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不易,一百多个罪名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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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创业者带着梦想迈入商业领域时,很少有人会预料到,隐藏在公司运营背后的是一张复杂的刑事法律风险之网。从企业设立到清算、从合同履行到用工管理、从产品生产到市场竞争,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埋下刑事法律的隐患。本文梳理了创业过程中容易触碰的刑事法律风险,覆盖多个领域及罪名,供创业者警醒。

一、企业设立、清算或破产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5个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

1. 虚报注册资本罪

• 风险行为:利用虚假材料虚报注册资本,欺骗登记机关获取公司注册许可,虚报金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

• 刑法条文:《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 风险行为:发起人或股东未按规定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或后果严重。

• 刑法条文:《刑法》第159条:违反公司法规定,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妨害清算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162条:公司有义务清算而不进行清算,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 虚假破产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162条之一:企业、公司、事业单位虚假申报破产,意图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合同签署、履行及企业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10个罪名: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

1. 合同诈骗罪

• 风险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伪造材料骗取对方财物。

• 刑法条文:《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票据诈骗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194条:以欺骗手段使用票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骗取贷款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175条之一: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产品生产与销售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11个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

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生产、销售假药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企业用工管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3个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强迫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1.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276条之一: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强迫劳动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244条: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五、安全生产事故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8个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

1. 重大责任事故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134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危险作业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134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事故现实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六、税务管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12个罪名:逃税罪、虚开发票罪等。

1. 逃税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201条: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虚开发票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发票,虚开金额在一定标准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七、信息数据利用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6个罪名: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八、侵害知识产权或扰乱市场秩序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22个罪名: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等。

1. 侵犯著作权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九、财务管理不当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6个罪名: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等。

1. 职务侵占罪

• 风险行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

• 刑法条文:《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风险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刑法条文:《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 挪用资金罪

• 风险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 刑法条文:《刑法》第272条: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董监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4个罪名: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

1.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 风险行为:董事、监事、高管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

• 刑法条文:《刑法》第165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 风险行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牟利,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 刑法条文:《刑法》第166条: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一、妨害司法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6个罪名: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

1. 虚假诉讼罪

• 风险行为: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权益。

• 刑法条文:《刑法》第307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314条:对已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非法处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二、银行或金融机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共6个罪名: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等。

1. 违法发放贷款罪

• 风险行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关系人或其他主体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 刑法条文:《刑法》第186条: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 刑法条文:《刑法》第187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创业者在逐梦过程中,无论是开创业务还是日常经营,稍有不慎便可能触碰刑法的红线。以上列举的罪名及对应法律条文,旨在提醒创业者依法合规,警惕风险,避免误入刑事法律的雷区。

来源:王怀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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