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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毛泽东在中共北京市委6月11日“关于中小学生费用负担及生活情况给中央和华北局的报告”上写了一个批语。

北京市委的报告说,目前中小学生所负担的费用,对于劳动人民的家庭和低薪制工作人员来说,是相当重的。目前中学的人民助学金标准低,名额少,小学根本无助学金。为了改善这种状况,计划接管全部私立中小学,公私立中小学一律免收学杂费。报告还说,目前干部子弟学校中,学生所得待遇极不一致,一是学校之间伙食费和津贴费的标准高低不同,二是同一学校之内又有大灶和中灶之分。干部子弟入普通学校的设有公费生,其公费补助按家长革命历史和职位分为3等。上述差别对干部子弟和一般学生都影响极坏,应该改变。

毛泽东在批语中写道:

周总理:

一、如有可能,应全部接管私立中小学

二、干部子弟学校,第一步应划一待遇,不得再分等级第二步,废除这种贵族学校,与人民子弟合一。请酌办。

毛泽东 6月14日

6月15日,毛泽东起草《中共中央关于争取胜利结束“三反”运动中的若干问题的指示》,全文如下:

从去年12月开始的伟大的“三反”运动,到5月底为止,就全国一般情况,发动群众和“打虎”的阶段均已胜利结束,处理阶段也已经或快要结束,建设阶段已经或即将开始。为了胜利结束“三反”运动,反对虎头蛇尾,草率收兵,中央对于“三反”运动处理阶段和建设阶段中的若干问题,特作如下的规定:

第一,结束“三反”运动的两项重要工作。

为了完满地结束“三反”运动,首先必须作好正确定案和适当处理的工作。处理的原则是:“斗争从严、处理从宽,应当严者严之,应当宽者宽之。”其次是切实作好建设阶段的各项工作。建设阶段的要求,在于系统地批判资产阶级的思想,划清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思想界限,改进“三反”运动中所发现的工作中的各种缺点,以便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巩固“三反”运动的成果。

第二,关于处理阶段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定案工作应采取实事求是、不怕麻烦、坚持到底、不枉不纵的方针。“是者定之,错者改之,应降者降之,应升者升之”,必须作到如实合理地解决问题。有些地方听任“老虎”翻供,不问真假,放纵真虎归山,这是极端错误的。也有些地方只要贪污分子不翻供,所供情节又大体合理,在不予判刑的条件下,专凭口供定案,这同样是不对的。定案工作的中心环节在于认真调查和全面分析材料,必须在人证、物证和贪污情节等方面,找出可以定案的根据,有全部证据者定全部,有部分证据者定一部分,无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一般应实行全部或部分具结了案的办法,以后如发现有不实者再从重处分,现在就有确实证据而翻供或拒不坦白者应从重处理。总之,对于各项案件除案情十分重大或情节复杂一时不易结案者,应留作专案务须继续研究弄清外,一般案件均应尽可能在6月内弄清实情,力求定案,并处理完毕。在处理阶段结束以后,如未了案件过多,是不利于工作的。至于某些案件国家损失甚大,而本人确无贪污证据者,应以渎职论,得分别情节,给予不同的行政或刑事处分。

定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计算贪污时间和对赃款赃物一般不折算现价的规定。此外,还应照顾到一些特殊情形:对于那些一贯表现尚好的老干部,虽贪污在一百万元以上,只要贪污情节不严重,坦白彻底,真诚悔过,可不以贪污分子论;对于那些有专门技术,政治上又靠拢我们,虽贪污数字较大,只要其贪污情节不严重恶劣,而又坦白彻底,真诚悔过者,亦可不以贪污分子论。

二、赃款赃物原则上应予追缴,但又必须根据贪污分子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尤其不得穷追乱追。追赃虽与定案有直接联系,但一般地应先定案,后追赃。定案以后首先要查赃,应从各方面调查分析,判断赃款赃物的来龙去脉及现有数量,进行追赃。对真诚悔过,积极退赃者,从轻处理,对有赃不交,狡赖顽抗者,应予严办。追赃时,应明确交代政策,力求作到贪污分子自觉退赃,并须作好家属工作,使其协助退赃,但绝不许可把贪污分子家属当作贪污分子对待。凡确实追不出者,应主动免追。如赃款赃物在农村者,不得直接派人到农村追赃。为了及时结案,凡赃情已经查明,赃款一时不能起出者,可由机关人民法庭转地方人民法院办理。凡各地追赃已达原计算贪污款物总数百分之四十左右时,即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可而止。机关内贪污分子打欠条、订长期退赃计划等办法,害多利少,一般不宜采用。

三、为了定案追赃,经过市节约检查委员会有领导地传讯有关工商户,对于甄别定案有极大作用。对于传讯处理方针,应依照1952年5月20日中央关于争取“五反”斗争胜利结束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中的规定办理。传讯工作切不可无计划地零乱地进行,必须抽调对“三反”、“五反”有经验的干部,首先把所有与传讯有关的材料,加以研究整理,拟定传讯计划,然后在市节约检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对于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和半守法半违法户,如不传讯即无法对贪污分子定案追赃时,可以传讯,但须适可而止;对于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则须抓紧传讯,但须防止追逼。在“五反”中已作结论的工商户,如传讯对证时,态度老实,虽承认了原来未承认的“五毒”行为,亦可不变其原来的结论。各地传讯的时间,一般以10天左右为宜,绝不许可拖得太久,否则对工商界波动太大,对生产不利。

四、处分及量刑必须遵守“少数从严、多数从宽”的原则。有些地方在处分及量刑时,一般偏高。其具体表现为:在行政处分中,多用“开除”;在刑事处分中,多用“徒刑”和“劳役改造”,而不愿判“机关管制”,以及企图过多地判处无期徒刑及死刑的倾向。为了克服这种偏向,在行政处分中,应尽量少用开除办法,在刑事处分中,应严格遵守中央所规定的判刑比例及批准手续。为了避免处分(包括党内处分)和量刑上先重后轻,畸轻畸重的现象,应实行对一个地区或一个大单位的贪污分子和犯其他错误人员的排队的办法,实行大体上的比较,统一处分和量刑的具体标准。但在“三反”运动初期已经处理的人员,如果对其处理没有原则错误,则不必改变。在审判时,应认真作好人民法庭的工作,吸收非党人士参加领导,如此,既能对非党人士有所教育,同时也可以取得他们的监督,杜绝某些单位的草草了事现象,使我们的审判处理工作作得更好。

第三,建设阶段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三反”运动必须经过建设阶段,才能完满结束。“三反”建设阶段的工作,实际上是对于“三反”运动的总结,这是巩固“三反”成果、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觉悟程度和工作效率的重要关键。只许作好,不得潦草从事。建设阶段一般应解决下述几个问题:即交代与资产阶级的关系,批判资产阶级的思想,适当地结合整党,系统地进行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关于交代与资产阶级的关系。交代与资产阶级关系的工作,各地在国家工作人员中,除依中央在1952年4月5日的指示可以不进行交代的人士外,一般均应利用“三反”运动的群众声势,认真进行。在交代关系中所发现的各种问题,应分别地作如下的处理:

1、确属坐探者,应根据情节,从严惩治,最严重者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但偶尔泄露经济机密者,不以坐探论处,对其错误行为,一般只予批评,情节严重者,应受适当的行政处分。偶尔出卖经济情报者,亦不以坐探论处,应视其情节按贪污罪从重处理。至于带有反革命性的“双皮坐探”,则按惩治反革命条例办理。

2、交代反革命案件者,由公安部门处理。

3、交代本人是资本家者,只予登记,暂不处理。区别并处理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与一般资本家的问题,中央将另作规定。

4、交代出一般政治问题或亲戚朋友是反动阶级分子或资本家者,只予登记,不需处理。

5、交代家庭是反动阶级成分或资本家者,只要站稳立场,思想上与家庭划清界限,不必断绝与家庭的关系。

6、在交代关系中如发现本人的政治立场十分不稳者,应不得担任或调入国家首脑部门和机要部门的工作。

二、关于批判资产阶级的思想。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的目的,在于划清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阐明工人阶级思想在国家中的领导作用并正确认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克服在中国资产阶级问题上的一切不正确观点。这种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的工作,应密切与各部门的业务相结合,针对资产阶级思想在各部门的具体的特殊的表现,引导群众进行细致地深刻地批判,并在批判之后,树立起新的观点和业务方针。在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的同时,应对于因“三反”而来的暂时的消极情绪及其他错误思想,及时加以教育,如:某些人怕负责任,不敢领导,不愿作财经工作和总务工作,不愿再和资本家来往,如非来往不可时,则宁“左”勿右,以及借口所谓“打虎精神”发展强迫命令的作风,对犯小错误受轻微处分仍留机关工作的人员,采取冷淡歧视的态度和有些“打虎”积极分子以“功臣”自居,闹地位、闹待遇等等,所有这些消极情绪和错误思想,都必须在“三反”运动建设阶段中,加以克服。

三、关于如何与整党相结合。“三反”运动本身对共产党来说,就是一次很深刻的整党运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党员干部,在群众运动的烈火中,已受到了一次严格的锻炼。“三反”以前已按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整党的单位,“三反”运动对于他们事实上是进一步的整党运动。“三反”以前未按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进行整党的地区,可以在“三反”建设阶段同时或在“三反”结束以后,划出一定时间,进行对于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的学习,其目的在于普遍提高党员的认识。所有民主补课,干部鉴定,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工作,均应在这一阶段内结合进行。

四、关于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思想建设之外,必须有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的中心内容是整编。整编的目的在于确立编制,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制度建设的内容包括民主制度,新的财务制度,基本建设制度,人事制度,工作、生活、学习等制度及监察和检查制度。制度建设的中心是民主制度。民主制度的关键在于首先健全机关党内的民主生活,而党员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则是最适当的组织形式,应定期召开,认真进行;其次则为机关内的民主生活的建立,而机关工作人员的代表会议和小组会议,以及每年一次的民主检讨制度,均应按期进行。

本指示发至地委、师党委,望迅速下达,认真研究,切实执行。并望于7月上旬,对所属单位的“三反”运动,作出全面总结,层报中央。

1952年6月15日

这一天,中共中央立即发出指示电,电文是这样写的:

中央及军委所属各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分局转各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及志愿军党委:

兹将《中共中央关于争取胜利结束“三反”运动中的若干问题的指示》发给你们,望即研究,加以执行。

中共中央 6月15日

6月20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二届代表大会及北京第一届体育运动会在天坛举行。

此前,大会秘书组在会议筹备期间,请毛泽东为大会题词,毛泽东欣然命笔,题写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毛泽东和傅作义应邀参加了开幕式。开幕式结束后,毛泽东走到傅作义身边小声说:

“宜生,到外面走走吧!”

两人步出会场,走到祈年殿前,毛泽东指着大殿一角经过了修补的地方,漫不经心地问:

“还记得吧?”

傅作义当然记得,那还是在1949年初,解放军为阻止蒋介石从天坛临时飞机场抢运武器和亲信分子,不得不炮击临时飞机场,不慎将殿角炸掉了一块儿。毛泽东拍着傅作义的肩头,笑着说:

“宜生,你看这一块我们补得如何?”

傅作义连声说:

“不错,不错!不仔细看还真的看不出来了。”

毛泽东说:

如果我们兵戎相见,补也补不得喽,你是保护北京的大功臣啊,应该给你一枚天坛一样大的奖章,怎么样?”

傅作义连忙说:

“哪里,哪里,主席不抓我的罪过,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6月下旬,毛泽东决定担任中国人民志愿军代司令员的陈赓从朝鲜回国任职。由志愿军副司令员兼副政委邓华担任志愿军代司令员和政委。

6月23日,陈赓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进了中南海丰泽园,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人亲切地会见了他。毛泽东握着陈赓的手说:

“我们‘最可爱的人’回来了,辛苦了!”

众人在沙发上就座后,周恩来朝陈赓扬扬手说:

“陈赓,你从前线回来,谈谈你的感受吧。”

陈赓汇报了朝鲜的战事,又说:

“我军缺乏现代化装备,部队缺乏精通科技的人才,造成了在朝鲜战场上的困境,只能靠坑道对付敌人的飞机大炮,许多战斗由于装备技术落后而不能取得胜利。一个国家科学技术落后了,在战争中就要挨打。现在最急需的是要培养前方已有的部分现代化武器装备的维护和使用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有时炮上坏了个螺丝,在3个连队找不到一个会修的技术人员。”

毛泽东凝视着陈赓,又转向周恩来、朱德说:

美帝国主义想要打败我们绝不可能,我们一时要把美帝赶出朝鲜也不可能。我们的军队是一支政治素质最好的作战勇敢的人民军队,只可惜技术装备太差。我去苏联访问时,斯大林曾向我建议说,有必要组建一所高等军事技术院校,我决定接受这一建议。军事工程学院一定要办,不能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

毛泽东转对陈赓说:

“中央决定创办军事工程学院,那个草案你看到了吧?谁来办?你来办吧!这次调你陈赓回来,就是要你创建这所军事工程技术学院。”

陈赓说:

“这个我可是隔行,恐怕办不好。”

毛泽东说:

“你隔行,你说我们党内还有哪位懂行?你指出来。办学过程中有什么困难可随时找总理,找我,还有苏联顾问的帮助,凭你陈赓的才智和干劲,一定能干好。你放手去干好啦。”

周恩来也说:

“你是合适的人选。你当过红军学校的校长,红军干部团不是很出色吗?你干不了,别人连你这点经验也没有。你刚从前线回来,了解朝鲜战争的实际情况,你对敌我双方技术条件的悬殊差别是有体会的吧!”

陈赓见毛泽东和周恩来如此说,便说:

“好吧。请主席放心,请总理、总司令放心,我一定完成任务!”

6月23日,毛泽东给毛泽连写了一封回信,他写道:

润发贤弟:

5月8日的信收到。你的眼病脚病未好,甚念。仍以在家养病为宜,不要来京。因为湘雅医院诊不好,北京也不见得能诊好。此复。

毛泽东 6月23日

1952年7月4日,毛泽东关于补充炮兵弹药和器材问题致电斯大林,他写道:

致菲利波夫同志:

您1952年6月13日来电已收到。有一些迹象表明,在朝鲜停战谈判中,敌方似乎会有转变(关于这一点另行通报),尽管如此,也不排除敌方将拖延谈判的可能。6月份,敌人在朝鲜战场的某些地段上加强了军事行动。6月23日敌人对鸭绿江水丰水力发电站进行集中轰炸,结果发电站被毁。所有这些事实说明,敌人企图对我们施加军事压力,我们认为,敌人可能发动新的局部进攻。为了给予敌人坚决打击和反击,以及进一步巩固既有阵地,我们急需补充一些炮兵弹药和器材,以保证顺利完成上述任务。在1952年5月31日我给您的电报附录中,已提出了炮兵武器和弹药申请单。请您研究一下提供炮兵弹药、燃滑油料和火炮零部件的可能性,这些都是我们在5月31日申请单提出,请在今年8月至年底提供并计算在军事贷款项目下的。这份电报也附有这类申请单。

请把您的决定通报我们。

申请单……

毛泽东 1952年7月4日

7月7日,毛泽东在给少年时期的朋友张有成的信中写道:

有成兄:

前后来信都收到了,谢谢你。你于阴历五月初一给我的信很好,使我晓得乡间许多情形。粮亏猪贱,近月好些否文家诸位给我的信均收到,便时请你告他们一声,并问他们好。乡里禁酒是因缺粮,秋收后可能开禁,你们也可以喝一点了。

此复,顺问

安好!

毛泽东 1952年7月7日

就在这年冬天,张有成忽然得病,不治去世。他的亲属到1953年8月才写信告诉毛泽东。毛泽东得悉后,即发去唁函:有成兄病逝,深为悼念。

7月8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关于目前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应注意的问题的指示》:

各中央局、中央分局:

华东工业会议的报告和东北、华北关于增产节约运动的报告,已收到。中央同意华东所提当前城市工作的方针和东北、华北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各项部署和意见,并提出以下两点,请加注意:

一、增产节约运动,是当前经济工作方面的一个全面任务,其意义和目的,是要在“三反”运动胜利的基础上,依靠广大职工的空前的觉悟程度和劳动积极性,不仅要努力完成今年的生产财务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而且要改进生产管理,改善劳动组织和提高技术,打下经济核算制的必要基础,从而结束将旧企业转变为新企业的改造过程,使我们能掌握成套的新的经营管理的经验,以迎接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任务。因之,除了制订增产节约的奋斗目标,并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奋斗外,必须注意经营管理工作的改进。其次在组织增产节约运动和竞赛运动时,应该注意根据各种产品供销的不同情况,分别地、具体地规定各个厂矿在增产节约运动中的具体奋斗目标和竞赛重点:凡原料足、销路好的厂矿,应该首先注意增产,并在增产中力求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凡销路好,但原材料供应有困难的厂矿,应首先注意节约,从节约原材料中来争取增产。凡销路和原材料供应都有困难的厂矿,则应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的品种以上3种厂矿,都应具体地分析自己的内部情况,首先集中力量解决最关键的一环,从而推动全面,保证全国生产在各方面能有节奏的、平衡的前进。在增产节约运动中,由于技术与劳动组织的改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然产生职工多余的问题。我们决不能因担心有剩余职工,而不敢坚决地实行企业的改革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不应将多余的劳动力轻率处理从国家的长远利益着眼,对因生产改革多余下来的职工,必须坚决采取包下来的方针,用轮训的办法,提高工人的政治文化与技术水平,以准备国家建设的需要。至于多余职工的工资,仍应计入各厂矿成本之内(今年是已经编入财务计划内的),而另从节省原材料、节省运输,减少管理费、加速资金的周转中来努力降低成本。

二、在私营企业中,我们的当前任务是巩固“五反”运动的胜利,迅速结合生产与生活,建立正常的劳资关系,团结资方,及时转入生产。因之,第一,在杜绝资本家再施“五毒”、认真执行劳资两利政策的条件下,亦应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订增产节约计划,组织竞赛,动员劳资双方为完成这一计划而努力。第二,在增产节约的基础上,应根据各地各业的不同情况,通过劳资协商的方式订立集体合同,合理地解决工资、工时及工人迫切要求而又可能解决的福利问题,适当地改善职工的生活待遇和劳动条件。至于监督生产问题,除在大城市选择一、二个适当的工厂,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外,目前不普遍实行,待劳资关系走入正常及生产恢复后,准备今冬明春重点实行。

三、此电及华东、东北、华北3个报告,可在党内刊物上登载

中央 7月8日

欲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结果如何?请继续往下看。

东方翁曰:毛泽东在1952年7月8日《关于目前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应注意的问题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意义和目的是“结束将旧企业转变为新企业的改造过程,使我们能掌握成套的新的经营管理的经验,以迎接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任务”为此,他提倡在“各个厂矿”以及“私营企业中”,广泛地组织增产节约运动和竞赛运动请注意,这里所说的“运动”,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活动,而是大规模的群众性的运动,是人民战争。这在经济恢复时期,的确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开创性的重大举措。同时,《指示》中还特别强调要照顾公私企业中职工的利益:在“各个厂矿”中,“不应将多余的劳动力轻率处理从国家的长远利益着眼,对因生产改革多余下来的职工,必须坚决采取包下来的方针,用轮训的办法,提高工人的政治文化与技术水平,以准备国家建设的需要(继续发工资)在私营企业中,“合理地解决工资、工时及工人迫切要求而又可能解决的福利问题,适当地改善职工的生活待遇和劳动条件。这些措施,与后人令数千万产业工人下岗、买断工龄、了无生路的做法相比,无疑是有着天壤之别!太史公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把他这句话用来赞扬毛泽东,那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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