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外就医,他们用火碱烧食道,靠管子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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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和朋友吃饭,席间看见一个曾经的“江湖大哥”。

吸引我的倒不是他一身奢侈品服饰,也不是他脖子上硕大的大金链子,而是他吃饭的方式。

我们都在推杯换盏时,这位大哥却撩开衣服,掏出一根管子,熟练地从挎包里找出一个塑料漏斗套在管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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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仅作参考

我注意到,这根管子是直接连着他的胃部,用几块膏药贴固定住。

吃饭时,他先把口中吃的菜全部嚼碎,然后再吐到漏斗里加水稀释,通过管子直接让食物流到胃里。

喝酒时,他几乎就是直接往喉咙里倒,没有任何吞咽的动作。

我恍然大悟,这是碰上著名的“管子队”了。

于是,我迫不及待和这位自称姓孙的“江湖大哥”攀谈起来,通过他的讲述,对国内的“管子队”背景有了一个清晰的了解。

为了方便观看,整篇故事全部以“我”(孙哥)来叙述。

01

“管子队”也称“火碱大队”,这是20世纪90年代初,国内监狱管理不够健全的产物。

简单来说,就是曾经的一批故意通过吞服火碱,以自残方式获得保外就医的在押犯人。

再具体来说,这是一种发源于东北监狱,后在北方监狱普及的自残方式,参与者往往都是刑期较长的罪犯。

据统计,“管子队”在东北三省最多,人数一度高达三百人;就连北京也曾有一支近百人的“管子队”,江湖人称“管爷”。

确实,能不顾生命危险,还能强忍食道被烧灼的剧痛,都不是一般的狠人。

“管子队”从出现到兴起,前后也就三年左右时间,很快随着保外就医政策完善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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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服完刑出狱的“管子队”成员,要么发达后悄悄做手术,通过安装人工食道,基本恢复正常饮食;要么故意留着这样别具特色的“标签”,借此向世人炫耀自己的狠劲。

还是先说说“管子队”究竟是怎么来的吧。

九十年代严打,东北抓了很多穷凶极恶的犯人,个个都不是善茬。

可这些人被关进监狱就老实了,古往今来,监狱想收拾不听话的犯人有的是办法。

经常坐牢的朋友都知道,无论是看守所,还是监狱,过去那种被打骂和温饱之虞基本没有了,但各类规矩和禁区还是会时时刻刻教犯人怎么“做人”。

为了让诸位清楚看守所和监狱,不妨简单介绍下其中“规矩”,起点警示作用,也让大家明白,为何我们很多人哪怕插管子,也要出去。

先说看守所,这里关押的一般是刑事拘留和还没有宣判的犯人。

进入看守所,除部分拘留犯人,大部分涉及刑事犯罪的人,都要先剃头,然后浑身所有服饰、鞋子,只要是带金属的,有绳子的统统都给剪除掉(原因相信大家都清楚)。

被关押的监舍,通常叫做笼子,也有称为“过渡笼”。

说白了,就是给刚进来的人立规矩的地方。

怎么做规矩就不说了,太敏感。

只能说,从被关起来那刻开始,什么“尊严”“个性”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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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的规矩是,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看见穿制服的,都要喊“报告”,得到允许再说话或做事。

还有就是无论去哪,只要碰到有门的地方,也得喊“报告”,得到管教或武警同意,才能进出。

在任何看守所,都一样要论资排辈。

吃喝拉撒,你的座位、铺位都有相应规矩,而且有先来后到。

比如新来的不要多话,不要炫耀自己在外面有多牛;吃饭时懂得“谦让”,家里送来东西懂得“分享”……

总之,只有听话,熟背犯人守则,才能少吃点苦头。

总的来说,看守所生活比较简单,空间也有限。你要么就等拘留时间早点到,早点出去,要么就是等赶紧判刑,好转到监狱,体验新的囚禁生活。

02

如果有一天你的判决书下来了,恭喜你,欢迎来到了监狱。

不同刑事犯关押的监狱不同,像我就是因为打架斗殴致人伤残,被关押在沈阳一处重刑犯监狱里。

对了,这个监狱早年是日本人建的,后来老蒋时期也用过,再后来就是关押我们这类刑事犯。

论坚固程度和管理制度,这里都是一等一地严密。

只要进来,就老老实实服刑,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事。

进入监狱的第一站叫“入监队”,也就意味着你正式成为一名服刑犯。

国内所有监狱都是按照军事化集训,前两个月有些像部队的“新兵连”,就是熟悉监规,并按照监狱的作息习惯来进行。

两个月内,除非你是老弱病残,否则,所有的监规纪律,必须一字不落地背得滚瓜烂熟。

还有堪比部队的队列训练,那是丝毫不逊于部队要求。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拉出去,如果不是大家脑壳都是光头,穿着囚服,绝对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

除了队列训练,你所有吃、喝、拉、撒、睡,学习,劳动,说话,做事,接人待物,都必须严格按照《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来。

对了,这个《规范》是由司法部统一制定、颁布的管理大纲,全国统一标准,统一管理。

两个月的时间,你所有习惯举止都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来,而且要强化形成肌肉记忆,这些规矩将会伴随你一直到刑满释放为止。

监狱虽然面积很大,但每个人自由活动的范围有限,所有地方都有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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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内,任何地方都有明显标志的警戒线或警戒旗范围,只要你越线,甭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可以视为脱逃。轻则扣分,严管,重则可以加刑。

甚至,值班武警可直接鸣枪或者开枪射击,让你小命不保。

监狱生活为何难熬呢?

因为太有规律了,而我们这些人往往是生活作息不规律,又极其不愿意受束缚,所以对监狱生活就格外抵触。

就拿每天作息来举例吧。

早上大概5点半,起床铃一旦响起,所有人必须迅速起床,然后被褥叠成一块豆腐干似的摆放整齐划一。

然后在一个小时内,所有人有序洗漱,上厕所、拿饭、分餐吃饭,搞卫生,最后统一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工。

工作除了你们知道的“踩缝纫机”,还有各类手工,每个监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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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不许说话,不许随意走动,而且工作都有指标,完不成或产品不合格,就要受惩罚,比如没有休息,娱乐,限制购物、通信和会见等惩罚措施。

工作和劳动期间,我们一般是“三连号”互监制,也就是至少三人组成的一个连号组,彼此互相监督,形影不离。任何一个人离开,包括上厕所,都必须告知所有成员,原因,去向,时间,地点等信息,并记录在案。

一旦没有报告或记录被巡查的带教民警发现,轻则训斥,重则三人都被扣分,影响刑期和日常娱乐休息。

03

还有,无论是生活监区还是生产车间,少则30分钟被点名一次,多则每10分钟会点名一次。

点名也不用管教一个个点名,如今监狱内部,任何一个角度,包括管教办公室都是高清监控探头,随时监视着周围环境。

平时因为就医,体检,考试,调遣等,只要离开监狱大门,一律需要佩戴手铐等械具,并接受高规格的安全检测,方可进、出大门。

只要是离开过监区,不论出监狱大门,还是楼上楼下,每次回到宿舍之前,都必须接受严格的安检,必要的时候需要脱光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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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还有不定期的“抄监”,就是时不时对监狱所有角落,所有个人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逢年过节及重大活动,这是“保留项目”。

晚上回到监仓,除了固定吃饭和看新闻联播,就是以小组为单位开始学习,并每天总结自己的一言一行,由管教进行监督和记录。

学习内容除了法律知识,还有政治内容和文化知识,通过一年两次的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来作为减刑,假释的参考依据之一。

我知道你们都关心监狱平时伙食,也不妨来说一说。

一句话,可以吃饱,但绝对不算吃得好。

我们是一帮什么人啊,我们自己清楚,这也没啥好抱怨的。

其他监狱不知道,我呆的地方,早饭是粥、馒头、豆浆、咸菜等;午饭是米饭、蔬菜、豆腐、和一些炒菜;晚饭就是面条、馒头。

午饭的炒菜一般是两个菜,一荤一素。

如包菜炒肉、萝卜炒肉、番茄炒蛋、辣椒炒蛋、清炒时蔬、洋葱炒肉、土豆丝、清炒黄瓜、海带炒肉、红烧豆腐条、粉丝、红烧鸡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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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不错是吧,可实际情况上,肉类很少,比如鸡块可能只有三四块,肉丝也只有十条左右,全看打饭时的运气。

米饭很多时候是那种“杂交米”,而且经常煮得夹生,得用热水泡了才能下咽。

不过,每天荤腥油水还是有的,不至于太寡淡。毕竟我们每天需要劳动,消耗体力比较多,不吃饱哪有力气干活。

但是,大家还都盼着逢年过节,那时会有加餐,肉菜也多一些。

如果实在嘴巴馋,家里有条件的,可以在监狱小卖部买点午餐肉、火腿肠、泡面之类改善下伙食,前提是得到管教允许,而且还要懂得“分享”,否则有钱也难买到。

因为我在里面关的时间长,就有点小特殊条件。

对了,我有一道自己的“自制菜”,就是将泡椒鸡爪的汁液收集起来,装在瓶子里,然后把白煮蛋泡入其中,晚上食用味道极佳。

04

这里得说明下,我之前说的监狱生活,是这几年的情况,之前情况要打点折扣,管理方式也更粗暴一些……

我第一次进监狱,是90年,因为斗殴伤人,后来判了十年。

进到沈阳那个监狱,我算是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了,里面杀人放火,偷蒙拐骗,各种类型的罪犯都有,我这点事和他们比,只能算“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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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我这人识趣,嘴巴也甜,少受了不少罪。

监狱生活前面说了,太“规律”了,而且管教也很厉害……想想他们也不容易,我们可能十年、二十年就出去了,他们可是一辈子都得呆在里面。

因此,从进去第一天开始,我就想出去。

可也只能想想,对方因为伤残严重,我又不符合减刑条件,只能老老实实等刑期结束。

有人说能不能通过吞异物出去治疗,比如吞个纽扣啥的?

这只能说是想当然。

监狱什么风浪没见过?这种小伎俩只能自讨苦吃,除了让监狱方面加重惩罚,也不会让自己捞到半点好处。

监狱处理起来也比较简单粗暴:将生韭菜卷成卷,让吞异物者就着热水咽下,循环几次,等个几天自然会拉出来。

拉的时候还得准备个小塑料勺去扒拉,看看有没有把异物拉出来,自己还要用手捏一捏……

这种“酸爽”感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别想偷懒,因为旁边会有同监舍的人盯着,而他们因为此人的“小聪明”也被罚,早恨之入骨,根本不会客气。

如果这样的办法不起作用,监狱还会给灌肠,或者别的催拉办法,反正这种情况一时半会不会要人命,也不用太紧张。

即便送出去医治,也是有专门的医院收治,四周都是警卫看着。

实在不行就动个小手术,回来继续服刑,而且还会加重刑期,被更多人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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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93年,我们忽然听说司法部出台了一项规定,说是服刑犯有病的话,可以保外就医,也就是出去医治。

后来,我想方设法找到了这条规定原文,

“由于监狱医疗设施不完善,在押服刑犯人有病的,须办理保外就医,把病人放回社会去医治。”

据说,这也是当时和世界接轨的一项措施之一。

文件中说了,有病是有个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还有某些无法治疗的慢性病及伤残病人。

因此,我们那时知道这个信息后,整个监狱是人人都想没病找病。

当时疯狂到什么程度?

过去那些肝炎、肺结核犯人是我们唯恐避不及的,整天让他们呆在角落里,吃的喝的都是最差的。

可保外就医条例出来后,我们所有人争先恐后要和他们厮混在一起,无论吃喝睡,都时刻有人和他们密切接触。

最夸张的是,他们平时用的痰盂,竟然有人不嫌脏,用来蘸馒头吃。

此外,还有人故意用工具划破皮肤,然后往上抹脏东西,就等着伤口溃烂转变成恶性皮肤病。

还有的是直接装精神病,整天吃屎喝尿,装疯卖傻……

总之,为了能保外就医,人人都在“各显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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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些伎俩在经验丰富的监狱管理方眼里,都是“小儿科”,即便患上肝炎,也有专门收治的公安医院,还是关押在里面。

也是,再怎么讲人权,也不可能放一个身患传染病的重刑犯重返社会吧?

说到底,大家都是听风就是雨,太想出去了。

而且,我还听说不少人用力过猛,结果自己没抗住,反而直接挂在里面。

就是这时,我听说了吞火碱能出去的事。

05

具体哪里来的信息,我不能告诉你。

大致内容就是,东北某监狱平时习惯将火碱撒在地面,用来烧一下地上的污点、脏物,再用水冲刷,特好使。

很长一段时间,火碱是监狱卫生间最常用的去污用品,随处可见。

这个火碱具体化学性能是啥,我不清楚,但我知道这玩意和硝酸一样,具有腐蚀性,沾到皮肤都麻烦,别说吞下去。

可结果,有个狠人直接吞下一团火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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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碱遇唾液溶化,往食道里面流,把这家伙食道活生生全部烧烂了。

当天晚上,这家伙不断口吐白沫,随后就大口呕血。

监狱方面吓坏了,赶紧送到医院抢救。

等他的家属到医院交接,监狱方面就把开好的保外就医单子一交,随后就撤了。

随后据说很多监狱犯人都知道了,也都靠着吞火碱出去了。毕竟,这种情况涉及一个治疗费。

用问题和管理责任问题,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监狱方面基本都会选择保外就医。

一时间,监狱里的人是挖空心思找火碱。

大家都传,只要没死罪,保证可以当时释放。而且回去插个管子,不耽误什么,一样活蹦乱跳。

这个方法很快就流行开了,大家都知道吞了火碱能保外就医。

“管子队”,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

可那时的监狱已经知道“吞火碱”故事,早就停止使用火碱消毒,还到处搜犯人手里的火碱。

不过,由于火碱实在太常见,很多人也有办法从外面弄进来,监狱根本管不住。

可惜大部分犯人没啥文化,不懂这个“吞火碱”也是一个技术活,如果侥幸没进入胃,只是烧了食道,那实在是幸运;可如果这玩意流到胃里,烧到胸腔,人直接就挂了,没有半点救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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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是一知半解,就开始“实操”,结果“留”下来的比出去的还多。

所以,即便知道吃火碱会死人,可对自由的渴望,使人完全可以把生死置之度外。

于是,监狱里的聪明人就开始琢磨了:既然吞火碱关键是不让其流进胃里,那就想办法在烧到食道一半的时候,把剩下的火碱吐出来,不就好了。

很快,有人想起了训练办法:用卫生纸揉成小球练习往下吞,吞到嗓子再用唾液给顶回嘴里,再往下再顶回来。

等熟练后,再把纸变成肥皂球,继续练习。等把滑滑的肥皂球来回吞吐自如,吞火碱安全就有保障了。

没错,我就是这么干的。

虽然过程很辛苦,可对比外面的花花世界,也是值得。

我是93年底因此保外就医的,后来家里人把我送到医院后,我整个食道已经完全烧烂,只能摘除。

什么?疼不疼?

废话,当然疼到钻心,特别是烧食道。

你知道一般人连反胃都受不了,别说食道被烈性酸腐蚀的过程了。

我送到医院时,基本已疼到失去意识了。

再晚点,估计我也挂了。

06

手术后,我就是从胃上端的入口处接出一根小拇指粗的塑料管,然后前部安装一个塑料漏斗,平时用橡皮膏贴在胸前。

吃饭时,就是我先把食物嚼碎,再吐到漏斗里,然后直接冲进胃里。

好在嘴巴先吃,也算满足了口腹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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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喝水喝酒最方面,直接往管子里倒就好,只要胃部不难受,就可以一直倒。

就是有一点,这个管子得经常清洗,不然因食物残渣发酵,混合胃酸等气味,拿出来就是一股冲鼻的气味,我自己都受不了。

你问我后悔不后悔,既然能出来吃吃喝喝,就没啥好后悔的。

我其实也是因为这个情况,免不了被抓回去继续吃牢饭。

就在我出来没多久,司法部又颁布一条新的通告“自伤自残的一律不给保外就医”,才算把这阵自残保外的风彻底杀住。

后来,北京延庆就专门开了个收押我们这类病号的监狱。

虽然我中途被抓回去,但我这个情况比较严重,加上我也没多久刑期了,就移交给属地派出所管理。

警察看到我这个情况,知道我不可能再去打架斗殴,所以对我看得就比较松,才有空和朋友们聚一聚。

如今,我们这批“管子队”,有的出来就想好好赚钱,把管子去掉;有的,就是想用这残缺继续犯罪,好逃避打击,其实没有啥用。

都这样了,就是一个废人,干坏事也没力气。

而且,这些年因为食道被烧毁引发的并发症,以及身患癌症的,不在少数,早早就离开了人世。

还是那句话,要是好好做人,谁愿意这样作践自己的呢?

孙哥说,他和另外几位“管爷”还经常聚会,因为只有他们在一起,彼此才不会对吃饭掏管子情形感到惊讶。

关键是,现在的人也不再视他们的行径为“英勇”,都是怀着一种嘲弄和怜悯的目光。

孙哥他们为此很不舒服,也尽量不和不熟悉的人往来。

……

身陷囹圄的人,通过这样极端的方式来获取自由,实在令人唏嘘。

不由想起康德的那段话:

“真正的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

来源:斥候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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