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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年纪还小,天下大事,就麻烦先生你了。”
  讲完,走人。
  隆庆六年(1572)五月二十六日,隆庆皇帝朱载垕驾崩,年三十六。
  皇帝死了,按照惯例,大家都得哭一场,无论真心假意,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同理,按照惯例,哭完了就该商量遗产、权力方面的问题。
  此时,最自信的人是高拱,皇帝死前都说了,太子交付给我,还有谁能取代我不成?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皇帝大人对高拱提出要求,这叫口头要约,而高拱答应了这个要求,这叫口头承诺,然而事实证明,无论是要约还是承诺,都比不上合同。
  高拱同志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因为就在他最得意的时候,原先站在一旁死不吭气的冯保行动了——他拿出了合同。
  这份所谓的合同,就是遗诏。
  关于这份合同的内容,就不多介绍了,大体也就是些我干过什么错事,对不起国家人民,对不起劳苦大众,现在我死了,请诸位多多照顾我儿子之类,但当高拱看到那句关键的话时,当即暴跳如雷:
  “着令司礼监掌印太监与内阁大学士共同辅政!”
  这回算是反了天了。
  在明代两百多年的历史中,太监即使再猖獗,哪怕是王振、刘瑾这样的超级大腕,担任辅政也是痴心妄想,这是有道理的,毕竟大家都是明白人,跟着个太监能学到啥呢?
  然而这个例竟然在自己手上给破了,高拱气得七孔冒烟。
  更何况,按规定,遗诏应该是我来拟的,皇帝死得急,没来得及写,大家也都理解,现在你冯保竟然搞出一份遗诏,天上掉下来的?!
  但是激动归激动,毕竟人刚死不久,孤儿寡母在眼前,闹起来也不好看,况且遗诏也没指明冯保辅政,司礼监掌印太监还是自己的人,有帐慢慢算,咱们走着瞧。
  只过了一天,高拱就知道自己错了。
  第二天,另一条遗旨颁布:原司礼监掌印太监孟冲退休,由秉笔太监冯保接任。
  原来如此!
  瞧不起太监,偏偏就被太监给耍了,高拱终于发现,他已经陷入了一个圈套,局势十分不利。
  但老滑头毕竟是老滑头,在短暂惊慌之后,高拱恢复了镇定,叫来了自己的心腹大臣雒遒、程文,整夜商议之后,他们订下了一个几近完美的攻击计划。
  这一天是隆庆六年(1572)六月八日,高拱相信,胜券已经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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