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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忠肃公至元二十年癸未为辽东按察使。武平县民刘义讼其嫂与其所私同杀其兄成。县尹丁钦以成尸无伤,忧懑不食。妻韩问之,钦语其故。韩曰:“恐顶顖有钉,涂其迹耳。”验之,果然。狱定,上谳。公召钦,谛询之。钦因矜其妻之能。公曰:“若妻处子邪?”曰:“再醮。”令有司开其夫棺,毒与成类,并正其辜。钦悸卒。时比公为宋包孝肃公拯云。
(《南村辍耕录》)
【赏析】
这里记载的是一则名人判案的故事。文虽不足二百字,几个主要人物却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面对一件人命官司,县尹丁钦显得一筹莫展,束手无策,由“忧懑不食”一句我们可以想见其愁绪满怀的模样。这固然是由于尸体无伤,难以取证,却也反映出他的惛而不明,因为后来在其妻提醒下再次验尸时发现了死者头顶上的钉子,可见前次验尸很不细致。破案之后,丁钦在上司面前“矜其妻之能”,洋洋自得,而丝毫没有由此对其妻何以能有这样丰富的生活经验产生怀疑,这又表现了他的愚蠢;当其妻谋害前夫之事败露以后,他承受不了这意外的打击,惊悸而死,则说明其心理素质极差,实在是个窝囊废。
与丁钦的昏昧无能相反,按察使姚公则显得干练精明,其推理能力就连今天的一些侦探专家似乎也难望其项背。他在向丁钦详细地了解整个案情之后,对丁妻的破案能力产生了怀疑,并由此推断出丁妻也曾以同样方法谋害其前夫,事情果如其料。作者对姚公此人着墨不多,却刻画得比较成功。“谛询之”反映出他对此案的关注及其精细性格;“若妻处子邪”说明他内心里已对县尹之妻产生怀疑,但仍不露声色;而“令有司开其夫棺”则表现了他的果敢与自信。封建社会的法律是不允许轻易开棺的,姚公尽管认为丁妻有杀人之嫌,但毕竟只是怀疑而已,没有事实依据,可是他相信自己的推理没有错误,于是果断地下令开棺,这才使得埋沉已久的一段冤情得以昭雪。文章最后把姚公比作宋朝的包公,明显地流露出作者对姚公断案如神的钦佩。
本文的结局安排出人意表,颇有小说味道。未看后面的部分,读者还以为本文意在颂扬女子具有为男人所不及的破案才能呢,岂料破案者本身也曾是作案者。由一案引出另一案,如此一篇短文却写得很有波澜,这显示了作者叙事的功夫和笔力的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