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市血案背后的“冰冷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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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前夜,上海市松江区松汇中路某超市内发生凶犯持刀伤人致3死15伤的血案。警方在几个小时之后及时的发布了《警情通报》,让闻者都感到震惊。

官方通报显示,林某某因个人纠纷来沪泄愤,而且具体来自何地,是何纠纷?一个星期过去了,官方没有进一步的消息,但印证了我的那句老话,我们有幸不在出事的那辆车上、那座桥上、那条路上、那个车库乃至超市里……,但我们都在社会这辆大公交车上。雪崩之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没有法治,谁也不是安全的,无论你有钱还是没钱,有权还是没权。

有一些自媒体则援引所谓内部的权威消息披露内情大致为:林某某户籍广西,为催讨欠款而来到上海,约一个月的奔波,盘缠用尽最后连手机都卖掉了,经济上陷于绝境。

显然,无论是警方说的“个人纠纷”还是民间传说的“讨债难”,这些情节都是不能作为凶犯犯罪的正当理由,也无法减轻其应负的罪责。

而我在了解这些情况之后,感受到的是三个字:“冰冷咯”。

冰冷,汉语词语,指很冷;非常冷淡。亦可指待人态度、为人性格等冷淡。江西方言中将此扩展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不太好的情况而无可奈何时,都可能说“冰冷咯”。

在这起惨案的议论中,有的人说凶犯讨债应该通过法律程序去进行,这就有一点何不食肉糜的味道。如果这个凶犯不是采取自行追讨而是依法律途径去催讨欠款,是否就能够实现其脱离困境的目的呢?答案无法是肯定的。

我们现在不知道这个凶犯在走了困境之前是否已经委托过律师或者说通过法律援助中心获得法律援助,结果都是“冰冷咯”。对此,法律人群体在要有一丝自责之余,可以作以下设想:

第一,凶犯在犯罪前一个月到了上海,他去上海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上海市的司法局的管理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99%的可能性是付不起律师费或者是过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门槛而被婉言拒绝提供法律帮助。

第二,即使有1%的可能性,遇上了一位发善心的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然而到了法院,99%的可能性是立不了案。最近,“立案难〞问题反弹的地方并不仅仅是上海法院。

第三,即使还有1%的可能性,法院立了案,作为债权人的一方,有多大的把握能够胜诉呢?从我代理葛青松诉某民警喝茅台吃蛇不付钱案件的体验来,驳回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的。即使是遇上了有一位同情债权人讨债难的法官判了他胜诉,还是会遇到执行难这个大难题。据有的自媒体透露,那个欠债不还的老板已是失信被执行人,那么执行到钱的可能性还可能是1%。

昨天在爬山的时候,上海的两位律师打电话给我,我们代理的那个企业出让获得的土地因政府原因而闲置并土地被收回的案件网上显示结案了,结果是维持一审判决。这个案件几年折腾下来,从浦东法院到上海一中院的不立案到立案,立案到判决违法但不支持企业的赔偿请求的圈圈也让企业家对上海的法治环境感到失望。

我联想到超市血案的那个凶犯林某某,他如果从被拖欠款开始就依法追讨,结果会怎么样的呢?大概率是“冰冷咯”。

再想到超市当中那18位无辜的受害者,法律人群体是否应该作一点反思?我们能否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民众少一点“冰冷咯”感受?在弱者绝望之前给他们一点希望。

国庆长假已经结束,法治尚在路上,同志们仍需努力!

来源: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本文初摘录于:2024-10-08,最后校对或编辑于: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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