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帝国都亡了,香港的法官们,几时才能把头上的方便面摘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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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亡了要剪辫子,大英亡了为什么还不摘假发?

不知道在看这期节目的同志和朋友,有多少和我一样,时不时就会把以前的港剧港片搬出来回味一下的习惯。如果你们也有这个习惯的话,不知道你们在港剧港片里看到香港的法律从业者——主要是法官和律师的时候,会不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

“这些人难道都是秃头和地中海吗?还是说觉得香港室内的空调开得太足怕着凉?不然为什么这帮人做什么要在一个终年湿热的亚热带地区戴着一顶卷得跟方便面一样的金色假发呢?总不至于说是觉得这玩意戴着好看吧?不会吧?”

大英帝国都亡了,香港的法官们,几时才能把头上的方便面摘掉呢?

反正我会,我一直都很好奇这个问题,最近一次让我回想这个问题的,是我这几天在大公文汇网上看到的一篇评论文章,说是特区政府立法会这阵子就《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解读,针对多条条例作出简单直接的调整修改,并废除了若干条例中有违香港特区宪制地位的过时条文或提法。

大英帝国都亡了,香港的法官们,几时才能把头上的方便面摘掉呢?

去过香港的同志和朋友都知道,现在香港还有很多地名和路名都是从英语直接音译过来的,有些甚至干脆就是和英国王室的息息相关的。其中比较典型的包括:维多利亚港、维多利亚山、皇后大道、域多利皇后街、英皇道、太子道和公主道等。

而已故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来命名的香港地方更是多达5处:包括伊利沙伯医院、伊利沙伯中学、伊利沙伯体育馆、伊利沙伯医院路,以及伊利沙伯医院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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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提到,以19世纪的英国维多利亚女王为例,在其执政的60年间,历经了工业革命的英国逐渐发展成为殖民地横跨全球的所谓的“日不落帝国”,由此开启了英国对外殖民史上的“辉煌巅峰期”。通过船坚炮利,英国殖民者在海外不断攻城掠地、烧杀抢掠,几乎掠夺了当时全球一半的财富。

1841年,英国殖民者强行登陆香港,用武力逼迫清政府与之签署《南京条约》,港岛就此被迫割让给英国长达150多年。1861年1月,英军再度占领九龙半岛,同年4月,英国人将香港岛与九龙半岛之间的海港,以当时在位的维多利亚之名,命名为维多利亚港。

除了维多利亚港之外,于1861年建成的伊利近街同样散发着侵华英国殖民者的恶臭。这条道是英国人伊利近伯爵于1861年到港之后命名的,当年他曾指挥英法联军侵我北京,烧毁了圆明园,给中国人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与耻辱。

之后,伊利近更是以全权公使的身份,在武力的胁迫下,逼使腐败无能的清政府签署了丧权辱国的《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把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全部划入了英国殖民者的麾下。

还有砵甸乍街。1842年8月,中英签订《南京条约》时,砵甸乍作为英方全权代表,因为英国强占香港立下了“汗马功劳”,遂获委任,成为了英国殖民政府委派到香港的第一任驻港总督。

1843年,维多利亚签署《香港宪章》,宣布香港成为英国殖民管治地,并委派砵甸乍为香港第一任总督,同时令其兼任英军驻港总司令。1858年,港英当局将一条用石块砌成的街道取名为“砵甸乍街”。

在文章中,大公文汇的评论员用不无悲愤的语气评论道:

“毫不夸张地说,砵甸乍街的每一块石板,或许都曾浸润过港、九、新等地抗英义士的鲜血。而他们的血滴,直到现在也还在若隐若现地滴着。”

大英帝国都亡了,香港的法官们,几时才能把头上的方便面摘掉呢?

香港市民脚下所走的道路如此,香港法律工作者头上戴的假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和今天香港的很多东西一样,香港法律工作者头上戴的那顶金色假发,也是当初随英国殖民者的坚船利炮一块轰进香港的。而英国人戴假发的习惯,最早则是从法国人那儿学来的。

现在很多研究欧洲假发发展历史的学者普遍认为,英国法官戴假发的这个习俗,起初应该是跟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学的。从17世纪中叶开始,包括梅毒在内的花柳病开始在欧洲的上流阶层人士中间广泛传播,特别是在当时西方世界的文明中心巴黎,而巴黎又属法国王室玩得最花,所以包括法国国王在内,这帮人玩着玩着就把自己的头发给玩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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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遮丑,不让旁人察觉自己是因为得了梅毒而秃的头,法国的权贵们于是开始纷纷戴起了假发。而法国人的这一无心插柳之举,很快就在欧洲的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中间掀起了一股跟风潮,很多英国人,包括当时的英国国王查理二世,也开始纷纷学着法国人的打扮,戴起了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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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 1685 年,齐肩假发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欧洲宫廷礼服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了一种权势的象征。人嘛,都是喜欢趋炎附势的,在18世纪,因为那时英国上流社会的成员都已经佩戴假发了,所以这种衣着时尚最终也发展成了当时英国法律工作者们日常工作着装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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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英国法官和英国的大律师,他们尤其爱戴假发出庭。在当时一顶品质优良的假发还是比较贵的,一般的律师未必能戴得起。很多大律师戴假发就是为了将自己和普通的小律师区分开来。说是这样能法庭上建立起一种“正式感和尊重感”,但在我看来,英国人整的这出说穿了其实就8个字:猪鼻子插大蒜——装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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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香港法官和律师,心里默念的是“Long Live The Queen”呢?还是“人民万岁”呢?

虽然戴假发在英国一度十分流行,但到了1820 年代,这一套就不吃香了。在工业革命搞起来之后,英国在国力上已经逐步实现了对法国的反超,于是乎,英国人开始追求具有本国审美特色的衣着品味了。很多英国的上流人士和中产阶级开始纷纷摒弃掉假发这种过时的审美,但是英国的马车夫、宗教界人士和法律工作者仍然保留了这个习惯。到了1830 年代中期,马车夫和大主教们也不戴了,就剩下英国的法官和律师还在抱着假发不放。

虽然英国司法界在此后仍将戴假发这个习俗奉为圭臬,并且坚持了100多年,但在进入21世纪之后,终于就连英国司法界自己也不再坚持抱守残缺了。从2007年起,除刑事案件之外,在民事法庭或最高法院出庭时,英国法律工作者不需要再强制戴假发。戴不戴全凭出庭律师主审案件的法官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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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以后,虽然还是会有一些英国律师选择在民事诉讼中戴假发出庭,但这种人正变得越来越少。一般来说,通常只有那些倚老卖老的资深大律师才更喜欢这套“祖宗之法”,年轻一代基本上已经不太认这个了。

正如前面提到过的那样,假发这东西当初是随英国殖民者一块漂洋过海而来的舶来品,过去粤语地区的法律工作者其实是不兴这个的。看过《算死草》和《状王宋世杰》这些老港片的同志和朋友应该还有印象吧?片子里的陈梦吉和宋世杰在港英当局的法庭上打官司时,脑袋上还都顶着大清的辫子呢,而和他们打口水仗的英国法官、律师呢?都是穿着一席黑色长袍、戴着一顶金色假发的,他们的衣着与今天的香港法律工作者的并无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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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后来香港本土成长起来的法官和法律很多都以戴假发而非蓄辫子为荣了呢?因为大清亡了呗,后来人都纷纷剪掉了脑勺后头的辫子,这叫顺应时代潮流。那为什么非得戴假发呢?因为当时的香港处在英国殖民者的控制下,行使的是英国的司法制度。英国人是一等人,华人是二等人,你要在一等人的条条框框里玩他们的游戏,可不就得尽量把自己打扮得跟他们一样吗?

可问题是,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就回归中国了呀,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什么英国政府远程遥控的“港英当局”了,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的法律工作者,特别是法官,这些人自那时起就是在靠陆港两地人民的血汗钱和政府财政在供养着了,这帮人要和主流时尚审美接轨,那也是向北边的大陆看齐啊。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戴着那顶当年路易十四为了遮掩因为梅毒而秃掉的脑袋瓜子的金色卷毛假发呢?是因为你们这些司法工作者有寻花问柳的嗜好,也得了掉头发的花柳大病了?还是出于其他一些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是就是没有哪个香港法律工作者敢说出来的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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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咱们就这么说吧:诸位香港的法官和律师,你们在法庭上主持你们口口声声的那所谓“公平正义”的时候,心里头到底默念的是“Long Live The Queen”(吾皇万岁)呢?还是“人民万岁”呢?如果是前者的话,那我只能说香港司法界直到现在也还这幅德性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都说人这种动物啊,相由心生,我看不光是面相,衣着打扮也一样。

而且,说来搞笑的是,哪怕是香港,其实在2021年也已经废除了律师在出庭时必须佩戴假发的硬性规定了——但这个改变不是因为我们大陆这边向他们施加什么压力了,而是因为一个锡克教律师的吐槽,他说他因为宗教缘故要包头巾,不方便戴假发。香港司法界是考虑到这一层因素,所以才给律师戴假发的规定放宽限制的。可即便如此,直到现在也还是有很多香港律师继续顶着一头方便面打官司。

三、为人民服务,才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永恒的顶级时尚

大公文汇在他们评论香港残存的英国殖民主义地名的那篇文章里有一段话,我觉得说得非常好,用来形容如今在香港法律工作者中间仍然风行的佩戴假发的习惯也挺合适的:

“也许是英国人喜欢宠物狗的缘故,久而久之,就养成了狗的习惯,一只宠物狗在新到的所经之地,都会扬腿撒泡尿,有时甚至是可怜的点滴尿水,但这都不影响牠宣示属地管治的强烈目的。这就如同香港的诸多街道公园,狗虽远去,但是那种阵阵尿骚味,却着实叫人孰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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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中国人,恕我直言,香港法官和律师们头上的那顶假发是真的丑,又土又殖。我不觉得那玩意现在还能算是什么“特权的象征”,开玩笑,伊丽莎白二世连她在英国的一家子都管不住,你们还指望她能保佑你们远在中国的特权地位和富贵荣华呢?至于时尚什么的,那就更扯淡了,哪个双商三观正常的人会觉得戴这玩意是时尚的?这是法庭又不是漫展,怎么着?你们该不会当你们在玩Cosplay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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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要将法律和时尚这俩看似九不搭八的东西联系起来,我倒是刚好能想到一些应景的例子,但是这些例子和香港那群顶着方便面头的法官律师们无关,全部来自大陆,来自我们党领导下的、以为人民服务为第一宗旨的、以广大共产党员为核心的法律工作者队伍。

比如溜索下乡办案的重庆奉节县庭长程政清、审判员李明航、舒涛和书记员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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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骑马巡回办案的新疆乌鲁木齐县法官努合马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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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隆冬腊月、顶着没盖的大雪也要骑马巡回办案的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庭的法官那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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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巴雅尔吐胡硕人民法庭法官那顺在冬季骑马巡回办案

大英帝国都亡了,香港的法官们,几时才能把头上的方便面摘掉呢?比如在车辆无法通行的雪域高原上,骑着牦牛跋山涉水开展巡回办案的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法官斯提卡达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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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车辆无法通行的雪域高原上骑牦牛开展巡回办案

比如身负硕大的国徽,在乡野之间长途跋涉,巡回办案,送法下乡的云南祥云县法院副院长白玲和她的同志们。

大英帝国都亡了,香港的法官们,几时才能把头上的方便面摘掉呢?

云南祥云县法院工作人员徒步巡回办案

同样是干法律工作的,这些大陆法律工作者的收入,大概率连他们那顶着一头方便面的香港同行的一个零头都不到。

但这并不妨碍我觉得他们时尚。不光时尚,而且还很高大。有多高?有巍巍昆仑那么高,有珠穆朗玛那么高。我觉得他们的工作就是在向我们印证这样一个道理:即便有些地方实在是险峻到就连人性也无法暂时通行了,但是我们的党性依然可以。

他们全身上下的行头可能还没香港法官律师们的那一头假发值钱,但是他们身上背负的国徽,还有胸前的党章,却要比所有这些戴着昂贵假发的香港法官律师,还有他们在英国的“远亲”们的名头加起来还要耀眼。

大英帝国都亡了,香港的法官们,几时才能把头上的方便面摘掉呢?

什么是时尚?为人民服务才是最高级的时尚,而且是永不过时的时尚。

醒醒吧,香港司法界的诸位,大英帝国早就亡了,你们还戴着那头方便面给谁看呢?《觉醒年代》里的辜鸿铭说过,头上的辫子好剪,心里的辫子难剪。就如今来看,难的岂止是剪一头辫子啊,要把这脑袋上的假发给摘下来,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咧。

但就是因为难,所以才有必要做。就是因为难,所以才更值得去做。惟其艰难,方显勇毅,先烈们当年冒着掉脑袋的风险都能把辫子给剪了,我就不信我们今天还摘不掉他们头上那顶假发了。

来源:孤烟暮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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