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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和八月一日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会议定于下午三时开始。下午一时毛泽东就来到怀仁堂东侧的游泳池。一时四十分找陶铸、江华、周小舟三位省委书记谈了一会儿,约半个多小时,随后进入会场。
据参加那次会议的一位省委书记回忆,当时会议的气氛是比较平和的,毛泽东作报告时也显得轻松自如,批评“小脚女人”时还连说带笑。可以想像,毛泽东十分自信地认为,他对农业合作化的形势估计和指导方针是正确的,对“右倾错误”的批判也是正确的,对于指导合作化运动的一套政策和步骤已成竹在胸。
毛泽东的报告,一开头就说:“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①(①这句话在毛泽东7月31日作报告时为:“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大风暴就要到来。”8月下旬修改这篇报告时,将“大风暴”改为“高潮”。)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清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
这就是毛泽东对当时农业合作化形势的基本估计,和对农业合作化采取的指导方针。
他批评在浙江采取的“坚决收缩”方针,“是在一种惊惶失措的情绪支配下定出来的”。他认为,这些人是“胜利吓昏了头脑”。他们看问题的方法不对。他们不去看问题的本质方面,主流方面,而是强调那些非本质方面、非主流方面的东西,以致迷惑了自己的方向。他甚至认为这些人“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①(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18、424、425、433页。)
毛泽东不是不了解,要把大约一亿一千万农户由个体经营改变为集体经营,并且进而完成农业的技术改革,是有很多困难的。但是,他认为这些困难是能够克服的。他说,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多地少,时有灾荒和经营方法落后,致使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六七十的贫农和下中农仍然有困难。他们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自然灾害,只有联合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因此他断定,中国的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中国共产党又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
这是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全部立论的基础,是把一亿一千万农户由个体经营改变为集体经营的主要根据。
毛泽东的报告用了相当的篇幅从农业合作化与工业化相互关系的角度,论证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而批评邓子恢等人采取了“特别迟缓的速度”。
他说:“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资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准备垦荒四亿亩至五亿亩),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
他又说:“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
他说:“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的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而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步骤,毛泽东提出,准备以十八年的时间完成合作化,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即一九六七年完成,而且采取逐步前进的办法。
他对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的进程作出一个大致规划:在第一第二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的改革以社会改革为主,技术改革为辅。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的改革将是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同时并进。“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①(①以上均见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31—433、438页。)同时,他已经看到,由于中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他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个至五个五年计划,即二十年至二十五年的时间。”
在生产上,毛泽东强调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比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决不能老是等于单干户或互助组的产量,如果这样就失败了,何必要合作社呢?更不能减低产量”。①(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38、439、426页。)
毛泽东三番五次地提出,农业合作社必须增产,不能减产。在他的眼里,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农业合作化成败的关键。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现有的六十五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增产的,这就给毛泽东以信心和勇气,大刀阔斧地推进合作化,这也是他用来说服和批评持不同意见的同志们的主要事实依据。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总结了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基本经验,提出不少重要的有独创性的政策思想和理论观点。这个报告,对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历史和基本指导方针的许多论述是正确的。其中关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社会革命和技术革命相互关系的论述,是非常精辟的;对于农业合作化发展步骤的规划,大体上也比较稳妥。但是,由于这个报告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批判“右倾”,把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实际步骤和计划上更稳当一些的邓子恢等,说成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这样一来,党内正常的意见分歧被归结为方针路线之争,认识上的不同看法变成阶级立场问题。在这样的政治气氛下,不同意见就很难再发表,关于用十八年的时间完成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实行起来势必要打乱;关于合作化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这种逐步发展的步骤,也难以保证实施。
毛泽东在指导一场广泛的群众运动中间,历来注意在反对一种倾向的时候防止另一种倾向。他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也注意到这一点。他后来在修改这个报告时,加写了这样一些话:“我们必须反对任何没有准备的不顾农民群众觉悟水平的急躁冒进的思想”;“反对不顾质量、专门追求社和农户的数目字的那一种倾向”;“必须一开始就注重合作社的质量,反对单纯地追求数量的偏向”;“在发展了一批合作社之后,必须有一个停止发展进行整顿的时间,然后再去发展一批合作社。那种不许有停顿、不许有间歇的思想是错误的”。这些话是正确的,就毛泽东的主观愿望来说,很希望这些话能够引起各级领导的注意,以保证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而不发生重大偏差。但是,在反“右倾”的巨大政治压力下,在群众运动大发动的情况下,这些话的分量和实效被大大地削弱了,冲淡了,甚至就不算数了,大家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这一方面,而是一味求快,甚至脱离实际条件去求快,以致带来许多原来没有料想到的问题。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八月一日结束。八月三日,毛泽东约邓子恢谈了一次话,从下午二时三十分谈到四时四十五分。八月七日,毛泽东便去北戴河了,一面休息,一面摆脱其他工作,修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稿,精心指导全国的合作化运动。他每天下午到海水浴场游泳三四个小时,晚上工作,直至次日凌晨两三点钟,有时到六七点钟。
根据这次省市委书记会议讨论的意见,毛泽东对报告稿所作的修改和补充,主要是增加了关于建社准备工作的一段和苏联经验的两段。八月二十三日将修改本送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董必武、彭德怀、陈伯达、陆定一、陈毅、谭震林、邓子恢、李富春十三人征求意见。
八月二十六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通知,将报告(修正本)发给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要他们印发各级党委直到农村党支部。
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国农业合作化进人一个新阶段,即迅猛发展的阶段。会后,各省、市、自治区立即召集扩大会议等各种形式的会议,学习和讨论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研究本地区的农业合作化问题。各地一致表示完全拥护这个报告,都说受到莫大的鼓舞和深刻的启示。同时,检讨和批评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思想。有的省委检讨说,“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有右倾思想,表现在怕多、怕乱”。“没有去想一下省委对运动的领导是否放手,是否有领导大运动的气魄,对建社条件有限制太严太死的缺点”。①(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农业合作社部署问题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55年8月5日。)有的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要“逐级做好思想发动,批判克服右倾思想,各级发挥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②(②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55年8月12日。)有的省委提出,“必须严格批判右倾思想,首先从领导上彻底解决问题”,“合作社大发展的条件是具备的,困难也是可以克服的”。③(③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地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55年8月19日。)许多省纷纷提出提前完成合作化的规划。
毛泽东在北戴河每天阅读省、市、自治区党委送来的报告,他读得非常认真、仔细,圈、点、批、画,还修改文字。他还从中选出一些重要的报告,以中共中央名义加写批语,转发各地。
批语的基调仍然是反“右倾”。各地已出现头脑发热的现象,毛泽东的批语却在继续加温。他在安徽省委报告上写的批语说:“安徽省委尖锐地批判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这种批判是完全必要的。”④(④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安徽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8月31日。)在这以前,只是讲“右倾思想”、“右的错误”,这个批语使用了“右倾机会主义”的提法。
在辽宁省委报告上所写的批语,再次强调,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必须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速度相适应,不可只强调工业化,减弱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否则势必遇到极大的困难,“而目前党内正有许多人还不了解这一点”。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辽宁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8月16日。)
九月二十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写出一个关于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向中央并毛泽东主席的检讨报告。毛泽东看了报告,批了一些意见,送刘、周、陈、朱、彭真、邓小平、陈伯达、廖鲁言即阅,退邓子恢。毛泽东批的意见,口气严厉,上纲很高,远远超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批“右倾”的程度。例如,他说:“你们脑子里藏着相当严重的资本主义思想”,“实际上你们有一条路线,有一个方针,而这是和中央的路线和方针相抵触的,所以在长时间内中央总是不能说服你们,即使经过严重的批评还是说不通,还是要坚持你们自己的东西。直到八月一号的会议才开始认真地转变过来,是否彻底也还是问题”。②(②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的检讨报告的批注,手稿,1955年9月26日。)
毛泽东的批语,在尖锐地批判“右倾”,催促各地加快合作化步子的同时,也提醒各地务必注意做好现有合作社的整顿工作。湖北省委的报告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他在批语中写道:“关于用大力、分几次、认真地而不是走马看花地整顿现有合作社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湖北报告中没有提到,中央希望你们严重地加以注意”。③(③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湖北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部署问题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8月13日。)毛泽东所以强调地提出这个问题,是担心在合作化快速发展的时候,如不把现有合作社真正整顿好,合作社是不会巩固的,甚至还会出乱子。他对一些地方在合作化运动中采取的比较稳妥的办法,比如山西省委提出的“不要急于办大社”、“居住极为分散的山庄窝铺不宜建社”等等,加以肯定,并转发各地参考。
毛泽东在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过程中,始终想着农业增产问题。他在批转河北省委的一个报告时,要求各地都要作出农业增产的规划,写道:“这个报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除合作化规划之外,作了全省的农业增产规划,请你们着重地加以研究。中央要求全国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一律仿照河北办法……对自己区域的农业增产问题,经过研究,做出全面的规划,报告中央,是为至要。”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河北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规划和农业增产规划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9月1O日。)用了“是为至要”四个字,可见毛泽东对这个问题多么重视。此时,毛泽东已开始在酝酿制订全国农业发展规划了。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工作中,长期以来实行一个重要口号,叫做“依靠贫农巩固地团结中农”。这个口号,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是不是仍然适用?对这个问题,《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没有作出回答。有人认为,我们党现在似乎放弃了这个口号。毛泽东在转发福建省委的报告时,对这个问题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说:“关于‘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为贫农的新中农在内)巩固地团结中农’这个口号,在目前基本上依然是正确的”。“有人说,现在的提法似乎是放弃‘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这个口号了,这是不对的,我们不是放弃这个口号,而是使这个口号按照新的情况加以具体化,即将新中农中间已经上升为富裕中农的人们,不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而将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这是按照他们的经济地位和对于合作化运动是否采取积极态度来划分的。这即是说,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相当于老贫农,作为依靠对象,而两部分上中农,则相当于老中农,作为巩固地团结的对象”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福建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9月7日。)。
这里所说的,是合作化运动中的阶级政策问题。毛泽东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为慎重起见,他把这个批语送给周恩来、陈伯达、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彭真、邓子恢传阅,并且嘱咐:“如有不同意见,请少奇同志召集会议讨论一次,待我返京斟酌后再发。”②(②毛泽东给周恩来等的批语,手稿,1955年9月4日。)这个批语,经中央政治局讨论并略作补充后,作为中央指示于九月七日下发,从此成为合作化运动中的阶级政策问题的一个规范的表述。
毛泽东在北戴河期间,除了每天批阅各地送来的报告,主要为召开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作准备,同时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这部书。
八月二十七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通知,发给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通知说:“今年国庆节前后,中央有可能召集各省市委区党委书记和各地委书记来京参加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及其他问题的中央会议。因此请你们预作准备,并请你们通知各地委书记作准备。”③(③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通知,手稿,1955年8月27日。)
这时还没有说开中央全会。九月五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在十月间召开七届六中全会的正式通知,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后,于九月七日发出。
毛泽东作为党的主席亲笔起草会议通知这不是第一次,但这次通知写得别具特色。他要求参加会议的上海局,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和区党委、地委的书记的发言,都要写成发言稿,并且根据各省地域的大小和各省、各地区合作化经验的多少,规定了各省委书记和地委书记发言稿的字数。通知要求:“发言内容主要讲合作化,应占字数十分之七至八左右,可以连带说一点粮食三定、社会镇反和建党整党等项工作的意见,连同召开八大问题,总共占字数十分之二至三左右。发言内容应尽可能有较深刻的思想性,而以具体经验和计划数字充实和证明之。”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召开七届六中全会的通知,手稿,1955年9月5日。)
八月二十一日,毛泽东通知陈伯达到北戴河,研究为七届六中全会准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决议的起草问题。同时,要廖鲁言负责修改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草案。九月四日,毛泽东与周恩来、陈伯达、廖鲁言最后审定这两个文件,六日印发在京中委、候补中委、中央各副秘书长、农村工作部各副部长和秘书长,征询修改意见。
九月五日,毛泽东由北戴河回到北京。六日,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试行草案。会后,同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对文件作了两次修改。十一日晚,再次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修改决议草案。毛泽东将修改后的决议草案审阅完毕时,已是次日清晨四点钟。他写了一个批示,要刘少奇、陈云、邓小平、陈伯达当天将决议草案看完后,要杨尚昆立即把它印发在京中委等,同时用飞机分送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征求修改意见,于月底来京参加六中全会时带来。十三日,同刘少奇、陈云、邓小平听取李先念关于召开九省粮食会议的汇报。十四日,离开北京,再去北戴河,一直住到二十五日。
九月中下旬的北戴河,气候已渐渐进人中秋,秋风阵阵,不时给人几丝寒意。然而毛泽东游泳的兴致很高,每天下海,风雨无阻。有一天,大雨瓢泼,狂风卷起的巨浪一人多高,毛泽东还是下海游了十分钟。
毛泽东再次到北戴河,主要是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关于这部书的编辑情况,毛泽东自己说过:“我用十一天的功夫,关了门,看了一百二十几篇报告、文章。先是请廖鲁言同志同农村工作部的同志他们看了一千几百篇,选了一百二十几篇,然后我对这一百二十几篇搞了十一天,包括改文章写按语在内。我就是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快,所有云南、新疆一概走到了。”①(①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从九月十五日开始编书,到二十五日写好序言、返回北京,正好是十一天。
《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一开头就这样提出问题:“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内,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是:基本上完成国家的工业化,同时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改造。这个过渡时期大约需要十八年,即恢复时期的三年,加上三个五年计划。在我们党内,对于这个总路线的提法和时间的规定,从表面上看,大家都是同意的,但是在实际上是有不同意见的。这种不同意见,在目前,主要地表现在关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上。”②(②毛泽东《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手稿。1955年9月25日。)毛泽东把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上升到是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不同意见的分歧,超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的提法。
毛泽东非常看重这些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材料。他在序言中写道:“这些材料很有说服力,它们可以使那些对于这个运动到现在还是采取消极态度的人们积极起来,它们司以使那些到现在还不知道怎样办合作社的人们找到办合作社的方法,它们更可以使那些动不动喜欢‘砍掉’合作社的人们闭口无言。”又说:“在几万万农民中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就全国来说,时间还不算很久,经验还不算很多。特别是我们还没有在全党进行一次广泛有力的宣传工作,这就使得很多的同志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提起注意,不明了这个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办法,使得党内的意志还不统一。现在我们党的六中全会很快就要开会讨论这个问题,即将作出关于这个问题的新的决议。我们应当根据这个决议做一次广泛有力的宣传工作,使得全党的意志统一起来。这本书的出版,对于这一次宣传工作,可能是有些帮助的。”①(①毛泽东《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手稿,1955年9月25日。)
把来自实际生活中的典型材料,加以汇集,在党内进行宣传学习,以利贯彻党的路线,推广群众中创造的新经验,加紧对工作的具体指导,并且用来说服党内有不同意见的人们,这是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中常常采取的一种工作方法。在大革命时期的一九二六年主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时,他主编《农民问题丛刊》以推动农民运动,用了这个方法;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九三七年和一九四一年先后两次编辑《农村调查》以倡导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和思想原则,用了这个方法;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一九五五年,为了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他又用了这个方法——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这部书编成后,毛泽东决定印发即将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人手一部。
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于十月四日至十一日在北京怀仁堂举行。主要议题是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并就此作出决议。同时,还讨论关于召开中共八大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这是一次扩大的中央全会,参加会议的除了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还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和区党委、地委书记,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共四百五十一人。
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彭德怀、彭真、邓小平等八十人在会上发言,另有一百六十七人作书面发言。
发言的人一致拥护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给以高度评价。刘少奇在发言中说:“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是从规定党的总路线以来,为进一步地贯彻实现总路线而斗争的一个极关重要的历史文件。”①(①刘少奇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11日。)邓小平说:“毛主席的报告不只是从理论到实际最透彻地解决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问题,而且对于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各方面,具有普遍的意义。”②(②邓小平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O月10日。)
会上批评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错误。许多发言的人认为,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分歧,是两条路线的分歧,反映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认为犯“右倾”错误的同志,不是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而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和富裕中农的立场。发言者强调在合作化运动中,必须依靠贫农和下中农,强调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必须建立贫农的优势。有些发言,用个别事例,夸大地说明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如何迅速地不断高涨,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者”进行猛烈的批评。有些地方上的同志提出,晚解放区同老解放区一样,可以大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山区也可以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各地的同志纷纷表示,要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要重新规划,提前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有些发言还提出,不但在农业合作化方面有右倾保守思想,在其他方面也都存在着这种情况。
由于继续批“右倾”,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意见出现一边倒的形势。这个情况,从一些中央领导人的发言中也能反映出来。例如朱德说:“我听到同志们的讲话都很有信心,叫我这个素来乐观的人更加乐观了。我估计在全国农村中基本上完成合作化,可能会比中央预定的速度要快些。”①(①朱德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8日。)刘少奇也说:“根据各省委地委同志对农业合作化所作的规划的报告,大约将在今后三年至四年内基本上完成全国半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的速度,可能大大超过我国五年计划中所规定的合作化的速度,也可能超过毛泽东同志在七月三十一日报告中所提出的速度”②(②刘少奇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O月11日。)。
会议最后一天,毛泽东作结论。
他开头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这次会议,是一场很大的辩论。这是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期间,关于我们党的总路线是不是完全正确这样一个问题的大辩论。这场全党性的大辩论,是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问题引起的,同志们的讨论也集中在这个问题上。但是,这场辩论牵涉的面很广,牵涉到农业、工业、交通、运输、财政、金融、贸易、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部门的工作,牵涉到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牵涉到镇压反革命,还牵涉到军队,牵涉到外交,总之,牵涉到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工作。应当有这么一次大辩论。因为从总路线发布以来,我们的党还没有这样一次辩论。这个辩论,要在农村中间展开,也要在城市中间展开,使各方面的工作,工作的速度和质量,都能够和总路线规定的任务相适应,都要有全面规划。”③(③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这是对七届六中全会的一个提纲挈领的总结,又是对今后在全党展开大辩论、加快各方面工作的一个动员。
毛泽东说,这次全会的重大收获,就是解决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许多争论。他列举了十三个问题。首先是大发展好还是小发展好。他说,这是一个主要的问题,争论很大,现在解决了,主张小发展的观点是错误的。其他一些问题,如晚解放区能不能发展的问题,山区、落后乡、灾区能不能发展的问题;少数民族地区能不能办社的问题;没有资金,没有大车,没有牛,没有富裕中农参加,能不能办社的问题;“办社容易巩固难”的问题;没有农业机器能不能办社的问题;办得坏的社是不是都要解散的问题等,他认为经过讨论都解决了。毛泽东对一些观点和说法,诸如“办社容易巩固困难”、“耕牛死亡,罪在合作社”、“农村紧张根本由于合作社办得太多了”、“合作社只有三年优越性”等,逐一进行批评。最后,他回答这次会上提出的一个问题:应不应当在最近一个时期办一些高级社?他说,应当办一批。但又说:“关于高级社的条件和应办多少高级社,今天我也不说,条件问题还是请大家加以研究,明年再讲,各地方可以按照情形,实际去办。总而言之,条件成熟了的就可以办,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办,开头办少数,以后逐步增加。”
毛泽东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争论所作的上述总结,把一些需要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才能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的问题,把一些需要经过一段实践检验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的问题,都说成是“迷信”而加以破除,加以批评,这就很难不助长农业合作化脱离实际地过快发展。
毛泽东根据大家的发言,对全国农业合作化提出一个新的规划:多数地区,到一九五八年春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少数地区的一部分,一九五七年春可以基本完成,其中的个别地区在一九五六年春就可以基本完成;少数地区的另一部分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基本完成。什么叫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合作化呢?就是要有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的农村人口加入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这个规划写进了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所规定的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的时间提前了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