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腐败呢?他的定义是什么呢?有人真正地想过这个问题吗?有人说腐败就是贪污受贿,有人说腐败就是信念缺失,有人说腐败是经济的润滑剂,有人说腐败不会被根除。本篇文章我将以科学的视角分析腐败的成因和避免的可能性,看完本篇文章可能刷新你对于腐败的根本认知。
腐败的本质
腐败的本质是个体利益和群体利益之间的矛盾。我们都知道个体价值的实现是必然要通过集体来实现的,这一点在我的其它文章中已经充分论述。个体对于自由意志的追求和群体对于共同目标的追求之间的矛盾就是导致腐败产生的本质矛盾。个体既要依附于集体,但是其个人追求又不可能与集体追求重合,这就导致了腐败的产生,这种追求上的差别就是腐败产生的本质。
腐败的成因
腐败是怎样形成的呢?很简单,它实质上来源于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是什么组织形式呢?是中心化的组织形式。什么是中心化的组织形式呢?就是所有成员分为各个小组,然后有小组成立大组,再由大组成立更大的组,这样形成等级分明的组织结构。世界上已知的人类的团体都是这样组织起来的,无论是一个国家、一个公司、一个团体、一个学校,可以说无一例外全部如此。亲爱的读者如果你能找出不同于此形式的大型的组织,我立即就要修改我的理论,承认它是一无是处的垃圾,但是可惜的是没有,没有这样的大型的、固定的组织。当然那种三五个人的自然不算,那种组织无法提供有效的社会价值,这一点我在先前的文章里已经论证过了。
为什么中心化的组织结构就必然带来腐败呢?腐败的本质又是什么呢?我们继续往下说。中心化的组织结构带来的一定是信息的不对等传播,位于金字塔顶端的节点由于指挥整个体系的需要,它所获得的信息和汇聚的物资必然是比边缘要高,这种不对等的信息传递和保有方式产生的后果就是特权阶级的产生,当特权阶级通过一定的途径去稳固自己的阶级地位,防止底层突围的过程就是最大的腐败,特权阶级再用掌握的信息优势不断吸取下层的资源,这就是腐败的形成过程。
中心化结构的必然性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心化的组织结构是导致这一系列连锁反应的根本原因,我们有无可能避免这种组织方式呢?是信息的传递平权化,或者我不加入任何组织,只要我不与任何人联系那也就不存在中心化的形式了嘛!我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经论述过了后者是不可能的,人只要来到这个世界就一定会成为人类社会的成员,没有任何可能性独立于这个大组织之外。那么既然如此,不搞中心化的组织结构行不行呢?
答案是不行。为什么呢?因为这种结构是人类组织形式中成本最低的,效率最高的。我将用数学的方法来解释这一原因。假如一个体系中有100人,这其中每个成员都要与另外的人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假如是平权化的组织结构,那么每个人提出一种方案,都要与其他人交流商量,当每个人与其他人交流99次时,一共就要交流沟通9900次。但是当我们选出一个领袖的时候,情况则完全不同,我们发现只需要交流99次就可以形成一个方案。当我们把100人分成10个小组,让小组拿出意见的时候,所需要的沟通次数再次下降。我们这里还只是讨论了交流的次数,现实生活中则是通常一个小组内的成员一般距离比较近,习惯更接近,沟通的阻力也更小。而且这是样本为100人的情形,当人口数量达到以万或者亿为单位的时候,中心化组织形式的优势更为明显。这就是中心化结构的巨大优势,它的在组织界的地位是不可能被撼动的,因为这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问题。
腐败的必然性
既然中心化的组织结构不可能被改变,那么其他因素呢?改变其他因素也是可以避免的嘛!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第一,在中心化的组织结构中有可能使信息的传递是平等的吗?答案自然是不可能的。即便遇到的领导比较开明,把几乎大部分的决策都做到向每一个成员公开,尽量使决策的过程更加公平和透明,但是由于分工不同,这样的平权运动也是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如果信息的获取和分配更加透明平等很显然会提高整个组织的公平性,例如各种普法教育、扫盲运动都是这个道理,但是已经形成的特权阶级一定会极力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垄断信息的来源就是他们保持特权的基础,所谓中层梗阻就是这样产生的。第二点,有没有可能不形成特权阶级呢?当然也是不可能的。垄断信息的人必然会通过各种途径去扩大这种特权而不是减小,这是阶级利益的问题,与个人的道德修养是没有关系的。
腐败的限缩
彻底避免这种特权的形成是不可能的,那么有没有可能进行限制和缩减呢?当然需要,而且各个组织都在做这样的事,去打击信息垄断特权人群的权利垄断。其方法无外乎有两种,一是在顶层设计上限制这种特权,是自上而下的监管,防止信息垄断人群对整个组织的破坏。第二种则是更为深远的方法就是自下而上的,通过边缘人群对信息垄断人群的不断斗争争取自身的利益,很显然第二种方法更好,但是当特权阶层形成这种斗争很难奏效,历史上敢用这种方法反腐的寥寥无几,除了朱元璋和教员以外,几乎少有敢这样做的。他们具体是怎样做的就实在不能再写了,就这些能发出来都已经是万幸了,再写估计就要被限了。
隐形腐败知多少?花样百出的利益输送手段
今天我们来聊聊,反腐中那些花样百出的利益输送手段。
01.“捡漏”背后的猫腻
某企业处心积虑,向某领导“赠送”了一幅所谓的“赝品”字画。这幅画在发票上标价7000元,看似是从某知名字画行购得的普通收藏品,实则暗藏玄机。
02.违约金的“巧妙”安排
某房地产商为讨好房产局官员,将空中花园以10万元定金卖给其远房亲戚。亲戚收房时发现房屋另售他人,起诉后庭外和解,开发商双倍赔偿几百万元。这笔巨额赔偿款,不过是披着违约金外衣的贿赂。
03.房租里的利益勾连
某开发公司总经理刘某为感谢某局局长李某在楼盘开发过程中的“关照”,将开发楼盘中的一套房屋钥匙交给了李某,并表示任其处理。李某毫不客气,将此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收取租金。
04.免费旅游的“甜蜜陷阱”
某技工学校为了在学校收费等各项工作中获取便利,先后两次为某区物价局干部王某提供出国旅游的机会,所有费用均由学校承担。王某在享受了这番“福利”后,在负责教育收费管理工作以及承办该区技工学校收费调整的公务活动中,便为该技工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大开绿灯,提供了诸多便利和帮助。
05.不对外播出的“广告”
某开发商为了获取一块黄金地皮,可谓费尽心思。他请某局局长的侄女来拍摄广告,广告费高达千万余元,然而,这则广告却从未对外播出过。这看似是一场正常的商业合作,实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利益输送。
06.离婚手续费的“蹊跷”
某官员的儿子突然与一女性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便自愿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价值达几千万元人民币。该男子通过这场短暂的婚姻,便获得了巨额财产。这看似是一场普通的婚姻纠纷,实则暗藏玄机。
06.虚报人头的“工资盛宴”
在某国企单位,部门人员配备六人,工资照发,然而其中却有两人是虚有其名,也就是说,四人瓜分了另外两人的工资。这种虚报人头的行为,看似是单位内部的“小聪明”,实则是对国有资产的公然侵占。
08.金融套路的“空手套白狼”
刘某找朋友借款1000万,转手便借给城投公司,约定一年24%的高利息。然后,又将这笔债权拿到证券交易所,精心包装成理财产品出售,迅速回本。接着,再将资金借给另外的城投公司,继续做成理财产品……如此循环往复,看似是在金融市场上“巧取豪夺”,实则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进行利益输送和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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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严治党和大数据监督背景下,再完美犯罪也会露马脚,收不义之财的官员终将付出沉重代价。新兴受贿方式虽多,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手段不断丰富完善,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以零容忍态度铲除腐败土壤,维护公平正义和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兴民社理论铺垫、764号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