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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上对太平天国的看法比较极端,要么认为它极好,好到不能批评;要么认为极坏,没有一点好。
评价一个人都是困难的,何况评价一个涉及上亿人口的历史大事件呢?
相比之下我更赞同胡适,他的外公一家在太平天国期间,遭受了巨大的不幸,这样近亲的惨剧,对年幼的胡适的心灵是有极大影响的。
我们今天看看孙中山、鲁迅和胡适对太平天国的看法,也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
一、孙中山
1866年,天京已经失陷2年,南方余部最后一个王,谭体元在广东梅州战死。
这一年,孙中山在广东香山出生。
太平天国最后的诸王们,一路狂奔到广州,可怜又凄惨,可谓是叫天天不应。
岂不知这一年的广东即将有一个婴儿从天而降,他将成为未来推翻清朝的真命天子。
最终太平天国南方余部在距离孙中山出生地400公里处覆灭。
这么一看,太平天国最后的诸王们的逃亡之旅,好像变成了向未来的新王的朝圣之旅。
广东作为太平天国的起源和落幕的地方,这里流传着大量的太平天国的传说。
孙中山从小就是听着太平天国的故事长大的。
孙中山自己也承认自己革命种子的起源,是来自于太平天国:
革命的动机是我在幼年时代,与乡里的老前辈谈话时已起。老前辈是谁?太平天国军中残败之老英雄是也。
这可能是太平天国无心插柳,做的最有益于国家民族的一件事。
由于从小的影响,孙中山赞美洪秀全是反清第一英雄,给自己取绰号是:洪秀全第二,以太平天国事业的继承者自居。
孙中山喜欢搜集太平天国的遗事,即使流亡海外时候也是如此。
孙中山赞美太平天国,是否是因为他长期接受西方教育,对太平天国实际不太了解,才造成这样的误解呢?
其实不是的,孙中山对太平天国历史相当熟悉,他只崇拜太平天国的精神,并不赞同太平天国的一些人和思想。
下面将他的文集中的一些话摘录如下,我们能看出一个倡导自由、平等、博爱的伟大的国人:
洪秀全以一介书生,贫无立锥,毫无势位,然一以除虏朝,复汉国提倡汉人,则登高一呼,万谷皆应。
大家若是有了想做皇帝的心理,本国人就要打本国人。全国长年相争相打,人民的祸害,便没有止境。
汉人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与太平天国相杀,前后十二年,汉人相屠殆尽,满人复安坐以有中国。
我等今日与太平天国不同,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应当变革,要一贯的精神应该是自由、平等、博爱。
孙中山的胸怀、眼光、格局、人性都远超过太平天国,甚至远超当今世人,令我们自惭形秽。
很多人不要一看到孙中山都这样赞美太平天国,好像拿到了尚方宝剑,美滋滋地认为英雄所见略同。
不少网友是“喊打喊杀式”地赞同,跟孙中山提倡“自由、平等、博爱”理智地赞同,真的不一样,相差何止万里?
下面谈谈鲁迅。
二、鲁迅
鲁迅老家的一处住宅曾经是太平军官的住宅,也曾经被太平军征用为公馆,并在墙壁上绘制了龙形状的图案。
鲁迅童年还常去那里逛游。
我们所熟知的是,鲁迅文中大量地称呼太平军为——长毛,但其实后来鲁迅解释这个称呼并没有正邪之分。
初中课本上的《阿长与<山海经>》本来想大家都很熟悉,不必再引用,但昨天我重读了一遍,竟然发现情节都差不多忘了,我只记得有长毛二字。
不知道你们是否记得,所以还是发出来看一下吧:
先前长毛进城的时候,只留一个门房和年老的煮饭老妈子看家。
老妈子诉说自己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后来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我那时似乎倒并不怕,因为我觉得这些事和我毫不相干的,我不是一个门房。但她大概也即觉到了,说道:“像你似的小孩子,长毛也要掳的,掳去做小长毛。还有好看的姑娘,也要掳。”
“那么,你是不要紧的。”我以为她一定最安全了,既不做门房,又不是小孩子,也生得不好看,况且颈子上还有许多炙疮疤。
“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么?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
上面加粗的情节,我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前两天读到圆滚滚的东西,我还以为是个馒头,心想还是太平军战士好啊,关心民间疾苦。
现在重读这篇文章,跟初中感受大不相同,那时候只觉得文笔枯燥,现在看来情节荒诞,字字如血。
所以,鲁迅文章真不适合初中学生读(在此劝家长们,小学初中应该读一些浪漫主义的,有趣的书,不要读现实主义,理解不了,如果能理解也未必是幸事)。
虽然这些都是长妈听说的民间传言,但也侧面反映出,太平天国在浙江民间确实形象不太好。
有时候民间传言,反而比官方正史更真实,这是一种模糊的真实,而不是精确的虚假。
鲁迅文章中还有这样的句子:
我的祖母曾对我说,那时做百姓才难哩,全留着头发的被官兵杀,还是辫子的便被长毛杀!
邻居牛四,以及我两位族兄稍迟了点,被小长毛抓住,拉倒太平桥上,——用刀砍他们的头,都没砍死;推入水中,淹死了。
只要村里人一直追赶,长毛必定丢下一点金银珠宝,让我们争抢,追得就慢了。我曾经拾到一颗明珠,有蚕豆那么大。
鲁迅从民间视角看太平天国,总体上看是批评的,将其视为一个来自旧日的幽灵。
在鲁迅的笔下,太平天国是一个个荒诞不经的民间故事。
这个故事的听众往往是一个孩子,长辈把这种故事讲给孩子听,隐喻的是一种悲哀的轮回。
希望这种轮回在我们这一代被中断。
所以,鲁迅眼中的太平天国更像是一种启示,一个寓言。
下面说说,胡适的态度。
三、胡适
胡适的外公实在太可怜,深受兵乱之害,可以说是人间惨剧。
在太平天国时期,胡适的外公还是一个孩子,全家被杀,只留下他一人,被掳去太平军中当差。
太平军见这个小孩有力气,能吃苦,为了防止他逃跑,还在他脸上刺了“太平天国”四个字,终其一生都还留着。
军中有一个裁缝见他可怜,收他做徒弟,跟着学裁缝,他学了一手好手艺,混了几年,太平天国败亡后,他一路跟着逃跑,最后居然逃了出来。
但因为他脸上被刺了字,捉住他可以领赏(前面有文章说过,一个人头20两银子),所以他不敢白日露面。
他每日躲在破屋场里,挨到夜间,才敢赶路。他吃了种种困苦,好容易回到家乡,只寻得一片焦土,几座焦墙,一村的丁壮留剩的不过二三十人。
他勤苦工作,耕种田地,渐渐长成,娶了一房妻子,生下四个儿女,胡适母亲就是长女。
太平天国差一点就导致,这个世界不存在胡适这个人了。
胡适的父亲一共娶了三次媳妇,1863年娶第一任媳妇,这个媳妇死在太平天国的兵乱里。
他直到48岁才娶胡适的母亲,才有了胡适。
从胡适口中,我们也能大致了解太平军对待民众的一个侧面。
孙中山是听邻居说,鲁迅是听长妈说,而胡适是听着自己外公的故事长大的,所以他才是这三个人中最有身世代入感的。
太平军可曾想到,那个可有可无的小孩,将来的外孙是个大人物,历史的阴差阳错。有时候看起来相当地偶然。
胡适恨太平天国吗?
其实他却并没有,我们从他对待罗尔纲的作品中能看出来。
他是从一个严格的史学家态度来看太平天国的。
太平天国泰斗罗尔纲是胡适的弟子,曾在胡适家白吃白喝多年,胡适对他照顾有加。
罗尔纲在36岁的时候,出版了《太平天国史纲》,送一本给胡适看。
胡适当时正在病床上躺着,立即看这本书,到中午的时候,给罗尔纲留下一个条子,说叫他午饭后就去。
罗尔纲跟吴晗一起去,到了胡适家:
他(胡适)已下楼在书房里等候我。
他一见我,就厉声斥责,说我专表扬太平天国,中国近代自经太平天国之乱,几十年来不曾恢复元气,却没有写,有失史家的公正。
胡适反对史学家赶时髦,用一些时髦的概念去套用历史,胡适主张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
有一分证据只可说一分话。有三分证据,然后可说三分话。
但在日记中,胡适说此书叙事很简洁,是一部很可读的小史。
胡适下面这句史学观点,我认为是比较客观:
凡治史学,一切太整齐的系统,都是形迹可疑的,因为人事从来不会如此容易被装进一个太整齐的系统里去。
我比较赞同这样看待历史的视角,不要用太多的概念去解释历史,历史是由一个个人,一件件事组成的。
我们将太平天国定性为反封建的农民革命,还是说他本身就是封建政权,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样定性就好比,人为地把麻雀分为害鸟还是益鸟,无论你怎么分,麻雀还是那个麻雀。
读历史,我认为只要看一个人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就够了,至于它属于益鸟还是害鸟,那不过是人类的偏见罢了。
今天的文中,我最无法忘怀的是,胡适外公脸上的刺字。
有一群人,杀掉一个孩子的全家,然后再把这个孩子抓走,给他的脸上刺字。
博学多闻的史学家们该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我们该用什么样的理论、模型、意识形态去解释这件事?
我什么理论都没有,我只觉得悲哀。
无论是太平天国时期的苦孩子,还是今天更幸福的孩子,他们都一样,眼睛是一种晴空的颜色。
孩子们只是无知,但他们并不极端,也不愚蠢。
但很多大人却既愚蠢又极端。
也许我们应该忘记一切理论和偏见,像一个孩子那样看太平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