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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成长与法制
只是改革如要和过去传统上的朝代形式隔绝,那它应当使这新的下层机构成为一个不受拖累,可能生长扩大的经济基础。因此经济也务必要多元化,尽力将互相交换的条件提高,做到高度分工合作。如此,中国解剖学上的型式——一个潜水艇夹肉面包的模样——才可一去不复还。要是能做到这田地,则改革没有白费。虽说十年离乱,它也供给了一个新改组的机会。况且它的摸索也产生不少教训。改革也显示中国在毛的布置之下虽执拗而不能稳定,他仍需要上下之间的法制性联系才能谈得上革命最后成功。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很多国家一经现代化,总是随着有经济上的生长扩充。当中的步骤不能全部预先筹措,大致上只能因内外压力之逼而形成。只是一遇到突破阶段,这运动已替它自己选择了当前的大道。政府的扶助与督导仍然必要,却已处于次要。多元化的社会(pluralsociety)必因着经济多元化而兴起。一种自然而然的现象使这运动加速。也就是说其要点在扫除当中之障碍,不是预作理想上的答案去解决假设的问题。从一切的情形看来,中国已突破这驻点。
中国缺乏西方式法制,既有好处也有坏处。西方人士经常提及的一个印象是,内中有多数安分守己的善良中国人民,又有一群贪污枉法之官吏,不外我们所说潜水艇夹肉面包之另一面,本书早已不厌再四提及。这是一个不合时代的体制。因为它的原故,中国上下在过去100年内业蒙受重大牺牲。今日它被铲除,只有极少的人为它流泪。这样的背景使我们想见今后几十年内是从事中国法制生活人士的黄金时代。他们有极多机会接受挑战,尽量创造。针对物质生活的新范围,必有新法律产生。这种工作过去无从提前先做,有如汽车尚未发明之际无从预先构成高速的现代交通管制法案。英国17世纪的经验又使我们体会到,起先看来互不相容之观念,一旦被环境逼迫,到时也可能同时为法律容纳而调和。即是立法程序不及,也仍可以利用司法机关审案的机会补救。
再回到上面提及的一个问题:是否中国已在实验资本主义?我们看来,这问题的本身即应重新考虑。当一个10亿人口的国家以超过一世纪的时间完成了一段前所未有的革命,则以前的名词和词汇都有重新审订的必要。现在中国所产生的问题和她背景上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生活条件攸关,因此也有不尽能由西方经验所产生的语词全部笼罩之事例。中国缘于地理上之要求,政治体系初期早熟,使各地方上之利益及地方上的组织无从充分发展先期构成多元社会,只好采用间架性的设计,构成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这种办法贯穿了中国历史。再则栽培扶植小自耕农,除了极少的例外情形,一直是君主时代君臣之一贯方针。施政缺乏纵深,也缺乏对一时一地一人一事之详细掌握。总之就是民法无从展开,私人财产权的各种奥妙也不能在法律面前发挥。反面言之,资本主义之展开必待政府参预。因为将资金广泛流通,雇用外界人士为经理,又构成交网通信和保险事业,无不需要信用,而信用需要法律保障才可能形成系统。中国传统政府无此技术能力,也不愿放弃其道德上的着眼为“为富不仁”的商人打算。所以,仅由它拒绝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就可以阻塞资本主义之展开了。这也就是以大陆的广泛土地为背景的国家与欧美日本体系主要差别所在。中国农村里的剩余既无门径远走高飞作有益的投资,小自耕农般又胼手胝足缺乏资本(小自耕农实际上也是小本生意人.春种秋收间的生活费也是一种投资),则韩丁所叙“剥削”在客观条件上已无可避免。他们在亲戚邻合间的抵当借贷有时只以口语为凭,不一定见文书,倒可以经乡间的强人如保甲长及缙绅强制执行,因为不如此则关系地方治安。有时候尚用不着麻烦衙门里的父母官。
改革已把这癌症式的复杂情形大刀阔斧肃清。有了以后历史之发展,才使我们了解其真意义在豁除社会组织上的含糊情形,并非将私人之存积资本全部禁绝。在经济发展的程序上讲,中国迄今在“原始存积资本阶段”,大多数人民尚没有享受到机器时代的生活方式。如果真的依从狂热分子之主张,将私人财产整个不要,只能使全面贫穷更恶化。这错误既已被认识,但在社会主义旗帜下廓清私人财产权仍无从避免,虽说这行动已算是姗姗来迟而且在解释其立场时**已大为感到逻辑上之困难。
目前人民共和国的政策,以时下标语概括之,可谓“致富是一种光荣”。这趋势可以从两方面说明:一方面是扩张国民经济的运动,其规模如此庞大,不能不招致私人参加。譬如,即使美国的通用汽车公司全属国营,它也需要无数零件供应者,服务性质的行店更不可少,如卖汽车的特约经纪与加油站,更有供应快速食品的餐馆和车行取款的银行柜台,又有训练女速记员和汽车旅馆经理的学校。说国家经济计划都能将各节筹办得完满,不免是欺人之谈。19世纪中国的自强运动之所以失败,即是缺乏以上有纵深的准备。
招致私人企业也是承认个人财产权的办法。此事之重要尚未尽为人看出。这当中的关系有立法的意义。一种事业经过批准,其特权应当在法律面前有效。如政府不时将其撤销,则授权者应有权要求赔偿。在这种特权上存积之财富也不当受政治运动骚扰。如是,私人财产权逐渐巩固,也是良好政府之基础。
从王安石失败的故事,我们也可以获得当前的教训:除非下层有法制上的保护,上端无限制抽税的权力并非执政者之福。因为全国财政井没有实际上的结构,各级人员也各就自己的方式敷衍塞责,总之即无从考核。这样也落入一种离奇的局面里去,下端的人民感到税重而喘不过气来,上端国库的收入则不足预期数量。这也可由最近的一个情形看出:
东北的鞍山钢铁厂有好几十所厂房分散在一个广大的地区上。在最近之前,北京的钢铁部只拼死要它增加生产的吨数。财政部则以为它是一种财源。省政府与市政府也要求它将钢材拿出来贡献本地的建筑。如是各方争论不已。技术上的问题也可能牵扯一段思想上的问题和意识形态的问题。最后只有提出一段建议,这企业应当视为一种国营事业,让它自身决策牟利,不过同时向国家和辽宁省两头缴所得税(可是本书出版之日是否照这建议办理,不得而知)。增强私人财产的权利也无非同样的将一切合理化,因之各人有了自卫的权力,影响所及,各选区也可就本地的特殊情形强调它们的本色,回头作特殊的贡献。假如不如此,则照王安石失败的情形看来,中国只能仍然当作一个庞大的农村看待,农民也仍只能集体驱使。此中关键是政治之改革与经济之扩充必互相提携。要使中国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先就要提出真实的数字。世界上没有所谓“叫化子的民主”(Beggarsdemocracy;由魏复古[KarlWittforel]提出,文字上带讽刺之意)。
历史家从本身的爱憎去褒贬一个现存的政权,与自己身份不符。可是他必须具备能力判断这样一个政权,尤其在它有一种群众运动在后支持时,是否在长期的历史意义里与它前任的行动相衔接。在现在的情形下,我们没有理由作否定的答复。蒋介石、毛泽东和邓小平在人身方面或者互相敌视,在宏观历史的角度看来却代表着一种连续运动之三个段落。今日之人民共和国能自由行动之处,无非自它前任而得来。纵使功劳不加在领袖人物的个人头上,至少也要归功于他们所代表的群众运动。
再从中国整个历史看来,这长期革命的看法也和以前所段落衔接。中国专制时代的第三帝国历时543年,它的特点是内向而无竞争性格。它的体制既如此的与新时代大相径庭,故改造起来不能避免极端的痛苦。这情形也和17世纪的英国大致相似。
资本主义体制
再回头提到中国是否已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我们必须郑重再三声明,这问题只能有条件的答复。要是不加思索,也可以直率说正是如此。如果时装广告牌出现于人民大会堂不过一箭之遥的地方,有冰箱和冷气的高贵汽车供私人使用,而且新企业以出售股票筹集资本,那就难于解说这些事物仍属社会主义范畴。可是从历史上看来,“资本主义”这名词从西方传来,到底有它欧洲之背景。如果将四周牵扯的事物一并拿来讨论,也可以从狭义的说资本主义只能由市民之特权(municipalfranchise)作基点产生。不论从内从外着去,资本主义总是和自由城市结不解缘。因之市民阶级(bourgeoisie)有了他们的绝对优先权。也因此,私人之资本总是在公众生活中构成特殊影响。中国的革命,从中共的故事看来,则主要的是由受过教育的年轻人领导农民发动。在后来建国过程之中,中国人发现西方和日本所创以货币为主的管制方式不能避免。从这一点上模仿过去,邓小平影响下之中国才有了一种所谓资本主义色彩。可是这色彩与内容之间仍有极大区别,不仅方面多而且内容深。
虽有最近的放松管制,但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从未宣布它将放弃在很多事业上的专利,这专利及于冶金、炼油及化学工业、机械工程、造船业、交通事业、保险业、对外贸易、传播事业甚至旅游事业。这些事业是国民生产值中之极重要部分。目前的解放,仍只是管理的人员有行使职权之自由。私人企业还只限于小商店、食品供应零售业和若干政府本身不能生利的事业。并且很多事业尚且是拨归私人办理,不过是“承包到户”,出之以合同的关系。此外公办私营的范围已扩大,人民公社可以说是停止了本身的操作,因为食品生产已由农民自己作主、可是尚不能说公社已经废除,因为它们仍是原则上的土地所有人,将土地租与个人。政府也仍在收购食物,管理其分配并厘定其价格。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性格。接受私人资本和采用先进国家管理的技术,并无肃清中国大陆社会主义形态的趋向。
矛盾与解决
不过,从西方眼光看来,中国自相矛盾的情形极多。此中的混淆也由于某些人士过度渲染,他们好像将经济合理化的运动牵扯到极端,不到局面破裂不止。另一方面,又有对意识形态死硬不肯放松的人,他们没有把“马克思主义”②当作革命过程中的一种工具,而是倚之为自身安全的保障,这样一来纠纷才多了。
中国人的平等观念和某些集体行动之性格有长久历史根据(详以上各节,尤其第二章所叙),因之由西方产生的原始型资本主义可说和中国文教传统相违。这原始型色彩造成城市里的无产阶级,在海外建立殖民地,和参加商业战争等等,在20世纪已不能照办;开头如此的国家也早将这些办法革除。要是中国还将它们之所遗弃当作出发点,也是不可思议了。
这样看来,今后中国可能继续保持其典型的矛盾而避免极端。这种办法也是环境逼然。实际上,一方面既要扶植私人资本,一方面又要防制其过度发展,也是孙中山在《三民主义》里揭示的宗旨,已在半个世纪之前宣布流传。很可能这也是发展较迟的国家今后通用的办法。只是在中国一切还未成定型之前,这种两端讨好的办法免不了产生一种照片上双重曝光的印象。以一个国家追求两种“主义”,也使人猜想它们所代表的力量必将斗争得你死我活。
可是事实之发展显示,任何国家在革命行程中通过突破后都有将两种体系结合归并的形势。荷兰民国即以联邦制解决内陆部分与海洋部分之不同。英国即以司法审判的方式使两种不同的法律观念融合,亦即将衡平的观念注入到习惯法里去。其方法不同,而目的只在使全国能用数目字管理,能适用货币管制之方式。中国也无可例外。有了这种突破,我们可以断言中国的历史从此将和西方现代史汇合。亦如以前留下来的成例,过去官方所坚持的正统教条,不论是伊丽莎白以来的圣公会《祈祷书》,或者喀尔文派的定命论,或是马列主义、《毛主席语录》,都可以在背景里退去,成为文教上的影响力量,而不致成为令人畏惧之鞭策。对中国人和世界,这是一段良好时光。数以百万计观光者就此也可以往西安始皇陵寝去看陶制兵马佣,或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前散步,都可以体会到中国长期革命之确实情形,而同时欣赏它之圆满结束。
可是有思想的观察者不会忽视当前问题之存在。耕地不足、人口过剩,以及如工业化和保护环境之冲突等基本问题绝不会因革命成功而扫除。自然之灾害仍将不断发生,虽说救灾的能力已较前加强。中国经济完全由货币操纵之后,先进国家繁荣及市场不景气之周期也会随着发生。虽说在今后几十年内中国应有一个极好机会在“已有的”和“尚无的”国家之间做和事佬,调节折冲,可是它也可能在两方之间同被排挤。工业先进的国家可找到很多借口抵挡人民共和国廉价而有技能之劳动力;而尚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则用各种教条,指责北京之侵略性。这侵略性之趋向与中国文教传统无关。从一个以农立国国家的观点看来,一个以商业为主的经济体系总好像是具侵略性的。
没有人能缓叙其间之全部可能性。我们说中国已经过一种突破,不过指出先前若干无力伸展的地方今日已不存在,以前若干掣肘的障碍现已克服。一个新国家之行动自由必会展开一长列的可能机缘。一般而论,历史家之职责限于叙述过去。习惯也要求他对现状保持起码的距离,以防备事体可能之逆转。只是在这特殊情形之下,用宏观的眼光看去,我们觉得这样的谨慎已无必要。我们背后已有好几十年从未间断的运动逻辑。又有很多先进国家留下来的痕迹,其用途有如道路上的指路碑,则我们应当能下今日之结论了。如果我们写历史的人再含糊推诿,即是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①这批判由中共1958年12月10日的决议提出,原文载《人民日报》、英译见(DanN。JacobsandHansH。Baerwald。ed。ChineseCommunism:SelectedDocuments(NY:Harper&Row,1963),pp109-132因为两人的立场既如此明显,本书作者即直接指出此系刘少奇对毛泽东的批判。读者也可参阅中共在1987年编印之《中共党史大事年表》页343以下各节,内中对毛泽东主动与间接参与改革有直率的批判。
②马克思主义之本身为由知识界所掀起的各种左倾思想组成的一大集团,缺乏固定轮廓。马克思自己所作政治小册子不如他经济方面著述之详尽。《共产党宣言》内中条列的各项步骤在19世纪中期看来带革命性格,以后却供很多西方国采纳,连美国在内。此外,《资本论〉则由罗宾生教授(JoanRobinson)与熊彼德教授(JoseghSchumpeter)指出,内中有不少不合实际的地方,如机器只能传达价值,不能产生价值,如大学教授不事生产,只是社会上游手好闲的人物,如娼妓,如资本家承担风险不能算是对社会或经济的一种贡献。殊不知现代高等科技如计算机等即全由他所不承认的三个因素产生。总之则20世纪末期没有人能说他全都遵守马克思主义,更不用说整个国家。
人民共和国国有一书评家指出本书作者“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观点有可商之处”〔见〈读书〉1983年5月号〉。这点我完全承认。可是另一方面,认为经济之组织对法律和文教有决定性的影响,作者也和其他非马克思主义的作家一样无法否认受有马氏的影响.刻下将历史观作冗长、互相继续而作梯度前进的观察时尤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