污分子,例如50万元以下而情节不严重者(此类人占全体贪污人数的70%上下),只须给以警告就可以了。关于贪污1千万元以下而免予刑事处分者,如是党员团员,他们的党籍团籍问题,如何处理,中央尚无成熟的意见,请你们根据“三反”斗争中处理贪污分子的情况提出意见,电告中央考虑。关于一切应给刑事处分的人均须立即开除党籍团籍,中央已有通知,请你们一律遵行。关于1千万元以上的贪污犯(即所谓大中小老虎),也应按其情节分为死刑、死刑缓期、无期徒刑、各种有期徒刑以及免予刑事处分而给以行政处分等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已于2月1日审判7名大贪污犯的事件中,给了方向的表示。
中共中央 2月9日
接着,毛泽东又在草稿上给刘少奇等人写了一个说明,他写道:
刘、朱、周、陈、彭真、林彪、聂荣臻各同志:
此件主要目的,是行政处分中增加警告一项,使大多数小贪污分子减轻对抗情绪,利于团结改造。是否适当,请审示。
毛泽东 2月9日。
是日晚,毛泽东针对打出了一些假“老虎”的现象,在给高岗并告各同志的电报中写道:
“第10军的几个师已出现用逼供信的方法打虎,结果打出的不是真虎而是假虎,冤枉了好人(已纠正)。各地如出现此种情况请予迅速纠正。”
2月10日,在古城保定2万多名群众参加的公审大会上,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宣读判决书说:
“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材,克扣民工灾民,勾结奸商非法经营谋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及贪污受贿……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
在空阔的保定东关大校场刑场上,行刑人员奉命向刘青山、张子善宣布说:
“根据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一、对你们行刑子弹不打脑袋,打后心;二、行刑之后,你们的家属可以殓尸安葬,棺木由公费购置;三、你们的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四、你们的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
刘青山、张子善听了,无不放声大哭。这哭声,不知是悔恨还是感激;那泪水,浸泡着两个已经腐烂的灵魂。就在此时,两声枪响同时爆出,两名曾是共产党高级干部的罪犯,结束了他们才30多岁的年轻的生命。
2月12日,毛泽东在转发第66军党委关于打虎经验报告的批语中写道:
“将全部应有的而不是无中生有的老虎通通捉干净,否则运动结束,势必留下大批暗藏的老虎遗祸将来。”
2月14日下午,天刚下过大雪,位于建国门内路北一个新建院子里的海军司令部接到空军打来的电话说,毛泽东到了空军司令部,马上就到海军司令部来。萧劲光司令员放下电话,令警卫员到门口看看情况。警卫员刚下到楼梯口,毛泽东就到了。萧劲光和副司令员王宏坤、副政委刘道生、参谋长罗舜初赶到楼梯口,见罗瑞卿、刘亚楼随侍在毛泽东左右,立即恭恭敬敬地敬礼问好,尔后把他们迎入司令部办公室外间的会客室。毛泽东兴奋地说:
“瑞雪兆丰年,看样子今年是个好年景。”
接着,他问了正在开展的“三反”运动情况,又说:
“今天,我来和你们商量一件事,现在抗美援朝需要飞机,我们打算集中外汇解决一下空军的问题。原来计划了2亿卢布,准备再给海军购买几艘驱逐舰,几十条鱼雷快艇,但这样外汇就不够了。是不是可以先给空军买飞机?你们要买的舰艇再往后推一推,怎么样?国内的钱有,不成问题,就是外汇不够。”
萧劲光和刘道生当即表示说:
“坚决拥护毛主席和中央的决定。空军、海军都是党的军队,就这么办,把有限的外汇先给空军买飞机吧!”
王宏坤和罗舜初也都表示同意。
“好”毛泽东高兴地说:“就这样说定了。国内的钱,有。你们是不是买点材料,自己造,打下个基础。上海的江南造船厂过去不是造过一千多吨的船嘛。”
萧劲光他们说,江南厂,还有其它一些造船厂,都可以造,先造几十吨的小艇。去年青岛造船厂就已造出了几条小艇,今年打算让江南厂再试制几条大一点的。毛泽东听说国内船厂可以造小艇,就连声说:
“很好,很好。造小艇,来得快,花钱也不多,还能起作用,可以积累经验,把我们自己的造船工业逐步搞起来。”
2月17日,毛泽东在转发中南局“打虎”新计划报告的批语中,告诉各中央局、各大军区说:
“在运动紧张期内必须指定一部分得力干部负责日常工作,维持正常财经工作的进行,生产、运输、金融、贸易均不能停顿。在当地‘三反’运动正式发动1个月至多1个半月后,就应逐步增加领导日常工作的干部,这点很重要,请各同志注意。”
2月20日,毛泽东在转发华东军区党委关于“打虎”情况和部署的报告上批示道:
“目前第一要注意打尽老虎,不要松劲;第二要注意调查研究,算大账,算细账,清查老虎真假,严禁逼供信。注意这两条,就可获得全胜。”
2月23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五反”斗争策略和部署的报告》写了一个批语,他写道:
中南局、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一、同意2月19日中南局关于“五反”斗争策略和部署的报告。
二、将这个报告发各中央局参考。
三、请各省委就省城的“五反”加以精密研究,作出结论,以便正确地指导省城及全省城市的“五反”斗争,务使“五反”在全国范围内不出大的偏差。
四、因为“三反”、“五反”同时进行并要同时保证不犯错误,必须将县区乡三级的“三反”及县城和县范围内的市镇的“五反”,除少数典型试验外,一律坚决推迟到春耕完成以后去做。
五、省城以外的中等城市,例如四平街、石家庄,苏州、衡州、汉中、遵义等处如何进行“五反”,日前尚无经验,请各省委区党委令各地委精心研究,请示批准,有计划地去做,只许做好,不许做坏。各中央局和省委还应派员帮助一二个地委研究一二个中等城市的“五反”部署,并以经验电告中央为盼。
中央 2月23日
2月23日晚,毛泽东就上海市委的报告复了一封指示电。
原来在2月中旬,毛泽东鉴于上海“三反”、“五反”运动比较落后,就把陈毅从南京调回上海,领导上海的“三反”、“五反”运动。2月20日,陈毅在上海召开2000多人的干部大会,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批评了上海运动开展不力的现状,当场宣布对一些领导干部给予撤职和停职反省的决定,逮捕法办了少数人。2月21日,陈毅以上海市委的名义将工作情况报告给毛泽东。
毛泽东在给陈毅等的复电中写道:
陈毅、谭震林二同志,上海市委各同志:
市委2月21日报告收到。你们2月20日的会议开得很好,我相信你们的打虎作战会开展起来。希望你们从2月25日至3月10日,分为3期,每期5天,共15天,抓紧检查督促,改进方法,基本上完成上海市各系统内部的“三反”打虎任务。从3月11日起阵容整齐地开展上海市工商界的“五反”斗争。
毛泽东 2月23日下午9时
2月26日,毛泽东在转发中直机关党委关于“打虎”工作报告的批语中写道:
此件很好,发各同志参考。强调要材料,要证据,普遍推行算大账、算细账,追赃款、追赃物的方法,严禁逼供信的方法,是目前打虎作战是否能取得完全胜利的关键所在。
毛泽东 2月26日
这一天,毛泽东看到新华社福建分社给总社的一份电报上说:“美蒋特务最近计划谋害陈嘉庚以嫁祸于我,破坏‘五反’运动。”
原来,陈嘉庚在1950年把他的全部财产捐献了出来,准备用于扩建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新校舍。几个月后,他回到祖国在家乡福建集美定居,决心把他创办的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发展起来,为新中国培养更多的人才。
毛泽东在电报上批示道:
周总理:
请指示福建当局加强对陈嘉庚的保卫工作,或劝陈来京。如何,请酌处。
毛泽东 2月26日
2月27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分步骤开展城市“五反”斗争的指示》中写道:
“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对所辖境内的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应分为3个步骤开展‘五反’斗争。例如河北境内,第一步,在北京、天津两个大城市开展‘五反’,这是由中央直接领导的,3月10号以前可以基本上解决问题。第二步,在唐山、石家庄、秦皇岛、保定4个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开展‘五反’,这是由华北局和河北省委领导的。他们计划在第三步开展通县、泊头、辛集、杨柳青、沧县、邢台、邯郸、汉沽、临清、胜芳等10个城镇中的‘五反’,这是次于上列4市的10镇,也是中等城市,待4市取得经验以后再行开展10镇的‘五反’,由省委和地委领导。对一般县城则坚决停止,以后再说。”
2月29日,毛泽东根据中央的调整部署和派去上海指导运动的薄一波给中央的汇报,复电同意上海关于“五反”运动推迟到3月20日以后进行的请求。他还在复电中写道:
“这样既有利于现在的‘三反’,也有利于3月20日以后的‘五反’,也有利于全国的经济形势。”
关于对贪污分子的处理问题,毛泽东在给陈毅的复电中又写道:
陈毅同志:
2月25日的电报收到。
一、因为你们打虎进展较速,你们的打虎突击可以在3月10日基本结束,转入打虎的正常轨道上去。但正式宣布须按具体情况,有些(可能是多数)转入正常,有些仍须突击。
二、中央正在考虑不单是50万元以下而且是100万元以下的所谓贪污分子,一般不算作贪污而算作占小便宜或公私不分,以便解脱更多的人,利于教育;但少数情节恶劣者仍应算贪污。此点中央当另有通知。
三、军队不要举行公审。
四、连队“三反”尚无经验,可先在若干单位试行,连队的严重问题是军阀主义,也有贪污,应来一次改革,但做法应与机关有别,以教育为主,同时搬掉若干坏的。
五、最近西南军区党委有一个方针和部署的计划,今日已发你处,请加参考然后确定你们的部署。
六、其余均同意。
毛泽东 2月29日
1952年3月1日,毛泽东关于在“五反”中不提反暴利口号的批语中写道:
各同志:
西南局2月29日的电报是正确的,发给你们参考。当天津、济南、南京、上海等处提出反暴利的口号时,大资本家即迅速接受,因为这个口号可以被他们利用去威胁中小资本家,说他们的利润也有暴利。就目前时期来说,真正违反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暴利,已包括在“五反”的各项对象,故只应提“五反”,不应再提反暴利。隐匿侵吞敌产、逃走外汇两事,国家已有法令,又可包括在‘盗窃国家财产’一项内。倒卖金银、偷卖鸦片白面两事,国家亦有法令,可依法办理,不必于“五反”外另立项目,变为“六反”“七反”。
毛泽东 3月1日
3月4日,毛泽东为中央转发罗瑞卿的报告写了一个批语,他写道: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地委:
一、兹将罗瑞卿同志关于长沙市公安局违法乱纪行为的报告发给你们及所属公安司法机关。请你们务必注意在此次“三反”中全面检查和彻底解决所属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违法乱纪行为,不惜将违法乱纪和贪污蜕化分子撤消职务,严重者判处徒刑。其最严重而有民愤者,应予枪决。
二、王丕敏(长沙市公安局长,有重大受贿行为——笔者注)应予枪决,公开宣布罪状,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三、长沙市委市政府和湖南公安厅对于长沙市公安局如此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负有责任,应由湖南省委省政府对情况加以周密审查,分清责任轻重,给以适当处分,并将结果报告中南局和中央,同时通知全省党政机关,引为鉴戒。
四、与此同样,各地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如发现有与长沙公安局同样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司法机关亦应受到适当的处分,以为放纵不法行为及以官僚主义态度对待工作者的鉴戒。
中央 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