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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胜利实现停战

“朝鲜停战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于27日在板门店签字,协议于7月27日生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电波将这一消息传至祖国大江南北,传到朝鲜前线的志愿军阵地上。三年零一个月的朝鲜战争、两年零九个月的抗美援朝战争终于结束了。

“联合国军”的再三保证

1953年4月下旬,朝鲜战争双方重新恢复停战谈判。到6月8日,最终就战俘问题达成协议。至此,持续一年多的唯一阻碍停战达成协议的战俘遣返问题终获解决,停战谈判各项议程全部达成协议。6月10日后,谈判双方代表团大会休会,由双方参谋人员重新校订军事分界线和进行停战协定最后的文字修改。准备签订停战协定的其他各项工作加紧筹备。

朝鲜停战协定草案早在1952年8月已写成,现在只需对协定草案的一些具体细节和文字进行校正和补充。6月18日,经过双方参谋人员逐段逐句逐字的校对、协商,停战协定文本条款和文字最后敲定,停战协定签字的时间和程序问题亦达成一致。至此,停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只待签字了。

但李承晚集团节外生枝,单方面释放朝鲜人民军被俘人员,公然破坏关于战俘遣返问题的协议。毛泽东认为,只有在政治上、军事上有重大表示,给美方以压力,才能使朝鲜停战得以真正实现。

6月19日,毛泽东致电李克农并告金日成、彭德怀,指示具体对策,并告之拟以金日成、彭德怀名义致克拉克信的主要内容。

6月19日,朝中方面通知美方,取消原定的翻译人员会议。19日上午,又将修建签字场所的工人撤出会场区。20日,召开双方代表团大会,南日按事前计划在大会上宣读金日成、彭德怀6月19日致克拉克的信,对“联合国军”提出质问。

美国人在对此作评论时说:他们“提出了好几个真正击中要害的问题,即联合国军司令部能够控制南朝鲜政府及其军队吗?如果不能的话,朝鲜停战协定还包括李承晚集团吗?如果不包括李承晚集团,又怎样保证南朝鲜方面遵守停战协定呢?共产党方面有权要求对上述问题做出答复,但联合国军司令部方面根本回答不了这些问题”。[1]

为加深美国与李承晚集团之间的矛盾,争取实现稳定可靠的停战,经彭德怀建议,毛泽东于21日决定在停战前再给南朝鲜以军事打击。据此,志愿军发起金城战役。能战方能言和。金城战役狠狠教训了李承晚和南朝鲜军,有力促进朝鲜停战的到来。

在朝中方面的压力下,美国一方面对李承晚进行威胁利诱,迫使他在停战问题上做出配合;另一方面向朝中方面做出关于遵守停战协定的保证。

6月25日,美国政府指示克拉克,不管李承晚的态度如何,都要努力加速停战协定谈判的进程。6月29日,克拉克致函金日成、彭德怀,对金日成、彭德怀6月19日信中提出的质问一一作出回答和保证。

7月10日,停战谈判代表团大会休会20天后复会。

美方首席代表哈里逊在得知李承晚的保证后,从7月12日开始至16日,对朝中方面提出的问题逐条做出答复和保证。

朝中方面对美方从7月11日至16日所作的各项保证,综合归纳为10个问题。7月19日14时,双方代表团大会继续举行。朝中代表团首席代表南日在大会上宣读《关于美方保证朝鲜停战协定实施问题的声明》:

……朝中方面认为有必要向联合国军方面提出一系列问题要求澄清。现在,为使世界人民得以共见你方的保证,我们根据记录将你方对于我方所提各项问题的答复综述如下:

关于朝鲜停战究竟包不包括南朝鲜政府及其军队在内的问题,哈里逊将军在1953年7月11日答复说:“联合国军在提出执行停战协定时,已表示愿意受停战协定草案各项条款的约束。”在7月16日哈里逊将军说:“我在7月12日说过:‘你们被保证联合国军包括大韩民国军队在内准备实施停战协定的条款。’……我再次向你们保证,我们已从大韩民国政府获得必要的保证,即:它将不以任何方式阻挠停战协定草案条款的实施。”

关于南朝鲜军队是否将在停战协定签字十二小时内完全停火,并将在协定生效七十二小时内全线自军事分界线后撤二公里以成立非军事区,以实现在朝鲜真正的停火与停战的问题,哈里逊将军在7月12日和7月15日先后作了同样的回答:“大韩民国军将停火并后撤。”

关于联合国军方面如何保证南朝鲜军队能够遵守停战协定各有关条款的问题,哈里逊将军在7月11日回答说:“一旦停战协定的条款受到一方或另一方的破坏,停战协定中规定将事实向军事停战委员会提出……最后如果停战委员会为保证停战条款的遵守而作的努力结果无效,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因另一方不遵守停战的规定而受到威胁,则受害一方有正当和充分的理由可以取消停战协定的条款,并采取在该情况下为其所认为必要的军事行动。大韩民国进行任何破坏停战的侵略行为时,联合国军将不予以支持。”

关于如果南朝鲜军在停战后破坏停战协定、采取侵略行动,而朝中方面采取必要行动抵制侵略、保障停战时,联合国军是否仍保持停战状态的问题,哈里逊将军在7月13日说:“回答是是的。”

关于联合国军首席代表曾说在“敌对行为停止后的期间”,南朝鲜政府将与联合国军紧密合作实施停战协定草案各项规定的问题,朝中方面曾指出“敌对行为停止后的期间”的约束语显然与停战协定不合,因为停战协定的有效性并无时间限制,而联合国军方面这句约束语与李承晚所表示的他只不过在九十天内不阻挠停战的话有暗合之嫌。后来哈里逊将军在7月13日回答说:“停战没有时间限制。”7月16日哈里逊将军说:“你方曾要求保证大韩民国政府与军队将在整个停战有效期间,而不是到某一个期限为止的暂时期间遵守停战协定的所有规定。……联合国军已明白而不含糊地向你们说过,它准备缔结并遵守该停战协定的全部规定,包括第六十二款。”

关于联合国军方面是否保证按照停战协定前往南朝鲜地区工作的中立国人员和朝中方面人员的安全和他们工作上的便利的问题,哈里逊将军在7月12日回答说:“任何按照停战协定被准许进入大韩民国的人员将受到保护。”7月13日哈里逊将军进一步答复:“回答是是的。按照停战协定所派遣到我方地区的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及你方人员将被保护和给予他们工作上的便利。”

关于如何保障按照协定进入南朝鲜地区执行任务的中立国人员及朝中方面人员的安全,并使他们得到工作上的便利的问题,克拉克将军在1953年6月29日给金日成元帅、彭德怀将军的复信中称:“遇有必要之处,联合国军将尽其所能建立军事上的防卫措施,以保证停战条款将被遵守。”哈里逊将军在7月10日也说:“联合国军将对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及联合红十字小组提供警察保护。”

……

美方对上述各项保证均表示确认。

停战协定签字准备工作就绪

7月19日,双方代表团大会商定:召开双方参谋会议,组成3个参谋小组,分别校订停战协议文本和校订军事分界线;讨论战俘遣返细节问题;讨论军事停战委员会筹备工作等。

7月20日,朝中方面朱然、浦山、李平一、王健和美方凯恩斯、默里、路易斯·费里德斯多夫、约翰逊·韦伯等参加,分成军事分界线和停战协定文本校订参谋小组、战俘遣返细节的讨论参谋小组、军事停战委员会筹备工作讨论参谋小组,展开工作。

至7月22日22时30分,第三次校订军事分界线和非军事区工作全部完成,次日1时45分双方首席参谋在协议上签字。7月24日,双方代表团予以核准。

1953年7月25日,关于停战协定文本的校订、关于军事停战委员会筹备工作的讨论、关于遣俘细节问题的讨论相继完成,并于7月25日下午由双方综合参谋会议达成《关于停战协定的临时补充协议》规定。

美方最初曾建议签字时间为7月24日,但由于双方在签字方式上未达成一致,同时考虑到根据双方代表团大会于7月24日批准的军事分界线,美方印刷签字用的军分线图需要一定的时间,签字大厅亦尚未修建完毕,被洪水冲坏的板门店至开城公路上的桥梁也需修复,所以朝中方面建议签字日期为26日下午或27日上午。

关于签字方式,朝中方面基于对李承晚集团可能会破坏签字仪式的分析,于7月20日提出送签建议,也就是说,协定文本准备就绪后,可由双方最高司令官先签字,然后送至板门店,由双方首席代表主持签字仪式,予以签署。考虑到安全问题,双方参加签字仪式的人员数量限制在150人。

经过讨论,双方联络官会议对签字方式问题达成协议。即,由双方首席代表于朝鲜时间7月27日上午10时在板门店签署停战协定文本,并以此作为停战协定签字时间,然后送双方司令官签字;双方首席代表在签字仪式上将不发言;双方首席代表在板门店签字时,每方进入会场区人数为350人,进入签字场所人数为150人(包括新闻记者);会场区每方安全人员为75人,其中有10名军官将进入签字场所;双方于7月26日16时在板门店同时公布关于达成停战协定签字协议的消息。

7月26日晚,由朝中方面承建的、具有朝鲜民族风格的、1000多平方米的飞檐斗拱形的凸字形签字大厅按时建成。同时,从开城至板门店之间几条江河上的桥梁也全部完成修复。

板门店吸引世界目光

朝鲜战争是一场冷战中的热战,它把美、英、法、中、苏五大国卷入其中,实际上是两大阵营之间的一次全面对抗,是当时国际斗争的焦点。

1953年7月27日上午,朝鲜战争双方在板门店新建起的凸字形大厅内举行停战协定签字仪式。

上午9时起,签字大厅已按双方事先的商定布置完毕。在大厅正中,东西向并列摆放着两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两张长方形桌中间的方桌上,摆放着用朝、中、英3种文字书写的《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及其附件《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和《关于停战协定的临时补充协议》3个准备签字的文本18份。其中朝中方面准备的9份文本用深棕色皮面装帧,美方准备的9份文本蓝色封面,并印着联合国的徽记。两张长方形会议桌为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桌,上面分别立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旗和联合国旗帜。在签字桌的两侧,西部为朝中方面人员的座席,东部为“联合国军”方面人员的座席,北面凸字形部分是与会新闻记者的活动区域。大厅四周由双方安全军官担任警卫。

9时30分,朝中方面和“联合国军”方面各有8名佩带袖章的军官分别步入大厅西侧和东侧的四周担任警卫。随后,双方出席签字仪式的人员分别由指定的东西两门进入大厅就座(南朝鲜未派代表或观察员出席)。

10时整,朝中代表团首席代表南日大将和“联合国军”代表团首席代表哈里逊中将从大厅南门进入大厅,在签字桌前就座。两位首席代表在本方助签人协助下,开始在本方《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及其附件《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和《关于停战协定的临时补充协议》文本上签字。然后,相互交换签字文本。

签字仪式于上午10时10分结束,一切均按预定计划顺利进行。按事先约定,仪式中,双方首席代表均未发言。

是日下午1时和晚10时,“联合国军”总司令马克·克拉克于汶山、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于平壤,分别在《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和《关于停战协定的临时补充协议》上签字。

27日下午,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在朝鲜人民军副司令官崔庸健次帅的陪同下到达开城,下榻于来凤庄。28日上午9时30分,彭德怀在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新修建的会议室里,在《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和《关于停战协定的临时补充协议》上签字。

7月29日下午,朝鲜战争双方代表在板门店交换签字文本。

在停战协定签字的当天,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联名向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发布停战命令。同日,“联合国军”总司令马克·克拉克和美第8集团军司令官马克斯韦尔·泰勒,发表声明和发布停战令,命令所属部队“不再开枪”“除非得到停战委员会的许可,否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入非军事区”。

朝鲜时间1953年7月27日22时,在朝鲜的一切战斗行动完全停止。全世界人民期盼已久的朝鲜停战终于实现了。

1950年10月25日至1953年7月27日,在两年零九个月的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共歼敌71万余人,击毁和缴获飞机4268架、坦克1492辆、装甲车92辆、汽车7949辆,缴获(不含击毁)各种炮4037门,自身作战减员36.6万余人,损失飞机231架、坦克9辆、汽车6060辆,各种炮(含被击毁)4371门。

中国人民志愿军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创造了弱国打败强国的奇迹,打出了新中国的国威和军威,书写了中国人民自鸦片战争以来最了不起的正气篇。


[1].[美]沃尔特·G.赫姆斯:《朝鲜战争中的美国陆军——停战谈判的帐篷和战斗前线》,中译本,第507页,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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