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是“误会”却被摄影师“打脸” 视觉中国市值一天蒸发近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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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在微博上发文称,视觉中国告知其侵权使用了173张照片,需赔偿8万余元。摄影师表示,所有照片都是其本人拍摄。视觉中国称,拥有相关照片的销售权。记者注意到,2019年,视觉中国将一张黑洞照片列为版权图片收费,引发广泛争议。当时,照片发布方欧洲南方天文台曾对记者表示:“黑洞图片向全人类开放,我们欢迎使用”。

自己拍的照片竟被视觉中国告知侵权

8月15日,“自己拍的照片被视觉中国告侵权”这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星空摄影师戴建峰(@Jeff的星空之旅)发文称:“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

戴建峰解释,他发现视觉中国发过来的173张照片,是他这十几年陆陆续续拍的,有些曾发表在自己的公众号和微博上,但社交平台上的作品是带有水印的且非高清图。此前,他的一些作品也曾和国外图库网站有过合作,但他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没上传照片到视觉中国的图库。

戴建峰提供的邮件截图显示,视觉中国称:“近期我司通过监测发现,在贵司微信公众号、网站的使用场景中,未经授权使用173张我司拥有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视觉作品。经在我司版权管理系统对比核查,尚未查询到上述视觉内容的任何授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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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峰介绍,视觉中国给了他两个解决方案,限期8月18日之前回复。第一是双方合作,由他购买视觉中国素材库网站中的版权素材套餐,购买数量不低于已使用数量(173张)图片,图片单价每张300元,合作期限为1年。合作协议签订后,之前使用图片的责任可直接免责。第二种方案则是双方和解,由他向视觉中国支付173张图片费用,每张500元,一共8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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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峰表示不解:“不知道我的作品怎么成了视觉中国所有的版权,还要我赔偿,干了十几年第一次遇到。”

戴建峰介绍,他曾授权作品给朋友公司使用,朋友公司也反馈收到了视觉中国的电话,同样被视觉中国索要一定赔偿。他想知道的是,视觉中国从哪里获得了他的照片进行销售的,拿他的照片起诉了多少公司,又获得多少收益?

记者注意到,戴建峰的相关视觉作品在视觉中国官网上有“试用下载”和“购买咨询”选项,点击试用下载后会弹出注册页面,显示新用户注册可获得一年使用下载权限,每月30张图片。此外,官网显示图片作者来源为JeffDai/StocktrekImages/GettyCreative,戴建峰证实JeffDai为其英文名。记者注意到,在视觉中国邮件中也包含了一份Getty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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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20时55分,视觉中国在官方微博上作出回应,称“经初步核实,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 进行销售,Stocktrek lmages 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 Getty Images 销售。视觉中国作为 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

此外,视觉中国表示,“会继续与摄影师保持沟通,妥善处理相关误解”。

然而,视觉中国的回应并没有得到戴建峰的认可。他于8月16日再次发文,称“我不接受你们的观点。我已与 Stocktrek进行核实,Stocktrek明确告知我: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我的作品,也没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也无权将我的作品再次转授。这里没有误会,到现在,你们依然在网上非法销售我的作品,向我与他人谎称你们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索赔。请立即停止你们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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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再次联系视觉中国官方电话,对方表示之后会再次对此事发布声明,一切以官方发声为准。

8月16日视觉中国股价低开低走,截至当日收盘,该个股股价报16.43元,跌4.86%,总市值蒸发近5.9亿元。

【争议】

若视觉中国的确拥有戴建峰摄影作品的版权,戴是否可以在公众号上进行使用?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旭认为,除非在出售时保留了使用权,否则,版权出售后,通常自己就没有版权的使用权了,但可以享受署名权。如果仍然使用已出售且未保留使用权的作品,也会构成侵权。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就目前双方在微博上发布的消息内容来分析,如果摄影师戴建峰只是将涉案的摄影作品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并不改变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即使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视觉中国又通过Getty Images获得相关摄影作品在中国大陆的销售权利。作为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戴建峰仍然有权进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如果视觉中国不享有戴建峰摄影作品的版权,该由谁来维权?

易旭认为,如果视觉中国没有版权,谎称有版权进行维权的行为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应当由真正拥有版权的主体进行维权,戴建峰可以向版权拥有人提供侵权线索。

刘凯表示,如果视觉中国没有获得相关摄影作品的销售权利,销售摄影作品并进行牟利,构成著作权侵权。作为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戴建峰有权进行维权,如戴建峰将维权的权利通过合同转让给了Stocktrek Images,则应由Stocktrek Images来主张权利。

正观快评:视觉中国索赔原作者,是误会还是碰瓷维权

8月15日,科学科普博主、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视觉中国告知其“侵权”使用了173张照片,需赔偿8万余元。他表示,所有照片都是其本人拍摄,自己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没上传照片到视觉中国的图库。对此,视觉中国回应称,拥有相关照片的销售权,将妥善处理相关误解。(8月16日央广网)

这是一场误会吗?经初步核实,戴建峰和视觉中国没有直接合作,但与国外图库网站有过合作。大致是,作者把照片授权给了乙方,乙方又授权给了丙方,丙方与视觉中国合作,视觉中国拥有其独家销售权,因此告知创作者侵权并要求赔偿。

事情很常见,但很特殊。一般来说,摄影师与图片库的供稿协议中,会有允许图片库授权分销到其他平台的条款。图片库获得代理权后,怎么卖、卖多少都与摄影师无关。但据戴建峰所说,两家第三方机构均没有作品版权,也没有转授的权利,所以从原则上,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涉事作品。事情因此变得复杂。

如果戴建峰的说法属实,那么侵权的就是视觉中国,在没有版权,没有作者本人授权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销售,不知拿这些照片起诉了其他多少公司,也不知获得了多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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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视觉中国到底有没有版权,就成了破题关键,必须得到核实。如果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更适合的办法是诉诸法律,以确保作品被合法保护和使用。究竟是误会还是另有隐情,不能仅靠调解了事。

值得注意的是,视觉中国在版权纠纷上栽过不少跟斗。2019年,视觉中国曾遭到共青团中央官微对其拥有国徽、国旗图片版权的质疑;同年,视觉中国宣称对“人类首张黑洞照片”拥有版权,却被证实“黑洞图片向全人类开放”;2020年,视觉中国因第三方图片代理问题,被举报涉嫌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几次身陷争议,都与其获得版权的“套路”太深有关。

据一家影像服务提供商透露,视觉中国取得图片版权的方式非常简单,大部分情况是由摄影师上传图片,即认为视觉中国拥有该图片的版权。而视觉中国在跟摄影师的合同中写明,摄影师需自行解决图片的版权问题。

这一操作相当“霸道”:只要摄影师上传视觉中国就视为拥有版权,如果自媒体盗用,那就是自媒体的问题;如果照片版权出了问题,那就是摄影师的问题。而在纠纷中“隐身”的视觉中国,稿库里到底有多少图片的版权是“干净”的?保障权益、捍卫版权的承诺如何付诸行动?一个宇宙黑洞引出了一个行业黑洞,手握4亿张图片的视觉中国如不彻查整改,只会越陷越深。

我们理解,或许是图片内容代理链条比较复杂,视觉中国人事变动较频繁等,导致出现了如今看似是乌龙的情况。但问题既然出现了,就应引起重视和警惕。视觉中国在商业模式上固然有其自身考虑,但“维权”不是儿戏,更不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如果不经仔细查证,就由法务直接打包索赔,会很难摆脱“碰瓷式”维权的嫌疑:一边保护原创者版权进行收费,一边又要求原创者付费使用,原创者“自掏腰包”不说,这一笔笔卖图的钱、索赔的钱又流去了哪里?版权归属不明确,就“占为己有”,销售变现,真的是想“两头通吃”吗?怎样平衡商业利益和公共性需要好好反思。

比“知网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还要付费”更荒谬的是,摄影师要为使用自己的照片作出赔偿。这次事件高挂热搜、持续发酵,不仅摄影师本人需要一个说法,高度关注的公众也需要一个交代,国内图片版权交易不能再“苦视觉中国久矣”,保护知识产权必须落于实际。(正观评论员 韩静)

视觉中国摄影师照片被盗图P图后,竟获摄影大赛一等奖

“盗图还能得一等奖?!”

近日,视觉中国500px摄影师、星球研究所合作摄影师胡文迪意外发现,自己拍摄的照片被人盗用、经过后期处理后,参加了深圳市手机天文摄影大赛并拿到了自然单元的一等奖。

就此,深圳市手机天文摄影大赛组织方发布声明称,组委会收到对个别获奖作品的异议,且投稿者表示自愿退出并放弃相关评奖权利,因此撤销了相关荣誉及奖项。

胡文迪也透露,目前已与组织方达成赔偿和解协议,但与侵权者尚未达成和解,他“将维权到底”。

“没参赛,但我的图却得了一等奖”

胡文迪是视觉中国500px摄影师,也是星球研究所合作摄影师。据胡文迪描述,获奖的那张照片是他7月9日晚在深圳天文台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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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者原图

“当天下午3点和朋友出发一起到的天文台,一直拍到第二天凌晨2点。” 胡文迪告诉澎湃新闻,照片拍摄的内容是深圳天文台和银河同框的美景,“在光污染十分严重的城市,见到银河是一件稀罕的事,因此照片也是对时间的一种记录。”

胡文迪透露到,照片从拍摄到修图大约花费了4天的时间。而之后,他只将照片发到了自己的摄影群和朋友圈,并没有发布到社交平台,也没有报名参加任何比赛。

但上周五(8月18日),有朋友告诉胡文迪,他的作品获得了深圳市手机天文摄影大赛自然单元的一等奖,但作者署名是林某恭。

胡文迪提供的截图显示,微信公众号“i游深圳”发布的获奖公示称,该作品的获奖理由是,“这张作品完美契合了这次摄影大赛的主题,且他拍摄的时间刚好。银河的银心刚从球顶上升起来,整体构图比较对称。同时银河还有一个斜线的构图,整体来说非常完美地体现了现在西涌暗夜社区比较好的光环境,希望更多的摄影爱好者也可以来关注天文文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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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者作品图片

8月25日澎湃新闻翻阅“i游深圳”时,并未发现上述推送。而在几篇有关参赛者作品公示与投票的推文中,澎湃新闻发现了林某恭递交的两幅作品,但引发争议的作品并未出现在公示和投票的行列中。

“我不认识林某恭,我也从来没有报名参加过这个比赛。”胡文迪称,仔细比较了两张照片的细节后,“我很确定那就是我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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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公示

“P掉了照片水印和举着灯的人”

根据“i游深圳”有关此次大赛介绍的推送,深圳市手机天文摄影大赛5月25日在西涌深圳市天文台开启,“旨在通过手机摄影大赛的方式,通过图像这一载体,用影像艺术和摄影语言记录大美鹏城以及美好生活的瞬间。”

大赛共分为自然单元与人文单元等两大单元。其中,自然单元要以天文台为创作载体,体现大鹏新区与气象相关的自然风光作品。

值得注意的是,大赛明确要求作品仅限手机拍摄,且为参赛者本人原创。在线投稿的作品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完整参数等信息(EXIF),同时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以及转换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裁剪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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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提交作品要求

胡文迪称,自己照片是使用“尼康Z9”,分开拍摄了天空和地景最后合在一起的成果,“林某恭却在参赛中称,照片是他使用华为Mate30pro所摄。此外他还P掉了我照片上的水印和举着灯的人,再把后面的栏杆补了上去。”

“比赛投稿要求原图带EXIF格式,难道照片信息上大大的(尼康)Z9看不出来?”胡文迪对自己被盗图且最终获得一等奖表示无法理解。

大赛组织方致歉并达成和解

8月18日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盗用并获奖后,胡文迪联系了“i游深圳”,对方表示后续会给予答复,但第二天胡文迪却无法联系上相关人员。

此后8月21日,“i游深圳”发布一则《关于深圳市手机天文摄影大赛赛果的声明》,称组委会收到对个别获奖作品的异议并将异议反馈给一等奖(自然景观)的投稿者,投稿者表示自愿退出并放弃相关评奖权利,据此组委会撤销对此作品颁发的荣誉及奖项。最终自然景观赛道一等奖显示为“轮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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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赛果说明

对胡文迪反映的照片被盗用并获得一等奖一事,澎湃新闻多次联系大赛组织方,但至发稿时仍未获得有效回应。

而胡文迪则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大赛组织方已向他道歉、赔偿8500元,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然而和林某恭的沟通并不顺利,“对方只有口头上的道歉,并没有经济上的赔偿意愿。”胡文迪说。

胡文迪透露,目前他正与律师全力跟进司法程序,“将维权到底”。

延伸阅读:红网:因为一张图片,视觉中国把步步高告上法庭,法院怎么判

来源:南方网综合自南方都市报、九派新闻、红星新闻、极目新闻、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本文初摘录于:2023-08-16,最后校对或编辑于: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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