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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够普遍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我们就获得了足以战胜一切敌人的基本的条件。”

话说毛泽东在湘赣边界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及边界工农兵政府成立以后,又带领前委秘书谭政与贺自珍等人回到永新西乡的塘边村搞调查研究。永新方言特别难懂,毛泽东每一次下乡,都需要有“永新通”之称的贺自珍帮忙。在贺自珍等人协助下,他先后深入夏幽、南城、厚田、三房等地,对这些地方的田亩、劳力数量和农民、土豪等各占多少土地等情况,弄了个清清楚楚。由此,他了解到湘赣边界和全国其它地区一样,土地占有极不合理:占边界人口5%的地主豪绅阶级占有67%以上的土地,而占边界人口90%以上的农民却只占有40%以下的土地。地主豪绅凭借着土地所有权,以50%以上的租利率,残酷地剥削广大贫苦农民。因为背上了地主豪绅的阎王债还不清,背井离乡、沉潭自杀的事,各村每年都有发生。农村中流传的歌谣说:“种了万担粮,农民饿肚肠;织了万匹布,农民无衣裳;盖了万间屋,农民住草房”,这歌谣所描写出的景象,正是边界农民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

毛泽东曾在调查笔记中写道:“江西方面,遂川的土地最集中,约80%是地主的。永新次之,约70%是地主的。万安、宁冈、莲花自耕农较多,但地主的土地仍占多数,约60%,农民占40%。湖南方面,茶陵、酃县两县均有约70%的土地在地主手中。”

他感觉到: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决定了千百万农民在政治上的受压迫地位。要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获得广大农民的支持,就必须使农民在政治上获得解放,满足他们对土地的要求。只有领导边界农民开展土地斗争,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摧毁封建剥削制度,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广大农民支前参战、保卫边界根据地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为坚持边界武装斗争和红色政权的日益巩固创造前所未有的最坚实的基础。他说:“如果我们能够普遍地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我们就获得了足以战胜一切敌人的基本的条件。”

毛泽东通过一系列调查研究,还发现了农村在过去的土地革命中存在着许多毛病:一是所谓分田并不是把地主的土地分配给贫农和雇农,而是让富农、中农和贫农、雇农一样,平均分配地主的土地。二是除莲花、茶陵比较好一点以外,其它地方并没有实行赤色恐怖,罪大恶极的地主豪绅及其走狗依然逍遥法外。三是忽略了富农和中农、贫农之间的阶级斗争,以致在白色恐怖下贫农无团结无力量,中农动摇,富农反水。

毛泽东为了帮助各地更好地开展土地革命,指示第4军抽调一大批部队干部,深入到各县的区、乡、村,协助地方党组织调查研究,发动群众,指导分田。永新县人口多,分田的地区也比较大,而且赣军在永新接连两次败走必然会来反攻,因此,他决定“大力经营永新”,必须尽快建立根据地,争取在1个月内把永新根据地搞起来。

在毛泽东和湘赣边界特委领导下,一个声势浩大的全面分田运动高潮在各地迅速地掀起来了。

县、区、乡3级“土地委员会”成员,都是经工农兵代表会议选举出来的,由5到7人组成。分配土地的步骤是:先由土地委员会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尔后具体实施。

此时分田并没有多少经验可以借鉴,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以什么区域为单位进行分田为好?各地的做法极不统一:莲花县是以乡为单位分田;宁冈县多数地方以乡为单位分田,个别地方以区为单位分田;遂川县多数地方以乡为单位分田,黄坳区是以区为单位分田,也有一些地方是以村为单位分田;永新县有的地方以乡为单位分田,小江区以3、4个乡为单位分田,也有些地方以村为单位分田。实践证明,以村为单位分田是不好的。因为村有大有小,地主往往集中在大村,土地也多集中在大村。以村为单位分配土地,小村的农民不仅田分得少,而且还是分差田。另外,边界地区往往是一村一姓,以村为单位分田,豪绅地主阶级易于利用封建宗族观念制造矛盾,破坏分田。而以区为单位分田也有缺点,因为区域过大,互不了解,有的人趁机瞒田;有的人则因为所分之田在他乡,不便耕种。

分田遇到的第二个主要问题是:按劳力分配土地,还是按人口分配土地?开始时,边界各地也有很多种做法,多数地方是按劳力进行分田,结果在群众中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同时,土客籍之间的矛盾、宗族之间的矛盾以及中间阶层反水、消极延宕等等,也使分田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和破坏,不少地方形式上分了田,实际上落实不到位,有的最后只分得了青苗或水谷。

各地的分田工作报告源源不断地汇总到毛泽东手上。他根据这些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结合在塘边、夏幽等村的调查研究,制订了一个指导各地分田工作的临时纲领——“十七条”,并在塘边村枫台里草坪上召开有各县各地“土地委员会”代表和本地贫苦农民参加的大会,正式公布了“十七条”。

“十七条”一是确定以乡为单位分田;一是确定按人口平均分田。方法上多以原有田为基础,抽多补少。鉴于出现的小地主、富农“自据肥田,把瘠田让人”的现象,“十七条”将原有的分田方法改为“好坏搭配”,将不给地主分田或只分给差田改为也给地主分一份田。另外,“十七条”规定少数地方可以留一部分革命军“公田”,由革命军耕种,或由农民代耕,粮食归工农兵政府保管,充作军用和优抚之用。

“十七条”还规定了各地分田工作的基本步骤:1、开群众大会,宣传分田的道理。2、清查田亩,划分等级。3、按人口或劳力均田造册。4、宣布分田结果。5、插牌分田。6、召开庆祝大会。

曾经参加过宁冈县分田的革命军战士王紫峰回忆说:

“我在手枪队只有一个多月。后来地方上要干部,就从军队中抽了一部分人去。因我在家乡13区苏维埃政府工作时曾搞过分土地,所以把我调出来了。这次一共从军队中抽调了20多人,都是些有文化的年轻人。抽出来时,陈老总讲了话,说是抽到宁冈去,帮助分配土地。到了宁冈,我们这些人就分散了,我到葛田村帮助分土地。乡里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登记人口,登记土地。土地有好有坏,不好打乱重新分配,但是发现了隐瞒土地的现象,就必须打乱重新分配。当时对‘抽肥补瘦’还不懂,我们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没地或少地的农民,以一个大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计算需要多少土地,在这个范围内调整补足。地主的土地全部被我们没收,富农的土地没收多余部分。分好了,就登记地名、亩数和规定归谁使用。然后插牌子,牌子上写明这块地有多大,分给谁。插好牌子,就召开庆祝分配土地胜利的大会,把旧田契烧掉。开胜利会时,土地委员会的委员、主任都讲话。我们在葛田村帮助农民分配土地,每人分了3亩多田。”

就这样,仅在1928年5、6、7三个月内,宁冈全县,永新南乡大部分地区,遂川的五斗江、黄坳,酃县的大院、东西坑、青石岗一带,莲花大部分地区,农民都普遍分得了土地。翻身成为土地主人的农民群众无不欢欣鼓舞,他们唱道:

“土地回老家,合理又合法。分了田和地,穷人笑哈哈。跟着毛委员,工农坐天下。”

且说在这一时期,毛泽东一方面指导着各地的分田工作,另一方面还需要整理他的两个调查研究资料。

原来早在1927年11月,毛泽东就曾在宁冈进行过一次细致的调查研究,搜集到了不少第一手资料,由于战事频繁,一直还没有时间进行加工整理。这一次在永新西乡塘边等处的调查研究材料,也还没有誊写出来。他心中始终有一份牵挂。

在一次会议结束后,毛泽东看到贺自珍还没有走,就想起要写调查研究资料的事。他知道贺自珍在学校时就是一个高材生,又写得一手好字,正好可以让她帮帮忙。于是,毛泽东叫过贺自珍,说道:

“贺自珍同志,这几天我想腾出手来到象山庵住几天,好静下心来把《永新调查》和《宁冈调查》继续写完。想请你这个‘永新通’、‘宁冈通’继续帮忙,还可以帮我誊写一下材料,你看怎么样?”

贺自珍一听说要她帮忙,非常高兴,便说:

“只要毛委员不嫌我的字写得差就行。”

她跟着毛泽东来到了茅坪东边7里多路的象山庵。这是一座古庙,工农革命军在这儿设有一个后方留守处,住着20余名指战员。

毛泽东拿出两份材料,一边整理,一边加工,遇到那些还没有搞清楚的问题,就请教贺自珍。贺自珍自然是倾囊相助,把她所了解的情况详细讲给毛泽东听,有些自己也搞不清楚的就去找本地的同事,了解清楚了再告诉毛泽东。

毛泽东工作累了,就丢开材料,与贺自珍一起闲聊。他们谈工作,谈理想,谈生活,也谈一些各自的情况。

毛泽东爱读书,和青年人一聊天就离不开读书的话题。贺自珍说她喜欢《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不喜欢《红楼梦》。她还说:

“《红楼梦》里尽是谈情说爱,软绵绵的,没有意思。”

毛泽东说:

“你这个评价不公正,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哩!《红楼梦》里写了两派,一派好,一派不好。贾母、王熙凤、贾政,这是一派,是不好的;贾宝玉、林黛玉、丫鬟,这是一派,是好的。《红楼梦》写了两派的斗争。我看你一定没有仔细读这本书,你要重读一遍。”

贺自珍见毛泽东的书法很好,就向他请教如何才能写好字。毛泽东说:

“字要写得好,就要起得早;字要写得美,必须勤磨砺。刻苦自励,穷而后工,才能得心应手。学字要有帖,学帖要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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