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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景奉旨为慈庆(王钟儿)撰写墓志,铭辞中有一句“投迹四禅,邀诚六渡”,是对应序辞中那句“太和中固求出家,即居紫禁”。四禅,指佛教修行的四禅定、四禅天。六渡即六度,指大乘佛法的菩萨行,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和般若。王钟儿出家为尼,应该在太和二十年(496)高照容被杀之后。大冯要夺取并垄断元恪的情感归属,不仅要杀死他的生母,还要消除掉他有情感依托的那个人际圈子。这种做法,相当于从一个人的情感世界里删除其故乡。因此,那些和高照容关系亲密、和元恪的青少年时代有较多关联的人,特别是他的育母或保母,都不宜再出现在他的新生活中。王钟儿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成为一个尼姑,法号慈庆。

根据墓志,慈庆出家后并没有离开洛阳宫,所谓“即居紫禁”。这可能并不是孤例,《洛阳伽蓝记》称她最终因病移居的昭仪寺为“外寺”,说明在宫里还有一个“内寺”。这个内寺虽在宫内,一定与宫外的瑶光寺关系密切。现有史料显示,洛阳宫出家女性中的上层人物多在瑶光寺。《北史·后妃传》记孝文废皇后冯氏(小冯)、宣武皇后高氏和孝明皇后胡氏都在瑶光寺出家。不过,据《洛阳伽蓝记》,瑶光寺是宣武帝时期修建的,时间不明,建寺的目的也许是为了安置孝文帝遗留宫人中那些愿意出家者,特别是废皇后小冯那样的特殊贵人。在瑶光寺建成之前,小冯这类出家人应该都是生活在洛阳宫内寺的。因此,不管王钟儿出家是自愿(如墓志所说“固求出家”),还是被迫,既然仍在洛阳宫,那么她依旧生活在一个比较熟悉的环境里。

不过成了出家人,理论上不再是原世俗社会的一部分,生活方式也会有很大的变化。对某些上层人物来说,生活可能变得相对艰难起来。《魏书·阉官传》讲冯翊李润羌出身的宦官王遇(本姓钳耳)的故事时,提到了出家为尼的小冯:

废后冯氏之为尼也,公私罕相供恤。遇自以常更奉接,往来祗谒,不替旧敬,衣食杂物,每有荐奉。后皆受而不让。又至其馆,遇夫妻迎送,谒伏侍立,执臣妾之礼。[《魏书》卷九四《阉官·王遇传》,第2195页。]

这里说小冯出家后“公私罕相供恤”,是指她得不到适当的照顾,来自宫廷方面和她自己亲属的帮助都很有限。与小冯曾有过很深联系的王遇不因她身份的变化而改变态度,仍事以皇后之礼,奉供如常,小冯亦坦然受之。迁都前后,王遇曾因说大冯坏话被严厉惩罚,免官夺爵,“收衣冠,以民还私第”。毫无疑问他后来加入了洛阳宫内外针对大冯的一系列行动,因此在宣武帝继位后重获任用,“兼将作大匠”。也许,这是他后来与小冯保持关系的重要缘由。

然而,如果说小冯的生活水平有显著的下降,那不是因为她出家为尼,而是因为她在皇后的宝座上遭到了废黜。理解这一点,需要换一个角度思考。一个被废黜的皇后,如果没有出家,她的遭遇是不是会更好些呢?当然不会。甚至可以说,正是出家使得她一方面免遭更多的猜忌和伤害,另一方面不至于枯坐冷宫,失去基本的自由。上引王遇故事中,小冯可以与王遇家庭保持联系,还可以常常到他家访问(“又至其馆”),说明她享有相当的自由。本书前引言里说:“北魏迁都洛阳以后,被废或失势的后妃有不少出家为尼的,无论是否自愿,比起佛教传入之前同样情形的那些宫廷女性,比丘尼的身份使她们能获得某种程度的自由和新生,至少能保持某种相对独立的社群生活。”在这个意义上,中古前期佛教在东亚大陆的广泛传播,的确给许多女性——即使不是所有女性,而且当然不止是女性——带来了崭新的机会与可能。

哪怕是——也许可以说特别是——对于慈庆这样的人来说,佛教信仰与比丘尼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是受欢迎的,是带来了光亮、空间和自由的。佛教固然有屈服并服务于权力,为权力提供规驯工具的一面,但新传入的佛教也为信众提供了崭新的精神生活与社会生活。即使在最粗浅的层面,佛教教义也可以帮助慈庆这样的信仰者反思生命的意义,给人生苦难提供某种解释,让她明白,她遭受和见证的这么多苦难并非因为她做错了什么,而有着超越当前时间与空间的、深远且神秘的理由。这当然不止是一种精神安慰。更何况,信仰者社群生活也是对原生活世界、原社会关系网络的一种突破,突破就有可能带来一定程度的自由(或曰解放)。

为了说明以上的主要观点,接下来要举一个例子,也是一个女性,而且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一个重要人物的妹妹。孝文帝后期最为倚重的宗室诸王,除了他自己的几个弟弟(特别是彭城王元勰),就是他的叔祖父任城王拓跋云的长子任城王元澄。《魏书》和《北史》都没有记录的是,元澄有个妹妹元纯陀,因其墓志出土才得为今人所知[元纯陀墓志出土于洛阳北邙山,出土时间不详,为于右任收藏,1935年捐赠给碑林博物馆。拓片图版收入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第一三一。墓志录文可见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修订本),第334——336页。]。下面就讲讲元纯陀的故事。

据元纯陀墓志,她是拓跋云(墓志作岱云)的第五女。志题“魏故车骑大将军平舒文定邢公继夫人大觉寺比丘元尼墓志铭并序”,“车骑大将军、平舒文定邢公”指邢峦。据墓志,拓跋云死时纯陀年七岁,则其生年当在孝文帝延兴五年(475)。墓志称“初笄之年,言归穆氏”,那么她的初嫁时间当在太和十三年(489)。丈夫去世后,“兄太傅文宣王(元澄)违义夺情”,故再嫁邢峦。纯陀的第一次婚姻应该只生一女,别无子息,所以元澄为她安排了第二次婚姻。

元纯陀是邢峦的第二任妻子(志题所谓“继夫人”),邢峦也是元纯陀的第二任丈夫。邢峦先娶博陵崔辩第三女崔淑兰,见崔宾媛墓志志盖文字[崔宾媛墓志志盖题铭:“次妹字淑兰,适尚书车骑大将军瀛洲刺史河间邢峦。”见陶钧《北魏崔宾媛墓志考释》,载《收藏家》2012年第6期,第25—34页。]。崔淑兰为邢峦生育一子邢逊,产后不久辞世。邢峦很快续娶任城王元澄的妹妹元纯陀,这个婚姻关系不见于史籍,仅见于邢峦与元纯陀二人各自的墓志[邢峦墓志据称1972年出土于河间南冬村邢峦墓,志石今藏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墓志拓片的图版与录文请参看田国福主编《河间金石遗录》,河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86—187页。邢峦墓志之末称:“夫人博陵崔氏,父辩,定州刺史;后夫人河南元氏,父岱云,使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开府征东大将军冀雍徐三州刺史任城康王。”把拓跋云的名字写作岱云,疑岱云是拓跋云的鲜卑语本名。孝文帝改代人姓氏之前,曾大改代人多音节本名为符合华夏传统的单音节单名(所谓赐名)。拓跋云死于孝文帝大举赐名之前,简化岱云为云,可能是后来追记时发生的。]。孝文帝和宣武帝时元澄名高权重,这对邢峦得以独当一面可能是有很大帮助的。邢峦在《魏书》有长篇传记,邢峦之妻元纯陀的事迹则几乎完全依靠其墓志方可考知。

据《魏书》,邢峦(464—514)字洪宾[邢峦墓志称邢峦字山宾。赵明诚《金石录》卷二一“后魏车骑大将军邢峦碑”条,亦记碑云“峦字山宾”。墓志与墓碑相合。《太平御览》卷七一O引《谈薮》“后魏河间邢峦字山宾”云云,见中华书局影印宋本《太平御览》,1960年,第3166页。可见洪宾实为山宾之讹。],河间鄚县人,比纯陀大十一岁。邢峦先娶博陵崔辩第三女崔淑兰,即崔宾媛的二妹。崔淑兰生下邢逊后不久去世,元纯陀大约很快与邢峦成婚。元纯陀墓志:“(邢逊)爰以咳襁,圣善遽捐,恩鞠备加,慈训兼厚,大义深仁,隆于己出。”强调纯陀参与了邢逊的抚养。邢逊“武定四年卒,年五十六”,则其生年当在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此时距纯陀初婚穆氏才两年左右,可见她的第一个丈夫穆氏死于婚后不久。纯陀改嫁时,把幼小的女儿留在穆家,自己去邢家照料同样幼小的邢逊。

邢峦与元纯陀在平城结婚,迁都洛阳后在洛阳城东垣内的永和里营建新宅,相当华丽壮观。《洛阳伽蓝记》卷一城内“修梵寺”条:

寺北有永和里,汉太师董卓之宅也。里南北皆有池,卓之所造,今犹有水,冬夏不竭。里中太傅录尚书长孙稚、尚书右仆射郭祚、吏部尚书邢峦、廷尉卿元洪超、卫尉卿许伯桃、凉州刺史尉成兴等六宅,皆高门华屋,斋馆敞丽,楸槐荫途,桐杨夹植,当世名为贵里。[《洛阳伽蓝记》卷一城内“修梵寺”条,见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注》,第60页。]

连孝文帝都注意到了邢峦家的特殊气派。《魏书》记孝文帝因为行药(孝文帝长期食散,可能是他的死因),一大早在洛阳城里乱逛,来到司空府南,看到了邢峦家宅。他特地派人对邢峦说:“朝行药至此,见卿宅乃住,东望德馆,情有依然。”邢峦回答说:“陛下移构中京,方建无穷之业,臣意在与魏升降,宁容不务永年之宅。[《魏书》卷六五《邢峦传》,第1564页。]”显然邢峦是要解释自己的住宅何以如此豪华,不过我觉得邢峦修建豪宅的财富中,元纯陀带来的嫁妆很可能要占一定份额。

永和里传为汉末董卓宅所在(如果董卓确曾在此居住,为时必极为短暂),这赋予该里特殊的传奇色彩,而且还与邢峦扯上了干系。《太平寰宇记》引《郡国志》:

(董卓宅)在永和里,掘地辄得金玉宝玩,后魏邢峦掘得丹砂及钱,铭曰“董太师之物”。后梦卓索,峦吝不还,经年,无疾而卒。[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三河南道西京河南府洛阳县,第54页。]

其实这个故事最早见于《洛阳伽蓝记》:

掘此地者,辄得金玉宝玩之物。邢峦家常(尝)掘得丹砂及钱数十万,铭云“董太师之物”。后(梦)卓夜中随峦索此物,峦不与之,经年,峦遂卒矣。[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注》,第60页。]

洛阳永和里董卓故居地下藏有珍宝,这样的故事很可能魏晋时已颇有流传,当然绝无真实依据,因为董卓西迁时并没有匆忙到来不及带走财宝。北魏传言中把董卓遗宝与邢峦之死相联系,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邢峦久有贪财之名[《魏书》卷六五《邢峦传》,记邢峦在汉中“商贩聚敛,清论鄙之”,后在豫州及悬瓠“不复以财贿为怀”,其子邢逊“锐于财利,议者鄙之”。见第1569页、1574页。],二是邢峦死得太过突然。

元纯陀的第二次婚姻远比第一次长久,差不多有二十二年,直至邢峦五十一岁时忽患暴疾而终。据邢峦墓志,邢峦死于宣武帝延昌三年三月九日丁巳(514年4月18日)。《魏书》记他“暴疾卒”之后,直接说“峦才兼文武,朝野瞻望,上下悼惜之”,没有交代他患了什么“暴疾”。邢峦墓志也说“天不慭遗,寝疾暴迫”。值得注意的是,邢峦的弟弟邢伟当时也在洛阳,官尚书南主客郎中,与邢峦同住永和里,亦染“暴疾”而死。邢伟墓志记“春秋卌有五,延昌三年七月廿六日壬申(514年8月31日),暴疾卒于洛阳”[邢伟墓志1956年于河间南冬村邢伟墓出土,见孟昭林《记后魏邢伟墓出土物及邢蛮墓的发现》,《考古》1959年第4期,第209—210页;蛮当作峦。墓志拓片的图版与录文,亦请参看田国福主编《河间金石遗录》,第188—189页。]。兄弟二人前后脚因“暴疾”而亡,一定是某种急性传染病。永和里邢宅患上同一传染病的,应该不止这两位,只是我们无从知晓。

邢峦死时,元纯陀刚刚四十岁。元纯陀与邢峦未育子女,很可能正是因此,邢峦死后她即出家为尼。墓志说:

及车骑谢世,思成夫德,夜不洵涕,朝哭衔悲。乃叹曰:吾一生契阔,再离(罹)辛苦,既惭靡他之操,又愧不转之心,爽德事人,不兴他族。乐从苦生,果由因起,便舍身俗累,托体法门,弃置爱津,栖迟正水。

墓志称纯陀“法字智首”,说明她出家后的法号是智首。墓志志题称元纯陀为“大觉寺比丘元尼”,可知她剃度注籍的尼寺是洛阳城西宜年里的大觉寺。

《洛阳伽蓝记》卷四城西大觉寺条:

大觉寺,广平王怀舍宅也,在融觉寺西一里许。北瞻芒岭,南眺洛汭,东望宫阙,西顾旗亭。神皋显敞,实为胜地。是以温子升碑云“面山背水,左朝右市”是也。环所居之堂,上置七佛。林池飞阁,比之景明。至于春风动树,则兰开紫叶,秋霜降草,则菊吐黄花。名德大僧,寂以遣烦。永熙年中,平阳王即位,造砖浮图一所,是土石之工,穷精极丽。诏中书舍人温子升以为文也。[《洛阳伽蓝记》卷四,见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注》,第234页。]

温子升奉孝武帝元修(广平王怀之子)之命为大觉寺所撰碑文,见《艺文类聚》卷七七,当然只是节选,上引“面山背水,左朝右市”之语即未见录。据赵明诚《金石录》,温子升此碑由书法名家韩毅书丹[赵明诚:《金石录》卷二一“东魏大觉寺碑”条。]。不过,不管是《洛阳伽蓝记》还是温子升碑文,都没有说明大觉寺是尼寺。多亏元纯陀墓志,我们才知道大觉寺原来是一所尼寺。墓志称纯陀“博搜经藏,广通戒律,珍宝六度,草芥千金”,就是在大觉寺修行奉佛。

不过,元纯陀接下来十五年的人生,并没有或并不主要被限定在大觉寺。她出家为尼,可能并不是,或不仅仅是因为参透了“乐从苦生,果由因起”,而是另有考虑。她与邢峦未育子女,邢峦死时,邢峦与前夫人崔淑兰所生的邢逊已经二十四岁,已成家立业。据崔楷墓志盖题铭,崔楷的长女崔衮猗嫁给邢逊,有“六男五女”[田韶品:《曲阳北魏崔楷墓》,《文物春秋》2009第6期]。也就是说,邢逊娶了自己生母的侄女、舅舅的女儿,这当然进一步强化了他与母亲一家的联系。同时,元纯陀与前夫穆氏所生的女儿差不多也在这个年纪,亦已成家立业。返回、参与女儿的生活世界,似乎是她这个时候相当自然的冲动。

但她以邢氏寡妻的身份,返回前夫子女的生活,一定存在某种或直接或间接、或显著或隐微的障碍。中古时代的某些女性至少在比较的意义上是幸运的,因为佛教为解除这类障碍提供了一个方便法门:出家为尼。出家以后,元纯陀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与邢家在法律、道德与社会生活层面的义务,同时获得了在不同家庭、不同社会团体、不同空间限隔之间行走来去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佛教不只提供了一种信仰、一种理念,也提供了一种社会生活的新可能。当然,这只是佛教为中古女性提供较前更大空间、更多自由的例证之一。

元纯陀第一次婚姻的丈夫穆氏失名无考,他们所生的女儿在墓志中也只称为“穆氏”。这个穆氏嫁给了北魏宗室元昴。这里呈现了一个具体而微的婚姻网络模式:邢峦与崔淑兰之子娶崔淑兰的侄女,元纯陀与穆氏所生之女嫁给元纯陀的堂侄儿,母亲家庭在婚姻对象的选择上占比甚高。当然,已嫁在邢家的元纯陀是不是参与了穆家女儿的婚姻决策,并无可考。元昴是西河王元太兴的长子,太兴的父亲是京兆王拓跋子推,子推是元纯陀的父亲拓跋云(拓跋岱云)的哥哥。元太兴信佛,病重之时许愿,如果病愈就舍去官爵出家为沙门。因此他病愈之后随即到嵩山出家,孝文帝特令皇太子(后来的宣武帝)于四月八日为他落发。这之后,元太兴的西河王爵位由元昴继承。穆氏嫁给元昴应该在宣武帝初年,那时他早已继承西河王爵位了。

《艺文类聚》卷四六职官部二太尉条,引后魏温子升《西河王谢太尉表》[欧阳询:《艺文类聚》卷四六,第823页。文中“于焉承之"疑当作“于焉承乏”。],是为东魏西河王元悰代拟的谢表。东魏孝静帝天平二年二月壬午(535年3月24日)“以太尉咸阳王坦为太傅,以司州牧西河王悰为太尉”[《北史》卷五《东魏孝静帝本纪》,第185页],谢表当作于此时。据《北史》,元悰字魏庆,曾祖父是北魏景穆帝之子京兆王拓跋子推,祖西河王元太兴,父西河王元昴。可见,元悰就是元纯陀之女穆氏与元昴所生的儿子。元纯陀墓志亦云:“西河王魏庆,穆氏之出,即夫人外孙。”

元纯陀死于永安二年十月十三日(529年11月29日),时年五十五岁。墓志说她死于“荥阳郡解(廨)别馆”,那时她的外孙西河王元悰正在荥阳太守任上,而元悰很可能是携母赴任(穆氏至多不过三十九岁),元纯陀便到荥阳和女儿及外孙住在一起。墓志:“西河王魏庆,穆氏之出,即夫人外孙,宗室才英,声芳籍甚,作守近畿,帝城蒙润。夫人往彼,遘疾弥留。”元纯陀在人生的最后阶段,显然与第一次婚姻的家庭保持着比较而言可能更亲密的关系,原因很简单:那是她唯一的子女所在。

元纯陀虽死在元悰处,后事处理却理应由邢家负责,邢逊更是理所当然的丧主。细味元纯陀墓志的文字和语气,可以肯定,即使不是出自邢逊之手,这篇墓志也是邢逊请人写的。墓志说纯陀死后“子孙号慕,缁素兴嗟”,既强调了纯陀为邢家媳妇的属性,又兼顾其女尼身份。子孙,既指邢逊及其子女,也指元悰和他母亲。

一般来说,后死的妻子要与先死的丈夫合葬。元纯陀是不是要和邢峦合葬呢?

据邢峦墓志,邢峦死于延昌三年三月,次年“二月十一日,迁窆祔于先茔”。邢峦的“先茔”在哪里?前已提及,邢峦的弟弟邢伟那时与邢峦一起住在洛阳永和里,和邢峦一样感染“暴疾”而死。邢伟墓于1956年在河北省河间县南冬村东约半里发现,出土墓志一方,原有墓志盖,已佚。邢伟墓志:“粤四年二月十一日甲申,葬武垣县永贵乡崇仁里,袝车骑公神之右茔。”邢伟病亡比邢峦晚四个半月,下葬与邢峦同一天(515年3月11日),其坟茔正位于邢峦(车骑公)墓的右手,所葬之地是“武垣县永贵乡崇仁里”。邢峦墓志据说1972年出土于同一墓地[这个信息见于田国福主编《河间金石遗录》,第186页]。至迟到北宋后期,邢峦墓的地表还有完整的墓碑存在。北宋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上“记与刘无言论书”条,称“刘言瀛洲有邢峦碑,甚完”。[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之上,明汲古阁本,叶四一]

邢氏旧籍在鄚县,邢峦家族墓地却在鄚县南边的武垣县,说明那时武垣才是邢氏的居住地。如果元纯陀与邢峦合葬,就要葬在武垣县永贵乡崇仁里的邢氏家族墓地。

元纯陀似乎自己决定不与邢峦合葬。墓志云:

临终醒寤,分明遗托,令别葬他所,以遂修道之心。儿女式遵,不敢违旨。

纯陀临终交代不与邢峦合葬,是出于修道的考虑还是顾虑自己与女儿一家的关系,当然已不可知。而且,她在荥阳去世时,邢逊是不是赶去见到了最后一面?当然大有疑问。如果邢逊或邢家其他人并不在场,元纯陀是否真有此遗嘱,亦未可知。也就是说,存在这种可能:元纯陀的女儿穆氏和外孙元悰不想让元纯陀与邢峦合葬。不合葬,则意味着纯陀单独葬在洛阳北邙山,这至少会非常方便她自己的后人祭墓。墓志所说“儿女式遵”之儿女,显然分指邢逊与穆氏,可见穆氏在后事处理中是起了一定作用的。如果元纯陀没有出家,她的女儿大概想不出不合葬的理由,而邢逊也不敢不办理合葬。在这里,在人生的尽头,元纯陀的比丘尼身份再次赋予她某种选择的自由。

宗教社会史研究者早就发现,女性在新兴宗教的发展与传播中特别活跃,比如,早期基督教的信众中女性多于男性,上层阶级的信众中女性比例更高[Adolf von Harnack,The Mission and Expansion of Christianity in 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translated by James Moffatt, vol. 2, New York: G.P. Putnam's Sons,1908,p.73.]。早期基督教在吸引女性信众方面更为成功,上层社会男性信教往往是受到他们先已信教的母亲或妻子的影响[Henry Chadwick,The Early Church, Penguin Books,1967, p.56.]。研究表明,基督教能够成为在西方具有支配地位的世界性宗教,女性发挥了极为重要却被历史忽略的作用。田韶品:《曲阳北魏崔楷墓》,《文物春秋》2009第6期[Rodney Stark,The Rise of Christianity: How the Obscure, Marginal Jesus Movement Became the Dominant Religious Force in the Western World in a Few Centuries,HarperCollins,1997, pp.95-128.]。新宗教至少在一个时期内会提供对抗已有建制的思想资源和组织力量,女性对此是敏感的,也是积极采取行动的。

在这个意义上,当慈庆墓志用如下的文字赞美她时,我们宁愿相信那不完全是套话:

尼之素行,爰谐上下,秉是纯心,弥贯终始。由是忍辱精进,德尚法流,仁和恭懿,行冠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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