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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年7月开始,广西各州县出现一桩怪事,几百上千人的人成群结队,拖家带口,跋山涉水,向某个不知名的地点进发。

后来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只有一个——广西紫荆山下金田村。

一个月前,洪秀全下令全体会众前来集合。

这些人是抱着极大的幻想而来,他们烧了自己的房子,背井离乡,幻想去建立一个人人有衣穿,人人有饭吃的理想国。

2万多人来到金田之后,洪秀全让大家把各自携带的钱粮都交给圣库,全体会众的衣食由公款统一开支,人人平等。

再把男女分开,男的归男营,女的归女营。

一开始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合理的,因为洪秀全号召会众们携家带口参加起义,既然全家来到军营,当然不可能男女一起混住,否则就叫搬家,不叫闹革命。

起义初期非常坎坷,大部队不仅要抵御清军的围追堵截,还要分出兵力来保护老幼妇孺。

2年后的1853年,太平军打到武昌,当洪秀全将这一政策荒谬地推向全社会时,问题就出来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一旦将细胞拆散,社会就“死”了,成为一个没有活力的大军营。

强迫百姓们母子分离,夫妻分离,这是很残酷的,有的孩子才几岁就要离开母亲,再加上身处乱世,这一政策引起极大的恐慌。

有的家庭说缓一天再执行吧,结果当天夜里全家焚烧,或全家自缢,还有的到附近河塘投水自尽。

具体男女营过什么的生活?这里大概说下:

先找个宽敞大宅,25人编成一馆,只准略带一点衣物。

不同的馆也是不一样的,看你会啥技术,有机匠馆,瓦木馆,还有造火药的、油盐酱醋、印刷、刺绣等,一共有40多种馆。

老人、小孩和残疾人也单独编一个馆,能够被编入技术馆是幸运的,因为不用去打仗。

每天发固定的粮米,当然不会让你吃太饱,一开始每人给一升米,后来给半升,一年后就给2两到6两不等,只能喝粥充饥。

这里说下我的疑惑,清朝一升米的体积是1035立方厘米,每人一天给一升好像太多了,估计一家人一天都吃不完,不太符合常理。

有可能当时民间的升,大概相当于清廷规定的半升,甚至更少,那么就有可能。

曾国藩发帖说,太平军每天给米0.1升,可能又往少了说,古代的民间度量非常混乱,大概就这么个区间吧。

吃完饭当然也不会让你闲着,少数有技艺的、貌美的女性,被分配到锦绣馆,做袍服、被子、王府的装饰等,这算是美差。

其他女子就没那么好运了,一般被派去运粮、担水、背煤、割稻、挖壕沟,挑砖、建造王府,巡更,甚至冲锋打仗。

你看看这些劳动强度,一般青壮年男子都未必受得了。

1853年,南京建造天王府和东王府,每一名女子需要一次搬十块砖,往返十多里地,疲惫不堪,有很多人因此而寻死。

这些女子可能都是江南的闺中人,非常柔弱,干这种体力活确实生不如死。但如果有人敢发牢骚,那就是“变妖”了,被人举报的话是要被砍头的。

女人们夏天要出城挖壕沟,出城捡柴,冬天让她们抬死尸出城埋葬。

一开始南京设置掩埋馆,后来发现忙不过来,再后来就让妇女自己抬自己馆中尸体。

平时每顿饭前背诵赞美诗,7天做一次礼拜,场面非常宏大,三次礼拜无故缺席,就要被斩首示众。

分馆的目的就是严别男女,就连夫妻父母都不能亲近,哪怕儿子探望母亲,丈夫探望妻子,也只能在门口相距几米远,声音务必洪亮,让大家都得听到。

男人进女馆,或女人进男馆,一旦发现立即斩首。

实际上斩首还算是轻的,假如不检点,老兵要被点天灯,如果夫妻犯事就一起斩。

时间一长就有人憋不住了,一个叫陈宗扬,一个叫卢贤拔,俩人都属于核心管理层,由杨秀清亲自审问。

杨秀清假扮天父,陈宗扬承认跟妻子有过上四五次,夫妻俩被判一并斩首。

但据说卢贤拔是杨秀清的亲戚,结果免其死罪,甚至连带枷游街都免了,最后只是罚去删改经书而已。

这种政策真的创造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吗?并没有,真实情况是反而更乱了。

当时军中流行收养俊美男子做义子,负责日常侍候,目的当然你懂的。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太平军还针对此做出规定,如果十三岁以上,不正常关系被发现,一起斩首。十三岁以下,只斩年纪大的。

但这个政策也没啥用,毕竟黑灯瞎火的,谁也不知道,这在当时是个公开的秘密。

这样坚持了一年多,终于发现执行不下去了才取消男女分馆,允许家庭的存在。

但女人们的日子好过起来了吗?也没有。

洪秀全等这些王是有选妃传统的,曾在武昌就在广场选十多岁有姿色的女子60人,送入各王府。

到1860年,洪秀全将这一权力下放给低级爵位,规定你地位越高,妻子就越多。

也就是说,在太平天国只要你地位够高,直接“发媳妇”,具体怎么发呢?太平天国有专门管婚娶的人,他有权利直接抽签指婚。

这就很坑了,将一个人的婚姻大事,交给一个非亲非故的人来决定,后果可想而知,从15-50岁的都归他管,因此造成了很多畸形的配偶,有的老夫得少妻,有的童子得老妇。

从俘虏或难民中选择有姿色的女子,强行结合,不问她们是否自愿,有很多女子因此而自尽。

关键这一行为违背《圣经》教义咋办呢?

洪秀全解释说:上帝造亚当夏娃时,固然一夫一妻,但后来又给我降旨,说妻子应该娶多个。

这是上天的旨意,大家不要嫉妒。

随着后期王的增多,女眷也急剧膨胀。从刚开始的严防男女,到现在的多妻制,洪秀全又走到另一个极端。

洪秀全有88个妻子,清朝最多妃子的康熙也只有40多个。

到南京后,蒙得恩很卖力地为他选美,每次过生日都送上美女6人,不止从南京选,还从江苏等地选年轻女子送到南京。

蒙得恩原本是个挑货郎担走江湖的,其水平可想而知,后来竟然坐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每次诸王选美时,全城人心惶惶,被选中的人有的撞墙而死,有的躺地上任人宰割,有的被鞭打胁迫痛哭流涕。

从这里我们也能够看出,无论你什么信仰、什么观念,在面对男女关系这方面,观念可以改,信仰也可以只约束别人,这就是没有笼子的后果。

说到这里还仅是南京城内的情形,而在另一边李秀成治理的苏州也好不到哪去。

时人描述在苏州,有的将领去女馆内点名选妃的场景:

有美丽的女子,太平军头目就占为己有;稍微有姿色的就驱赶到女馆,以供挑选;女馆点名,其实拣处女及年轻女孩,六七岁以上也有被拉走的。

有实在没饭吃的民间妇女,也愿嫁贼。

不是说1855年初就取消男女分馆了吗?怎么还能去女馆点要老婆?

其实女馆虽然大面积取消了,但仍然存在,里面住的人,有的是在外作战将士的妻女,有的是没有亲属的青年女子,也有一些落难女子。

在苏州,由于太平军将士们尽情搜刮民间钱财,钱包鼓的太快,再加上多妻制度,军纪迅速松弛。

当地流传着“大小贞人共一床,模模糊糊过时光”的民谣,这里的贞人就是妻子的意思。

人权和财产是一体的,肚子饿了,人就不能谈什么知书达理人情伦理了。

下面再谈谈娼现象。

太平天国是禁止娼的,但在江南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因时局动荡他们就跑到船上做生意,这种船叫枪船。

顾名思义,枪船是有枪护卫的,里面应有尽有,各种娱乐设施互为一体,生意火爆。

这些船非常豪华,琉璃窗,锦绣帐,萧管声细细,珍馐美味,客户群体主要就是太平天国的暴发户们,他们在船上一掷千金,花鼓戏场,锣鼓喧天。

而河上同样也漂着难民船,他们逃难而来,上岸乞讨,流离万状,哭泣也不敢出声。

那时候买一个女子是很便宜的,有时候太平军掳年轻女子卖给枪船,她们很多人原本是大家闺秀,长得端庄秀丽才能卖的掉,有民间记载说(不知几个)女子一共也只卖了24个银元,当时51岁的曾国藩就买了一个小妾。

在兵荒马乱的年代,落难女子们当然还有更悲惨的命运,就不再细说了。

太平军掳掠民间女子是真事吗?从一件事可以看得出来。

在苏州,李秀成曾下令禁止掠夺民间妇女,规定凡是没有龙凤婚书的(此婚书必须由专门衙门颁发),一律送到女馆,否则斩首。

于是,太平军就展开夜间巡查制度,巡查队半夜直接闯入卧室检查,贼与妇莫不仓皇起身,拿着婚书对验。

既然都惊动李秀成出这一招了,说明当时太平军掳掠民女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据记载,太平军中广西老兵纪律较好,后期加入的士兵纪律就很差了。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为他们开脱,就像不能把责任推给临时工一样。

当然清军纪律也不怎么样,二者半斤八两吧,比较它俩谁更好没啥意思,就像班级倒数一二名分数咬得再紧又有什么意义呢?

总体来看,太平天国治下的女性生活,应该也不怎么样。

最后,我们不妨拿天王府里的女人们当做一个时代缩影。

洪秀全命令后宫不准讲及男人,宫里的话不准传出去,宫外的话不准传进来,否则就要把娘娘们五马分尸。

在洪秀全所写的诗里,还有把妃子点天灯的记录,连亲近的人都这样做,就更不用说广大平民老百姓家的女孩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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