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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间,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第二十六号)。《训令》中说:
“为了严格惩治贪污及浪费行为,特规定惩罚办法如下:
1、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污公款以图私利者,依下列各项办理之:(甲)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乙)贪污公款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的监禁。(丙)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上2年以下的监禁。(丁)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
2、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务而浪费公款,致使国家受到损失者,依其浪费程度处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1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监禁……”
后来在惩治贪污浪费运动中,发现于都县的贪污案件特别多,几乎各级机关都有,贪污分子由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部长到乡代表,贪污已经成为一种风气。贪污种类有很多,有造假账冒领公款的,有贪污公款做生意的,也有吞没公款的,还有贪污公物的。
根据群众举报,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派出工作组,由苏维埃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亲自带队前往于都县,很快查清了该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熊仙璧强拿公款50元做私人生意;县委书记刘洪清带头拉股做生意牟利;军事部长刘仕祥等人造假账、假收据,冒领总供给部动员费410余元;组织部长高兴赞拿公家保险金做生意;少共县委书记腾琼等贪污公款及群众捐助买飞机的100多元大吃大喝;县劳动部长贪污保险金;县财政部副部长竟私开出口证偷瞒关税等,全县共查出贪污案件23起之多。法庭审理后,刘仕祥等5人被判处死刑,予以枪决;其他犯有贪污行为的干部,也都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制裁。
在于都清查审理中,法庭裁判部宣布了一条原则:各区对于反革命贪污案件,可在当地群众审判与要求之下当场枪决,不必等县批准。这样一来,各区共枪决了12个贪污分子,加上县里被枪毙的5个,于都县一下子枪毙了17个贪污犯。
关于熊仙璧一案,因他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委员,最高法庭遵照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命令,组织最高法庭,以临时最高法庭主席董必武为主审,何叔衡、罗梓铭为陪审,以梁柏台为临时检察长,对熊仙璧渎职贪污案进行公开审理,判处其监禁1年,剥夺公民权利1年。
利剑高悬,一个个大案、要案得以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一个个蠹虫被清除出苏区干部队伍,到1934年5月间,中央苏区各级机关的贪污浪费现象基本上得到了肃清。
且说1934年1月6日,瑞金最高临时军事法庭对萧劲光进行公审。书记宣读控告书后,萧劲光对黎川之战辩解说:
“我手上的兵都被调走了,敌人是1个军3个师,我只有70人的一个警卫连,怎么能守住黎川呢?再说也没有任何人让我死守黎川。我守到差不多被敌人包围的情况下,才带部队撤出,这是什么错呢?”
旁听的群众听萧劲光如此这般一说,便不再喊口号了。
在审判过程中,有人主张杀掉萧劲光。尽管最终他没有被杀,还是被判处5年监禁,开除党籍、军籍。
周恩来在会议上没有表态。散会后,他立即去找毛泽东,心急火燎地闯入毛泽东的卧室。毛泽东起身相迎,说:
“哦,‘无事不登三宝殿’。恩来,看样子又有什么好消息啰?”
周恩来眉宇紧锁,阴沉着脸说:
“我有一个非常重大的事来向你请教呵!”
当毛泽东得知萧劲光被判了5年监禁,悲愤不已。他对贺子珍说:
“打击萧劲光就是打击我,是杀鸡给猴看。你去告诉萧劲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贺子珍奉命前去探视萧劲光。她含着泪水对萧劲光说:
“毛主席很惦记你,要你保重身子,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毛主席说你没有错,黎川失守是‘左’倾主义军事路线造成的,你应该撤退,黎川撤退做得对。他们审判你是错误的。”
毛泽东虽然同样身处逆境,但他还是利用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影响,坚决抵制博古、周恩来、李德“三人团”监禁萧劲光的决定。毛泽东的意见得到了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的支持,王稼祥也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后来在2月份,萧劲光被关押1个多月后,毛泽东即将他调到红军大学当战术教员。
后来,李德在他的回忆录《中国纪事(1932—1939)》中有两段话,提及了此事:
“萧劲光在黎川城不战而弃,博古和洛甫把这种情况称之为过时了的游击战方法的回潮,认为在苏区业已巩固、敌人进行堡垒战的新条件下,这种过时的方法必然会导致战略重点、甚至大片地区无法挽回的损失。”“同时博古警告我,不要在革命军事委员会谈及这个问题。毛泽东对这个问题反应很敏感。因为从根本上说,他同罗明和萧劲光执行的是同一条路线。”
1月15日,毛泽东为瑞金红军烈士纪念塔撰写了一通碑文,他写道:
“在反帝国主义与土地革命的伟大战争中,许多同志光荣的牺牲了!这些同志牺牲,表现了无产阶级不可战胜的英勇,奠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础,全中国工农劳苦大众,正在踏着这些同志的血迹前进,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争取苏维埃在全中国的胜利。”
1月15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六届五中全会在江西瑞金沙洲坝崭新的中央大礼堂召开。参加会议的除了中共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外,还有各省委的代表。李德作为列席代表出席了会议。
六届五中全会的主要内容是反对毛泽东,批判毛泽东,博古等人早已把他排挤出了中共中央最高决策层,故此没有通知毛泽东参加六届五中全会。
全会听取了3个报告:博古的《目前的形势与党的任务》,张闻天的《中华苏维埃运动与它的任务》,陈云的《国民党区域中工人经济斗争与工会工作》。
李德在全会上作了关于实行“短促突击”的军事建议。
六届五中全会是王明“左”倾路线达到顶峰的会议。“左”倾冒险主义者提出,全党要集中火力反对主要危险——右倾机会主义。他们把原来同意毛泽东提出的查田运动的路线和政策,又说成是“右倾机会主义”,号召开展“反右倾机会主义”的运动,指责毛泽东的土地革命路线是“富农路线”。
1月18日,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五中全会政治决议案》、《五中全会关于白色区域中经济斗争与工会工作的决议》、《五中全会给二次全苏大会党团的指令》以及《致联共十七次代表大会电》、《致德国共产党电》、《致在狱同志电》、《致工农红军电》等文件。
全会选出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增选王稼祥、凯丰(仅有一年党龄)为中央委员,增选彭德怀、杨尚昆、李富春、李维汉、孔原为中央候补委员。
关于全会选举的政治局委员,目前流传的资料说法不一,有两份文献可资考证:
1、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1933年10月7日从莫斯科发给中共中央和在上海的共产国际远东局代表埃韦特的电文中说:你们关于政治局和书记处组成人员的建议,总的来说,我们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我们从你们的名单中取消了候选人卢福坦和罗登贤(此时卢福坦已被捕叛变,罗登贤于1933牟8月29日在南京雨花台就义,中央苏区还不了解这些情况——笔者注)。最好让朱德和顾作霖进入政治局来代替他们。为明确起见,我们重复一下政治局组成人员:莫斯克文(周恩来)、项英、布林斯基(任弼时)、波戈列洛夫(博古)、赵容(康生)、廖陈云(陈云)、张国焘、毛泽东、王明、伊思美洛夫(张闻天)、邓发、朱德和顾作霖。中央书记处可以由3人组成,但考虑要到各处去,我们建议由以下5人组成:莫斯克文(周恩来)、项英、王明、张国焘和波戈列洛夫(博古)。请尽快讨论并告诉我们。你们有没有不同意见或新的建议、补充人选或其他人选,你们是否认为中央组成需要增补新的有威信的军队和苏维埃领导人。请电告。政治委员会。
2、共产国际远东局代表埃韦特1933年11月4日给皮亚特尼茨基和康生(康生是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副团长,分管组织工作——笔者注)的电报中说:中央告知:同意政治局和书记处的组成人员,但是我们建议还设三名候补委员,即斯拉文(李竹声)、科穆纳尔(王稼祥)和刘少奇。书记处,由于缺少王明(指王明不在国内——笔者注),我们建议在前线的张国焘和莫斯克文(周恩来)参加,在首府(瑞金)只有波戈列洛夫(博古)、项英出席革命军事委员会会议,因此我们还建议伊思美洛夫(张闻天)和廖陈云(陈云)(以上两份资料括号里的注都是后人作的——笔者注)参加书记处。请电告。
据此,政治局委员13人说是可信的。他们的排名顺序是:博古、王明、张闻天、周恩来、项英、任弼时、陈云、康生、朱德、顾作霖、邓发、张国焘、毛泽东。
政治局候补委员是:李竹声、王稼祥、刘少奇。
全会决定设立中央书记处,又称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成员共7人:博古、王明、张闻天、周恩来、项英、张国焘、陈云。
博古任总书记。
全会选举了中央党务委员会,李维汉任书记。
另外,任李维汉为中央组织部部长,张闻天为中央宣传部部长,陈云为中央白区工作部部长。由凯丰主持团中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