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vchan.cn
- 网络摘录 繁体
16、《回疆则例》
1761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军收复喀什后的第三年,当地发生一起命案。一个叫伊斯拉木维吾尔人,和宗教人士台因和卓发生冲突,持刀杀死台因和卓,刺伤台因和卓的妻子和小舅子。伊斯拉木是投降清朝的积极分子,在清军收复喀什的时候带路有功,被安排在一个屯垦点担任小头目,手里有点小权,闹出了这么一起命案。
这起案件,折射出那个年代南疆地区的宗教和社会的关系。神权崩塌,在动乱中投机叛变的维吾尔人成了底层权力话事人,过去依靠宗教掌握权力的和卓们被打倒批臭,踩在脚下。信仰的权威,禁不起现实的践踏。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法治最严明的一个王朝,帮助慈禧太后获得权力的胜保,签订《南京条约》的满清贵族耆英,都被治罪赐死。宋朝发明了“铁券丹书”,杀人如麻的朱元璋后来也用过,但朱皇帝的“铁券丹书”是空头支票,领到铁券的很多功臣名将都被他剥皮揎草。清朝没有搞过这样的形式主义,自始至终,坚持依法治国,不管爵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清政府对喀什的杀人犯伊斯拉木自然不会偏袒,抓起来,调查取证,判处死刑。
那时候,清朝在新疆的参赞大臣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中央下派到喀什负责地方事务的办事大臣,是礼部尚书、镶红旗汉军都统永贵,货真价实的正部级一品官员。永贵按照《大清律例》审理该案,伊斯拉木“以兵刃斗殴,致有杀伤,按律拟绞”。
判决下达后,被害人家属找上门来,称,杀人犯家属用“一千腾格(准噶尔时期的货币单位)”为伊斯拉木抵罪,他们愿意接受,要求释放伊斯拉木。老革命遇上了新问题,《大清律例》在这里行不通了。伊斯拉木是持刀杀人,故意性质非常明显,不具有任何从轻性质。但死了人的一方拿了人家的钱,符合当地的伊斯兰教法,办事大臣衙门只好下令放人。
前一年,阿克苏抓获一个叫拜密尔咱的盗马贼,按《大清律例》至少应该判“绞监候”。当地乡约出面说话,拜密尔咱偷的是附近村庄上维吾尔人家的马,这件事应该由他们自己处理。阿克苏办事大臣舒赫德干脆颁布了一道命令,“回地新经平定,拿获匪犯,自应从重办理。但内地或间有无耻兵丁仆役等,偷盗回人马匹,若仍照内地之律完结,非所以昭平允。著传谕办理回部事务大臣等,嗣后回人盗本处及内地人马匹,及内地人盗回人马匹,俱照回疆例办理,并通行晓谕知之”。意思说,南疆地区刚刚平定下来,对偷盗等犯罪行为,本来应该严厉打击。但是,从内地来的散兵游勇也有偷盗别人马匹的情况,如果按照《大清律例》,这些人都得处死。像偷盗马匹这样的事,以后就按照当地法律,交给维吾尔人自己处理去吧。
“回疆”是清朝对天山以南地区的总称,也叫“回部”。《新疆识略》卷三中有明确定义,“天山以南,是为回疆”。《圣武记》中清晰说明这一区域的地理范围,“回部者,天山南路也。天山为葱岭正干,袤数千里,抵哈密,其左右为准、回两部。回部即《汉书》城郭三十六国,期间大小回城数十,回庄小堡千计”。据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人口统计,南疆地区维吾尔人口总数66871户、262078人。
清朝收复新疆初期,在新疆的治理政策总体上是宽容的,“办理回疆事务,宜因其性情风俗而利导之,非尽可以内地之法治之”。平定大小和卓叛乱以前,南疆地区的杀人、伤害等刑事犯罪,由清真寺处理,罪犯可以以赔钱、赔物、赔牲畜等方式赎命,称为“血金”。如果造成伤害的一方给不了任何物质赔偿,则用身体赔偿甚至抵命,挖眼、割鼻、断手、断脚,直至处死。《西域图志》中对当地伊斯兰教法执行情况有详细记录:
“回人有小罪,或褫其衣,墨涂其面,游行以徇。次重者击之,又重者枷之,最重者至鞭腰而止。阿奇木以下犯小罪夺其职,当苦役,或派课耕,或派监畜牧,或责令入山取铜铅,三年五年而复之”。小偷小摸的小罪,脱光衣服,脸上涂抹成黑色,押出游行。情节严重的,要用鞭刑抽打。情节更严重的,捆绑起来,戴上重枷,鞭打罪犯腰部。阿奇木伯克以下的官员犯了罪,送到牧场或矿山上去做苦役,三年五年后才能回来。
“窃物必断手,视其直十倍输之,无则械其足,锁于市上以示众,役其妻以输直。再犯者刑之如前,掘地为牢,幽之一月,乃出之”。偷盗东西,要砍断他的手,按盗窃物品十倍的价值进行处罚。如果拿不出赔偿物,要捆绑在外面示众,让罪犯的妻子做奴役赔偿。情节更严重的,在黑暗的地牢里关一个月才能出来。
“斗殴者,视其被伤之形而坐之,伤人目者抉其目,伤人手足亦断其手足。犯奸者依回经科断则杀之,宽则罚令当苦役,终其身不复”。对于打架斗殴的人,根据伤害情况处理,打伤别人眼睛的,摘掉他的眼睛。打伤别人手足的,断掉他的手足。强奸在伊斯兰教法中是重罪,一般都要判处死刑。如果强奸情形不严重,则判处苦役,一辈子不得释放。
“杀人者抵,有证者,据证佐之言以定谳。无证则鞠之,鞠之法,或仰卧犯者于地,以水灌之,或攒缚其手足悬诸高处,或缚于柱,令足不著地,而以绳勒其腹,不服则鞭其腰,继则刖其足,甚则囚之于地牢,期岁而出之,给苦主为奴。吐实则定谳,设木架于市,悬于上以示众,至三日鲜有不死者”。杀人要抵命,有证据的,直接按证据定刑。没有证据的,要严刑拷打,进行审问。“鞠”在古文中是审讯的意思,伊斯兰教法的审讯办法,要么让犯人躺在地上,往肚子里灌水。要么把手和脚捆绑起来,吊在高处,脚不能着地,用绳子勒嫌犯腹部。如果还不招供,用鞭子抽打腰部。如果再不招供,要打断嫌犯的双脚,扔到地牢里。如果罪犯招供了,便捆绑在外面的木架上,吊起来示众,三天以后很少有折磨不死的人。
收复新疆初期,清政府对清真寺教法断案并无异议,只要不闹到官府,不酿成动乱,一般都不过问和干涉。
清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差别性治理政策,“因俗而治”,并非新疆一例。比如蒙古地区,蒙古人打架斗殴是常态,抢地盘,抢老婆,经常打架,人家不觉得这是个事。有些架,是约好了才打的,打死打伤不用负责。遇上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蒙古回归比较早,理藩院针对蒙古地区的文化习俗,出台《蒙古则例》,作为蒙古地区社会治理的基本法。在甘肃南部(包括青海)、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改土归流”地区,郡县建制还没有完成,很多社会矛盾仍然沿用过去的土司制度进行处理,《大清番例》是清朝在内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基本法。
乾隆年间在甘肃爆发的第一次河湟回乱(马明心和苏四十三叛乱),起因很复杂,但最直接的导火索由一起司法判决引爆。青海循化(原甘肃巴燕戎格厅)回民新旧两教发生冲突,花寺门宦教徒打伤哲合忍耶教派的一个教徒,回家几天后死了。《大清番例》规定,打死人抵一条命,打伤人根据伤害情况给予赔偿。这个人在现场受伤,是回家后死的,《大清番例》没说遇上这种情况怎么办。巴燕戎格厅是一个刚刚成立的行政筹备机构,没有刑事案件处理经验,草草判决,判花寺门宦赔给哲合忍耶教徒“半条命”。半条命怎么折算,也没有具体说法。这个判决引发更大冲突,哲合忍耶教派认为政府偏袒花寺门宦,组织信众对花寺门宦教徒展开大规模报复和杀害。事件惊动到兰州,陕甘总督派人去循化调查,随行军兵五十余人被暴徒在半路截杀,引发了惊天动地的河湟回民大暴乱。
随着新疆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中央政府和地方教权的矛盾渐渐显露出来。清政府是一个军国主义统治王朝,皇权是不可动摇的统治根基,任何基层治理都不能挑战以皇权为代表的国家权威。在司法治理方面,清政府继承并弘扬儒家文化,在《大明律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社会伦理关系。具体到新疆,对普通刑事案件尚能容忍,对涉及主仆、父子、兄弟等关系的刑事案件,则直接出面干预。
按照当地的伊斯兰教法,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打架、斗殴等刑事案件,是家庭矛盾,哪怕死了人,也不在宗教长老们的教权管理范围内。这些教法认为的小事,在清朝中央政府看来,恰恰是违背天理的大事。子女不孝顺,兄弟无敬重,为老不尊,长幼无序,没有了纲常伦理等基本的行为约束,正常的社会秩序怎么构建?清政府对南疆地区频频发生的家庭伦理伤人杀人案感觉不可理喻,无法容忍。
随着南疆地区社会治理的深入和稳定,清政府不再允许当地伊斯兰教法处理刑事案件。阿克苏有一个维吾尔乡民杀害自己的继母,办事大臣衙门接到报案,不等清真寺出面协调,直接上门拿人,判处杀人犯死刑。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乌什维吾尔人托虎塔打死了自己的同胞哥哥,乌什办事大臣富尼善审理此案,判“拟立决”。判决下达后,案犯家属要花钱赎命,富尼善拿不定主意,上疏请示军机处。乾隆皇帝闻讯大怒,谕批责骂,“新疆回子,归化有年,应谙悉内地法纪。今托虎塔殴死胞兄,即应按照内地例案办理。富尼善即将该犯问拟立决,又援引回疆捐金赎罪条款,折内并称我内地之例、彼回子之例,尤不成话。回子等均属臣仆,何分彼此?富尼善不晓事,著严行申饬。嗣后遇有似此紧要事件,均照内地成例办理,并饬新疆大臣等,一体遵办”。乾隆皇帝的这道谕旨,成为新疆司法治理的分水岭。案犯托虎塔被处以死刑,原来由清真寺、伯克衙门执行的地方司法权力被没收。
理藩院根据《大清律例》,结合当地伊斯兰教法、地方行政民政管理等实际情况,颁布出台《回疆则例》,这是一部南疆社会治理的基本法。《回疆则例》的使用范围主要在南疆伯克区、吐鲁番和哈密两个札萨克区,内容涵盖了行政、民政、司法、工商、农业、商贸等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有明确规定。《回疆则例》将新疆法治全国统一轨道,刑事犯罪必须接受国家司法审判,不再允许地方教法处理刑事案件,不再允许案件审理过程中严刑逼供,不再允许以赔钱、赔物等方式处理刑事案件。
吐鲁番曾经发生过一起强奸案,维吾尔人叶依木多次强奸十一岁的未成年女孩合吉旦。按过去的教法,通奸或强奸已婚妇女,属于重罪,奸淫未婚女反而不在治罪之列。这起案件事出有因,罪犯事先给女孩父母打过招呼,在父母面前把女孩带走。这个性质很难界定,按地方教法,顶多赔点钱了事。但按大清律例,强奸十二岁以下幼女,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吐鲁番领队大臣依车苏亲自审理这一案件,罪犯叶依木被判“斩监候,秋后处决”。给叶依木拉皮条,把叶依木带到女孩家里的另一个维吾尔人可染木,以同案犯论处,“斩监候,秋后处决”。受害人父母没有制止犯罪,同意罪犯把孩子带走,以同案犯受到惩处。
《西域记·外藩列传》记载,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一个逃到境外的维吾尔人头目回到叶尔羌,被当地的阿奇木伯克鄂对抓获。罪犯质问鄂对,你在叶尔羌就没杀过人吗?鄂对回答,“有天朝之法度在,不敢私杀人”。中亚人阿哈麦特· 沙· 纳克沙班迪曾经到叶尔羌经商,他在回忆中说,“回疆法律极为严厉,如果阿奇木伯克杀了穷人,也免不了判处死刑”。俄国人瓦里汗诺夫在他的回忆中说,清朝人到来以后,“小布哈拉(指回疆)的凶杀惨案几乎绝迹”。
《回疆则例》对新疆的社会治理、行政管理、伯克和札萨克权力、百姓日常行为规则、法律法规等,大小事务,都有规定。理藩院也会把新疆处理地方事务的一些案例,增补到《回疆则例》里面,逐年修订,形成了一部文字量巨大的地方治理指导法规。
比如,清道光年间增补进去的一部分内容:
“道光八年奏定,寄居伊犁之安集延,在十年以外者,准其编入伊犁种地回户,不准婚娶置产。又奏定,南路各城流寓之未经驱逐各外夷,一体编入回户当差种地,如有犯禁者,即行驱逐,每年逐出若干,将增减户口查考具奏一次”。这里说的“安集延人”和“外夷”,是从浩罕国来的外籍流窜人员。增补后的《回疆则例》规定,伊犁的“安集延人”居住满十年者,可以在当地落户,但不能娶媳妇,不能置办产业。南疆各地没有遣送回去的“安集延人”,全部编入维吾尔人户籍,屯田种地。外籍人员如果不遵守地方管理,立即驱逐出境。对于外籍人口的增减,政府要求地方官员每年统计、申报一次。
“又奏定,嗣后凡阿奇木伯克以下至四品伯克及尽忠有功之子孙,方准蕾留发辫,其余均不
准蓄留,以示限制”。《回疆则例》规定,南疆地区四品以上的阿奇木伯克,以及朝廷褒奖的有功人员,才有留辫子的资格,其他人员均不得蓄发留辫。清朝前期,满清对汉人实行文化压制,强制汉人剃发易服,“留发不留头”。到清朝中期,清政府对满人融入汉文化开始警惕,对少数民族自觉融入汉文化开始防范。那时候,“剃发易服”已经成为汉人自觉遵守的文化传统,清政府便不再允许“改土归流”地区的民族人口剃发易服,努力使少数民族和汉文化保持距离。在清朝时期的南疆,能不能留辫子,又成了维吾尔权贵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回子当阿浑者,止准念习经典,不准干预公事。其阿浑子弟有当差及充当伯克者,亦不准再兼阿浑”。《回疆则例》规定,阿訇只能念经,不能干预公共权力。阿訇的亲属中如果有人当了伯克,也不能再去念经。宗教和当官,只能二选一。
“回疆应行查禁私矿私硝,严防私毁私铸。稽查回子出卡,舆外夷勾结,禁止大小伯克占据水利。稽查居住卡内之安集延每月增减人数,不能与回子联姻。饬禁牧放营马,践食回子田禾。禁止商民重利盘剥穷回”。禁止开设私矿,禁止铸造私钱,禁止与外敌勾结,禁止伯克依占权势霸占水利资源。对境外来的安集延人要每月盘查人数,不能让他们和维吾尔人通婚。禁止在外面放牧军马,禁止军兵践踏村民麦地,禁止商人哄抬物价,禁止剥削穷苦人民。
“稽查内地汉回出关充当阿浑、擅娶回妇。慎选回子阿浑。严禁兵丁私入回庄游荡,及防兵汉民霸占回子园地,稽查内地汉民私赴回疆”。严厉禁止内地汉回(今天的回族)到新疆传教(当阿訇),不许汉回(今天的回族)娶维吾尔人家女子。选任阿訇的时候,要有严格的政治审查。严厉禁止军兵到当地的维吾尔村庄游荡,严密防范汉人和军兵侵占维吾尔人田园,严厉稽查内地汉人不经过政府同意私自进入南疆地区。
《回疆例则》增补到后期,已经事无巨细,深入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咸丰年间由户部增补的《田赋》部分,对新疆各地的田租、铺租等涉及民生的各项费用做出了明确标准化规定:
“喀什噶尔(喀什)、伊犁、乌鲁木齐、喀喇沙尔(焉耆)、辟展(鄯善)、阿克苏等城,商铺头等每间租银三钱,二等每间租银二钱,三等每间租银一钱。辟展院内房每间租银五分,菜园每亩秋后收租银一钱。辟展临城园地,每亩租银三钱五分。乌什商铺每间月收地租银一钱,院内房每间月收租银五分,菜园每亩秋后收租银二钱。库车商铺头等租银二钱,二等租银—钱五分,三等租银一钱,小土房租银五分”。
《回疆则例》的出台和颁布,标志着中央对新疆的行政管理直接、有效,也标志着新疆社会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始。客观来看,清朝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政策是宽容的,作为少数民族政权,清政府从获得权力的那一天起,一直压制人口占大多数的汉族人口,一直在笼络和讨好少数民族人口。洋洋上百万字的《回疆则例》,看不见传说中的压迫和剥削,只有对行政管理的要求了再要求、限制了再限制。
17、三种历史
《回疆则例》就像一扇窗口,从这里探头出去,能隐约看见一些新疆回归以前维吾尔人的生活史。面对历史,我们都有各自的疑问,历史是后来人站在各自立场上书写出来的历史,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已经很难分辨,谁都不要以为自己掌握了历史的真相。就像两口子吵架,丈夫说,怎么还不做饭?妻子说,没见我在给孩子喂奶吗?说着说着吵起来,吵着吵着打起来。第二天早上,两个人重归于好,想不起来为什么吵,丈夫说,孩子饿了你都不知道喂;妻子说,你回来没给我带两个苹果。只过了一晚上,场景和叙事全变了,历史怎么会有隔夜的真相?比如近在咫尺的民国史,今天已经乱得一塌糊涂。
历史不是挖古墓、刨祖坟,历史是寻求一些残存的道理。比如清朝,无论历史怎么书写,那几千万字的《清实录》是一部实实在在的档案史,如果不睁着眼睛说瞎话,你或多或少都能看见清王朝两百多年的统治史,黑暗或者光明,在于你个人内心里有没有一根驱散阴冷的火柴。汉民族是一个对历史有文化执念的民族,从秦汉开始,国家有史官,地方有史志,家族有家谱。给自己写历史,总要把自己写得完美一些、高大一些、道德一些,不管有多少真和假,民族的演变脉络是清晰的,这是我们区别于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
南疆有很多地方号称“长寿村”,水源好、瓜果和干果多、饮食文化特殊,是一个原因。很多老人说不清楚自己的年龄,是另一个原因。很多维吾尔人开的店铺,名字叫“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烤包子”,“妈妈的妈妈的妈妈的抓饭店”。这是印欧语系的共同特点,别说维吾尔说不清楚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应该怎么称呼,以文明自居的欧洲人和美国人一样说不清楚,所以他们才会搞出来“路易十四”、“拿破仑三世”,听起来高大上,其实是语言文字短板的结果。南疆的情况更加复杂,因为没有文化普及,乡村地区没有明确的纪年纪月纪日,很多老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年月,糊里糊涂地说,大概是哪一年出生,一百二十岁了,一百三十岁了,地方政府如获至宝,一堆“长寿村”就是这么冒出来的。
《和卓传》是为数不多的维吾尔历史著作之一,作者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里,原著为察合台文,于1768年写成。这本书写作时期,清朝已经收复南疆,大小和卓被诛杀,大和卓波罗尼都的儿子萨木萨克在浩罕国流浪,南疆的白山派势力土崩瓦解。在这种情况下,作者怎么获得和卓家族传承的资料和信息,是个疑问。这本书从白山派创始人伊斯哈克进入新疆传教写起,但在书的开篇部分,列出伊斯哈克之前的家族传承谱系,已经有二十一代,而且全部有名有姓。从伊斯哈克往后,家族谱系又有二十五代,一直写到被准噶尔人圈禁在伊犁的雅雅和卓这一代结束。《和卓传》没有汉文史书那样的时间记录,但按照四十六代人估算,应该有两千多年的时间跨度。
所以,《和卓传》的时间概念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把白山派创始圣人“穆罕默德·莱苏鲁拉·艾莱依黑赛拉瓦提·赛莱拉胡·艾莱依黑·瓦赛莱姆传到艾布·伯克尔·萨迪克·莱孜也拉胡·安胡”的诞生时间描述为“四千多年以前”。这个名字太长了,必须打引号。从十八世纪往前倒推四千多年,大家应该知道,当时的人类处于什么阶段。
我们先看看这部维吾尔史书中,关于圣人诞生的记叙。作者说,写这本书的初期,他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因而无比忧伤”。他去拜访一位叫阿杂木的圣贤,阿杂木给他传达了真主的旨意,“你必须前往和卓冈的麻扎祈祷。和卓冈垂爱你,你抬起头来欢庆吧”。“之后我去朝拜圣贤的麻扎,并获得灵魂的启示”。他从麻扎里出来,已经知道了白山派创始圣人诞生的全部过程。
根据《和卓传》的记载,圣人赛义德·阿加玛里丁·麦吉努原住在麦地那城。有一天,他心中突然“隐现真主的谕示”,他从麦地那来到了费尔干纳境内的乌孜干(今塔什干)城。这个国家的苏丹叫伊里克买,他曾经在梦中获知,有位大和卓即将来到费尔干纳。天仙也曾经下凡,对苏丹说,“你的女儿应当和这位和卓成亲,你要成全此事。这位和卓的标志很明显,他入睡时,有位天仙化成一条龙,守护在他的身边。当他醒来后,天仙便隐退而去”。
苏丹伊里克买派了一名探子寻找这位即将到来的和卓。有一天,探子发现有个人睡在河畔,他的身边有一条龙在游动。探子邀请他到王宫,苏丹率领王公大臣们出城迎接,表示要把女儿嫁给他。和卓严词拒绝,“我的目的是遵照真主的训示寻找一位行善者,我不是为求婚而来的”。苏丹把他梦见真主以及天仙的谕示告诉和卓,和卓终于答应了这门婚事。
不久后,赛义德·阿加玛里丁·麦吉努再次接到真主的训示,返回麦地那。临别以前,他告诉妻子,他叮嘱妻子,“真主将赐给我一个男孩,降生以后,你给他取名叫赛义德·布哈里丁,他将成为一个大圣人”。就这样,圣人赛义德·布哈里丁诞生了,他继承了那个国家的苏丹王位,在真主的训示下,又放弃王位,成为穆斯里丁·和卓冈的信徒。拜见和卓冈的那天,和卓冈安排侍从,“给赛义德·布哈里丁铺上七层褥子,让其享用”。那天晚上,“和卓布哈里丁悉知了一到七重天的一切秘密和仙界状况”。从凡人到圣人的过程,比孙悟空拜在菩提老祖门下学艺要轻松简单。
包括《伊米德史》在内的维吾尔文史,多数和宗教有关。第一个到访喀什的英国人沙敖,在他的《高地鞑靼行记》中,记录了阿拉阿訇讲述的维吾尔人历史。阿拉阿訇是阿古柏的侍从官,是阿古柏伪政权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库提鲁克的儿子。
阿拉阿訇讲述的维吾尔人历史,和《和卓传》如出一辙,他把时间描述得更加精确,说,南疆地区在4080年以前,都是卡菲尔。一位名叫Hazrat速檀的国王让他们皈依了伊斯兰教。国王的父亲没有按照真主的训示信奉伊斯兰教,被大地吞没,Hazrat速檀当上了国王。他父亲被大地吞没的位置在阿图什,那里曾经是这个国家的首府。
阿拉阿訇还给沙敖讲述了东干人(回民)和俄罗斯人的由来。他说,东干人是留在中国的亚历山大大帝士兵的后代,俄罗斯人是由被亚历山大大帝赶到中国的俄罗斯人与和台(汉人)女子结婚繁衍下来的后代。
在另一部维吾尔文史作品《布格拉汗传》中,萨图克·布格拉汗是第一个皈依伊斯兰教的突厥汗王。阿拉阿訇说的Hazrat速檀,是布格拉汗的称号,意思是伟大的国王。《布格拉汗传》讲的是喀喇汗王朝的崛起,阿拉阿訇讲的故事和《布格拉汗传》几乎一样,都有不可思议的神迹和圣训,只是把故事从喀喇汗朝前移到了4080年以前。
这样的历史,显然不具有最基本的可信度。那些存放在国家历史博物馆的清史档案,维吾尔人也不一定相信。那么,我们从第三方角度,看看西方人写的南疆历史。
1885年,英国人包罗杰在《亚洲评论季刊》做编辑工作期间,写了《阿古柏伯克传》,于1887年在伦敦出版。《阿古柏伯克传》史料极其丰富,涉及阿古柏统治时期新疆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等方方面面,是研究阿古柏较为全面的资料图书。《阿古柏伯克传》中第一次出现“东土耳其斯坦”这个地理名称,所以,被认为是配合英国殖民主义扩张而创作的一部历史著作。但包罗杰在序言里坦率地承认,“阿古柏是英国人在克什米尔以北土地上树立起来的英雄”。
包罗杰在序言中说述清朝政府代表的中国,“本书力求使英国读者看到作为一种统治力量的中国的一些重大长处,……绝对必须让英国记住,亚洲有三大势力,其中,中国在许多方面都是最重要的一个。英国和俄国都只是外来的侵略者政府,而中国却是一个强大的自治国家”。
关于新疆的主权和分裂,包罗杰在书中说,“九世纪以前,有很长一段时间,中华帝国扩展到与浩罕和克什米尔接壤的地方。但唐代末叶的变乱,使这个大帝国的极边地区很容易产生虚弱状况,使那些臣服的民族及其原有的统治家族能重新获得他们的人身自由或失去的地位。但不幸的是,与中国脱离关系之后,并未使他们的命运有明显可见的改善。实在说来,几乎无例外地反而都陷入了更深的奴役状态,带上更重的枷锁。当喀什噶尔、叶尔羌、吐鲁番及其他小土邦,不再听命于中国时,当帝国的力量已经不能镇压叛乱的臣民时,整个地区落入了当时的一些封建主之手,他们分裂为无数的小邦,进行无休止的战争,牺牲臣民的幸福和安宁,以追求他们的个人利益。像中世纪意大利的男爵和伯爵把欧洲一些最繁盛的地区焚掠一空一样,这些维吾尔族的王公也在阿图什河和伊犁河流域进行牟私利的战争”。
关于阿古柏篡夺南疆暴乱领导权以前的和卓统治,包罗杰说,“布素鲁克汗是统治喀什噶尔的最后一个和卓王公,……他是中亚专制君主统治的一个丝毫未加夸大的典型,这一长串小暴君和纵欲之徒,是我们所亲眼目睹的”。布素鲁克是大和卓波罗尼都的五世孙,是前叛匪首领张格尔的儿子,阿古柏跟随布素鲁克,从浩罕国到新疆制造动乱。
关于清朝统治时期的新疆交通,包罗杰说,“从喀什噶尔通往阿克苏、库车、库尔勒、喀喇沙尔(今焉耆)和吐鲁番的道路,则是筑路工程的杰作,它尽可以大胆地与罗马帝国的大路相比。这是中国人在治理国家方面的毅力、技巧、能力的不朽的纪念碑”。
关于清朝统治时期的新疆灌溉农业,包罗杰说,“自古以来,中国人的灌溉名不虚传,他们在许多省份的土地具有令人惊叹的办法。在中国本土没有大河流的地方纵横贯通的奇妙的渠道,在这个边远的属地上居然也照样出现了。东土耳其斯坦是世界上灌溉最为不良的地区之一,为了补救这一缺陷,并尽可能多地栽培粮食作物,中国人在各地都挖了渠,在这一措施下,耕种地区慢慢地,但稳固地在更大的面积上扩展开来。喀什噶尔,英吉沙和叶尔羌三城的附近地区变成驰名的亚洲的花果园。各方面看见的,都是富裕和满足,平静的农舍和微笑的居民,这些都是中国人治理下的成果”。
关于和卓叛乱后新疆的社会治理,包罗杰在书中说,“迅速地接连发生的张格尔和玉苏普二次入侵,构成了中国人统治喀什噶尔历史中的转折点。在这一时期以前,中国在那里的德政可以说是难于用言语足以公平评价的,中国人至少有理由说,在公正地统治这个民族半个世纪多之后,当他们的非武装的同胞和军队成千成千地遭到突然袭击和屠杀的时候,他们只不过放松了对增进当地的福利的努力而已”。包罗杰说,清军平定张格尔叛乱和玉素甫叛乱时,城里的居民都逃到了附近的山中,留下的粮食,财物已被叛匪洗劫一空。清军到达后,“派人到山里把逃走的居民召回来,一面奏请皇帝,一面调集粮食、物资,以接济这些一无所有的当地居民”。
关于清朝在新疆的民族政策,包罗杰在书中说,“他们的主要行政措施,旨在改善突厥穆斯林居民的处境。他们建立了一个行政部门,目的在于为贫民提供生计手段和为整个社会利益分配谷种。所有这些明智的措施迅速地并以最实际的方式实施了,就好像这些立法和行政事务正是中国人的日常职务似的。这些方针正是他们再次成为统治者的标志”。
关于清朝在新疆的税收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包罗杰在书中说,“当我们考虑到中国人怎样使用税收,它的行政官吏以怎样为公精神把税收用在当地的公益事业上,我们能说它把不公平的负担加于被征服的民族身上吗?而且,没有一个人能否认整个喀什噶尔在那个时候的普遍繁荣。在阿古柏伯克统治的极盛年代,居民们也怀着遗憾之情,回顾那个时期。因此,要说中国人用苛捐重税压榨喀什噶尔,那是不合事实的。而且,如果说有什么卑鄙的暴政,那也是回王们所推行的,而不是‘和台’(维吾尔人对满人和汉人的称呼)的办事大臣干的”。
关于阿古柏统治时期对老百姓的剥削和压榨,包罗杰在书中说,“一切捐税都可以被税吏弄成现成的压迫手段,税吏是穆斯林和当地人。那些受托收税的包税员们,千方百计要发财致富,至少也想递上一份没有一个拖欠者的名册向当局讨好。不幸的人民只好完全听凭他们的摆布,无法判明应付税额的准确性,也无力抗拒包税员们的无理勒索。只要他们办得到的话,他们总是不出一声怨言地、或许也不怀疑对他们玩弄的欺骗,便把向他们索取的数目交上”。
关于阿古柏暴乱前后两个阶段的社会生活对比,包罗杰引用了一位叶尔羌商人的谈话。“在‘和台’时代,那就很不一样了,那时候天天都做买卖,逢到赶集的日子那就更热闹了。那时候,没有大哈孜带着他的六个宗教警察拿着皮鞭打人,要人去做礼拜,把妇女从街上赶走。那时候也没有人因为喝酒和吃禁吃的肉而挨打。那时候还有演小丑和耍杂技的,有算命的和说书的,在人群里来来往往,给人解闷。店铺门前挂着各种各样的旗子和图像,还有涂脂抹粉、穿着绫罗绸缎的美女接待取悦客人。……自从中国人在十五年前被赶走后,叶尔羌的财富和人口都减少了”。
关于阿古柏统治利用宗教名义对平民百姓进行的“难以令人置信的摧残”,包罗杰引用了沙俄政府派往喀什考察阿古柏政权的俄国人A`·N库罗帕特金的文章,“拉义斯(宗教警察)身上带着他的权力的象征物,一条打结的绳索。他有权进入所有房舍,不分昼夜,在任何时候查任何人。男人、女人和孩童们都得听他的命令。每一个人,包括孩童在内,都按时去做规定的祈祷;妇人不戴面纱不准在街上露面;所有家庭的每个成员都得在晚上八、九点上床就寝。拉义斯不仅有权惩治犯人,甚至还有权惩治嫌疑犯。拉义斯由警察陪同着,沿街迈着有节奏的步伐行走时,会引起他所遇到的人们惊慌失措。通常,男人低头站立,一直等到这位严格的法律监护人走过时为止。另一方面,妇女和孩童们看见这些可怕的拉义斯时,就没命地向四面八方飞蹿。每一个这样遇到他的人,假若不属于富人阶层的话,即使没有什么过错,也肯定会挨上他皮鞭的几下抽打”。库罗帕特金预言,“只要‘毕条勒持’(俄国人对阿古柏的称呼)和中国人的战斗正式打响了,必然唤起人民反对阿古柏的起义”。
包罗杰在《阿古柏伯克传》中,对南疆地区接二连三的暴乱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南疆动乱的原因,一是中亚地区由来已久的民族仇恨和宗教狂热,二是来自浩罕国的外部侵略力量。包罗杰说,“在这个地区里还存在着的民族恶感,也明显地应该源于其他原因而不是雅利安族与土兰系之间的敌意。那种恶感或由于宗教狂热,或由于个人野心,为争夺对喀什噶尔的统治而挑起的仇恨所造成。把这些事实清楚地记注,就可以明白,种族描述并不会把这个国家各民族间的政治关系说得更易于了解”。
包罗杰列举大量事实,认为,在阿古伯入侵前后,安集延人(乌兹别克人)和浩罕商人是制造新疆暴乱的罪魁祸首。他说,“一个长时期以来不断地定居到喀什噶尔来的安集延和浩罕商人,特别在这个城市里形成了一个很重要的阶级。布素鲁克汗和穆罕默德·阿古柏之所以能够入侵;其最主要的助力正是这些商人”。包罗杰认为,这些浩罕商人长期渗入南疆地区,形成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在当地人一等,享受着从中华帝国获取的繁荣利益,“而对于给予他们恩惠的人却并不怀有感激之情。这里的商头(商业管理人)又为浩罕的汗所任命,在这个国土上建立了这种原先是为了方便之计而准许存在的第三种势力,结果对中国人产生了最险恶的后果”。
关于历次南疆叛乱中维吾尔人的表现,包罗杰说,“在灾难和崩溃的时刻,居民的确对他们最好的朋友(指清朝政府)采取了背叛的态度,让精力旺盛的安集延人在他们的城市里与佛教徒的统治进行决战。这些外来移民(指安集延人)是一直对那种统治表示敌意的。喀什噶尔人的目光短浅,为宗教狂热较高、野心较大的浩罕人提供了帮助”。
关于阿古柏暴乱后对满人和汉人残酷的屠杀行为,包罗杰在书中做了记叙,并且进行谴责和批评,“接着就发生了最凶暴的野蛮场面。一辈子和和平平地生活着、和东干人(指回族人)睦邻相处的‘和台’(指满人和汉人)被无情地屠杀,伊斯兰教宗教师们把统治权抓到自己手里,并给他们的信徒作出肆无忌惮的凶暴榜样”。“只要有一点点不利情况发生,就足以把这种恶感煽成不可抑制地仇恨和敌意”。包罗杰在书中记叙了叶尔羌沦陷时的情景,“没有武装的‘和台’部队在夜间受到了突然的袭击,他们被无情地砍死,少数幸存的人躲进新城的堡垒。这是1863年8月(时间有误)里的事情,据统计,单单这一次就有不下七千个‘和台’军人遇害”。
关于清军官兵在英吉沙、叶尔羌、喀什各地集体引爆炸药自杀殉国,包罗杰在书中充满感情的赞扬,“当我们听到这些情况的时候,我们感到在整个故事中贯注着一股潜流,除了它本身值得赞赏外,还值得我们予以特殊的同情”。“我们会从细察中国官吏在中亚所作所为中,自愿地给他们高度赞扬。因为我们应该比其他民族更能正确估量他们的任务的艰巨性”。
18、维吾尔人
一般认为,今天的维吾尔人来自中唐和两宋时期的回鹘人。维吾尔人自己对这个族别认定也不持异议,在今天的维吾尔语言中,“维吾尔”、“回鹘”和甘肃的“裕固族”基本同音。他们说,他们对自己的民族起源认同没有改变过,是汉语和欧印语言的翻译出了问题,不同时期出现不一样的名称翻译,造成外部世界对维吾尔民族的历史割裂。他们认为,“自回鹘部以来至于今日,现代维吾尔人群拥有一种从来未间断过的历史延续性”。
西方和日本学者认为,元代畏兀儿人的分布区域已经到达塔里木盆地南缘,随着伊斯兰在南疆地区的扩展,放弃佛教信仰的畏兀儿人同时也放弃了“畏兀儿”这个集体身份。也就是说,在穆斯林心目中,历史上的“畏兀儿”指称吐鲁番和哈密地区仍然信仰佛教的回鹘人后裔。经过两三百年的时间洗涤,到17世纪前后,“畏兀儿”这个名字已经被南疆地区的居民遗忘,他们再也没有族群意识了,分别以地域自称。比如,喀什人自称“喀什喀尔人”,阿克苏人自称“阿克苏人”,靠近水边的人自称“多浪(刀郎)人”,以渔猎为生的人自称“罗布人”,从南疆迁居到伊犁的人自称“塔兰奇人”。清朝前期南疆共有七个绿洲生活区,维吾尔人称南疆为“七城之地”,南疆人到北疆或者内地,则统一自称“七城人”。
民族主义觉醒和泛滥,是犹太人给全世界埋下的一颗雷,也是今天人类社会的祸乱之源。很多置身于民族漩涡中的人,至今都没有意识到,在所谓的新疆问题上,伊斯兰世界始终站在中国一边,几乎没有给新疆制造过麻烦。反过来,借民族和宗教问题不断干涉新疆事务的,是信仰基督教的欧美国家。
作为极少数人群,犹太人希望世界不断分裂,不断碎片化,不断发生战乱,他们才有更多机会进行资本和利益收割。民族主义是犹太人用来分割世界的有力武器和有效手段,他们按照人种、语言、文化、宗教等各种标签,不断制造民族主义思潮,和“自由民主”、“普世价值”一起,向全世界传播,把世界分割成一个又一个碎片化国家。温斯顿·丘吉尔曾经恬不知耻地宣称,“我们用了四百多年时间,来分化、分割、分解这个世界”。这位英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是罗斯柴尔德勋爵纳撒尼尔如假包换的干儿子。他成功埋葬掉领导世界四百多年的大英帝国,把世界霸权传递到美国人手上,使得今天的东欧地区和阿拉伯世界冲突不断。
在犹太人的操控下,基督教世界已经彻底沦陷。在巴黎奥运会开幕式上,犹太人对基督教进行了毫不掩饰的、赤裸裸的羞辱,整个西方社会敢怒不敢言。今天在西方世界泛滥的LGDP,是民族主义和普世价值以后,犹太人对个体人群输送的又一波分裂毒流,国家被切割成种族,种族被切割成人群,人群被切割成种类。种类人群失去性别意识,让人类不再有道德伦理约束下的生育和繁衍能力,人口缩减,冲突不断,这是他们最想看见的世界。
不要为犹太人辩解,他们根本就不是正常人,他们的坏,你无法想象。假如有一天,再出现一个小胡子和一个大胡子,你一点都不要感觉意外,这是犹太人为自己种下的果实。
在民族主义鼓动下,欧洲在十九世纪出现了“民族独立”、“光荣革命”等一系列社会变革,意大利、德意志、塞尔维亚、黑山、罗马尼亚等地区纷纷以“民族国家”的身份实现独立。今天四分五裂的欧洲,是犹太人一手操弄出来的结果,“民族主义者将国家视为自己的延伸,视为抵抗外来敌人的守护者和成就民族理想的工具”。在民族主义旗帜下,人类被分割成一捆捆韭菜,被噬血的炸弹和资本肆意收割。这些罪恶,又被他们描述成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欧洲的分裂,使全世界的野心家们备受鼓舞,从十九世纪开始,整个世界在“民族复兴”和“民族独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民族鉴别运动”,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国家落实民族政策的一项基本工作”。当时的苏共中央政治局五人领导团,除了列宁和斯大林,加米涅夫、克列斯廷斯基、托洛茨基都是犹太人。苏共中央委员共556人,其中448名是犹太人。斯大林时期的苏联肃反运动,和小胡子当时的所作所为没有本质区别。
苏联民族鉴别运动对亚欧地缘政治产生重大影响,也对我国造成了长期的、不可逆转的伤害,教训惨痛,影响深远。1954年,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我国展开轰轰烈烈的“民族识别”运动,共识别出少数民族38个。在1964年的第二轮运动中,又识别出少数民族14个。到1979年,新增少数民族2个。“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从此成为定论,成为不可碰触的政治红线。
我国的民族识别有一个基本原则,以汉民族为标准,对比不同点,寻找差异,强调特色。民族识别又产生了另外一种结果,挖掘、构建、甚至伪造本民族历史,极力弘扬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极力夸大本民族与汉族之间的文化差异。简而言之,要在文化、生活、习性等各个方面,和汉民族拉开距离。尤其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出台,两少一宽,干部三三制,计划生育放宽,高考加分,很多的汉族人口通过造假、婚姻等手段,加入少数民族群体。少数民族的特权意识和自大意识不断膨胀,对国家的忠诚度和认同感迅速下滑,民族识别最终成为民族问题,尾大不掉,积重难返。
在苏联“民族鉴别运动”的大背景之下,1921年,来自新疆的维吾尔移民在塔什干(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市)召开“阿尔特沙尔-准噶利亚工人革命同盟”第一次大会,会议决定,将来自新疆的喀什噶尔人、塔兰奇人统一命名为“yǔryp”,汉语译名“威武尔”。这次由维吾尔知识精英发起的会议,是南疆民族自觉意识的分水岭,被称为“维吾尔民族复兴运动”,也是“东突”从地下组织成为公开组织的历史开端。1934年,新疆省政府发布公告,边防督办盛世才、省政府主席李溶、省政府副主席和加尼牙孜联名签署,以回鹘后裔为主体的新疆穆斯林人群,统一称为“维吾尔人”。公告指出,“此名称狭义言之,为保护自己民族之意。广义言之,为保护国家之意”,“顾名思义当生爱国家爱种族之观念”。今天的维吾尔民族就此形成。
客观来说,从十七世纪中叶到二十世纪初期,南疆居民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回鹘、回纥、畏兀儿”身份。喀拉汗王朝和叶尔羌汗国的统治半径曾经延伸到中亚地区,但南疆各地并不统一,仍然在四分五裂的割据状态。清朝收复南疆后,打破了绿洲之间的界限,南疆居民在共同的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促进下,已经产生了朦胧的同族意识。
阿古柏统治时期,大量任用从浩罕国投奔过来的官员和军队,形成一个以浩罕国、巴达克山、阿富汗等周边国家人口为主体的统治阶层,南疆居民不但没有获得期望中的“自由”和“解放”,反而迎来更为残暴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压榨。和田、库车等地发生针对维吾尔人的大屠杀以后,南疆居民对安集延统治者的印象进一步恶化,在共同的政治命运面前,南疆居民同仇敌忾,凝聚到一起,形成了以民族认同为核心的文化纽带。
在此以前,连中亚地区的居民自己都没有明确的身份认同,他们和南疆一样,自称布哈拉人、塔什干人、希瓦人、巴达克山人,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初期。前苏联针对新疆维吾尔问题的一份研究资料中,引用了1914年俄国人在南疆地区的调查访问:
如果你问当地人:“你是什么(族)人?”他会回答“喀什噶尔人”或“和田人”。如果你说:“为什么告诉我地名”?他会说:“我是穆斯林”。如果你接着说:“不,我不是问你信什么教”。他就愣住了,想想说:“我是缠头”。同哈萨克人、吉尔吉斯人一道生活的人会回答:“我是萨尔特人”。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一直到二十世纪初,南疆居民的自我身份意识仍带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他们没有共同的族名,没有来自同一祖先的族源传说。经过阿古柏时期安集延人对南疆的残暴统治,一个超越了地域归属的人群共同体才悄然形成。这个人群的边界,是在接受其他民族迫害的过程中,被动出现的结果。
他们以宗教信仰为标准,排除了满洲人、汉人、蒙古人、卡尔梅克人、土尔扈特人。他们以生活方式为标准,排除了游牧和半游牧的吉尔吉斯人、哈萨克人、多浪人、罗布人(多浪人和罗布人最终进入维吾尔族,是新中国民族识别运动的结果)人群。他们以语言为标准,排除了塔吉克人、巴达克山人、色勒库尔人等波斯语人群,以及同样信奉伊斯兰教的东干人(回族)汉语人群。他们以清朝统治的南疆区域边界为标准,排除了来自帕米尔高原以西的布哈拉人、安集延人和其他突厥语系的穆斯林人群。在行政统治、外来侵略、内部动乱的推动和促进下,一个具有共同宗教信仰、相同语言文字的民族正在形成,呼之欲出。
民族问题并不是新疆的核心问题,即使在清朝统治时期,新疆问题仍然来自宗教冲突。在当地居民看来,满人、汉人、蒙古人都是不能容忍的“异教徒”。清朝平定倭里汗暴乱后,贝柳从沙俄回来,记录了一段与暴乱分子、阿图什阿奇木伯克儿子的对话:
他们对我们所做的,和我们对他们所做的一样。我问:“那什么地方不一样”?“我们是穆斯林,他们是偶像崇拜者,就是这个区别”。我继续问:“没有什么别的区别了?你们是不是比和台人(满人和汉人)强多了”?“宗教上是这样,别的可不是”。我指出:“但是你们讲不一样的语言,人种也不一样”。“这倒是。不过我们都是鞑坦人,不管是叫突厥人、蒙古人、满洲人还是和台人”。
他们对我们所做的,指清军镇压暴乱者。我们对他们所做的,指暴徒屠杀满汉官民。对话中有一个重要信息,被访问者错误地认为,突厥人、蒙古人、满人和汉人都是鞑坦人。不管错误与否,既然他认为大家同属于一个大的种族人群,那么发起暴乱的理由就只有一个,他们是异教徒。
在维吾尔认同历史上,他们并不承认多浪人、罗布人和自己是同一个族群。他们认为这些人是“大老粗”,卑劣可恨,名义上信仰伊斯兰教,却既不建清真寺,也不念经。他们称多浪人为“卡尔梅克种人”,坚决不和多浪人通婚,认为他们过着“像驴子一样辛苦的生活”,接待客人的时候要把自己的妻子安排给客人陪宿,他们对多浪人和罗布人极为蔑视。
所以,维吾尔人群形成初期,他们只坚守两个区分原则,一个是宗教信仰,这是硬杠杆。一个是以帕米尔高原为分界的地域特征,如果来自中亚地区的穆斯林长期在南疆定居,他们也不介意这些外来人口融入他们的族群。
在与周边突厥语民族的关系交往中,维吾尔人与安集延人(吉尔吉斯人)关系最为密切,阿古柏暴乱前期,生活在南疆的安集延人已经到十多万。但安集延人的族群意识非常强烈,“安集延”更多来自他们自己的族群坚持和认同,而不是第三方对他们的称呼。安集延人的宗教信仰更加极端,生活在南疆地区的安集延人,在服饰、生活、饮食等各方面,都保留着自己的传统习俗。比如,南疆地区的民族服饰深受汉民族影响,多彩多样。在阿古伯统治以前,南疆地区甚至不知道妇女遮面是怎么回事,妇女出门从都不遮面。即使在阿古柏统治时期,妇女也没有养成自觉遮面的习惯,只有生活在城里的妇女,在遇见宗教警察的时候,才会慌忙拿出纱巾遮挡面容。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妇女,一直到阿古柏暴乱被平定,也没有使用过面纱。
阿古柏暴匪出逃的时候,裹挟大批维吾尔人迁居浩罕国,根据20世纪50年代的统计,一共有56000余户维吾尔人生活在中亚地区,因为受当地人的排挤,这部分维吾尔人也没有融入乌兹别克、吉尔吉斯等民族,他们长期在中亚聚居生活,仍然保留着自己的生活和文化传统,被当地人称为“塔格里克”,意思是从山里来的落后人。那些叫喀什噶尔基什拉克、喀什噶里克马哈利亚、塔格里克马哈利亚的地方,都是南疆维吾尔移民的聚居区,类似于清朝往北疆移民后的凉州户、兰州湾子。维吾尔人和安集延人,分别保持着自己族群的独立性,互不融入,泾渭分明。
欧洲人对新疆和中亚、西亚地区的民族史格外感兴趣,因为他们“相信现在住在西方的许多民族最初都起源于这些地区”。他们认为,雅利安人从亚洲迁入欧洲,可能不是个例,所以,每个来中亚考察的欧洲人都会不厌其烦地观察、记录本地居民的体貌。欧洲的人类学研究有一个预设前提,他们以自己为标本,认为体貌越接近白种人,智力、体质和道德就越优秀。他们认定,塔吉克人是古代雅利安人的后裔,血统最为纯粹,是中亚最优秀的民族。
在欧洲近代民族观念的影响下,西方研究者将中亚地区人口分为突厥人、鞑靼人、塔吉克人、乌兹别克人、萨尔特人、吉尔吉斯人等不同类别。他们又认为,中亚地区的族群关系是流动的,可以在突厥语和波斯语之间相互转化。在这种观点下,阿古柏的身份来历不清,有人认为他是塔吉克人,有人认为他可以归类到今天的乌兹别克人。
中亚居民至今还保留着民族以外的部落身份,“一个人不仅仅是一个布哈拉人或浩罕人,他也是一个塔吉克人,或一个乌兹别克人,或一个乞卜察克人,亦或是一个土库曼人”。这种情况在今天的新疆已经不存在了,形成民族以后的维吾尔人只有一个身份,维吾尔族。
西方研究者根据历史渊源,把近代维吾尔人分为三个版块,这倒符合今天维吾尔人的实际聚居状况。第一个人群是非常明确的古代回鹘人的后裔,主要分布在吐鲁番和哈密地区。第二个人群是喀喇汗王朝的直系后裔,也是今天维吾尔人的主体,主要分布在以喀什、和田、阿克苏为中心的南疆地区。第三个人群,是居住在北疆伊犁河流域的穆斯林人群,这部分人的来历比较复杂,有东察合台汗国后裔,但大部分人群仍然是从南疆迁移过去的维吾尔移民,受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等影响,伊犁的维吾尔人已经有了鲜明地域特征。
关于族群来源,维吾尔人自己的认同也很纠结,他们从不怀疑自己是回鹘人的后裔,又说不清回鹘与察合台汗国、喀喇汗王朝的历史关系,所以才会把自己装进一只大篮子里面,格外强调自己的突厥属性。这种矛盾从十九世纪中叶就已经开始,从沙俄回来的贝柳与阿图什伯克马合木汗接触以后,记录说,“他身上纯种回鹘人印记,有非常显著的鞑靼人特征”。曾经到访新疆的俄国人赛福斯,在写给沙俄政府的一份报告中说,“阿克苏人比起来自叶尔羌和喀什噶尔的人来说,他们是更为纯粹的突厥人。据说同喀什噶尔北面的阿图什人一样,是古代回鹘征服者最纯粹的代表”。
从大小和卓叛乱开始,南疆地区在后面的一百多年时间里,经历了六次和卓暴乱。最密集的暴乱出现在清朝道光年间到同治年间的五十多年时间里,南疆地区生灵荼汤,民不聊生,“和卓们把六城的百姓看成是他们的奴仆,把这些百姓们的财产,看成是他们自己的财产,任意糟蹋。他们随意挥霍,胡作非为,让这里的百姓们伤透了心”。从张格尔到阿古柏,每一次暴乱都由和卓伙同浩罕国来的安集延人共同发起,南疆居民和安集延人的关系越来越对立。尤其阿古柏暴乱后,阿古柏除了自己霸占和掠夺,还强迫南疆居民向浩罕国交税,形成了一个由安集延人构成的社会特权阶层,南疆人和安集延人的矛盾越来越严重。阿古柏倒行逆施,把自己彻底推到了南疆人民的对立面,南疆人民愤怒情绪日益高涨,高呼“杀掉安集延人”,“把乞察卜克人赶出去”,和阿古柏分裂势力展开斗争。
在南疆,安集延人已经成为罪恶的化身。尽管满清政府是伊斯兰信徒眼中的“卡菲尔”,南疆人民仍然认为他们“不是坏的统治者。那时候我们什么都有,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清朝平定阿古柏叛乱的大军抵达喀什后,老百姓纷纷出城欢迎,民间传唱着一首歌谣:北京的和台人来了,就像天上的明星。安集延人转身逃走了,就像树林里的猪。他们来去空空,这些安集延人。他们仓皇逃窜,这些安集延人!
在反抗阿古柏叛乱的过程中,维吾尔人的集体身份意识被唤醒,他们开始尝试对自己的历史源流进行追溯,却发现,他们已经遗忘了从回鹘到畏兀儿的族别名称和文化之根。于是他们转身过去,向伊斯兰教寻求资源,距离汉文化区域较近的哈密郡王从蒙元文化中抽取出“畏兀儿”这一名称,并赋予了其伊斯兰教身份。哈密、吐鲁番地区伊斯兰化的时间较晚,南疆居民一直认为,哈密人和吐鲁番人是佛教徒,将这两个地方的居民排除在同族以外。他们连哈密和吐鲁番的同族资格都不认可,怎么会认可带着佛教印记的“畏兀儿”名称呢!
二十世纪初期,以马洛夫为代表的俄国历史学家发布研究结果,他们认为,古代回鹘人是今天南疆居民的先祖,俄国学界将南疆突厥语命名为维吾尔语。十月革命前后,一大批维吾尔精英移民到俄国中亚地区,他们首先接触到俄国历史研究成果,初步获知近代维吾尔人是回鹘后裔。维吾尔精英们把这些历史成果带回新疆,维吾尔人逐步接受了自己是回鹘后裔这一观念和事实。
在1954年的民族识别运动中,新疆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没有明确民族身份的人群,全部归入维吾尔族,多浪人、罗布人从此加入维吾尔人行列,成为维吾尔族的一部分。清朝收复南疆初期,新疆共有维吾尔人26万多人;平定阿古柏叛乱后,新疆维吾尔人口增长到120多万。到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维吾尔族人口约320多万,成为新疆重要的民族成员,也是中国五十六个民族大家庭中重要的一员。
补记:赶在中秋月圆之际把这个篇目发出来,最后部分写的仓促,来不及修改,缺陷和问题,留到以后修正。最近身体恢复较好,血压已经平稳,脑路清新,后面的更新会快一点。《黑白天山》前期篇目比较散乱,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多了解过去的新疆,可读性不强。还有最后一期,写清朝建省以前新疆的社会治理结构。然后,第一阶段结束。接下来的内容,从辛亥革命前后期开始,回到传统历史叙述模式,人物和事件有延续性,可读性会有所加强。中秋佳节,祝大家喜乐、祥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