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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朝兵制与新疆治军

清朝的国家治理,是军管体制下的国家行政治理模式。即,皇帝是清朝八旗军的最高统帅,在八旗军监护下,全国各机构、各地区、各部门自上而下实施行政管理。满人和汉人,军府和政府,八旗军和绿营军,采用完全不同的两套体制、两套官制和两套运行模式。

八旗军是大清国的主力部队,也是他们起家的部队。女真人以渔猎为生,早期围猎的时候,每十人分成一个小组,有人持弓射箭,有人追堵抓捕,这十个人组成的渔猎生产单位,就是一个“牛录”。努尔哈赤起兵以后,把这种生产方式转变为组兵方式,仍然以十人为小组,配合作战。随着女真各部不断被兼并,部队的规模越来越大,对作战单位进行扩编,一个牛录扩编到三百个兵。牛录是八旗军最基本的作战单位,相当于今天的一个营,首领叫牛录额真,额真是主子的意思。

五个牛录组成一个甲喇,共一千五百个兵,相当于今天的一个团,领军叫甲喇额真。五个甲喇再组成一个固山,七千五百个兵,相当于今天一个师的规模。

固山,在满语中是旗帜的意思,每个固山采用一种颜色的旗帜。最初只有四个固山,努尔哈赤将这四个联合作战单位改编为四个旗,正黄旗、正白旗、正蓝旗、正红旗。这是兵民合一、

极为高效的军政联合体,入旗的兵丁负责打战,他们的家属继续从事渔猎生产,负责后勤保障,旗内军兵和家属全部归旗主管辖。固山改编为旗,领军职务也相应改变,固山称“都统”,甲喇称“参领”,牛录称“佐领”。

1665年,努尔哈赤吞并了海西女真三部,增设了镶黄旗、镶白旗、镶蓝旗、镶红旗四个旗,旗帜镶上红边作为区别。镶红旗不能再镶红边,镶成白边。满洲八旗从此成为定制。

八旗改编后的十年,努尔哈赤带领八旗兵南征北战,先后统一了建州女真和其他女真部落,向西兼并了喀尔沁蒙古,向南占领了辽东大部分地区。这时候的八旗兵,经历了无数的战火洗礼,每个旗都骁勇善战,以一当十,威震天下。皇太极接位以后,遇到了袁崇焕这个硬骨头,在山海关屡屡碰壁,于是转身向西,纵横大草原,击败了蒙古最后一位大汗林丹汗,蒙古各部落向后金王朝纳“八白之贡”,附属称臣。

1636年,皇太极撤掉后金字号,正式启用大清国号。这时候,明王朝的后院已经着火,李自成、张献忠前赴后继举旗造反,大清国趁中原战乱,完成对草原地区的全面征服,大明王朝在辽东地区的领军统率李永芳、祖大寿、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人降清。皇太极将归附满清的蒙古军队整编为蒙八旗,将入关以前投降满清的明朝降兵整编为汉八旗。

1644年,吴三桂投降清朝,引领清军入关,八旗军号称“二十万大军”,实际总兵力十二万,包括已经入编的蒙古八旗两万人、汉八旗三万人。

清军入关初期,控制着长江以南地区的南明王朝,仍然有近百万大军,一亿左右人口。但这个奄奄一息的王朝已经被马士英、史可法等人控制,在东林党人的权力斗争中,四分五裂,迅速崩溃。清军入关后,不善于在山地纵横、水域交错的中原和南方地区作战,大量明朝降兵投降归清,成为南明覆灭的主力军,这是一串写不完的汉奸大名单,仅总兵级官员,就有吴三桂、吴六奇、田雄、徐勇、李国英、张天福、刘芳名、高弟、张天禄、卢光祖、李化熙、胡茂祯、孔希贵等十余人。明朝降军被清军收编后,统一使用一面绣着飞龙的绿色旗帜,他们在八旗军的监督和配合下,充分发挥步战、水战等优势,最终扫平汉地,灭掉了南明。

清朝收编的明朝国防军总数在六十万左右,人数最多的投降队伍来自史可法精心打造的江南四镇。因为统一使用绿旗,入关以后从明朝投降整编过来的清军统称“绿营军”。大清立国战争中,绿营军是后期战场的绝对主力,“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中,有我们汉族人自己的影子。

大清国立国以后,知道任自己这一百多万人,统治这样一个大国,如履薄冰,必须建立起一套严密、高效的统治体系。在政治方面,剃发易服,强推满化,彰显皇权。在文化方面,则全面向汉文化屈服,尊孔崇儒,开科取士,大量吸收汉人知识分子入朝为官,快速和汉文化融合。终清一朝,共开科取士一百二十期,进士两万六千多名,满人进士只取了三个,蒙古人只有过一个进士,其它名额都给了汉人,兑现了“旗人不占鼎甲”的承诺。

从开科取士的人数可以看出,满清统治阶级的主力,仍然是汉人精英,郡县制地区的体制内官员,多数由汉人担任。

那么,谁来监督这个人数庞大的汉人官僚体系呢?这个任务由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八旗军承担,皇帝是八旗军的最高统帅。大清国在全国各地设十四个将军府,“驻防将军”由清一色的满人领衔,蒙古人也有出任将军的事例,没有一个汉人担任过清朝的将军。从前清到晚清,只有岳钟琪一个汉人被授予过“宁远大将军”职务,但“宁远”本身不在十四个“驻防将军”之列,岳钟琪的“大将军”是战争时期的统兵官衔,不是编制内的“将军”官衔。

既然“旗人不占鼎甲”,满人不能不以科举入仕,八旗军各级军官以什么标准任用和提拔?清朝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军功奖罚制度,有功必奖,有罪必罚,军功是八旗军获得官职的唯一通道,皇亲贵胄也不例外。满人早期的军功制度,基本能保证一人入甲、全家供养;皇亲国戚更有固定俸䘵,能保证一辈子衣食无忧。要想当官,则必须从军打战,通过军功获得提拔。皇帝身边的近身侍卫一般都有四品以上官衔,近水楼台先得月,外派到军队中去,起步即可获得相应品级的职位。但要再往上提拔,也只能靠军功说话。清朝是中国历史上军功奖罚制度最为严明的一个王朝,从根子上说,清王朝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军国主义国家。

围绕着皇权和统治,满清政府建立了一套严密、完整的军国主义管理制度。军国主义统治核心,始终是满清从东北起家的八旗军。

满清入主中原后,将八旗军制进行改革,分为三个部分:关外八旗、京营八旗、驻防八旗。

“关外八旗”在历史上出现很少。东北地区是满清起家的龙兴之地,满清主力部队入关以后,东北地区留给亲疏关系相对较远的汉八旗和蒙古八旗驻防,这部分八旗军被称为“关外八旗”。“关外八旗”参与内地战争的机会不多,今天连“蒙古八旗”和“汉八旗”都淡出了历史视野。
“京营八旗”是满清在东北起家的子弟兵,是八旗主力中的主力、精锐中的精锐,驻防京畿,负责首都安全,保卫满清皇帝。部署和统领情况为:亲军营,由内侍卫大臣统领,负责皇帝的近身安全保卫工作。前锋营,由前锋统领管辖,属内卫部队,负责皇宫内外的安全保卫工作。护军营,由护军统领衙门节制,负责紫禁城防卫、皇宫会议安全检查、皇宫飨食采购和内勤事务。步军营,由步军统衙门管辖,负责首都北京的卫戍、警备、治安等工作。骁骑营,是八旗军中规模最大的作战部队,由正黄旗都统节制,长期驻扎京师,是拱卫京师的主要作战力量。其他兵种属于机动部队,如,火器营是配备了强大火力的炮兵部队,神机营是全员配备洋枪的特种部队,健锐营是以骑兵为主的机动作战部队,圆明园护军营是负责圆明园防卫的专门部队。

“京营八旗”是满清皇室的御林军、禁卫军,所以又叫“禁旅八旗”。从这一名称就可以看出,“京营八旗”一般不离开北京驻地,一般不参加对内、对外战争。京营八旗的官阶非常高,每个营的主官,都是从二品以上官员,与都统、提督、巡抚平级。清朝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八旗驻军统领,多数是从“京营八旗”中选拔出来的优秀军官。

为了加强对全国各地政治、军事、战略中心的控制,清朝在中心地区、边疆地区、藩属地区长期派遣八旗军驻守,称“驻防八旗”。清朝的战略防线划分情况为:运河驻防线、黄河驻防线、长江驻防线、东南沿海驻防线、京畿驻防线、关外驻防线、塞外蒙古编旗驻防线、甘肃新疆驻防线等。依据驻防线分布,设十四个“驻防将军”,分别驻守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江宁、福州、杭州、荆州、西安、宁夏、伊犁、成都、广州、乌里雅苏台。

各地“驻防将军”全部是一品大员,其中,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五处将军官高一级,为正一品,与总督同级;其余驻防将军全部从一品,与巡抚同级。

“驻防将军”是事务区域内的八旗军最高统领,官衔略有差异,职责和事务等同,没有谁高谁低。新疆在中国近代史上的情况最为复杂,伊犁将军出现频次太高,所以出现“伊犁将军”被无度拔高的情况,“伊犁将军”被描述成新疆地区的军政一把手,这不是事实。比如金顺,从乌里雅苏台将军调任伊犁将军,是平级调动,没有升官。再比如志锐,从伊犁将军调任杭州将军,也是平级调动,没有降级。

“都统”和“副都统”,是清朝在各国各地设置的另一个军府系统,级别略低于“驻防将军”,但属于独立的作战和军务机构,将军对都统没有管辖权,不是上下级关系,除非战争时期授权节制。

清朝官例中的“副”字,都不是今天的副职,民国以前的中国官例中只有一人主事,一般不设“副职”。包括“副将”、“参将”等,是独立作战单位的一把手主官。比如,副将相当于今天一个团长,参将相当于今天一个营长,不是副手或参谋的意思。

阅读清史,只要“京营八旗”和“驻防将军”,都是皇帝直接统帅的部队,将军们都有专折奏事权,直达天庭,只负责军务,一般不管理地方事务。只要“都统”和“副都统”,都是兵部直接管理的部队,“都统”们比“将军”们多了一个职责,要兼管旗务。满人在各国各地的民政、俸䘵、抚恤、诉讼等事务,都不由地方衙门管辖,由当地“都统衙门”处理。

所以,“都统”们才有军政兼民政的事务统领权。因为这个原因,设立“都统”的地方,多数与设立“将军”的地区重叠,如江宁、福州、杭州、荆州、成都、广州、西安、伊犁、宁夏等地区,既是“将军府”驻地,也是“都统衙门”驻地。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驻防都统”的设置,很大原因是要把“驻防将军”从八旗民政事务中剥离出来,专心军务。“伊犁将军”也不例外。

有清一朝,京营以外的八旗军“驻防都统”设立过三个,察哈尔、热河和乌鲁木齐。全国共设29处“驻防副都统”,不一一例举。另外,在“驻防将军”和“驻防都统”事权区域以外的重点军事管理区,设“专城副都统”四处,分别是,密云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青州副都统、凉州副都统。

甘肃行政西移后,乌鲁木齐行政权管辖划归甘肃,乌鲁木齐参赞大臣改职乌鲁木齐都统,统领吐鲁番、哈密两个札萨克行政区和北疆甘肃行政辖区的八旗军民事务。

“都统”和“副都统”以下,八旗军各级军事主官为:协领,相当于今天的团长;参领,相当于今天的营长;骁骑校,相当于今天的连长。

在《新疆同治暴乱那十年》中已经讲到,清朝中后期的参赞大臣是地方事务总管,办事大臣是朝廷派驻官员,“领队大臣”是清朝在郡县地区、边疆地区、藩属地区设立的八旗军务兼满人事务官员。再把这几条线梳理出来,清朝的八旗管理制度就清晰了,皇帝直接统领“京营八旗”和“驻防将军”;兵部自上而下,统领“都统”、“副都统”和“领队大臣”。

那么,人数最多的汉军队伍,又是怎么管理的?

如果说,八旗军是清朝手握特权的“护国部队”,绿营军便是清朝真正的国防部队。绿营军结构相对简单,与明朝和近现代差别不大,没有那么多错综复杂的权属分配和交织。清朝绿营军总兵力长期保持在六十多万人,分驻在全国各战略要地,归各省的总督和巡抚节制,形成了以省为单位的各个军区。

本省绿营的最高统帅,叫提督,相当于今天的省军区司令。提督下面,是各镇总兵,相当于军分区司令。镇下面是标,标下面是协,协下面是营。营是基本作战单位,每个营五百人左右,与八旗军惯称的牛录人数相当。

清朝的提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官阶从一品,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的全体绿营官兵。再从职能划分,将一些地区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通常能扩大到一到两个省。清朝在全国各地共设置陆路提督12位,分别是:直隶、福建、湖北、陕西、甘肃、新疆、四川、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水陆提督2位,分别是江南、浙江。

由满人统领的“提督”只有一个,是大名鼎鼎的“九门提督”,全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由步军统领衙门管辖,是绿营军以外唯一官称“提督”的国家保卫机构。

新疆提督最早设在巴里坤,称“巴里坤提督”。乾隆后期移驻乌鲁木齐,称“乌鲁木齐提督”。新疆建省后,移驻喀什,称“喀什噶尔提督”。无论叫什么名称,清朝在新疆只设立一个提督,是新疆绿营军最高统帅。

清朝的“总督”号称封疆大吏,是管辖区域内绿营军最高统帅,对提督有节制权,位高权重,“总督”却不是军职,仍然是行政事务官员。所以,“提督”才是清朝汉人军队的最高官职。太平天国以后,为了奖励战争有功人员,给很多战功卓著的汉族军官封赏“记名提督”,这是一个虚衔和荣誉,不代表实际掌兵权。

清朝的总兵官和明朝又有区别,明朝国防实行“卫所制”,“总兵”属于军衔性质,有事派出去打仗,负责一处卫所,没事在家闲着。清朝的总兵是实权实职,一个萝卜一个坑,“记名总兵”和“记名提督”一样,不具有实职。清朝在全国各地的总兵定员共83名,其中,陆路总兵70名,水路总兵13名,统辖全国十八省614个防营,总兵力约63万。

总督辖提督,提督辖总兵,总兵辖各级作战单位。总督以上,绿营军的统兵权属于兵部,但总督权力太大,兵部基本上没有作战指挥职能,只负责军队调配和后勤物资调配,类似于今天的国防部职能。反过来,为加强总督对绿营军的节制权,很多重要岗位的总督在战争时期,都要补授一个“领兵部尚书衔”,强化总督在战争时期的统兵、调兵权力。

绿营军与八旗军的序列、官阶对应,“提督”相当于“将军”,军事管辖范围往往比将军大,但官阶和权力又比将军小。总兵领一“镇”,大约是今天的军级指挥员。副将、参将领一“标”,大约相当于今天的师旅级别。游击、守备领一协,大约相当于今天一个团长。千总、把总领一“营”,是最基础的作战单位。清末新军改制,将清朝中前期的绿营军系统做了简化和细化,每镇2协,每协2标,每标3营,每营4队,每队3排,每排3棚,我国现代部队的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由此而来,奠基人正是窃国大盗袁世凯。

把清朝兵制理清楚,就知道,伊犁将军是全国十四个“驻防将军”中的一个,统辖区域为原准噶尔汗国统治区,包括,境外七河地区、伊塔地区、南疆地区。

清史文献中的“回疆”专指今天的南疆,“回疆”不是今天新疆的全部区域,这是被新疆近代史一再混淆的重点。伊犁将军是清朝军府制度在新疆的代理人之一,不具有其他特权。在伊犁将军辖区内,有专管八旗事务的“伊犁副都统衙门”,受兵部管辖。有负责行政、民政、法政等事务的“伊犁直隶厅”,受甘肃布政使管辖。

乌鲁木齐都统是吐鲁番、哈密、甘肃北疆行政区的八旗军统领和八旗事务统领,由兵部节制。新疆提督是新疆境内绿营军最高统帅,受陕甘总督节制。

在战争时期,经过朝廷授权后,伊犁将军一般都会出任新疆所有参战部队的最高统帅,包括内地来的援军,也包括八旗都统、绿营提督、领队大臣。新疆近代史把伊犁将军的节制权严重泛化,比如朝廷某一次授予节制权的谕旨,被引用出来;什么时候收回去了,却不作交代。

军府和郡县并存,八旗和绿营协防,北疆的县令、东疆的札萨克、南疆的伯克们平行共治,是清朝维护新疆稳定的基本模式,是中央在新疆实施有效管理的具体措施,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新疆长期存在的历史证据。

4、新疆驻军和分治

—— 决策过程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8月,清朝收复新疆全境,结束了新疆数百年地方割据、八十年长期战乱的苦难历史。清政府宣称,“准噶尔荡平,凡有旧游牧,皆我版图”。北疆是准噶尔游牧地区,南疆是准噶尔藩属地区,理所当然回归祖国怀抱。天山南北终归一统,清政府决定,将新疆置于中央政府直接、有效的行政管辖范围内,全面部署新疆驻军。

驻军是国家主权的法理体现。新疆主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持之以恒的文化沉淀,是一代又一代人用生命浇铸出来的铁血之花,是中国人民数百年英勇奋战的历史成果。还有,历代中央王朝,历代中央政府,历代中华儿女,前赴后继,接棒接力,为新疆付出的巨大牺牲。

为清晰呈现新疆建省以前国家在新疆的有效治理,对清朝在新疆的驻军情况做以介绍,以国力鼎盛时期的乾隆一朝为例,看看我们的国家为新疆付出了多么大的主权成本。

清朝对新疆的直接行政管辖,从巴里坤开始。1754年(乾隆十九年),乾隆皇帝发动第一次平准战争,清军兵分两路,北路从乌里雅苏台出军,西路从巴里坤进发。战争开始后,乾隆皇帝考虑平准战争结束以后的军事布防问题,“将来事定后,巴里坤仍须驻兵防守”,“巴里坤管辖兵丁办理事务,不可无大员专任”。

1755年(乾隆二十年)6月,清政府命令定边左副将军策楞、正白旗蒙古副都统三格,领兵驻扎巴里坤,策楞任巴里坤办事大臣,三格任巴里坤协办大臣,他们是清朝在新疆任命最早的两个官员。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2月,“命给驻扎巴里坤办事大臣和起等钦差大臣关防”,下发印件,这是清朝中央政府直接管理新疆的开始。

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的时候,清朝开始为接管南疆做准备。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11月,清政府决定在南北疆交通要道设立军政机构,位置选择在维吾尔人聚住密集的吐鲁番鲁克察克(今鄯善县鲁克沁镇),设辟展办事大臣。“查鲁克察克、喀喇和卓、吐鲁番俱系回人居住,惟辟展旧堡尚系空闲,应请苫盖仓厫,收贮屯田所获与巴里坤、哈密运来粮饷、军械、农器等件”。辟展是鄯善县的维吾尔语名称,办事大臣衙门设在今天的鲁克沁镇。考虑到“进剿官兵口粮及籽种器具均须大员经理”,辟展办事大臣由署理西安巡抚(陕西巡抚)永贵前往上任,这是一个二品大员,相当于今天的省部级高官。辟展办事大臣是清朝在新疆正式设立的第二个军政机构。

平准战争后期,乌鲁木齐中心地理位置骤然凸显。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1月,乾隆命令一等侍卫努三率队前往乌鲁木齐,考察屯田驻防事宜。努三报告,“木垒至乌鲁木齐屯田约需兵丁六千有奇”。乾隆皇帝命令驻扎在凉州、甘州的7000名绿旗官兵移驻乌鲁木齐,努三就地留任乌鲁木齐办事大臣,“努三从前专办哈萨克贸易事务,其乌鲁木齐屯田,即着兼管”。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1月,清政府颁发“总理乌鲁木齐屯田贸易事务大臣钦差关防”信印,这是清朝在新疆设立的第三个军政机构。

清朝平定在小和卓叛乱初期,军需物资从安西(瓜州)进哈密,转运到巴里坤,再从吉木萨翻越东天山,到吐鲁番七泉湖中转。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7月,陕甘总督黄廷桂奏称,已经勘察出一条从哈密经过火焰山峡谷,直接通往南疆的道路,骡马和骆驼都可以通行。乾隆皇帝决定,此后派往南疆的官兵都走吐鲁番南路,后勤物资基地设在哈密。“传谕(甘肃)布政使衔德舒即赴哈密妥协办理,仍着甘肃巡抚吴达善亲往督率”。吴达善是最后一任甘肃巡抚,在他的任期内,清朝裁撤甘肃巡抚一职,甘肃行政事务由陕甘总督兼理。所以,哈密办事大臣设立,严格来说是甘肃行政范围内的事,“此为哈密驻扎钦差大臣之始,维时一切文移均钤用巡抚关防。嗣后巡抚吴达善回肃,乃用防镇之印”。以今天行政区域而论,哈密办事大臣是清政府在新疆设立的第四个军政机构。

清朝在新疆各地的“办事大臣”均领“钦差大臣”官印,这四个机构,是清朝收复新疆前后,清朝政府在新疆设立的中央直属机构。也就是说,在甘肃行政西移、设立伊犁将军以前,清政府已经开始对新疆部分地区实施直接、有效管辖。

清朝对伊犁的行政管辖起步最早,落地最晚。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9月,清军收复伊犁,乾隆皇帝指示,“若不驻兵屯田,则相近之哈萨克、布鲁特等乘机游牧,又烦驱逐。大臣等自当办理妥协,不可苟且塞责,以图早归。看来驻兵中田,惟当渐次扩充,今岁照原议派兵五百名,回人三百户”。从这时候起,清朝开始在伊犁实行移民屯田政策,从乌鲁木齐到伊犁设四个屯垦点,每个屯垦点驻扎800名屯田兵,派游击、都司各1人,负责管理。

按照清朝早期规划,新疆不单独设立行省,并入甘肃。1758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政府决定,撤销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两个职位,陕西、四川两省合督,设“川陕总督”。将甘肃从原来的“陕甘”督署权中剥离出来,与新疆合并,设“甘肃总督”,陕甘总督杨应琚调任新设立的“甘肃总督”。

1758(乾隆二十四年)年11月,“甘肃总督府”从兰州迁移到甘州(张掖),杨应琚赴新疆考察,筹备郡县改制。杨应琚提出方案,当时新疆全境人口只有130多万,居住分散,全面设立郡县的行政资源耗费过于巨大,而且没有可派驻的官员。杨应琚提出“军府模式”,以乌鲁木齐为行政中心,设乌鲁木齐提督一名,在伊犁、阿克苏、叶尔羌三地设立总兵,在阿克苏、叶尔羌、哈密三地设立兵备道。在军府体制下,新疆各地全部设立散厅,只派驻通判、同知等专事官员,负责当地的行政、民政、法律等事务性工作。

杨应琚的新疆行政建制方案最终没有被采纳,一方面,伊犁是当时西北国防的重心,只能加强,不能弱化。另一个原因,清政府确实消耗不起南疆地区过于庞大的行政资源。

1759年(乾隆二十五年),乾隆皇帝收回成命,颁布谕旨,“前因平定西陲,因念陕甘总督所辖既广,势难兼顾,是以准将陕甘总督改为甘肃总督,陕西一省归于川督管辖。今思新辟各处俱有大臣驻扎,无须更设道员,则甘督无鞭长莫及之处,莫若仍旧管辖。著将甘肃总督仍为陕甘总督,管辖二省”。新疆第一次行省建置被搁置下来,陕甘、四川总督各自归位,陕甘总督府迁回兰州。

在这个背景下,新疆实际上被划分为四个行政版块:伊犁将军管辖的准噶尔地区,即今天的伊塔地区和境外七河区,行政管理采用札萨克制;乌鲁木齐都统管辖的东疆地区,即今天的吐鲁番、哈密地区,行政管理采用札萨克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的南疆地区,即“南疆八城”,今天焉耆以南地区,行政管理采用伯克制。陕甘总督节制、甘肃布政使管辖的北疆地区,即今天的天山以北、精河县以东地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大,行政建制最为完善,行政管理采用与内地一致的郡县制。

1759年(乾隆二十六年)5月3日,随着新疆统一事业的全面完成,乾隆皇帝对陕甘和新疆的行政治理做出进一步指示,“新辟疆土如伊犁一带,内地窎远,一切事宜难以遥制。将来屯田驻兵,当令满洲将军等前往驻扎,专任其事,固非镇绿营所能弹压,亦非总督管辖所能办理。总之,该督(陕甘总督)统辖所及至乌鲁木齐止”。杨应琚根据乾隆皇帝谕旨,仿照已经在哈密、巴里坤设置郡县的隶制,向乌鲁木齐派遣同知、通判、仓大使、巡检等文职官员,拉开北疆地区郡县制建设序幕。

军机处在下发给陕甘总督的谕旨中说,“口外新疆地方辽阔,一切驻兵屯田,原非镇道绿营所能弹压”。这份文件对“口外新疆”的行政范围做了明确,“原专指伊犁以迄回部一带而言,并非谓附近内地等处一概置而不办也”。新疆建省以前,清史资料中的“新疆”,行政范围所指,全部是准噶尔统治时期的境外七河区、伊塔地区、南疆地区,不包括今天的北疆和东疆地区。

这里的乌鲁木齐,也是一个泛区域地名,从1757年(乾隆二十三年)开始,清朝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市)驻扎500名绿营兵,归乌鲁木齐提督管辖,受陕甘总督节制。后设立库尔喀喇乌苏厅,归迪化州,是甘肃布政使辖区范围。所以,在没有出现石河子、昌吉这些行政地名以前,清史资料上的乌鲁木齐,包括今天西起精河、东到阜康的全部行政区。

—— 军事组织

1759年(乾隆二十六年)2月,阿克苏办事大臣阿桂调任伊犁办事大臣。8月,“以阿桂总理伊犁事务,为都统”,也就是说,伊犁将军设立以前,清朝名将阿桂曾经担任过两年的伊犁都统。阿桂在伊犁的主要职责是防务和屯田,经过两年多建设,伊犁军政管理机构基本成型。所以,很多人认为阿桂是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伊犁将军,只是没有获得这个官称。

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10月16日,清朝颁布谕令,设立“总管伊犁等处将军”。乾隆皇帝在谕旨中说,“伊犁初定新疆之地,现在建城驻兵,此缺应作为将军,颁给印信,镇守地方。今明瑞在彼总办事务,即以明瑞作为总统伊犁等处将车,著该部照例给与印信敕书。钦此”。这个谕旨仅仅确定了伊犁将军的设立,并没有明确伊犁将军的事权范围。

10月23日,军机大臣傅恒等人上疏乾隆皇帝,对伊犁将军的权限提出建议,“此缺(指伊犁将军)系创设之缺,且在新疆,其管辖之区域,调遣之官兵,理合议定具奏,载入敕书,钦遵施行。臣等酌议,伊犁本系厄鲁特(蒙古人)地方,现在彼处设置将军,自伊犁至乌鲁木齐、巴里坤,凡寻常事务,仍照旧例,由各该地方大臣办理。此外,若有兵丁调遣之事,则听将军调遣。回子各城虽有所不同,但与伊犁相距不远,理合以彼此相通为计办理。自喀什噶尔、叶尔羌至哈密所有回子各城,亦照巴里坤等处之例,驻各城官兵,皆听将军调遣。凡寻常事务,皆照旧例办理。又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处,皆地处边陲,回子各城地方,若有应急事件,需要调遣伊犁兵丁,亦准各处办事大臣咨商将军,就近调用伊犁之兵。如此是否妥当?恭候训示,钦遵施行”。

乾隆皇帝批复,“著照所议,钦此”!

根据乾隆皇帝指示,军机外颁布谕令,正式明确了伊犁将军的权力范围,“查各处驻防将军,其职掌大略相同。惟新疆当定之初,一切管辖地方调遣官兵,目应酌定成规。臣等谨查,伊犁为新疆总汇之区,既经设立将军,凡乌鲁木齐、巴里坤所有满洲、索伦、蔡哈尔、蒙古官兵,皆听将军总统调遣。至回部与伊犁相同,自叶尔羌、喀什噶尔,以至哈密等处驻扎官兵,亦归将军兼管。其地方事务由各处驻扎大臣仍照旧例办理。再,叶尔羌、喀什噶尔等回城皆在边境之地,如有应调伊犁官兵之处,亦准各处大臣咨商将车,就近调拨”。

这些文件,已经把伊犁将军的事权范围说得非常清楚,驻防在新疆各地的八旗军全部由伊犁将军调遣,“其地方事务有各处驻扎大臣仍照旧例办理”。伊犁将军有最高军事领导权,没有地方事务管理权。

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随着乌鲁木齐行政地位升级,乌鲁木齐参赞大臣改制乌鲁木齐都统。清朝的参赞大臣是一个事权职责不明确的职位,就像一只菜篮子,根据需要,什么菜都能往这个篮子里装。改制都统以后,职责相对明确下来,管满人的事,带八旗的兵。甘肃在乌鲁木齐设直隶迪化厅,乌鲁木齐地方事务归于甘肃,但八旗和满人的事甘肃管不了。清廷谕旨中明确指出,“从前因乌鲁木齐驻防满洲、绿营兵丁,曾放参赞大臣管辖,俱听伊犁将军调遣。今乌鲁木齐所属地方宽阔,而距伊犁遥远,兵民辐臻,应办事业甚繁,收参赞大臣一缺,改为都统一员,于管辖兵丁、办理诸事,尤为有益”,“所有应奏应办之事,一面奏闻,一面知会伊犁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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