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租客之死”面临证伪,媒体: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无法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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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文涉及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后附网文《一个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原文已经被原作者删除,本站转载保留是为了完整呈现整个事件的全貌,并希望广大文字工作者,尽量尊重事实珍惜劳动成果。如下文字因来自互联网,旨在引起各位读者深思,错误遗漏等在所难免,希望各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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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事件背景引发的争议:

2024年8月16日,微信公众号“贞观”发布《一个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一文,作者系十二橡树,其自称一宁夏女子死在自己西安的30楼出租公寓。文章发出后,不少网友就文内相关细节质疑真实性。

8月18日,“贞观”发布情况说明,称文章来自作者投稿,并经过了事实性审核;案发地并非西安,而是在周边市县;基于尊重死者、保护作者、避免歪曲解读和过度猜测等考虑,已将文章下架并删除处理 。

 2024年8月19日上午,顶端新闻记者联系西安市公安局及西安市刑侦局核实,工作人员称相关细节无法透露,对记者反映情况进行了登记 。

8月19日下午,咸阳市公安局回应确有此事,事发秦都区 。

8月19日晚,咸阳秦都区确认“外地女子在出租屋去世”属实:初步排除他杀,未尸检难判定死因 。

8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前往死者陈某某家庭所居住的村庄实地调查,乡政府干部与陈父陈母沟通交流后告知红星新闻,死者系专升本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骨灰是按当地风俗撒进河流中。当地官方回应称,经查陈某某参加两次宁夏事业编统一考试、一次宁夏公务员统一考试,均未能进入面试环节,并非文章所描述的“多次取得家乡省份事业单位笔试第一的成绩。”

21日晚,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该文章的作者殷某,其在电话里称:“这个事情正在调查当中,所以现在不方便接受任何采访,不好意思。”当红星新闻记者询问关于其所写的文章目前在网上引起巨大讨论,其本人是否愿意出面回应时,对方表示官方会有正式的通报,一切以官方的通报为准。

当晚,红星新闻从固原官方部门了解到,目前固原当地警方正在与陕西咸阳警方联合调查此事,陕西咸阳警方已经找到殷某,就相关问题与其进行了调查和沟通。

8月21日中午,当地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称,死者陈某某在宁夏三次公考均未进入面试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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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租客之死”面临证伪,媒体: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无法回避

“女租客之死”面临证伪,媒体: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无法回避

备受关注的“外地女孩死在出租公寓”一文,从起初的悲痛震荡正在转化为一场打假热潮。

随着多家媒体的实地探访调查,呈现出的细节表明原文有多处不实之处,比如母亲向死者转账的一万元并不是借的,死者也不是211大学毕业,死者曾三次参加考公考编,但均未进入面试环节,并非多年来笔试第一却因面试不过屡次被刷等等。

打假是有意义的

即便机构媒体碍于人伦考量,不宜过多打扰当事人家属,但通过一些旁征博引对局部细节进行还原,依然是有意义的。因为无论是通过采编技术记录他人命运沉浮还是像本文作者一样,以旁观者角度记录女租客的晦暗人生,这种记录和书写本身是一种权利,既然是权利就应该保持谦抑,而真实就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至于有舆论认为,警方既然已经承认有这样一起案件发生,不具备采编权的自媒体对局部细节把握不准确应该被原谅,这种看似公允之声本身就缺乏公允。故意扭曲失实的报道作为一种傲慢的权力,今天可以打着为民请命的幌子,为当事人谋求关注与同情,那明天这样的权力也可以让当事人或其他人蒙受不白之冤。作为一起已经引起公共关注的悲剧,在嘈杂的争议面前,不应该以“死者为大”就放弃求真的步伐,相反,还原一个真实的而非杜撰的个体,不让她被廉价与虚假的同情而绑架,才是对已经无法发出声音的逝者最好的“不打扰”。

就像被媒体还原后的部分真相一样,逝者可能既没有那么优秀,家庭也没有那样悲惨,但正是持这样境遇的年轻人才构成了我们社会中沉默的大多数,过于拔高美化和悲情渲染都是对真实存在的群体的麻木。

在这起真与假、真情流露还是虚假伪善的大讨论中,舆论恰恰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为何在经历三十年互联网冲浪后,在历经各种真相反转以及咪蒙们的闹剧喧嚣过后,对讯息自带怀疑滤镜的公众起初依然会被一篇“自带水分”的自媒体稿件而打动。

其实,大多数读者在第一时间不自觉地代入其中,是因为这样的故事所隐喻的社会情绪并不是无根之木,而是与每个人身上的真实痛感是同构的——那就是平民家庭对“寒门出贵子”的焦灼以及孤注一掷考公考编难以消解的沉重。

思考不应止于打假

带着虚假水分的“女租客之死”一文所牵涉出的社会图景却是真实的:对一些出身困苦家庭的人来说,在高等教育早已普及且很难创造巨大转折的人生的当下,如何在未来预期、家族希冀,以及骨感现实中锚定自己的人生航向,是一个来自现实的拷问。

不少家庭寄希望于考公考编,但是年轻人天然散发着对开放与流通的渴望,与病态偏执地考公考编,在本质上就是冲突与矛盾的。陷入病态偏执的时间越长,对缺乏经济保障的当事人以及背后有殷切期待的原生家庭来说,都是一种精神和物质上的多重打击。

或许有人会说年轻人和身后的家庭为什么非要指望考公考编,脱下“孔乙己的长衫”去干蓝领工作或者去普通企业就这么难吗?为什么非要在“考路”上走到黑?还有人说选择考公考编这是个人选择的结果,既然选择了就应该承受与之而来的代价,这样的批评与警醒是有道理的,但是也忽视了真实的社会土壤。

近段时间以来,无论是一些企业剥削员工的奇葩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还是高度竞争下的内卷之风成为企业文化的标配,这些现象都在加剧年轻人自由选择的风险成本,当体制内与体制外两条赛道的稳定性一目了然的时候,无论其本人真实意愿如何,也都有可能趋利避害而奔向考公考编路。这与选择无关,而是人性使然。比如前不久备受争议的“嘉峪关小作文”风波,涉事女生就流露出了此种心迹。

因为追求稳定,因为害怕遭遇不公正对待转而寻求体制的“庇护”,这种保守主义,正在成为一种社会默契,一些家长、学生甚至是高校教师,都接受了这种规训,并俨然有在代际之间传承下去的势头。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也是一种无奈。

也正因此,不要总以过来人和上位者的姿态对这些困顿于现实抉择中的个体和家庭横加指责,有温度的社会,不能总是希望年轻人在复杂的时代浪潮中自救,不能总希望年轻人自己坚强,而是应施以必要的援手,提供相对公平的、不区分体制内外的实现阶层流通的环境与必要的兜底机制。

尽管这些工作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或许做起来并不容易,但起码也要从正视年轻人的群体困境开始。

总之,一篇失实的报道不会动摇公众价值观的基本盘,但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却是无法回避的。舆论不必从一起被人为打磨过的极端个案中感到悲伤沉郁,但也不能忽视所对应的真实社会痛感,因此,我们需要从对个体命运的指摘中走向更具进步性、更具关怀性的公共议题的高地上去。

新黄河评论员:李明

03

附:《一个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全文

这件事,一直想记录下来,但只要提笔就觉得沉重,不知从何写起。6月下旬平平无奇的某天,一通电话将我卷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情绪黑洞。

我的租客,死在了我的房子里,时间久到尸体已经高腐,面目难辨。

慌乱的一上午,因为我人不在西安,于是,物业、中介、开锁公司在我的授权下,打开了房门,物业全程给我拍摄视频,房门打开前的每秒,我都祈盼是虚惊一场,但直到开锁师傅彻底将门打开,指着屋内的地板,很小声的回过头说:"人死咧"。声音轻到我要把手机声音键开到最大才能听清楚这三个字。视频也到此戛然而止。

房门再次掩住,开锁师傅离开,摆了摆手,开锁费,算了。物业报了警,一切要等警察来。警察出警不算慢,可远在新疆的我却觉得无比漫长….

自杀?谋杀?突发疾病?入室杀人?又或者死者是谁,是我的租客吗?无数的疑问在我的脑海盘旋。

警察来了,法医也来了,尸体被抬走,30楼一上午的喧器戛然而止。

“女租客之死”面临证伪,媒体: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无法回避

孤单单一个人《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剧照

今年4月初,我在北京出差,突然接到中介电话,我在2月底委托她帮我出租的房子,有人要租,这个房子是个只有50平的单身公寓,但因为地段和装修都算好,租金不算便宜,挂出去后询问的人很多,但基本都嫌贵而一直未租出。

直到4月,我都快忘了出租这件事,却突然接到中介电话。租客很干脆,从看房到签合同,没有超过两天。当然,租客选房,我也选租客,我询问中介,租客的具体情况,信息很少但足够我放心,91年的单身女孩,从宁夏来,职业是会计,目前正在西安找工作。

看房、验房、网签合同等流程都很顺利,只是交租金时,一波三折。一开始租客问我要了支付宝账户,但没有转来,后又加了微信,也没有转来,辗转多次,我也没催,直到下午她转给我,中介说,因为输错密码导致锁卡,专门去银行办理了解锁才将钱转出。

这个细节,我当时并未在意。

粗心的我,并没有意识到。但她的死亡,从她交租金时其实就已经埋下伏笔。半年的房租,后来我才了解到都是她的母亲找村里亲友借的。如果时光倒流,我一定劝她别花这钱,回老家。可当时,她甚至对我屏蔽了朋友圈,我对她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

大好年华本该是奋斗的年纪,但究竟什么是压死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时至今日,事情早已了结,警方也已结案,可她的生理死因,依然是个谜。就和她的骨灰、遗物最终被父亲像丢垃圾一样丢弃掉再无踪迹,永远都不会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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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在世,我很抱歉"《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剧照

整理这些记忆,依然觉得内心烦乱,过程中有太多颠覆认知的地方,太多中国社会、中国农村难以触及、根深蒂固的痛点。

我该如何叙述,一个西部贫困山村女孩,经过怎样的努力,考入北京某211名校,毕业后的几年,一心考公,多次取得家乡省份事业单位笔试第一的成绩,却连因面试环节落榜,最终又怀着怎样的失望远走他乡,依然没有找到与内心孤傲、与名校出身、与家人期望相匹配的工作,最后又是在怎样的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短暂的33岁的生命?

我也曾气愤过,气愤人要寻死,方法千千万,却为何死在租住的房子里,让我蒙受巨大损失;气愤她莫名奇妙、不留只言片语的离开,让我也背负过嫌疑。但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我却又恨不起来,我为死者年轻生命的消逝而惋惜,也心疼死者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却依然一贫如洗的双亲,也因西北贫困落后地区的风俗习惯而落泪,但很多时候谈起来,只有一声叹息.....

尸体被法医拉走后,警方很快就联系到了她的父母。原来她的家人,在一周前也将女儿按失踪人口报了案,他们最后一次联系到女儿,是4月20日,女儿微信问母亲要生活费,母亲表示家里确实没有钱了,要等她去借。此前的4月9日,母亲才问亲人借款1万多元转给女儿支付房租,4月21日,母亲再次找人借到1000元,转给女儿,从后续警方调查来看,这1000元还是死者母亲分两次各借500元凑的,女儿没有收,随即拉黑了所有亲人。

至此一直到她死去,都再也没有联系过任何亲人。

为什么没有收这救命的钱,反而拉黑了所有人?

答案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了,只是从警方掌握的细枝末节里推测,女孩心高气傲,从小学习成绩好,村里无论谁提到她都是竖起大拇指,作为家里甚至村里的骄傲,她一是愧疚父母又因她而借钱,毕竟自己已经33岁了,还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二是1000元杯水车薪,不是她的预期。反观她的父母,作为宁夏西海固地区、六盘山深处的农民,能把一个非独生的女孩子供到北京去读书,毕业近十年一直负担没有工作的女儿的生活开销,实在堪称伟大。

要知道,死者家乡这个县直到2019年才脱贫摘帽,而宁夏的西海固地区农村曾经也是重男轻女较为突出的地方,一个农村贫困家庭的女孩能坚持读书的不会太多,往往是很早就嫁作人妇。但在我后面与死者父亲面对面的交流中,老人透露出了对女儿厚重的期望,"她把书读下了,是我们全家的希望,甚至是村里的希望,家里就指望她了",这里我似乎理解了女孩对考公的执着,也能感受到她巨大的压力。

直到6月初,女孩家人一直联系不到女孩,报了案。我远在新疆,一直和办案民警保持联系,对方表示我不必着急回去,目前回去了也没用,第一步要等死者父母从宁夏赶到西安后进行dna鉴定,确定死者就是我的租客。

我不断询问死者死因,警方谨慎,只告诉我死亡时间大约两周至20天,尸体高腐是因为那些天西安持续高温。

而从房屋内情况初步来看,屋内整洁,门窗完好,基本可排除他杀,但还需要再次的现场勘验,并通过调取死者的电话记录、楼宇监控甚至购物记录等大量的外围调查去验证。等案件清晰明了后我再回去也不迟。

死者父母当晚就从宁夏赶到了,民警告诉我dna已经提取,2-3个工作日出结果,等结果出来,我就可以从新疆动身。死者父母目前情绪激动,无法接受。"就莫法提么"民警的话语里满是无奈。

O

6月的最后一天,我向单位请了长假,飞往西安。

飞机上,我的手机有三个未接来电,都是办案民警,到家已经凌晨,我给民警发去短信,我已回来,全力配合调查。

人生中第一次做笔录,是正儿八经在询问室里。其实在我回来之前,民警的外围调查就已经基本结束,我的笔录除了要使案卷更具完整性,更重要的是,死者父母坚决不同意解剖尸体查验死因,理由是家乡风俗不允许人死后无全尸。

因为不同意解剖查验死因,这起自杀事件要结案就变得异常麻烦,民警需要做大量外围调查来证明这不是一起刑事案件,办案民警也很头大,只是楼宇监控就好几个t的视频。

私下我也表示不解:尸体既已腐烂,解不解剖又有什么区别呢?除非女儿为何死去,父母其实心里是知道原因的。民警表示认同,并说出了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死者家人从宁夏来到这里住在旅店,每天开销很大,而解剖验尸需要一定时间,他们不想等,也等不起,只想尽快了结。

也正是在民警抽丝剥茧的调查中,这个女孩最后两个多月的生活轨迹逐渐清晰呈现,那是任谁看了都会心痛的非正常生活。

我,是死者生前微信上的唯一联系人。尽管我还是被她屏蔽了朋友圈的,但也是唯一可以与她微信互发信息的人,其他仅有的几个联系人都被她拉黑。警方让我提供每次与女孩微信联系的时间和内容,因为没有删聊天记录的习惯,所有记录得以保存。

4月9日,中介让她加我微信并将半年房租转给我。我收钱后告诉她有任何问题随时联系我,同时交代她去物业进行租住人员登记并办理门禁。

4月10日,她询问我阳台的电动晾衣机使用方法,同时将我在房间装饰摆放的所有玩偶集中到酒柜里,还给我拍了照片,说她不需要这些。我说如果要使用酒柜,可自行将这些玩偶处理掉,她也表示不用酒柜。

4月17日,她给我发视频,又发语音电话,因为我正在开会就拒绝了,让她打字说,她很慌乱,说家里来了一个天然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屋内天然气管道不合规为由,要求买保险并同时更换气管,并让我接听该工作人员的电话。我询问她有无检查对方工作证件,是否确认为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她向对方提出此要求时,对方没有多说而是离开了。我随即联系物业,询问当日有无天然气公司人员来小区入户排查,得到否定答案。当时我第一反应是,这个女孩怎么会如此没有生活经验,感觉会很容易受骗。

联想到她身份证上的地址,那个偏远的宁夏农村,我忍不住和她说,这边不比她的老家,一个人居住凡事要多留个心眼,不害人也别被人骗,为了给她壮胆,我还告诉她,我和我爱人都是公安,如果遇到任何事,都可以咨询我。

6月3日,我收到国网陕西电力的短信,提示我电费已欠费23.17元,如果还不缴费,房屋将于6月4日13点断电。我主动联系她提醒她缴电费,如果断电了冰箱里的东西会腐烂,我是上午发信息给她,她直到午17点才回复我:知道了姐,冰箱里没东西。

6月13日,我再次收到国网陕西电力的短信,提示我家中已欠电费24.17元,请尽快缴费。对比10天前欠费金额,只多欠了1元,我意识到房子里确实于6月4日13点前断电了,于是再次联系她,

这一次,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最后一次联系她,是6月25日,当日小区物业联系我,我们这栋楼30层有很大的臭味,经过排查,确定味道的源头就是我的房子,物业联系了房客,电话是关机状态,又联系到我,希望我能打开房门,我联想到此前她没有回复我的信息,心里隐约担忧,给她打了多个语音电话均无人接听,打手机,关机。

最终我联系了当时的中介,并委托中介、物业和开锁公司三方共同撬开门锁,结局便是开头所述,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了。

做完笔录,逐字核对,最后摁上手印,需要我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算是完成了。民警提醒我,现在想删掉对方微信就可以删了。

但事情远没有结束,还有最不愿意面对的事情,就是与死者家属的见面。

因为家属希望得到一些补偿,或者说人道主义的抚恤,需要和我面谈。其实那两日在派出所,我多次与死者父亲擦肩,但当时我们彼此并不知道对方是谁,民警也认为从法律上讲,我可以不直接与对方家属接触,也没有赔偿的义务。民警可以代替我带死者父母去我的房子收拾死者遗物。

但民警也多次告诉我,对方家里确确实实很贫困,从死者的生前的消费记录来看,她无论吃饭还是买任何东西,都几乎没有超过五块钱,都是买很差很差的东西凑合吃凑合用,最后一次楼宇门禁识别人脸进入是5月20几号,此后无论是监控视频还是单元门禁都没有显示她有过外出,这期间也没有点过外卖,家里也没有做饭的痕迹,电话记录也显示她没有与任何人通过话,她几乎是在极度的孤独中死去的..

联想到法医推测她的死亡时间是6月15号左右,我震惊了,民警是没有把话说透,20多天时间,独自在房间里,没有外卖没有做饭,她极大可能是把自己饿死在房间内的……我曾要求看死者父亲的笔录,被拒绝,但民警还是读了一段他借钱给女儿开销的过程,我在民警办公室就没忍住落下泪来。民警说,如果可以,给对方一点经济补偿吧。

最终,我们还是在派出所的调解室见面了。民警回避,只有我们双方到场。

对方来的是死者的父亲,以及两个远房表哥,外表都是朴实的西北男人面貌,我们聊了许多,关于死者本人的经历,关于他们的家庭状况。

女孩心气高,主意正,总想着要争口气,做事情决心大,就如她高考取得优异成绩也如她考公多次笔试第一,他的家人至今仍旧认为是考试不公,第一名都不被录取,一定是因为他们农村家庭没有背景,名额被有背景的人顶了去,字里行间对当今社会有很大怨气。

我说既然是这样果决的性格,愿望没有达成,她会不会就是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在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去送快递送外卖,也是能养活自己的营生,但为什么没有去做,反而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态,并且离开的如此决绝,连封遗书都没有留下。

她的父亲认为女儿的性格做得出这样的事,但他很快回到正题,既然人已经走了,死者为大,希望我作为房东能够给予一定补偿,他的老伴已经在旅店里病倒了,也急于回宁夏,事情了结后,会尽快将女儿尸体火化,然后找个地方把骨灰扔了,"就当她没来过吧。"

轻轻几个字,我感觉我的头皮都炸开了,我问他为什么扔掉骨灰?怎么舍得?以后不祭奠了吗?他轻轻哼了一声,没啥祭奠了,他们那里的风俗,女孩没嫁人就死了的,不允许进自家祖坟,即使嫁人了,没生娃就死了的,也入不了夫家祖坟,最后都是尸骨难寻。

我一时间感觉很气愤,说这些都是落后的风俗,况且风俗算什么,这是你女儿,你管他风俗不风俗,你就非埋进自己祖坟又怎样?以后也有个烧纸钱的地方。女孩的表哥说,这不是一家的事,人这样死了,村里人也不允许带回去的..

我同意了给予一定的补偿,只想尽快结束,不想再将自己缠绕在如此离奇复杂的事件中。最后一件事就是带他们去房屋内拿取女孩遗物,谈妥后我去找民警要房屋钥匙(案件结束前房屋贴了封条钥匙也由警方保管),准备带他们去拿遗物,死者其中一个表哥表示必须在出派出所前把赔偿给他们的钱转给死者父亲,他可能怕我走出去就赖账。

面对这样的不信任,我稍稍为之前的恻隐之心感到懊悔。女孩父亲打开收款码,我将钱转给他。

派出所离房子并不远,不到两站路,我提议走路前往,那天下着毛毛细雨,我们都没有撑伞,各怀心事很快就走到了楼下,我把钥匙交给他们,并把房号告诉他们,委托他们离开时把所有窗户下等他们。

他们走后,我坐在楼下的长椅上,仰头看着30层,心里难以诉说的难过,楼下是闹市区,人群熙攘,车水马空 ,人们都奔赴在各自的生活中,欣欣向荣,可是这些热闹再也与短暂住在30楼的那个女孩无关了。

来来往往的人群,有人知道30楼逝去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吗?有人在乎吗?也许我会一直记住她,原因仅仅是她住过的房子未来几年都只能闲置,我也不会踏入,她带给我的直接经济损失会使我记住她吧。

可是,她来到人世一场,从西北山村考入首都北京,有过人生的高光时刻,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是谁之过?是社会、家庭还是自身性格呢?什么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仍然没有答案。

想到等会就将与死者的家人再无往来,想到他们还要长途跋涉赶回宁夏,我去附近的便利店去买了一些水和面包,想让他们带在路上,刚出便利店就远远看到他们已经拖着一个并不大的行李箱下了楼,女孩的遗物真的少得可怜。

可下一刻,我就目睹了女孩的父亲,将那个行李箱毫不犹豫的扔进了路旁的垃圾桶,没有丝毫不舍,没有丝毫留恋,头也不回的走了。她就这样消失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是父母消失的女儿,是村里消失的骄傲,是我素未谋面的消失的房客......

我还是迎上去,将手中买的东西递给女孩的父亲,交接塑料袋提手的一霎那,我短暂的碰触到了女孩父亲的手,又像触电般收了回来。因为想到他刚刚在房间是收拾了遗物,那个房间,此前才搬运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我突然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反胃。

抬头才发现,女孩的父亲满脸涨的通红,像刚喝过酒似的,双眼明显哭过,整个人的状态就是马上要哭出来的样子,连谢谢两个字都说的结结巴巴,仿佛再多说一个字,情绪就要喷涌出来。他养了30多年的女儿,他能不难过吗?可是所谓风俗甚至是迷信思想割裂了最后的亲情,他真的能放下吗,我是不信的。

道别时我想我们此生都不会再有交集了,我嘱咐他们一路平安,保重身体,在我心里,这是替他们死去的女儿向她的父亲作最后

的告别。

一想到我是死去女孩唯一的联系人,我没有删掉她的微信。

作者◇十二棵树◇陕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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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关于《一个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一文最新的文章说明(原文发布于8月19日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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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女孩之死背后:贞观的万能投资人八年扔出去五百万?

端木赐香三糊涂

不管是读者,还是创始人,就是向贞观公号投稿的作者,都在夸赞贞观公号:不开流量主,没有广告收入……

问题来了。

贞观公号2016年1月22日创刊,八年零七个月。支撑他们的,只赔不赚的那个东家——金主是谁?

表面上有两个联合创始人,张延龙和雷宇。

但你觉得,他俩能有这闲钱打水漂玩乎?

贞观一位作者,网名“七八书”,真名貌似陈戈,有如下话语:

关于认为那篇文章是博眼球、博流量的看法,我并不认可。

贞观并没有将读者群体扩大到全国,连文中的卡片广告、打赏都不开通,反而还要支出高额的稿费。

我替他们算个账:一篇文章稿费500元起步,每个工作日发稿2篇,每月至少40篇,下来每个月稿费至少2万。再加上团队运营成本,可是一笔不少的开支。

那钱从哪里来?

贞观的征稿文章中有介绍:他们有万能的投资人。因此并没有必要自发地去捏造虚假的事,或者采纳有争议的文章去损害自己的利益。

“女租客之死”面临证伪,媒体: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无法回避

我笑场了。

不愧是贞观作者。

逻辑比较感人。

由于贞观有人投资,有人做冤种,所以贞观就不会要求流量,进而也不会造假。

贞观有人投资,只能说有人投资。你逻辑不能滑坡。一滑三千里。

至于投资人对贞观的要求——难道出资人要求的回报就不能是流量?

何况,贞观约稿函里,直接拿奖金与流量挂钩。

什么不要求流量。

背后金主是流量越少,才越投资的起劲么?

我们算算金主赔多少钱了。

每篇500-800稿费,点击量超过五万还有额外奖,如七八书上面所算,不算额外,也不算最高稿费,只算最低一篇五百,一月2万,一年24万。

到现在八年零七月,206万。我不会算账,这可是我用计算器算过的,你们可以再算一遍哈。

要不要继续算联合创始人及整个团队的工资奖金?

别多吧,咱弄三个人吧,大西安,一个月每人工资一万吧,一月三万,一年36,则八年七个月下来,309万。

要不要再算下房租水电?

文章中的房东,50平公寓租出去,半年一万……

算了,这些零头不算了,金主不在乎。

当然,具体投资多少,贞观说了算,咱这里只是预算,不代表真哈,咱可不敢造假。

只问,什么样的金主这么热心陕西公号事业,这样下注?

如果这次事件,公号不被封,是不是还得继续投呀?

传说中的天使投资人?

组织还是个人?

贞观公号,显示是个人公号,并不是团队,甚至连个文化公司都没有。

你看现在同样红火的“真故”,三个公号(真故研究室、真实故事计划、真实故事计划Pro),两个文化公司(北京真故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观相文化有限公司),创始人是雷磊。前南方周末记者、媒体人。人家可以妥妥的商业运作,图书,影视剧,集体运营中。商务联系人叫雷军。

“女租客之死”面临证伪,媒体: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无法回避

“女租客之死”面临证伪,媒体: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无法回避

“女租客之死”面临证伪,媒体: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无法回避

当然真故在坊间,也有谴责它搞假故事的,但他们的假,没有贞观这次的假,这么出圈,这么招眼吧。

真故约稿,更贵,1800-2500-3000元。约稿函里,专门写了,不要小说,不要诗歌,不要散文,不要随笔。就要故事,还得是真实的。

问题是真实不真实,如何验证?全靠别人自由投稿的话。拿小说给你当真实,余华给你投个活着,震惊不震惊?

张延龙亲自下场说话。

“女租客之死”面临证伪,媒体:失实报道蕴含的真实情绪无法回避

第一,他亲自给作者背书,说文章是作者的真实经历记录,完全真实。他这是信作者,那我们信谁?

第二,你看看他鸡贼的,只说作者是警察,却没说作者是不是房东。流量怎么可能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呢?你们约稿函明明写着,五万流量,拿最高稿费,并有额外奖金,这咋能叫没有任何意义?是警察不在乎稿费,只在乎,虚假表达么?或者说,这就是金主要的社会效益?

第三,说作者所述细节即使失真也是来自于家属陈述。那么这就是家属欺骗作者了?动机呢?是为了感动对方,方便要求退还房租呢,还是方便要求人道补偿呢?估计是自己也解释不明白了,所以居然说了句:懂得人自然明白。

懂个毛呀?如果家属欺骗房东,欺骗警察,那不叫善意谎言,那叫乞丐装残扮惨。就问家属认不认。孩子死了,跟房东吹,俺家学霸。你想补偿俺家多少钱,你自己看着办?

第四,张延龙的意思,作者不可能去鉴别,贞观作为自媒体没有义务更没有权力去鉴别。一切都是家属骗咱,那起诉家属一个呗?省得家属现在倒打咱。咱再给家属倒打回去。

第五,翻车如斯了,还死鸭子嘴硬,上来把寻找真相的媒体称作“追逐流量”。未张嘴,先给质疑者扣个帽子。你们编造假故事,难道是追逐正义,还是追逐社会情绪总动员?

我还是对背后的金主好奇。

八年扔出去五百万,露个面呗,我们敬仰一下。

来源:网易

本文初摘录于:2024-08-23,最后校对或编辑于: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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