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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Café中出来,
身上添了
中酒的
疲乏,
我不知道
向那一处走去,才是我底
暂时的住家......
啊,冷静的街衢,
黄昏,细雨!
我从Café中出来,
在带着醉
无言地
独走,
我底心内
感着一种,要失了故国的
浪人底哀愁……
啊,冷静的街衢,
黄昏,细雨!
选自《圣母像前》,光华书局1926年版
【赏析】
这是一首形式主义的诗。为了表达海外游子的惆怅之情,诗人不但选择了冷静的街衢、黄昏的细雨以及咖啡馆里走出的醉客作为他所歌吟的对象,而且在字数的排列上,将长句拆成一组长短不齐的韵脚,如用每一行的字数来表示,每节的排列就是7、4、3、2、4、10、 5、6、4。以不齐的韵脚来表现诗人醉后在细雨中歪歪斜斜彳亍的神态,诗的每一行都很短促,其中10字、6字句的中间都有标点断开,使整个诗读起来时断时续,以表现诗人歌吟时的形态。全诗共分两节,除了首句和末二句两节完全相同外,其余每行的字数两节也完全一致,这样加强了全诗的旋律感,而且两节都是第二行与第五行押韵,第三行与第六行押韵,第四行与第七行押韵。使人读时会感觉有许多小的旋律贯通全诗。应该说,这是一首音乐性很强、适合于吟唱的作品,它不是追求字数的外在齐整,却综合地调动起字数、韵脚以及内在旋律上的特点,构成诗的形式。
同时,这也是一首富有画面感的作品,它并不是在追求字面的艳丽,而是力求表现人的心境:醉酒人从咖啡馆里出来,映入眼帘的是三个被标点隔开的意象——清冷的街道、黄昏和细雨,它们反衬出刚失去的咖啡馆里的温热、刺激以及失去时间的迷醉,由此滋生出某种失落感。环境是静的:冷静的街衢、无言的人,然而画面是动的:人在走着、雨在下着,黄昏在一点一点地将天色变得黯谈,它们触动了诗人的愁绪,于是吐露出一连串起伏不定,似断似续的字眼、诗和歌。这是作者刻意追求的所谓“纯形式”,就思想性而言,它并不表达什么具体内容,只是抓住了一丝情绪、一缕感觉,用文字当作音符,表现出某种抽象的意蕴。因此他说乡愁,只是哀哀地用“失了故国的浪人”来比拟;他望前途,是诉说一个醉酒人无家可归的心绪,处处用的是暗示,反映出留欧学生中一部分颓丧者的生存方式。在诗情的表达上,虽然两节中的词语出现重复,但内蕴却有分别,前一节写酒精中毒后的迷茫;后一节是醉意未消的独步,生理反应不同,情绪也不同,前者是朦胧状,后者是深思状,同一场景下的寥寥数句,相当有层次地勾勒了人的情绪变化以及悲哀的发生。
五四初期,新诗为反对旧体诗的格律束缚,故意夸大“明白如话”“直抒胸臆”的审美功能,结果是走向反形式主义的极端,造成白话诗语言的粗制滥造和形式上的虚无主义。二十年代中有一批诗人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们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有的提倡现代格律诗,有的强调诗的形式美,企图用以救正白话诗的病根。王独清从法国象征主义诗歌中汲取了音乐性和色彩感等创作特点,以求在新诗形式上的创新,这首诗正反映了诗人的这一努力和实践。(陈思和)
[编者注]①Café,法语: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