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两则:奴才的悲哀、嫖娼有了“新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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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的悲哀

自古至今,凡是做奴才的,一方面仗着主子的权势对老百姓耀武扬威,横行霸道,另一方面又在主子面前低声下气,摇尾乞怜,甘心充当主子的替死鬼,落得可耻又可悲的下场。

例如主子醉驾闯了祸犯了罪,就会让奴才承认车是他开的,要奴才承担罪责,而奴才居然心甘情愿做替死鬼,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抗争,宁可自己受处罚,也要保主子平安无事。

实际上,只要做奴才的稍微有一点点抗争精神,也不至于成为主子的替死鬼,顶多以后不再得到主子的宠信罢了。

这种现象实在是做奴才的一种极大的悲哀。

眼前就有一个这方面的典型事例:

某年某月,哈尔滨市道外区人大副主任王阳松因为涉嫌经济犯罪,刑事拘留后被异地羁押在黑龙江省尚志市看守所。办案机关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期间,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会见犯罪嫌疑人,以防止串供。

但是道外区区委书记马旦日胆大包天,竟然在与尚志市公安局长李庆久“沟通”后,立即派区委办公室主任付伟等二人前往尚志市看守所会见王阳松。

付伟等二人到后,尚志市看守所所长杨占勋又根据公安局长李庆久的指示,马上拿出两套警服,让付伟等二人穿上,冒充警察进入牢房,单独会见犯罪嫌疑人王阳松。

会见后,王阳松就突然翻供。

事发后,哈尔滨市检察院立即介入调查,逮捕了看守所所长杨占勋,很快由法院判了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这个事件的主谋道外区区委书记马旦日、尚志市公安局长李庆久和道外区委办公室主任付伟一点事也没有,连一个纪律处分也没有,依然平安无事地当他们的书记、局长和主任,而且当《法制晚报》记者前往采访时,李庆久局长是避而不见,马旦日书记则坦然称自己是从工作角度这样安排的,说“关心我们的干部无可厚非,你们记者报不报道这件事由你们自己掌握“,其不知羞耻的程度实在令人惊讶。

然而这个串供案又不能不办,只好拿看守所所长杨占勋一人开刀,因此倒大霉的仅仅是杨占勋一个人,他终于成了马书记和李局长以及付主任的替死鬼。

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当初这位杨占勋所长在接到李庆久局长的指示后,稍微有一点点抗争精神,说“这样做是严重违法违纪”的,即使从自私角度,也要说“要为今后的生计着想和为家里老婆孩子考虑,所以实在无法执行李局长的指示”,而且当付伟来时坚决不让他会见犯罪嫌疑人,那么顶多被认为“不听话”,从而被免掉看守所所长一职而已,也决不至于被判刑,丢掉了自己的铁饭碗。如果这位杨占勋所长当初因为不听话而被免职,也比现在成为罪犯要强一万倍吧。

但是这位杨占勋所长当时只是一心一意做奴才,心想只要把奴才做到家,李局长就会提拔自己,所以鬼迷心窍,做了主子的替死鬼。

如今,那些主子可不管为他们充当替死鬼的杨占勋日子过得怎么样,他们回记者说“现在杨占勋在哪里都不知道”,而且马书记始终认为“自己安排这件事无可厚非”,就能够证明他们早已经把替死鬼杨占勋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由此可见,可悲的,是奴才;可耻的,还是奴才。因此做奴才的还是多多少少要有那么一点点抗争精神好,否则只能做替死鬼这一种既可耻更可悲的下场。

因此我们要善意提醒,凡是做奴才的或者想做奴才的,当你即将成为替死鬼时,你必须要掂量一下轻重,绝对不能因小失大,搞得自己丢了饭碗,甚至连累家人也跟着你倒大霉。

杨占勋所长现在有没有家破人亡和妻离子散,虽然无从得知,但是他的日子肯定不好过,因为此案的主谋马书记、李局长早就把他忘记了,他们只知道要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哪里有闲工夫来管你杨占勋的死活呢?

呜呼哀哉,奴才成为替死鬼,可悲的是没有人同情,可耻的还会被人责骂。

活该!

嫖娼有了新叫法

嫖娼就是嫖娼,哪有什么新叫法?

但是在湖南省某某市就曾经发明了一种新叫法,嫖娼不叫嫖娼,而是叫作“受女子勾引发生性关系”。

这个嫖娼的“新叫法”,是湖南省某某市纪委多年前发明的,堪称新时代的一种“新发明”。

当年,湖南省某某市纪委之所以发明这个“新叫法”,是因为是这个市有6名领导干部嫖娼,事发后被该市纪委定性为“受女子勾引发生性关系”。

这个“新叫法”,对喜欢嫖娼的官员来说,堪称“意义重大”,因为有了这样的“新叫法”,官员嫖娼就不是嫖娼了,已经降格为一般的生活作风问题,同时主要责任不在嫖娼者而在女子的勾引,所以卖淫女也不叫卖淫女,而叫“勾引男子发生性关系的女子”,因此处理上也就本来由公安部门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变成由纪检部门作为违纪问题处理了。

这样一来,嫖娼的性质就由重变轻,处罚上就由拘留、罚款和开除党籍等降为一般的纪律处分。因此,这个“新叫法”的出笼,最关键的就是保护了嫖娼的官员。

男子在嫖娼过程中,嫖客主动找娼妓的,叫作“招妓”,而受娼妓勾引的叫作“妓招”

但是不管是“招妓”还是“妓招”,其性质一律都是嫖娼,这是没有任何疑义的。

我们姑且认定湖南省某某市6名官员是“受女子勾引”才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也就是属于“妓招”这一类,但女方是卖淫女则是不可否认的,所以某某市纪委如果忌讳“嫖娼”、“娼妓”这一类字眼,那么最起码也应该表述成这6名官员“受卖淫女勾引发生性关系”才比较准确。而他们说的“受女子勾引发生性关系”,这就是说女方不是卖淫女,而是一般妇女,这样一说,这6名官员的嫖娼就变成与一般男女之间的通奸甚至是民间所说的相好关系了。而一般通奸发生的性关系,则属于道德范围的事情,教育批评就行了,而嫖娼则是违法性质,属于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就应该依法处罚。

湖南省某某市纪委为了庇护这6名嫖娼官员,堪称用心良苦,他们如此绞尽脑汁地在咬文嚼字方面下功夫,很有些居心叵测的嫌疑。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能够实行统一标准而不实行双重标准,某某市纪委这个“新叫法”,对平民百姓中的嫖娼者倒十分有利,原因是平民百姓中的嫖娼者大部分都是受卖淫女勾引才成为嫖客的。

现在因为有了湖南省某某市纪委的“新叫法”,平民中的嫖客如果被警察抓住,他们同样也可以运用湖南省某某市纪委的这个“新叫法”为自己辩护,理直气壮地说:“我不是嫖娼,而是受这位女子勾引才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因为是她打电话或者在店门口向我招手要为我提供特殊服务的,不是我主动找她发生性关系的,所以你们警察应该按照湖南省某某市纪委的这个“新叫法”办事,不能把我

作为嫖娼处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警察认为是嫖娼,嫖客认为是受女子勾引发生性关系,那么他们究竟谁是谁非呢?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啊。

其实,老百姓是最讲道理的,嫖娼就是嫖娼,绝对不是像湖南省某某市纪委说的官员嫖娼则是“受女子勾引发生性关系”。如果这6名嫖娼者不是官员,而是普通平民,湖南省某某市纪委也会说他们是“受女子勾引发生性关系”吗?

因此,湖南省某某市纪委的这个“新叫法”,而是庇护嫖娼官员的奇谈怪论,是十分荒谬绝伦、令人可笑的胡说八道!

来源:三耕老人

本文初摘录于:2024-03-28,最后校对或编辑于: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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