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龍雜譚”多角度全景式讲述的山东侯元祥假药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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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間中醫于榮光與侯元祥誰是真中醫,誰是真騙子?

筆者在《侯元祥假藥案終於宣判了!》一文中提了一嘴四川綿竹民間中醫于榮光,因我之前並沒有深入了解過于榮光案件的詳細情況,只知道他曾經被四川綿竹衛健委查處過,理由是無證非法行醫。有網友留言提醒我,說于榮光不是騙子,他四十多年以來,一直在免費贈藥。就憑這一點,他會是騙子嗎?騙子會不求名、不求利,幾十年如一日地免費贈藥嗎?帶着這個疑問,我廣泛蒐集了有關于榮光的材料。

材料蒐集了一籮筐,給我的感覺就是--震撼。讓我們來一起看看于榮光于老的事蹟吧!

于老簡介

“潛龍雜譚”多角度全景式讲述的山东侯元祥假药案始末

四川綿竹民間中醫于榮光

1940年3月:出生於四川德陽土門鎮。

1947年:于老7歲時,跟隨爺爺學中醫,從那時起便開始了贈藥生涯。

1964年:于老開始參加工作。做過 車工、廠長、工程師、玻璃研究所副所長、總經理等,從來沒有在診所、醫院工 作,從來沒做過醫師。

2000年:于老退休。

在工作期間,于老做過車工、工程師、廠長、玻璃研究所副所長、總經理。並沒有在醫院、診所幹過,也沒有做過中醫醫師。

2014年:綿竹市領導支持于老開辦了大唐博物館。館中藏品據說都于老家傳的,其中不乏極具文化價值的珍貴文物。

于老家傳除了醫術,就是這些珍貴文物了。于老和他的爺爺還都是收藏家,他家收藏了非常多的文物。于老一直以來都有一個願望,就是要建一座博物館,將家藏的這些文物都放進去,以便更多的人都能夠欣賞到這些珍貴的藏品。

綿竹經濟開發區的某領導曾身患頑疾,經人介紹找到于老治療,得以痊癒。正好于老的這個願望被其知悉,非常重視,特邀他來綿竹,並在開發區的三層樓房中爲他設立了一個展廳,同時也做爲他爲病人診病、贈藥的一個場所。這就是大唐博物館。

于老牢記祖訓,堅持贈藥75年(從7歲開始學醫算起,免費贈藥遠不止四十年),他在年輕時做生意賺的錢,加上2000年退休以來的退休金,大部分都花在了給患者贈藥上。

多年以來,他無償救治的患者已經有十多萬人,其中有很多都是被醫院不治了、下達病危通知書,或表示“趕緊準備後事吧”的患者,像這樣的患者被他救回來的也不知道有多少了。

他從來不設診所,不辦私人醫院,只是在那裏贈藥,從來不收取患者一分錢!他說這是秉承于氏祖訓:治病不行醫。不行醫的意思是不能收錢。

網傳于老是明朝于謙第19世孫。是祖傳“于氏中醫中草藥診療術”家族世代單傳的當代傳承人。這個祖傳中醫是不是真的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于謙是不通醫術的,至於其後世子孫有沒有習醫並有所成就的,就不得而知了。這方面的材料也蒐集不到,而且也並不重要。

下面,我們來看一段于老的自述:

我姓于,名榮光,男,現年83歲,是于氏中醫診療術家族世代單傳的當代傳承人。我於1940年3月出生於四川省德陽市土門鎮,同年亡父失母,一直與爺爺於敏旭相依為命,從小跟隨爺爺讀書、勞動、練武,並通過爺爺口授方式,學習祖爺爺于克文(享年116歲)所傳承下來的于氏中醫診療秘術和家族歷代治病救人積累的經驗,特別是“讀書不做官(不做貪官),治病不行醫(不能收錢)”的祖訓。稍大後,在爺爺的幫助下,開始為父老鄉親和口碑相傳慕名前來的各地患者免費看病送藥。1978年,爺爺於敏旭離開了我和這個世界,享年106歲。作為新一代傳人,我開始獨自承擔贈藥的責任。多年來,我在工作之餘一直默默地為前來求助的當地和全國各地以及國外患者免費送醫送藥,治癒了很多疑難雜症和許多醫院未能治好的病症。在挽救患者生命的同時,也拯救了不少因經濟原因無法就醫的困難家庭。近幾年來,已累計接待國內、外,包括臺港澳地區的患者十多萬人次。

1、在談癌色變的當今社會,我利用于氏中醫診療術,憑藉自身獨有的醫療秘方,醫治患者時能做到不開刀、不放化療。歷年來治癒的全國各地的癌症患者和各種疑難雜症患者,已不計其數。僅2015年1月1日到9月10日期間(8個月10天),便有約一萬七千多患者(平均每天60多人)從中受益,其中大部份是疑難雜症,不少是各級醫院不治了的患者,經過我們的治療後80%以上痊癒或症狀明顯好轉(現保存有全國各地的十餘萬份信件和部份患者的影像資料及照片)。

2、二十三年前,我就開始為各地來求藥的患者郵寄藥物,給他們免費治病;不僅不收藥錢,郵費常由我們出。直到2017年3月,由於病人太多,我有些力不從心,加上不少病人提出願自付郵費,才接受大家意見,改為病人收到藥時自付郵費。

3、國內病人,有來自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重慶、海南、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內蒙、山東、山西、河南、安徽、江西、陝西、青海、廣西、福建、甘肅、雲南、貴州、四川、西藏、香港、澳門、臺灣等地。

4、國外病人有美國、加拿大、法國、澳大利亞、南非、韓國、新加坡、日本等。

5、現正在救助的病人有數千位。在微信上,全國多地由患者組成的病友交流群有幾十個(微信上可查證)。

6、已治癒或好轉的疾病,有脈絡叢癌、甲狀腺癌、淋巴癌、骨癌、肝癌、腎癌、食道癌、肺癌、直腸癌、結腸癌、胃癌、乳腺癌、膀胱癌、卵巢癌、前列腺癌等多種癌症,以及糖尿病、心臟病、白血病、腦內膠質瘤、美尼爾綜合症、帕金森綜合症、肌無力、漸凍症、乾燥症、抑鬱症、癲癇、肝炎、風濕性關節炎、皮膚病、肥胖、不孕不育等。我們將病患視為自己的親人,盡心竭力為他們解除痛苦,多年來沒發生一起醫藥糾紛。

“潛龍雜譚”多角度全景式讲述的山东侯元祥假药案始末

于榮光在忠肅堂,堂中供奉的正是明朝名臣于謙

被綿竹衛健委查處

據統計,僅2015年1-9月,前往大唐博物館找于老就診的患者就多達17000多人。也就是在這個期間,綿竹市衛生健康局注意到了他,直到2021年11月1日,綿竹市衛健委確認于榮光未取得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被認為是非法行醫。

爲什麼綿竹市衛健委在2015年就注意到了于老,而直到2021年才查處他呢?據傳,于老被綿竹衛健委查處,是因爲一位對民間中醫有偏見的人給舉報的,舉報者認爲“只要是免費的,就一定是騙人的”。

我們可以看到,其實全國各地的衛健委對於民間無證中醫採取的都是一種“民不告,官不糾”的態度。這也能夠解釋爲什麼2015年就注意到他,但一直沒有查處的原因了。一旦有人告了,那就必須查處了,這無關於衛健委的好與壞。對於這一點,可能絕大多數的人都不能理解,有人告,你敷衍一下就過去了,這不就行了嗎?硬是要真的去查啊?這個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真的不行,必須查。爲什麼我這麼肯定?因爲我曾經因爲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扣車,15個工作日後我拿着交管局開具的放車通知單去領車時,被停車場要求交停車費,我拒付,僵持不下時我就報警稱他們非法扣車,然後警察來了將我帶回局裏立了案,並做了筆錄。我還沒出警局,交管局給我打電話了,讓我別報警,他們去找停車場溝通放車。我於是就說撤案吧,結果警察說,你想立就立,想撤就撤啊?公安局是你家開的?說必須要走一個程序,要有合理的撤案理由和依據,沒辦法我只能給交管局打電話,讓他們溝通。最後,警察說,可以撤案,但是我們必須確定對方確實解除了對你人身財產的侵害。這意思就是必須看到我把車開走,脫離停車場的控制。公安派了一名幹警與我一起去停車場親眼看到我將車開出來,然後才撤案。事後,我問他,爲什麼不能當場撤案呢?他說你來立案時,當場就已經進系統了,你要是當時不要求立案,那就沒這麻煩了。立了案我們就必須照章、按流程來辦。

老鐵們,再知道了吧?你們可以罵衛健委不近人情,但是有人告,就得立案,立了案就必須得按法律法規和正規流程來辦案。而當時國家對於行醫的法律仍是必須具備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少一樣都不行。因此于老沒有這兩證,衛健委接到舉報就必須查處,假如不查處,萬一有人就此將衛健委也告了,那這事就大了,搞不好衛健委上下得擼掉不少人。試問誰會拿自己的政治生命來幹違背法律法規的事?這叫知法犯法,會罪加一等的。就算衛健委領導頭鐵,就是要講情不講法,不去查處,那結果也只會是他被擼掉,換個領導來繼續查處,這不還是於事無補嗎?我知道,說到這裏仍然會有很多人不理解,會破口大罵,但是沒辦法,法不容情。

罵街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呼籲修改立法,由人大代表到人大會上去提案,在人大會上經投票表決來通過新的提案,這樣就可以修改相關法律,這個問題才能有解。這個事情做了沒有呢?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現在相關法律法規已經修訂完成並付諸實施了,所以,現在沒有醫師執業證、醫師資格證也可以行醫了,只要你有師承,或者在師傅的指導下實習滿5年也能行醫了,衛健委還開辦了各種中醫技能培訓班,只要你參加培訓,經考覈通過後,也能從事技能培訓範圍內的醫療活動,比如你參加了艾灸培訓,順利拿到了結業證,那麼你就可以從事艾灸醫療,但是你不能扎鍼、不能開草藥。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沒有任何證,也沒有參加衛健委的任何培訓,但是你確實有某一項或多項技能、祖傳祕方、自創的各種醫療手法,經認證確實有效的,也能允許你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合法行醫。所以,現在民間中醫基本上不查處了,如果再出現了查處的情況,我們就要好好了解一下,是真中醫還是騙子了(比如侯元祥案)。

2021年11月1日:被綿竹市衛健委查處,被認定非法行醫。(于老確實沒有當時法律所規定的那兩個證,所以在衛健委接到舉報之後,不得不查處)

2021年12月:綿竹市衛健委對于老做出了罰款7萬元的處罰,並要求關閉非法行醫場所的決定。我們來看一段視頻:

点击链接查看视频

面對一群穿著制服的衛健委工作人員和公安執法人員,于老表示:“我治的只是醫院治不了的和沒有錢的,你說哪個錯了?”(都沒錯,只因有人舉報,所以不得不查)

他繼續質問:“你們市里的領導叫我給看病,你們衛健委的人也叫我給看病,你說我該不該看?(從醫者仁心的角度來講,該看。而且找于老看病的還是市裏的領導和衛健委的人,這也進一步說明,如果不是有人惡意舉報,衛健委是不會來查處的。)

你們執法大隊的隊長,把病人帶給我看,你這個是執什麼法呢?”在場的人沉默無語,唯有一位工作人員打斷了他的發言,說罰款告知書即將送達。(沉默不語是因爲誰都知道於情不該查,但對衛健委的工作人員來說又是於法必須查。打斷于老發言的那位工作人員應該會有很多人罵她,但是她也只是一名執行者,她能抗命嗎?而派她去查處的衛健委領導能不派人去查嗎?)

于榮光表示悲憤不已,他問道:“你們是不是中國人?是中國人看老百姓受苦你救不救?”(大家都是中國人,何況查處于老的衛健委的人也都受過于老恩惠,誰又會真的忍心去查他呢?)同時,他安慰待在外面等候的患者們要相信共產黨和政府,相信他們會給予公平的處理。(于老作爲生於舊中國,長於新中國教員時代的人,真的是無條件地相信黨和政府的)

下圖是綿竹衛健委出具的行政處罰書

“潛龍雜譚”多角度全景式讲述的山东侯元祥假药案始末

“潛龍雜譚”多角度全景式讲述的山东侯元祥假药案始末

2022年1月15日:某位曾經于老治癒的生病患者在得知于老的遭遇之後,在四川省網上羣衆工作平臺--羣衆呼聲欄目中向四川省衛健委發出了羣衆的呼聲:

“潛龍雜譚”多角度全景式讲述的山东侯元祥假药案始末

2022年2月14日:四川省衛健委回覆如下:

“潛龍雜譚”多角度全景式讲述的山东侯元祥假药案始末

從這份四川衛健委的官方回覆中,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綿竹市衛健委的執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相關規定。

2022年4月19日:于老提起上訴,要求綿竹市衛健委撤消其非法行醫罪名,取消非法行醫處罰決定書,退還所罰沒款項。但是在一審中于老敗訴了(雖然大家都不願意看到于老敗訴,但當時的相關法律法規仍然沒有修訂,因此敗訴是必然的)。下面是于老寫的行政起訴狀:

“潛龍雜譚”多角度全景式讲述的山东侯元祥假药案始末

2022年5月23日:于老再次提起上訴。綿竹法院判決綿竹衛健委程序違法。

2023年:綿竹市衛健委上訴至德陽市法院,經再次審理,維持原判。並要求綿竹市衛健委執法大隊退還處罰金7萬元。

至此,于老終於打嬴了這場非法行醫案的官司。官司結束後,綿竹市衛健委撤換了局長,新任局長於國慶節前親自將7萬元罰款退還給了于老,而且還附贈禮品表示慰問。新任衛健委領導還主動幫助于老辦理了合法行醫的一切手續,並助其開辦了正規了中醫診所。

于老的非法行醫案至此就算圓滿結束了。于老在2023年還參加了中醫專長考試,沒能通過,但這並沒有影響綿竹市衛健委爲于老辦理中醫合法手續。那麼,這到底是爲什麼呢?綿竹市衛健委最終輸掉了官司,是因爲民間中醫們圍結鬥爭的結果嗎?我個人認爲主要是在近兩年國家中醫相關的立法做了重大修訂,以至於于老完全能夠符合新規所定義的合法行醫的條件。修訂後的法規大致有這麼幾個可認定爲能夠合法行醫的條件:

1、考取職業醫師證和執業資格證;(這是老法規的規定,且是唯一能合法行醫的條件)

2、有師承或祖專;

3、在具有合法行醫資格的中醫指導下實習滿5年;

4、確有專長,且有兩名以上執業中醫師推薦;

5、參加中醫技能培訓,並通過衛健委結業考覈;(只能開展培訓範圍內的診療手段,比如參加的是艾灸師培訓,則結業考覈合格後取得艾灸師證,可開展艾灸業務,而不能從事其他診療手段的業務)

很顯然于老至少符合第2條。當于老第二次上訴時,可能新修訂的法規已經開始施行,而于老的案子最初發生於法規修訂之前,所以只能按舊規來判,如果這樣,于老將會再次敗訴,而二審敗訴之後就很難再挽回了。於是我們看到綿竹法院判了綿竹衛健委一個“程序違法”。什麼叫“程序違法”呢?就是認定綿竹衛健委當初的查處、執法過程中有違規的地方,因此其開具的行政處罰書直接就變成無效的了。這麼認定的好處有二:

1、避免了必須適用舊法規;

2、將此案在舊法規框架下了結掉;

官司了結之後,再按新規名正言順地給于老辦理行醫資格證。

一般情況下,幾乎所有人都會認爲這個結果是與司法機關鬥爭得來的,甚至有部分始終爲民間中醫奔走呼號、不懈努力的人士認爲這是“民間中醫史上一次偉大的轉折和勝利”,這就是太自以爲是了,真以爲自己和民間中醫們有這麼大能量?能一鬥爭、一奔走呼號,就能讓司法機構枉法而對無證行醫網開一面?太天真了!其實真正的功臣不是這些人,而是默默無聞地推動相關法律法規修訂的那些幕後英雄們。

法律的修訂是需要通過人大代表在人大會上提案,經表決通過後才能修訂的。不是說民間人士與司法機關硬槓一下、鬧一鬧,擴大輿論影響就一定能辦得到的。這是多方面努力的結果。

于老的這個案子,最終勝訴是必然的結果。因爲是金子就不會永遠被埋沒,是明珠就不會永遠蒙塵。

在于老的官司進行過程中,有太多太多曾經接受、正在接受于老治療的患者都站出來現身說法,寫證明材料爲于老作證。但是這只能證明于老確實有水平,能治病,卻無法證明于老具備行醫資格。這就是爲什麼一審于老敗訴的根本原因。當法規修訂之後,于老的這個罪名自然就不存在了。當然了,那麼多的患者寫材料作證、寫請願書,也客觀上證明了于老確有專長,是于老最終順利取得行醫資格的有力證據。

患者寫的各種材料、請願書、證詞等等,還有老教授、老律師唐榮智先生在于老一審敗訴之後,於2022年6月4日寫了一篇意見書,我認爲寫得非常好,不愧是幾十年的法律工作者。因篇幅原因,這些材料我就不一一列舉了,真的太多了。。。大家有興趣可以自行搜索查閱。(相比之下,那些說幾百名患者爲侯家請命的人,你們自己去蒐集一下相關資料,看有多少?再蒐集一下于老的患者資料看看,你們對比一下,孰真孰假一目瞭然!)

唐榮智老先生的核心觀點是:

榮光的贈藥助人延壽救命三項民事法律行為,都依法應當由民法典調整,而《執業醫師法》屬於行政法規,不適用於民事法律行為。並且,它的位階低,民法典屬於基本法,高於行政法規,根本不能來調整這三項民事法律行為。

看看,什麼叫專業?這就是!

最後我們來對比一下于榮光案和侯元祥案的不同之處:

一、于老治病救人純免費,且從不諱言自己爲人治病、施藥的事實。當衛健委查處他時,他據理力爭,仍堅持要爲患者治療。

反觀侯元祥,他故意購買無藥品合格證的中藥材、藥渣、藥末熬制成分不明的自命名中藥製劑,且不區分病因、病情,將預先配置好的藥高價售賣給患者,少則一兩千元,多則上萬元。在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在法庭上矢口否認非法行醫,不承認制售假藥。我們再來看看侯元祥及其辯護人在法庭上的辯詞:

侯元祥的辯詞:

1、生產銷售的藥有國家給的藥食同源的審批批號,這些藥小孩也可以吃。2019年11月前賣的是保健品,是跟老師幹,我沒有任何提成,所有收入都是老師的。

他根本沒有師承,哪來的老師?且根本不承認自己售賣的是藥品。可笑的是,僞中醫粉們滿世界宣傳說他賣的是藥,還治好了3000多例癌症患者。

2、2019年底,老師送秘方給我,2020年4月開始熬制扶正方劑,以前的抗癌1號、抗癌2號與我無關,我從來沒宣傳過可以治療癌症。

僞中醫粉們在網絡上大肆宣傳侯元祥能治療癌症,侯元祥在法庭上不承認)

3、2019年以來收入90萬,賣沉香、炒房、賣名人字畫掙的錢,借助老師的市場和平臺賣了些保健品。認定非法所得1500萬沒依據。非法所得也一概不承認

4、自己兩個孩子是打工,收入歸自己支配,他們無罪。將自己的兒女撇清關係

5、被查封的房產不是非法所得,不應該查封。

侯元祥辯護人的辯詞:

一、首先是同意了青島市監局的認定書。

1、既然認定了是藥品,就不是非藥品冒充藥品;

2、雖然是藥品,但是沒有仿冒其他藥品;

3、涉案藥品沒有經過化驗,沒有西藥成分;睜眼說瞎話,警方在查獲製售假藥現場時,當場搜出臨期降糖類西藥

4、《中醫藥法》規定中藥製劑備案的主體是“醫療機構”,非自然人。(意思是:侯元祥是自然人)

所以不足以確定生產假藥罪。又是睜眼說瞎話,大量假藥是在侯靜開的診所內配製的,診所不是醫療機構嗎?

二、根據犯罪事實,適合“妨害藥品管理罪”。

三、犯罪情節相對較輕,達不到“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程度。侯家,特別是侯元祥極具反偵察能力,其售賣假藥都是通過網絡郵寄,且從不用自己的真名,受害患者分佈在不同的地區,非常分散,取證困難

四、犯罪金額的認定,侯元祥和侯靜雖然在一起診病賣藥,但是各自獨立,應該只負責各自收取的金額。

五、公安機關偵辦過程中有不規範訊問,應該把存疑的證據排除在外。

六、侯元祥年滿65周歲,患有嚴重疾病,且配合公安機關偵查。

綜上,希望以“妨害藥品管理罪”判三年並適用緩刑或監外執行。

非常無恥地將“製售假藥罪”變成了“妨害藥品管理罪”,且以侯元祥患有嚴重疾病爲由,要求只判三年且緩刑或監外執行。這等於就是公然叫囂無罪釋放了。由此可見,犯罪分子極其囂張

再看看另一主犯侯靜的辨詞:

侯靜的辯詞:

不承認檢方定罪。2011年以來從事餐飲、超市、房產仲介、賣衣服等工作,2016年至2021年全日制學校學習,沒有從事製作和銷售藥品。

中醫粉口中的中醫高材生,根本不願意承認行醫。)

侯靜辯護人的辯詞:

一、侯靜生產銷售假藥罪,屬於定性錯誤。

1、出售民間傳承藥方,不屬於假藥。事實是沒有傳承,是侯元祥自己搞的藥方

2、銷售的中藥飲片是藥食同源,不會對患者造成危害。這就是他們反偵察能力強的一個體現,就跟用麪粉造藥丸,雖然治不了病,但也絕對喫不死人。這也是很多挺侯派引以爲豪的地方,沒有喫死人,沒有對病人造成健康損害啊,那就不是假藥。看看這幫人,智商真是捉急。。。

3、市監局沒有對藥品進行檢驗,所以假藥認定沒有依據。這個我就不知道具體是什麼原因沒有檢驗了,我也不好妄自臆測。

二、侯靜2018年才開始參與,分工明確,不應承擔侯元祥部分,還有部分證人資金憑據不足,所以涉案金額不能認定為總額的1436萬。

三、侯元祥稱2018年前銷售的是保健品,所以這部分該排除在外。壓根不承認賣的是藥哦,僞中醫粉們做何感想?

綜上,侯靜生產銷售假藥罪不成立,應該無罪。把自己摘得乾乾淨淨,僞中醫粉很滿意吧?

侯靜辯護人二的辯詞:

一、侯靜在公安偵查階段訊問筆錄中的有罪供述應當予以排除。(侯靜陳述受到刑訊逼供)她說遭到刑訊逼供,那麼當時有沒有提出驗傷?會不會是爲了推翻之前的口供而玩的伎倆?

二、假藥定性不成立。

1、侯靜沒有宣傳治療癌症、治病等療效,而是宣傳提高免疫力、扶正保健。具體是怎麼宣傳的,我目前也沒法拿到相關證據,挺侯派能拿到不?

2、市監局沒有對涉案藥品進行化學檢驗。

3、涉案藥品不足以危害人體健康。會耽誤患者治療,造成病情惡化。她卻刻意不提

三、銷售的是臨期藥品,不能定性為假藥。承認是臨期的了,但是故意混淆視聽

四、侯靜2016年畢業參加工作,從事經營超市、餐飲等工作,所以涉案時間和金額要區分開。

五、藥品沒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使患者耽誤治療而病情惡化,她卻無恥地撇清關係

綜上,對於侯靜的指控不成立。

二、支持于老的證人實在太多了,當他的患者們得知于老喫了官司,好多人都專程到綿竹爲于老請願,到衛健委、法院門口抗議,支持于老。並且還有很多患者寫請願書、證明材料。這類資料太多了。。。大家隨便搜索,很容易找到大量文本資料和視頻證據。

反觀侯元祥,所謂的患者請願的身份證、電話及手印,其原始出處爲侯靜發到網上的圖片,除此之外,很難找到其他的患者證據材料。而關於侯家假藥案的很多謠言在下面這篇文章中可謂是集大成了,大家請看:

“潛龍雜譚”多角度全景式讲述的山东侯元祥假药案始末

二、于老本居住在德陽市土門鎮,因爲綿竹市領導治過病,且療效非常好。該市領導邀請他去綿竹,聽說他想辦一個博物館,特在綿竹開發區一棟樓內爲他建了大唐博物館。在綿竹期間,于老還爲綿竹衛健委領導和多名工作人員,包括執法隊隊長都治過病,與綿竹政界關係都處得非常熟了。這也是爲什麼綿竹衛健委從2015年就開始警告他不要非法行醫,一直到2021年才查處的根本原因。

真有水平的民間無證中醫,一般都與當地的政界關係處得非常好,都爲他們治過病。而且在當地都頗有名氣。

我們反觀侯元祥,在青島中醫界都沒啥名氣,更不用給青島政界的領導們治病了,不信的話,大家可以去查一下。所以啊,從這個方面也能看出端倪來。

三、于老對於來求醫的患者都是辨證施治,因人而異,根據病人病證、體質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組方。

反觀侯元祥,不管病人是啥病、啥體質,只要是癌症,一律都是一樣的藥,翻來覆去就是所謂的抗癌一號、二號,只要是心腦血管疾病,一律都是所謂的野生心腦湯。而且侯元祥自己供訴,根本不會診脈。這是中醫嗎?請那些挺侯派們,特別是挺他的中醫從業者們,來鑑定一下,他是中醫嗎?

四、于老80多歲了,一輩子都沒有搞任何野雞頭銜,至少我目前還沒有查到。反觀侯元祥,處心積慮地搞了十來個野雞頭銜,還在好幾個野雞網站上掛名爲中醫專家。試問,一位一心一意行醫的人會搞這麼多野雞頭銜嗎?他這是要幹嘛呢?不用多說了吧?他這人品怎樣?各位挺侯派們。可笑的是,居然挺侯派們都對此視而不見,甚至不以爲然,說什麼,野雞頭銜怎麼了?只要有真本事,能治病就行了。真不知道說啥了,呵呵。。他要有真本事,不想騙人,會搞那麼多野雞頭銜,而偏偏不去搞一個行醫資格證?法院之所以沒有判他非法行醫,就是因爲他矢口否認製售的是藥品,可挺侯派們硬是要幫他承認是藥品,世界真是太魔幻。。。咱不得不承認,侯元祥反偵察能力太強了,能把自己的犯罪事實都摘得乾乾淨淨。

還有很多方面于老和侯元祥都是截然不同的,就不一一列舉了。所以,我在看了關於于老的各種材料之後,馬上意識到他是真正的民間中醫,而且是高水平的民間中醫,醫術、醫德都沒得說。反觀侯元祥,處處都閃爍着騙子那迷人的光芒,迷倒了不少人。

五、爲什麼于老被定非法行醫罪,而侯家卻只定了個“妨礙藥品管理罪”?

于老確實在行醫、贈藥,這一點于老一直都沒有否認,甚至被查處時還在爲患者治療。且于老也確實沒有執業資格證和醫師資格證。

而侯元祥、侯靜也是沒有醫師資格證和執業資格證,但是他們卻在法庭上極力否認自己在行醫,還不承認他們賣的是藥品,辯稱是保健品。但是在供述材料中,侯元祥卻交待有時在侯靜開辦的診所內假裝給病人把脈(他供述自己不會把脈)。

侯家通過郵寄的方式給患者寄藥,但是他們從來不署自己的真名。如果不是公安機關在查處過程中當場查獲尚未寄出的包裹,他們還會不會在法庭上矢口否認售賣藥品?正因爲被公安機關逮個正着,因此他們在法庭上辯稱寄售的不是藥,而是保健品,侯靜還辯稱從來沒有宣傳過他們售賣的“保健品”有抗癌、治癌的功效。

爲什麼侯家製造的假藥難以認定爲假藥?這個問題在侯靜的辯詞中已經充分體現了。我在這裏給大夥講一個真實發生的案例:

曾經有個癮君子癮犯了,就在網上買了某白色的藥粉,結果收到貨後發現不對,居然是冰糖碎粉,他只好自認倒黴,因爲是外地郵寄過來的,花費都沒有超過1500塊,且這種事還沒法報警。正懊惱呢,突然靈機一動,我爲什麼不如法炮製呢?這樣吸粉的錢不就有了嗎?說幹就幹,於是他也製造假粉,在網上銷售,而且爲了規避法律風險,他每單售價絕對不超過1500元,包裹署名都是化名。最後東窗事發,警方在查獲他的製造窩點時,懵了,不是說制粉窩點嗎?怎麼這些粉不是冰糖粉就是明礬粉呢?最後法院經審理,這貨即不構成販粉罪,也不構成詐騙罪,因爲每次金額都在1500元以下。啥罪名都安不上,最後只能安了個擾亂經濟秩序還是個什麼非常輕的罪名,罰款3000元就完事了。

侯家的假藥案其實跟這個是異曲同工,侯家配製假藥時,本身用的都是很平和的,無毒的臨期材料,當然不會對患者造成什麼危害了,但是會造成患者耽誤治療而病情加重,這一點在判決書中已經明確說到了。所以,只要侯家咬死不承認賣的是藥品,而是保健品,那麼,在尚未找到新的有力證據之前,法律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就是爲什麼侯家非法行醫、制售假藥,卻無法正常定罪,只能定“妨礙藥品管理罪”的原因。這個裏頭的關鍵就是侯家死不承認售賣的是藥品,因爲他們一旦承認賣的是藥,那麼非法行醫罪也就坐實了。可以說,他們是相當的狡猾,反偵察能力也是相當的強。

可惜啊,到現在居然還有那麼多人挺侯家,真是愚不可及!

通過于榮光非法行醫案和侯家假藥案的分析對比,誰是真的民間中醫,誰是騙子,一目了然!如果還看不清楚,那我也沒啥好說的了。各位各自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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