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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彪事件的学术史研究,学界同仁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近年来,海内外专题性的综述文章已有多篇[1],但质量参差不齐,有的资料不全,有的识力短绌,有的观点偏狭,较为全面地反映海内外研究成果的学术史文章的只有余汝信《新世纪林彪研究述略》一文。但该文所反映的时段只有7年,对有些作品的评价也有可待商榷之处。笔者按图索骥,结合这些年来的一些新材料,试图从学术史的角度梳理一下这30年来林彪研究的进展,同时对拙作《折戟沉沙温都尔汗》的未尽之意补充一二。
关于林彪事件的研究,应该说从“九·一三”事件后就开始了。首先是出于中央专案组给林彪集团收集“罪证”的需要。这场“清查”活动,兴师动众,涉及人和事非常广泛。从军委办事组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高级干部及其家属子女,到林彪办公室的普通工作人员,以及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各省市知情或不知情的涉案人员。许多军队干部受到牵连,被批判或被隔离审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林彪事件是“第十次路线斗争”,“清查”的扩大化是不可避免的,错整了一大批人。在“背靠背”的相互揭发、反反复复的交待审查中,中央专案组收集了大量的涉及林彪案的各种“罪证”材料。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在1971年12月11日、1972年1月12日、1972年7月2日,分别下发了《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材料之二、材料之三。1973年3月至5月召开的空军党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收集了揭批林立果“小舰队”骨干成员罪行的材料。1974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北大、清华的写作班子“梁效”,到毛家湾林彪住宅,收集了一些题词、条幅、笔记等文字材料,编成《林彪与孔孟之道(材料之一)》,作为197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这些文件资料是“文革”中人们了解林彪事件的官方基本材料。
无疑,这些清查材料有着“文革”的时代背景,存在“逼、供、信”的问题,有的当事人迫于政治压力讲了假话作了伪证,需要进行鉴别。但是,这场清查运动毕竟保留了大量的最原始的历史信息。这些海量的“背靠背”的揭发检举和交待材料,既有来自涉案人自己的,也有来自其子女亲属的,甚至打过交道者的,沾边就算,涉及到直接和间接的几乎所有人。这些材料涉及林彪集团成员的各种大小事情的来龙去脉,每个细节都经过了反复追查,不仅要查现实还要查历史,不仅查事实还要查思想……只要历史学家有足够的耐心,是可以在这些充满矛盾的海量信息中进行对比互证,辨别出真伪虚实,清理出一个比较完整的历史现场来的。但是,在“文革”期间,对林彪只有“革命大批判”,不可能会有客观性的研究,研究者们是根本接触不到这些机密材料的。
林彪事件研究的真正起步,是在“文革”结束以后,开始于上世纪1980年的“两案”审判时期。“两案”是以法律方式解决政治问题的开端,办案方针强调要重证据,不搞逼、供、信,重新集中、鉴别、核实了相关证据,允许当事人翻供。林彪罪案中最关键的当事人吴法宪、李伟信等人,都推翻了过去的供词,否定了中央专案组搞的“三批材料”中的一些核心证据。这就为认识和研究林彪罪案提供了更为确凿的第一手史料。“两案”走出了过去的“第十次路线斗争”的窠臼,九届二中全会的问题不再作为林案的罪证。在“两案”的基础上,经过这些年的研究,学界对“九·一三”事件的历史叙述,虽然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澄清的细节问题,但基本轮廓已经比较清晰了。
史料是历史学研究的基础。以史料为主轴,史观为副线,从“两案”审理到现在,林彪事件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80年代是第一阶段,这时对林彪事件的研究主要是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历史决议》)为主轴,可称“决议”时代;1990年代是第二阶段,这时关于林彪事件的书刊,是以纪实作品为主,可称为纪实时代;2000年至今是第三阶段,这一时期许多事件当事人都写了回忆录,披露了大量的口述史料,纠正了纪实作品道听途说的许多不实之处,与官方叙述形成了对证关系,可称为回忆录时代。
从研究情况看,也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在中国知网上搜索关键词“九·一三”和“林彪”,整个1980年代只有6篇文章,而且多是剧评、回忆录,真正涉及“九·一三”事件的只有1篇;1990年代有10篇,基本上都是研究和回忆的文章;从2000年至今有66篇,主题比较集中,类别比较齐全,有研究,有考证,还有当事人回忆等。但是,还有一些刊物的重要文章,如《中华儿女》在2000年前后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林彪事件和“两案”审判的重头文章,知网都没有收录进来。此外,海内外出版的林彪事件当事人和见证人的传记、回忆录、研究著作,也主要集中在2000年之后。
下面就这30年来林彪事件的研究情况,就笔者目力所及的范围,作一粗略的梳理,主要着眼于史料、史观、叙述方式及其研究趋势方面。
第一阶段:1980年代林彪研究的起步——“决议”时代
1980年代关于林彪事件的研究是从“两案”审判开始的,到《历史决议》的制定,官方对林彪事件作出了政治结论,确定了叙述的政治主调。大陆学界对林彪事件的研究和叙述,基本都是按照《历史决议》的政治框架进行的,在史观上可以定位为林彪研究的“决议”时代。主流叙述观点把林彪看成是一个隐藏在党内和军内的反革命两面派、野心家、阴谋家。此时“文革”研究还是“禁区”,“宜粗不宜细”。严肃的学术研究受到政治限制较大,致使半虚构性的纪实文学大行其道,坊间流传了许多误传甚至臆造的东西,社会影响很大。所以,从叙述方式上,这一时期也可说是林彪研究的“演义时代”。
1、关于“两案”审判和林彪事件研究的基本史料
1980年的“两案”审判,是首次用司法的方式解决政治问题。胡耀邦、彭真等中央领导人在指导“两案”工作时都再三强调,一定要经得住历史的考验和子孙后代的检验。“两案”的审理中对涉案人的罪证进行了反复的调查核实,判案依据都是经过验证的原始人证物证,林彪事件的基本事实应该说是搞清楚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官方权威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1981年1月23日)。九届二中全会上的斗争,被认为是党内斗争,起诉书上不予涉及,追究的只是会后进行的种种阴谋活动。
过去“三批材料”提到的罪状,有20件没有列入起诉书:1、有关九届二中全会的问题均未列入;2、材料之二的“制造反革命舆论”;3、“为政变建立通讯网”;4、“秘密进行驾驶训练”;5、林彪的“一号命令”;6、林彪、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结盟;7、林彪的《重上井冈山》诗词;8、林彪、叶群耍两面派的一个记录;9、林彪的“七·二三视察”;10、编造政治局同志“黑”材料和情报;11、林彪、叶群研究政变资料;12、“上海小组”的《入组须知》;13、“小舰队”的特务情报活动;14、于新野加快提前实行“571”计划;15、周赤萍对林彪的吹捧;16、刘锦平讲话记录;17、“小舰队”一次黑会的记录;18、周宇驰的秘密飞行训练;19、林立果驾驶两用汽车的训练;20、林立果等策划攻打钓鱼台。它们没列入起诉书的原因有四个:一是属于政治错误,不是犯罪,如周赤萍出书吹捧林彪等;二是涉及反对江青集团的问题,如编造政治局同志的“黑”材料、策划攻打钓鱼台等;三是细枝末节的事情,分量太轻,如秘密进行驾驶训练、特务情报活动等;四是作为犯罪证据不够充分,如林彪的诗词、“七·二三视察”、林彪和叶群研究政变资料等。
起诉书列出了三大罪,即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在政变罪中,比过去“三批材料”增加了3条证据:1、1970年10月,林立果的“调研小组”组成“联合舰队”;2、1971年9月7日林立果“下达了一级战备的命令”;3、周恩来指示“四个人一起下命令才能起飞”。
“两案”审判的政治意义要大于司法意义。其政治意义,就是要否定“文革”,为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开道。对当事人的量刑处理也要服务于这个大局。如关于山海关机场李作鹏放飞256号专机的问题,当时审判小组就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其中一种意见认为,林彪的专机是强行起飞的,无论是周恩来、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共同同意,还是其中一个人同意,都制止不了飞机的起飞,建议不列为李作鹏的罪行。高层对黄、吴、李、邱的判刑也有意见分歧,曾有过是否给他们免刑的提议。但“文革”迫害了这么多人,不能没有承担责任者。最后黄、吴、李、邱的罪名都是三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迫害广大干部群众是给他们判刑定罪的一项重要依据。以今天的眼光重新看“两案”对林彪事件的处理,查案的“以事实为依据”是基本做到了,判案的“以法律为准绳”还有所不足。
“两案”审理后,当年一批被送到各地农场劳改的中央直管涉案人员,成了一个被遗忘的群体,他们纷纷提起申诉。当时在山西劳改农场有空军的25人,其中有专机师师长时念堂、空四军上海警卫处长李松亭等人。他们原本与林案就没有什么关联,是被“九·一三”事件殃及的池鱼,经复查后无罪释放。
在“文革”中,河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李雪峰因九届二中全会上的六号简报一事,被打成林彪反党集团的主要成员,被开除党籍,隔离审查8年。经“两案”前后的调查,证明六号简报是完全符合会议程序的,李雪峰不是林彪反党集团主要成员。1982年4月,中共中央正式下文撤销了中发[1973]34号文件,为其平反,恢复党籍。李雪峰1983年当选全国政协常委,1985年补选为中顾委委员。因此,“文革”中把要求设国家主席作为林彪抢班夺权的罪状,是不成立的。
但是,“两案”审判提供的证据材料,是从司法证据的角度截取的,取材面比较窄,而史学研究则需要更详尽的历史细节。因此,“两案”公布的材料,对于历史研究是远远不够的。实际上,从专案组时期到“两案”审理,林案的材料一遍遍地过筛子,每个细节无一遗漏,加之林彪及家人又有随想随记的习惯,可以说史料极为丰富。但迄今为止,官方没有再进一步公布林案的材料。这就严重束缚了研究者的手脚。现在社会上有很多离奇的流言传闻,其实,只要把这些封存在档案馆中的材料公布出来,自然就烟消云散了。
1980年代关于林彪事件的基本史料主要是两类:一类是“两案”审判的材料,主要有官方权威部门出版的《历史的审判》、《历史的审判(续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纪实》[2]等;另一类是“文革”研究的相关文献资料,主要有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1982年)、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二室编《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时期文献资料选编》(1987年);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1988年)。
这些材料,再加上当时报刊上的有关报道,构成了1980年代研究林彪事件的基础材料。
2、关于《历史决议》和大陆学界对林彪事件的主流叙述
“两案”后,为了从政治路线上清理“文革”错误,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历史决议》,把林彪和江青等人定性为“两个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的反革命集团”,他们利用毛泽东发动“文革”的严重错误,趁机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历史决议》对林彪事件的定性是“1970年至1971年间发生了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事件。这是‘文化大革命’推翻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结果,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理论和实践的失败”。随后,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出版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人民出版社,1983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出版了《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1987年),对《历史决议》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大事年表》中已不再使用关于林彪擅自发布全军进入战备状态的“一号命令”,被毛泽东制止的传统说法。
《历史决议》之后,中共中央结合整党需要,在全党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宣讲活动,出了一大批宣讲材料,如解放军报编辑部编写的《关于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消除派性增强党性的问答》(长征出版社,1984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编写的《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八十题问答》(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中央党校金春明、谭宗级、于南等编写的《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十讲》(解放军出版社,1985年2月),解放军政治学院中共党史教研室编写的《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讲话》(解放军政治学院出版社,1985年10月)。这些宣讲材料内容大同小异,基本是《决议》注释本的扩充版。
1986年11月,在筹备中共十三大的过程中,总书记胡耀邦感到《历史决议》对建国以来的重大事件只是原则上定性,党内许多高级干部对1949年以后党史上的许多重大事件不甚清楚,这是不合适的。他亲自列出了10个题目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其中关于“文革”的有4个题目,林彪事件是一个重点,他要求说明“林彪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此后,社会上关于“文革”、“九·一三”的研究有了一些新的进展。
于南教授参加了“两案”中林彪集团专案的审理工作,接触过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学界最早完整梳理了林彪集团兴亡的历史脉络。于南把林彪集团的兴亡归纳为七个阶段:1、1965年冬,林彪诬陷罗瑞卿,是第一步;2、1966年八届十一中全会,林彪成为接班人,之后以他为首的一股政治势力才逐渐聚拢起来;3、1967年,林彪利用“五·一三”小型武斗事件,打垮了军内另一派组织,成立了军委看守小组,林彪“八九讲话”表态支持邱会作、李作鹏、吴法宪等,到1967年夏林彪集团初步形成;4、1968年3月的“杨、余、傅”事件,打倒了代总参谋长杨成武,完全排斥了老帅在军委的地位,在组织上形成了以黄、吴、叶、李、邱为主要骨干的林彪集团格局;5、1969年中共九大,黄、吴、叶、李、邱等都进入了中央政治局,标志着林彪集团完全形成;6、1970年夏的九届二中全会,林彪集团在会上发难,遭到毛泽东痛击,在政治上开始失势;7、1971年9月13日,林彪携妻、子仓皇出逃,葬身异国,林彪集团最后覆灭。[3]这是根据“两案”和《历史决议》进行的历史叙述,也是1980年代大陆学界的主流叙述。
高皋、严家祺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4],是大陆出版的第一部“文革”史。该书运用了政治学权力斗争的理论分析“文革”,共分三编,分别以打倒刘少奇、林彪事件、江青集团兴亡为主线。第二编是“林彪的崛起和覆灭”,共十章,从林彪搞“个人崇拜”开始,一直讲到“九·一三”事件。作者认为,该事件“在‘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引发了一场无声的思想解放运动”。该书的史料来源基本上是“两案”公布的材料。
王年一的《大动乱的年代》[5],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是当时“文革”史研究的首选之作,以后多次再版。该书第二编第三章专门讲述林彪事件,将林彪事件分为九届二中全会和“九·一三”事件两个阶段,基本上是《历史决议》的观点。这与他以后的观点大为迥异。《大动乱的年代》中关于林彪事件的叙述,引用了许多当年报刊上的文章、报告文学的材料、林彪秘书和其他身边人的回忆,在细节上更为丰富,论述也较为平实,但在使用一些口述史料上有所不察。如书中引用了林立果未婚妻张宁口述的代笔文章《扭曲的虹》,讲述林彪9月12日晚叛逃前的情况。[6]其实张宁对9月12日晚上的情况并不知情,所述不能为据。
丛进的《曲折发展的岁月》[7],讲述的是从1956年到“文革”的历史。该书材料翔实,文笔简洁,是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1949-1989年的中国”四卷丛书中写得最好、国内外反响最大的一部书。书中把“林彪对罗瑞卿的诬陷”,作为“文革”的序幕。
3、关于林彪事件的文学创作、纪实作品和回忆录
这一时期,官方对“文革”的态度,一方面是“彻底否定”,另一方面是“宜粗不宜细”,“文革”史是研究禁区。结果是严肃的研究发展不起来,“文革”成了纪实文学作家的创作领域,演义体的作品昌盛一时。林彪事件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1986年解放军出版社《星火燎原》编辑部曾想组织人写一部《林彪传》,还取得了上级部门的批文,作者也选定了。可当操作起来后,又遭到更上级部门的明令禁止,有关当事人还作了检查。在关于林彪事件的严肃学术研究被限制的同时,文学市场却异常火爆,坊间充满了所谓“解密”的纪实文学作品,出现了不少胡编乱造的东西,掀起了“以文乱史”之风。
关于林彪事件的历史叙述,实际上是由戏说开场的。1980年空军政治部话剧团上演了话剧《九·一三事件》,在全国轰动一时,好评如潮。这类文艺作品对研究林彪事件具有开先河的价值,为学术性研究趟开了路子,不少“两案”审理的材料是通过纪实文学的形式披露出来的。但纪实作品鱼目混杂,虽有些佳作,但有不少是臆想虚构、粗制滥造的东西。
少数能采访“两案”审理的记者,根据审判的有关材料写作了一些纪实文学作品。如邵一海1980年11月在《解放军报》上连载了长篇报道《“联合舰队”的覆灭》,首次向社会公布了“九·一三”事件内幕。1985年,邵又续写了一部20万字的纪实文学在《追求》杂志分篇连载[8],1988年由春秋出版社结集出版,书名仍为《“联合舰队”的覆灭》。其他还有靳大鹰的《“九·一三”事件始末记》[9]、纪希晨的《“二月逆流”始末记》[10]等。
有关林彪的纪实文学书籍,比较有影响的有董保存的《杨余傅事件真相》(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首次较为详细地讲述了1968年打倒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的事件,林彪是打倒他们的主要人物。黑雁南的《十年浩劫》(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其中描写了在京军队文艺团体两派组织“五·一三”武斗事件的台前幕后情况。其他还有张聿温的《温都儿汗爆炸记》(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林青山的《林彪传》(知识出版社,1988年);何力的《林彪家族纪事》(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等。华夏出版社出版的《历史在这里沉思》丛书(1986年),也收录了多篇关于林彪事件的文章。
纪实文学作品中杜撰虚构的成分很大,描述事件人物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其中的场景对话都是编造出来的。如《大海作证》、《沧海恨》、《一个美男子的沉浮》、《神奇的命运》等等,都是拿林彪家选美作为背景的纪实作品。这类作品只能当作演义小说来看,不可置信。有的是三真七假,有的干脆就是胡编乱造,把林彪及其家人说得非常不堪。最典型的是林青山的《林彪传》,严重失实之处甚多。有人评论说,这完全是一部“任意涂抹历史事实,东拼西凑、胡编瞎扯的大杂烩。”[11]但是,1980年代形成的恶搞林彪、“以文乱史”的风气,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于林彪事件的研究至今还是一个没有完全开放的学术领域,坊间大行其道的基本上还是一些纪实文学类作品,只不过是纪实文学作家变成了“文史学者”,骂林的换成了捧林的,道听途说改成了“完整调查”。
4、关于林彪事件实证研究的起步
由于官方关于林彪出逃细节及其座机坠毁原因,披露的材料很有限,学界难有作为。这使人们对林彪事件发生之谜有很多的想象。海外有些人就根据国内的一些材料,凭空想象编造出书。当时在纽约和伦敦同时出版的一本书,名为The
Conspiracy and Death of LinBiao,作者Yao·mingli。1983年6月,由台湾时事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翻译成中文版,书名直译为《林彪的阴谋与死亡》,作者译为姚明理。同年8月,香港远东评论出版社也翻译出版该书,书名改为《林彪之死——流产政变幕后秘辛》,作者译为姚明乐。该书声称是来自内幕知情人的回忆,书中说:林彪企图引发中苏战争,借以夺权。毛泽东识破林彪的阴谋,请林去西山赴晚宴,在玉塔山被毛的警卫部队用火箭炮击毙。林立果和“小舰队”成员乘256号飞机外逃,被中方导弹击伤,坠毁在外蒙古。这本书纯属编造的伪史,错误百出,书中说的玉塔山就是玉泉山,但经过美国大牌记者史丹利撰写评论推介,在世界上影响很大。海外许多人都是以此书来质疑官方公布的关于林彪坠机死亡的结论。
有鉴于这本书造成的谬种流传,由当年调查林彪事件的有关当事人和国内有关部门出面,撰写并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以澄清事实真相。当年亲自到林彪坠机现场勘察的中国驻蒙使馆参赞孙一先以“伊白”笔名写了《林彪折戟沉沙目击记》[12];前驻蒙大使许文益写了《历史赋予我的一项特殊任务——“九·一三”事件的对外交涉》,使馆工作人员孙一先、沈庆沂、王中远合写了《视察林彪叛逃飞机坠毁现场纪实》,前外交部副部长符浩写了《“九·一三”事件补白》[13]。这些亲身经历者撰文揭示了堪察坠机现场和外交交涉的经过,批驳了《林彪的阴谋与死亡》一书编造的伪史,经海内外许多刊物转载,引起重大反响。林彪事件的研究也由此开始进入了史实研究。
这一时期发表的文章还有:于南的《周总理处置“九·一三”林彪叛逃事件的一些情况》[14]、《历史岂容歪曲——驳海外出版的<林彪之死>一书》[15]、仝德的《力挽狂澜正气凛然:叶帅同林彪、江青一伙的一场尖锐斗争》[16]、聂荣臻的《关于林彪的几个问题》[17]、于南的《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形成和覆灭》和《林彪集团兴亡初探》[18]、熊蕾的《历史的注脚》[19]、梅白的《毛泽东的几次湖北之行》[20]、孙一先的《罪与罚——林彪坠机现场视察纪实》(连载于《解放军报》1988年4月25日至5月30日)、苗长青的《林彪制造个人崇拜新探》[21]、席宣的《关于“文化大革命”起因的探讨》[22]、《国外学者论林彪》[23]等等。苏采青的《“文化大革命”史事辨误三则——林彪的“一号命令”与疏散中央领导人以及下放干部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24],是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考据文章。这些文章或是从当事人亲历的角度提供了林彪事件研究的第一手材料,澄清了海内外流传的一些不实之词,或是从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对事件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李可、郝生章编写的《“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共党史出版社,1989年),第一次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文革”中的军队工作,使用了大量内部资料,关于林彪事件有“流产的政变”的专章叙述。
口述史料方面,这一时期大陆正式出版的回忆录中有关“文革”时林彪的不多,有两部书值得注意:罗瑞卿女儿罗点点的《非凡的年代》(上海文艺出版社,1987年),讲述了罗瑞卿被打倒的经过,被打倒的主要原因是罗与林彪发生矛盾;林彪秘书张云生根据亲身经历写的《毛家湾纪实》(春秋出版社,1988年),讲述了他在林办工作时的所见所闻,有大量细节。这是林彪身边工作人员第一次最为详细地披露了林彪工作生活情况的一部书,史料价值很高,为学界研究“文革”中的林彪、叶群和林办的情况,提供了第一手的史料。但也有一些以口述采访、当事人回忆为名的作品,内容有很多失实的东西。如以张云生为人物背景写的《毛家湾的女主人——一位秘书的琐记》[25],以林立果未婚妻张宁的名义写的《扭曲的虹》[26]等,内容错误百出,不足为信。但这类作品因为有名人效应的噱头,流传很广。于弓编的《林彪事件真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8年)一书也将它们收录其中。
国外研究林彪的作品也有翻译到大陆来的。如荷兰雅普·冯·吉内肯的《林彪沉浮录》(世界知识出版社,1988年),该书持权力斗争的观点,因成书较早,史料上多有错讹。哈佛大学麦克法夸尔的名著《文化大革命的起源》第1、2卷,也在大陆翻译出版(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
综上所述,在内外因素的互动下,从1980年代后期起,林彪事件的研究开始进入学术领域。
1980年代关于林彪问题的研究,最大的突破是把战争时期的林彪和建国后的林彪区分开来了,肯定了林彪在战争年代的功绩。这与陈云、黄克诚、杨尚昆等党内元老的态度关系很大。1983年8月9日,陈云谈辽沈战役时,肯定了林彪在指挥战役中的功绩。1985年2月21日,黄克诚约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卷的编写人员,谈“林彪”条目的编写问题,肯定了战争年代林彪的功绩,强调要用历史学者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写林彪的历史。[27]
1985年3月13日,杨尚昆在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工作会议上,也谈到对林彪不能一概否定的意见。受这些党内元老的启发,学界对林彪在战争时期的功绩有了比较客观的评价,一些书籍开始突破了过去从政治上对林彪全盘否定的“神鬼史观”框框。[28]其中最具突破性的是张正隆的《雪白血红》(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作者采访了许多四野的老军人,客观反映了林彪和四野在东北战场的一些真实情况,有许多生动的细节描述,社会反响很大。但作者也因与官方主流叙述不同而受到了来自有关方面的训诫。
第二阶段:1990年代林彪研究的发展——“纪实时代”
1990年代的林彪事件研究,整体上在1980年代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相关论文和著作的数量增多,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特别在1990年代后期,逐步形成了一个研究林彪和林彪事件的小气候。主要表现在:一是史源的充实。国内权威部门出版了一批领导人传记、年谱、文稿、文集,军队方面也出版了一批将帅回忆录、传记、年谱。官方组织编撰的传记、年谱都依据的原始档案,史料上具有可靠性,扩充了林彪研究的史源。二是一些“九·一三”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提供了他们亲历的回忆资料。一些参加“两案”审判的工作人员撰文出书,对“两案”材料有了更多的披露。三是国外记者对林彪坠机现场进行的独立调查,为林彪事件提供了有力的调查证据支持,与中方当事人的叙述和研究形成了互证关系。四是海外发表出版的一些关于林彪事件的文章和书籍,对官方的政治定性提出了质疑和反证,对官方的主流叙述构成了挑战。五是一批关于林彪事件的书籍,对事件的叙述更为完整。在史观上,开始突破政治化、脸谱化的“神鬼史观”的框框,对林彪的战争功绩有了更多的肯定,对“九·一三”事件的复杂性有所展现,叙述语言开始有了中性化趋向。总的来讲,这一时期的林彪研究已经比较丰富了,但在叙述方式上占主流的还是纪实文学作品。从写作载体来讲,1990年代是林彪事件研究的“纪实时代”。
1、官方权威部门出版书籍的情况
1990年代,官方没再公布林彪事件的档案材料。但是,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领导人传记、文稿、年谱等文献资料,为林彪事件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史料。比如,《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1998年)、《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周恩来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刘少奇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刘少奇的最后岁月(1966-1969)》(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等等。这类由权威部门编辑出版的中共领导人的传记和年谱,都使用了大量的档案材料,史料价值很高,扩充了林彪事件研究的史源。
军方将帅的传记有:《陈毅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徐向前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罗荣桓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朱德传》(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贺龙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彭德怀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聂荣臻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叶剑英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年谱类有:王焰编《彭德怀年谱》(人民出版社,1998年),李烈编《贺龙年谱》(人民出版社,1996年),刘叔发编《陈毅年谱》(人民出版社,1995年)。
回忆录写到“文革”的比较少,而且多是讲传主如何受迫害的。有关“文革”林彪的主要有下列几部:
关于林彪、李作鹏与海军关系的有《肖劲光回忆录(续集)》(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肖劲光是海军司令,涉及林彪事件的有“检查团到来前后”、“三年分歧公开化”、“‘文革’浩劫之始”、“上‘贼船’问题始末”等章节。但传主在许多事情上要撇清自己的问题,如书中讲李作鹏到海军工作,是林彪派他来夺权的,其实是肖劲光自己点名要的李作鹏。
关于林彪与罗瑞卿矛盾的书籍有黄瑶编著的《三次大难不死的罗瑞卿大将》(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黄瑶、张明哲撰写的《罗瑞卿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对林彪与罗瑞卿的矛盾和整罗过程有比较完整的叙述。基本叙述是:罗瑞卿因为没有紧跟林彪而遭到林的忌恨,1965年11月30日,林彪让叶群带着他的信和10份材料到杭州向毛泽东告状,导致召开上海会议。林彪诬陷罗的内容有:罗瑞卿一贯反对突出政治、反对毛泽东思想、存在单纯军事技术观点、要夺取军权等等。
关于军队“文革”初期的活动,有多篇当事人的回忆。比较重要的有《刘志坚回忆录——风雨兼程》(国防大学出版社,1996年)。刘志坚曾是总政第一副主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二副组长、军队文革小组副组长,随后被打倒。书中有两篇文章《<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产生前后》、《动乱之初的经历和遭遇》,讲了他亲历的“纪要”产生经过,以及军队在“文革”初期的情况。刘志坚还讲到军方与“中央文革”关于“紧急指示”、“四老帅讲话”等事情上的矛盾冲突。[29]这些情况对了解林彪对“文革”的态度很有价值。
另外还有杨余傅事件主要人物的回忆,如《傅崇碧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杨成武将军自述》(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权延赤的《微行——杨成武在1967》(广东旅游出版社,1997年)。这些书叙述了“文革”前期的军队情况以及杨余傅事件的经过,传主都说是林彪要打倒他们的。时任北京军区政委陈先瑞的《陈先瑞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98年),其中关于庐山会议、批陈整风、“九·一三”后清查林彪与北京军区关系的叙述,很有价值。
其他反映当事人“文革”情况的书籍有:权延赤的《陶铸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曾思玉的《毛泽东在湖北》(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耿飚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杜易的《大雪压青松:“文化大革命”中的陈毅》(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李镜的《儒将肖华》(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8年)、陈清泉、宋广渭的《陆定一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大陆官方出版的这些老干部传记和回忆录,大都是出自写作组之手,主要反映的是传主们的功业,不但在内容上遮蔽了很多事情,写作方式也是千人一面。这些作品的通病是存在着明显的文过饰非之处。由于这些写作组都是各为其主,往往得几部书对照起来读才行。
2、当事人、见证人和“两案”参加审判人员的回忆材料
第一类是林彪事件的直接和间接当事人、见证人的回忆文章和书籍。最具代表性的是汪东兴的《汪东兴回忆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对九届二中全会和毛泽东南巡的情况有较为详细的介绍,其中关于毛泽东南巡12次讲话的内容有较为完整的记载;时任中办副主任、中央警卫团团长张耀祠的《张耀祠回忆毛泽东》(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6年),叙述了他所经历的九届二中全会和“九·一三”事件的情况。陈长江、赵桂荣的《毛泽东最后十年——警卫队长的回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是从毛泽东身边警卫的角度记述这段历史,以随卫毛泽东南巡经历的记述最为详尽。亓莉根据毛泽东的理发员周福明提供的素材写的《毛泽东晚年生活琐记》(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记载了林彪叛逃后,周恩来立即请毛泽东去人民大会堂的情况。时任北京军区司令员的李德生的《李德生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97年版),详细讲述了他在“九·一三”事件时,奉周恩来的命令坐镇空军指挥部,亲自参与处理事件的全过程。之前,1994年1月23日的《人民日报》也登载过李德生的《从庐山会议到“九·一三”》一文。
回忆类文章有:时任北京市委书记吴德的《庐山会议与林彪事件》[30],讲述了他在九届二中全会和“九·一三”事件时的见闻情况。时任总参二部部长的熊向晖写的《我的情报与外交生涯》(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提到了批陈整风的情况。当时在空军指挥所参与事件处理的值班参谋朱秉秀,撰写了《邪不压正——“九·一三”事件纪实》[31]一文。当时在空军指挥所指挥连任副指导员的张立法,“九·一三”事件中正在现场值班室带班,也撰文讲述了他在空军指挥所的见闻。[32]林彪256号专机副驾驶员康庭梓,从1997年起撰写了多篇文章,叙述他在山海关机场经历的林彪仓皇出逃的情况、飞机起飞前的机组情况,并依据他的专业知识和飞行经验对256号专机的飞行和坠落情况提出了专业性分析意见,最早提出了飞机“黑匣子”等问题。[33]这些文章具有见证人和技术专家的双重优势,对研究者很有帮助。
第二类是在林彪、叶群身边生活工作过的知情人写的文章和书籍。有两本书影响很大:一本是空军政治部原文艺处副处长官伟勋所著《我所知道的叶群》(中国文学出版社,1993年),讲述了他到林办给叶群讲学时的一些见闻,也转述了“文革”后林立衡和其他林办工作人员向他谈的许多事情。官伟勋是到林办帮忙的最外围的工作人员,知情很有限,书中表达了林立衡的一些观点,对叶群的叙述比较负面,而且许多情节不实。不仅林办秘书对该书评价不高,书中所述当事人也认为叙述不实。[34]另一本是张宁的《自己写自己》(作家出版社,1998年)。这是她在境外出版的《尘劫》(香港:明报出版社,1997年)一书的删节版。该书在过去《扭曲的虹》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艺术加工”,有些事情又有新添内容。如9月12日晚上林彪逃走前的事情,《扭曲的虹》中讲内勤偷听到的话是“首长好像说,说什么民族主义者”,这本书中变成了林彪流着眼泪说“我至死是民族主义者”[35]。这个“民族主义”的话到现在也没有证据支持,但还是被到处引用,几乎乱真。
1990年代末至2000年代初,《中华儿女》发表了系列文章,披露了林彪出逃和林立果“小舰队”的一些史料。其中最重要的文章当属李文普口述、高德明整理的《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36]。李文普是林彪最信任的身边工作人员,在北戴河亲历林彪一家的叛逃经过,亲耳听到林彪乘车出逃时询问“到伊尔库茨克有多远”的话,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现场证人。李文普坚决否认林彪是被绑架的,证明林是自己上的汽车。
第三类是关于“两案”审判的著作。最早披露林彪罪案审理情况的是军委法制局局长图们。图们是总政“两案”办负责人之一、特别检察厅副厅长,经历了“两案”审理全过程,经人介绍找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的一位青年当写作助手。该青年用图们提供的大量第一手材料,越俎代庖,写了《超级审判——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亲历记》一书。[37]经过作者富有想象力的文学加工后,该书的史料价值大损。尔后出版的图们、肖思科的《震惊世界的77天——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纪实》(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写作水准较前者为好。有关“两案”审理的书籍还有于福存、王永昌的《人民的审判——审判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安徽人民出版社,1998年)等书。
3、1990年代关于林彪和林彪事件的研究
(1)关于战争时期的林彪研究
1990年代出版的大量党史军史著作中,对战争时期的林彪已有了比较公允的评价。这方面的著作有:《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史》(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史·附册》(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林彪麾下的20个军519位将军》(国防大学出版社,1996年)、《辽沈战役(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第四野战军征战纪实》(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李建国的《辽沈战役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等。这些著述和相关文章,对林彪在战争时期的功绩有了比较公允的评价,对毛泽东与林彪的几次分歧也有了比较平和的认识。这对于研究“文革”中的林彪事件的复杂性,在史观上和分析角度上都是有意义的。
(2)关于林彪和林彪事件的书籍
这一时期涉及到林彪事件的通史类书籍,有多部作品。官方的权威版本应属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书中对林彪“一号命令”的事情不再提及,不再把它作为“罪状”。个人著述的“文革史”著作有:郑谦、韩钢的《毛泽东之路·晚年岁月》(中国青年出版社,1993年),龚固忠、唐振南、夏远生的《毛泽东回湖南纪实(1953-1975)》(湖南出版社,1993年),金春明的《“文化大革命”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席宣、金春明的《“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文化大革命”简史》是第一本正式报批出版的关于“文革”史的学术书籍。总的来说,这些书的写作都遵循了《历史决议》对林彪事件的基本观点,只是在内容细节上更加充实丰富。
1990年前后,国内多家出版社相继翻译出版了美国学者费正清、麦克法夸尔主编的《剑桥中国史》第14卷(剑桥大学出版社,1987年),中译名为《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年)》[38]。书中第二篇第四章《毛的接班人问题和毛主义的终结》,论述了林彪与毛泽东的分歧、“九·一三”事件、林彪覆灭的影响。该章基本史料依据主要来自大陆,也吸收了关于林彪问题的主流叙述观点。
境外出版的书籍中,王兆军所著《谁杀了林彪》(台北:世界书局,1994年)一书认为:林彪事件是中共高层毛、周、林的一场权力斗争,林彪是被毛泽东阴谋杀害的。冯治军所著的《林彪与毛主席》(香港:皇福图书,1996年),也是一部对内地有影响的书。书中有不少空穴来风的东西,如讲毛泽东曾在1970年5月19日和林彪谈话:“国家主席还是不设为好,一个人担任党主席和国家主席会被压垮,两个主席会打架,这方面我有体会,你还是当好党的副主席,抓好军队。”[39]这里虽然说得煞有介事,却根本没有这个谈话。
关于林彪和林彪事件的纪实作品比较多,质量也参差不齐。关于林彪生平的作品,较有影响的有:闻峰的《神坛下的林彪》(中国华侨出版社,1993年),少华、游湖的《林彪这一生》(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汪幸福的《林氏三兄弟》(新华出版社,1995年),胡哲峰、于化民的《林彪与毛泽东》(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等等。这些书对战争时期的林彪描写比较多,对“文革”时期的林彪涉及较少。
关于林彪事件的书籍,这一时期虽然仍是纪实文学占主流,但在整体质量上有了很大提高,完全凭空想象的作品大为减少,一般都注重文献资料的依据,重视对当事人的采访。邵一海在《“联合舰队”的覆灭》基础上修改成书的《林彪“9·13”事件始末》得以报批出版[40]。笔者拙作《折戟沉沙温都尔汗》(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主要依据的是文件文献资料,以史家立场梳理了林彪事件发生的历史脉络,在立论上对传统认识有一些突破,对林彪想当国家主席之说提出了质疑。张聂尔的《风云“九·一三”》(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是这一时期纪实文学的佳作。作者有力图发掘林案复杂性的立意,突出特点是有大量的采访,包括对一些负面人物的采访。张是空军老干部子弟,曾在专机师工作过,有着采访当事人的便利,被采访者中有的人当时处境还不太好,所以该书在保存历史记忆上有一定价值。但这些书共同的问题是,按照当时的读者习惯,书中没有加注释。应该说,张书的采访工作是比较细致的,特别对空军方面当事人的采访,可信度比较高,但由于采访日期没有标明,影响了存史价值。
关于林彪事件的人物研究,主要集中在陈伯达、叶群身上。关于叶群的书籍,除了前述官伟勋的《我所知道的叶群》,还有焦烨的《叶群之谜——一个秘书眼中的叶群与林彪》(中国文联出版社,1993年)。该书除中国文联版外,还有香港天地图书版、甘肃文化版等多种版本。该书声称是根据林彪座车司机杨振刚的妻子、叶群的内勤兼秘书王素兰的口述所写,实际上,内容东拼西凑,添枝加叶,随意编造。类似的还有南枝的《叶群野史》(沈阳出版社,1988年)等。关于叶群的叙述,无论是回忆,还是纪实作品,都是负面评价。关于陈伯达的书籍,主要有:周国全、郭德宏的《动乱中的陈伯达》(安徽出版社,1993年),是比较严肃的作品;叶永烈的《陈伯达传》(人民日报出版社,1999年),对出狱后的陈伯达进行过采访,史料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专题编篡类的书籍主要有:江波、黎青编的《林彪1959年以后》(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熊华源、安建设编的《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纪实》(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李琦主编的《在周恩来身边的日子》(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书中也有回忆周恩来处理林彪事件的文章。
(3)关于林彪事件的研究论文
到1990年代后期,学界在林彪事件研究上出现了向史学方向转化的明显趋势,研究论文的类别比较丰富。除上面已经提到的回忆类文章外,专题研究方面有:于南的《九届二中全会上的一场风波》、《毛泽东一九七一年南巡考述》、《惊心动魄的“九一二”之夜》[41],王年一的《一场大有来头的小型武斗——文革中的“5·13”事件》[42],张化的《九·一三事件后毛泽东的思想矛盾及其变化》[43],胡长水的《叶剑英与九·一三事件后军队的两次整顿》[44],辛鸣的《过分清醒的现实主义:从<致江青的信>看毛泽东晚年心态》[45],安建设的《“九·一三”后周恩来领导的批判极左思潮的斗争》[46],李丹慧的《中苏分裂与“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外交》[47],刘志男的《九大至九届二中全会前夕毛泽东与林彪的分歧与矛盾》[48],唐洲雁的《毛泽东“文化大革命”后期“解放”和任用老干部情况简析》[49]等。研究书评方面有:熊向晖的《毛主席1971年南巡谈话中的一个问题——小议汪东兴近著》[50],何蜀、王年一的《我们对汪东兴这本书有不同看法——<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读后》[51],周敬青的《林彪外逃中一个插曲的真相——<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有关九·一三事件的一则史实辨析》[52],张志明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若干史实辩证》[53]等。研究资料方面有:王年一的《关于“二月逆流”的一些资料》、《有关贺龙冤案的一些资料》[54],《贺龙传》编写组的《贺龙蒙难纪实》[55],陈再道的《“七二〇事件”前后毛泽东对我的保护》[56],萧克的《忆1958年军队“反教条主义”斗争》[57],李耐因的《“九·一三”事件前林彪、江青470次通话》[58]等。
这一时期的林彪事件研究虽然初具规模,但深度研究还受到了政治因素的限制,许多问题在大陆还很难展开。1999年,林立衡等在《吉林农业》杂志搞了个增刊,发表了一组研究林彪和林彪事件的文章。其中,有两篇文章值得重视,一篇是《林彪“一号命令”发出前后》,署名严实,实际上是时任副总参谋长阎仲川的未刊回忆录。阎是具体处理该事的直接当事人,该文有原始史料的价值。另一篇是王年一、何蜀的《“设国家主席”问题分析》,根据已公布的资料对林彪“设国家主席”的罪名进行了辨误。该文认为毛在设国家主席问题上,意气用事,独断专行,十分不讲道理,后来又将设国家主席与批判林彪集团联系起来。因为林彪集团干了许多不得人心的坏事,所以毛的“无理”便成了有理,给林彪事件又罩上一层迷雾。
4、关于林彪死亡真相的研究进展
关于林彪死亡真相的研究是1990年代的一个热点问题。鉴于国内外关于林彪死亡真相的种种流言,两位年青的西方记者彼得·汉纳姆和苏珊·劳伦斯,从1993年5月开始,用了半年的时间,奔走于蒙古、俄罗斯、美国及台湾、香港,进行实地调查。他们采访了当地居民、警官,尤其是当年调查林彪坠机事件的前苏联病理学家托米林、克格勃退休官员扎格沃兹丁等关键人物,取得了证实林彪坠机死亡的第一手资料。1994年1月,他们的调查报告《揭开一个中国人之谜——林彪的最后日子及死亡》,首发于《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1994年1月30日,美国之音向全世界公开报道了这一消息。两位西方记者独立客观的调查结果,证实了中国官方关于林彪坠机死亡的解释,立即引起国际上的广泛关注。1994年5月21日,国内《参考消息》登载了俄罗斯《红星报》的文章《林彪事件鉴定始末》。国内多家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曾与彼得、苏珊在北京工作期间有联系的记者李安定写了《林彪之死真相查访记》[59],详细报道了他们的整个采访活动。此外,《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纪实》一书中,也收录了罗尼·坦皮斯特的《林彪事件探密》、《红星报》的《林彪遗体是怎样鉴定的?》两篇文章。
彼得·汉纳姆调查报告的最大价值就是证实了林彪坠机死亡的真相,与当年中方空军专家组根据驻蒙大使馆提供的现场照片进行技术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调查报告还得到了来自蒙方的印证和补充。1998年2月,时任蒙古国外交部副部长的云登,向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披露了有关情况。[60]
该调查报告中还提到了另外一些情况,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主要是:1、关于叶群尸体上带有避孕药的事情,张宁对汉纳姆说:林彪得知毛泽东南巡讲话后很紧张,曾到叶群房间与之强行发生性关系,叶群害怕怀孕还找过大夫。张宁还说林彪是被林立果、叶群绑架上的飞机。2、林彪与蒋介石一直保持了秘密联系,1966年11月曾通过香港第三者与蒋暗中接洽,还与黄埔同学陶铸一起向蒋校长表示由衷感谢。蒋介石得知林彪坠机死亡后还留下了眼泪。3、林彪座机曾飞到了苏蒙边界,目标是苏联的赤塔,听到苏方发出警告后,向南折返,在温都尔汗坠毁。飞机不是苏方击落的,据目击者称,飞机迫降前尾部燃烧有火。4、飞机的黑匣子在俄国人手里,但俄国人说里面没有什么信息。5、苏蒙方在最后一次掘墓后,已将失事者的尸体都火化了,并交给了中方。[61]也就是说,温都尔汗的死难者墓地实际上已是九座空墓了。这些问题有的很不可信,如张宁讲的林彪和叶群的关系、林彪与蒋介石有秘密联系;有的已被证伪,如飞机从苏蒙边境折回、黑匣子无信息等,似是苏方故布疑阵。但至今社会上仍是众说纷纭。
5、关于林彪事件的反证研究
从“九·一三”事件到1990年代,海内外学界关于林彪事件的主流叙述,包括麦克法夸尔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等一些很有影响的著作在内,都是把林彪作为一个政治野心家和阴谋家来认识的。其主要观点是:林彪通过“文化大革命”当上了接班人,后为了巩固其接班人的地位,发动了一场阴狠毒辣的权力斗争,最后为毛泽东和周恩来联手粉碎。在1990年代中后期,这些观点受到了质疑和挑战。对于这些质疑,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为林彪“翻案”,从学术上可看作是反证研究。
首先开反证研究先河的是悉尼大学学者泰伟斯(F.C.Teiwes)和孙万国。1996年,他们合撰的《骑虎难下——林彪的文革悲剧》由国外四家出版社出版。其主要观点是:林彪步入权力舞台的前沿,是出自毛泽东的指令。林彪私下里未必认同“文革”,在“文革”中是被动的,基本态度是“主席划圈我划圈”。林彪从未在政治上反毛,对策划军事政变暗杀毛的计划未必知情。林彪与周恩来并无根本性的利害冲突。林彪一伙与江青集团的矛盾和冲突根源,在于争夺毛的恩宠,没有迹象表明林彪要搞军人政体,也无实据证明林彪要搞一套军工体系的经济方案。这本书在西方有很大影响。麦克法夸尔在2010年评论该书是“西方研究文革学最杰出的五本书之一”,完全接受了该书的“林彪不可能反毛泽东”的观点。
国内知道《骑虎难下》一书的人寥寥无几,引起强烈反响的是孙万国发表在香港《明报》月刊1996年7月号上的一篇6千多字的文章《古有窦娥,今有林彪》(简称《窦》文)。这篇文章是对冯咸仁长文《毛泽东与林彪决裂的关键——一九七零年庐山会议目击证言》的回应。冯咸仁是当年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徐景贤的笔名。该文因袭了“十次路线斗争”的传统观点,仍称林彪想当国家主席,抢班夺权,企图另立中央,谋害毛泽东。《窦》文认为:林彪私下反感“文革”,但不反毛,也没有抢班夺权的野心,他的仓皇出逃是被毛泽东逼走的。这篇文章经过网络的传播,不胫而走,海内外影响很大。
《窦》文和《骑虎难下》一书都在1996年前林案材料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写成,基本观点就是:“在毛记宫廷政治里,林彪是最敏锐的看家,却是最不情愿的玩家。他的两面性亦在此。”其着眼点在于回答“林彪不是什么”的问题,没有回答“林彪是什么”的问题。《窦》文的观点是卓有识见的,其开山之功是最早质疑了官方史笔,在学界开启了追问林案的探讨风气。孙万国是位非常认真的严肃学者,曾遍寻当事人进行了大量的采访工作,但有些被采访者提供的材料未必确实。如《窦》文中所述1976年11月4日汪东兴请示华国锋销毁林案档案78件的事情,以及林彪无心上任国防部长而托罗荣桓、罗瑞卿向毛说项的事情等,至今也没有得到确凿的证据支持。
另一路的反证来自林案当事人的申述。早在“两案”审理期间,林立衡夫妇曾向中纪委等有关部门写了多封申述信,为林彪鸣冤叫屈,为林彪事件翻案。但申述信中许多情况与事实不符,如称“至少‘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实际上一直处于软禁的状态中,并遭到剧毒药品的毒害”,还说林彪痛不欲生而要工作人员帮助他自杀。[62]申述信中关于“九·一三”的叙述,完全不同于林立衡本人在事件后所写的报告材料,断言当晚“林彪是被骗走的”。林立衡还遍找原林办工作人员为其作证。“两案”办对林立衡的申述信很重视,批示组织专门班子调查核实信中的情况,查阅了“九·一三”后林立衡亲笔写的多份揭发材料,调查了相关当事人,最后认定申述信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
海外媒体最先报道了林立衡的观点。香港《镜报》月刊1988年第6期刊登了署名萧萧的文章《林彪女儿大胆披露父亲出走详情》。1988年6月15日的美洲《华侨日报》转载该文时,改名为《在历史阴影中生活的林豆豆》。萧萧的文章第一次比较完整地公布了林立衡版本的“九·一三”事件。文中称:林彪是吃了安眠药睡下后被叶群、林立果强行架走的。国内个别报刊当时曾有转载,但真正形成社会影响力还是在1990年代。1994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石翔选编的《中国高干子女沉浮录》,其中转载了萧萧的文章。1998年8月,香港的《天安门》杂志刊登了署名李衡的文章《林彪女儿林豆豆打破沉默,为林彪翻案——林豆豆访谈录》,称林彪出逃是毛泽东逼的。国内对林立衡的访谈文章也有登载,如《南方文学》1999年2、3期连载的《今日林彪女儿——“九·一三”事件后的林豆豆》。文中把林彪说成是一个完全受叶群控制,有健忘症的、病怏怏的糟老头子,叶群和林办所有人都在欺骗林彪。
1999年,吴法宪的女儿吴金秋的博士论文《权力的文化——文化大革命中的林彪事件》由美国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63]论文中采用了吴法宪在“两案”之后写的口述材料,提出了与官方不同的关于林案的新说法。
这些文章和书籍,尽管作者的立场和出发点各异,但无疑对官方的主流叙述形成了挑战,是促进林彪事件研究深入的一个重要动因。
6、林彪事件的对证研究的开展
学界关于林彪事件的对证性研究,出现于1990年代末到2000年代初,现在仍然继续进行着。其中,以原“两案”审理人员与林案涉案人员的对证最为可观。
《炎黄春秋》杂志1998年第1期发表了《英雄在“九·一三”事件中惨变》一文。作者化名史小力,真名贾舒云。文章虽说是讲原空军作战部部长鲁珉卷入“九·一三”事件的经历,但用大量篇幅讲林彪是被绑架走的,鲁珉被监禁得近乎痴呆等,实际上是质疑“两案”审理公正性的一篇文章。文章发表后,空军清查办主任刘世昌、副主任袁正元和高德明、审判员宁焕星来信反驳。《炎黄春秋》1998年第10期发表了他们的来信。来信批驳了《惨变》一文的不实之词,如看守给鲁珉服用“蒙幻剂”使其丧失语言能力、林彪被绑架出逃情况等问题。为证明《惨变》所述的“九·一三”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妄谈,来信披露了关于林彪出逃情况的几个重要材料:一是林立衡1971年10月写的《对9月13日事件前后的回忆》;二是林彪内勤陈占照写的当晚亲历林彪出逃情况的说明材料;三是林彪警卫秘书李文普当年的交待材料,以及负责保卫林立衡的空军保卫部干部杨森的证明材料。这些人是林彪出逃事件的现场目击证人,材料应有权威性。另外,对照张聂尔的《风云“九·一三”》书中访谈鲁珉的材料,也足见《惨变》所述不实。
经过一些文章书籍的传播,林立衡的“九·一三”叙述逐渐为世人所知。林立衡的“九·一三”叙述的主要内容是:林彪是没有行为能力的病人,叶群很坏并实际上控制了林彪;林彪不知道空军有个作战部,不知道林立果任空军作战部副部长;林彪对谋害毛和政变的事情毫不知情;林彪是被叶群、林立果绑架上飞机的;李文普提供的林彪叛逃证据是逼供信搞出来的;林彪在家人中最喜欢林立衡;林立衡在“九·一三”后写的材料是谢静宜逼供信并有意篡改的;空军把她当林彪留下的“钉子”,残酷迫害,逼得她自杀,等等。
为回应林案当事人的说法和社会上的各种流言,从1990年代末到2000年代初,《中华儿女》杂志集中发表了一批关于林彪事件的系列文章,主要组织策划人是原空军清查办副主任高德明、纪实文学作家肖思科。这些由知情人撰写或口述的文章主要分三类:1、直接与林案当事人说法相对证的文章;2、关于审判林立果“小舰队”的情况;3、关于“9·13”晚上飞机叛逃的情况。
最重要的直接对证文章有两篇:一篇是李文普口述的《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指出林彪身体的情况属于正常状态,披露了9月12日在北戴河林宅发生的一些情况细节,否认林彪出逃“绑架说”,坚持林彪在车上说过“伊尔库茨克有多远”的话,否认开枪自伤。[64]另一篇是空军政委高厚良口述的《“9·13”之后的林立衡暨说给豆豆的知心话》。文章公布了一些有关林立衡“9·13”时的情况:1、“9·13”后中央对林立衡的定性问题。9月7、8日林立果就把要逃跑的事情告诉林立衡了,林立衡直到9月12日晚上才报告,所以中央和总政认为她是“起义”。2、“文革”前期林立衡在空军报社是有错误的,主要是幕后策划打击迫害5名正副处长的问题。3、“9·13”后林立衡的情况。她在玉泉山写材料时是积极批林彪的,回空军报社的初期也是积极批林彪的,她于1974年2月第三次自杀的原因是因为追究了她过去在空军报社的错误。4、空军党委没有迫害过林立衡。林立衡给中央写的信,谢静宜没有看过更不敢篡改,包括林立衡给江青写的信,谢全都交给了周恩来。空军也没有虐待她,林立衡夫妇转业到郑州汽车制造厂,是按厂级领导待遇,生活上并没有亏待他们。[65]
这些文章涉及到的其他问题还有:1、黄玉昆本人证伪了《我所知道的叶群》一书所说的林彪不知道空军有作战部、不知道林立果当副部长、不知道打倒空政主任黄玉昆的事情。[66]
2、关于“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往哪儿摆”这句话的出处。在审判时吴法宪一再肯定这是叶群说的,还说叶群也对程世清说过这话。[67]
3、3685号直升飞机被劫持后,驾驶员陈修文将飞机开回,副驾驶陈士印起了很重要的配合作用。[68]此外还有一些当事人的访谈文章,如8341部队二大队队长姜作寿讲述9月12日林彪出逃的情况,空军学院干部王义兰讲如何发现《571工程纪要》的经过等,对澄清社会上的传言都有帮助。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林立衡和罗瑞卿女儿罗点点的当面对话。林立衡找到罗点点解释林彪不知道打倒罗瑞卿的事情,还讲了她的“九·一三”版本,大意是:1、叶群是坏人,林彪是好人,毛泽东是有缺点的人;2、“九·一三”事件中林彪是被叶群、林立果绑架走的;3、“九·一三”是江青等人搞的又一个“文革”冤案。罗瑞卿夫人郝治平听了,愤然说:“连林豆豆都喊冤了,别人该怎么办?”[69]
对证的开展推动了林彪事件研究的深入,双方对证的问题已经基本摆了出来,许多问题针锋相对,主要还是在事实认定方面。但是,这时的对证研究还是非常初级的,缺乏学术规范,双方还是以纪实文学为对证的载体。本来《中华儿女》登的许多文章,材料都是有根据的,但经纪实文学作家一插手,添枝加叶,就弄得四不像了,为了追求可读性,反而降低了可信度。许多那时就已经说清楚的问题,现在还被当热点问题炒来炒去。特别是此时的研究受政治影响很大,还缺乏学术公器意识。如《“9·13”之后的林立衡暨说给豆豆的知心话》一文指出:鉴于林豆豆说的许多假话,所以不得不把她的若干材料,部分公之于众,如有必要还可以公布一些材料。实际上,林案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早该把所有的材料向社会开放,让学界自己去进行客观的研究。这样,假话真话自然就会一目了然。官方材料不能及时公布,这是史学界的一种无奈。
第三阶段:2000年以来林彪研究的深化——回忆录时代
2000年以来,林彪事件的研究渐入佳境,且有持续升温的趋势。特别在2005年之后,经过前期学术资源的整合、研究平台的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主要表现为:一是史源的拓宽。官方权威部门出版的传记、年谱、回忆录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系列,许多当事人和见证人的文章著作相继发表,已经粗线条地呈现出了相互联系的线索。二是研究平台的多样化。林彪事件的研究已从传统的纸介媒体扩展到网络媒体和音像媒体,而且网络媒体的研究反过来又对传统纸介媒体有着重大影响。三是研究队伍的扩大。借助网络媒体,民间研究队伍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一批网络学术人物,带来了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方法,一些史学工作者开始进入林彪研究的领域。四是海内外研究的互动性加强。海外研究林彪的成果,包括一些无厘头的信息,会及时出现在国内网络媒体上,使对证关系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五是史学研究的分量加重。随着大量回忆录的出版,特别是林案负面人物回忆录的出版,提供了更多的细节,长期在林彪事件中占主流地位的纪实文学终于走上了下坡路。由于官方资料的长期封存,当事人回忆录成了补充这一缺憾的主要来源。当事人回忆录属于原始史料的一部分,虽然其史料价值也需要考证和鉴别,但比起凭道听途说进行“合理想象”的纪实文学,比起利用采访材料的半虚构写作,无疑更具有可靠性和原始性的史料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林彪事件研究在本世纪头10年间,开始步入了历史研究的最初级阶段——即回忆录阶段。
1、2000年以来关于林彪事件研究的史料拓展情况
(1)来自官方权威部门的史源情况
2000年以来关于林彪事件的官方史料的披露,虽然基本还是一些文集、文稿、年谱、传记、回忆录,但已经有了相当丰富的充实。在此方面,首推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该书披露了许多关于林彪事件的档案材料,如庐山会议上毛泽东批陈伯达的手稿、南巡讲话的记录稿等,都是首次公布于世。书中还有采访吴法宪等人的口述史料。该书的观点固然是遵守《历史决议》的说法,但其披露的大量新的档案资料,扩充了研究史源,价值不容小觑。
中央文献研究室与军事科学院合编了《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等。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其他传记、年谱,传主在“文革”初期就被“打倒”或被贬斥,如邓榕的《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2000年)、《邓小平年谱》(2004年);《陈云传》(2005年)、《陈云年谱》(2000年);《王稼祥年谱》(2001年);《董必武传》(2006年);《朱德年谱新编本》(2006年);《彭真年谱(1902-1997)》(2012年)等。尽管这些人物与林彪事件没有直接联系,但可以看到林彪事件的背景材料。有些传主也作为“右”的挨批角色参加了一些重大会议,也有他们间接的观察视角。
值得注意的有两部年谱:一是军事科学院编的《叶剑英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一是《李先念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叶在“文革”初期和后期,主持军队的日常工作。李在“文革”中,一直协助周恩来负责国务院日常工作,其年谱的第四卷、第五卷都涉及到“文革”时期。对认识林彪事件发生的背景,这两部年谱的史料价值很高,但如同其他年谱传记一样,也有些遮蔽之处。此外,黄瑶主编的《罗荣桓年谱》(人民出版社,2002年),也披露了1960年代初林彪与罗荣桓的矛盾的有关史料。
(2)当事人回忆录和传记作品
从1980年代开始有关部门就不断组织出版党政军高干的回忆录,到2000年以后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系列。这个时期出版的回忆录,写作手法比较成熟,不少作品已经涉及了“文革”领域。比如,与林彪有关的《廖汉生回忆录(续)》(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文革”初期廖是北京军区政委,属于贺龙山头的人。书中讲到林彪批评杨、廖不给他反映北京军区的情况,对他搞封锁,还提及1966年9月后的总参王尚荣停职问题,认为这是林彪对贺龙采取的“削其羽翼”的措施,反映了林彪整贺龙派系的情况。
原北京市委书记吴德口述的《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记载了传主经历的九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南巡和“九·一三”事件,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也有不少误记之处。如书中提到毛泽东曾对谢静宜说,江青是大女流氓。谢静宜公开声明,否认说过这个话。[70]
原空军司令部军训部第二部长王海出版了《我的战斗生涯》(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传主是与鲁珉先后从南空调入空军司令部的,讲述了“九·一三”事件后,根据周恩来指示,由他本人牵头组织一个专家班子,根据孙一先提供的照片,对飞机失事原因进行研究的经过。该书提供了对林彪坠机过程最初的分析与结论的第一手资料。
九届二中全会的重要当事人李雪峰也写了“文革”回忆录,对九届二中全会上华北组的讨论与华北组第六号“简报”问题的记叙甚详。因为传主要求在大陆出版,所以迄今还未面世。2007年李雪峰亲友们自费出版了自印本《李雪峰纪念文集》,由著名党史专家李海文帮助整理,出版质量高于一般的文集。书中李雪峰原秘书黄道霞的文章、原63军副政委宋双来的文章,都是关于九届二中全会的第一手资料。陈伯达原秘书王保春、王文耀,河北省军区杜辛、吴炳洲等人的文章,说明了李雪峰和陈伯达的关系只是正常的工作关系,不存在什么“华北山头”,也不存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的“勾结”问题。纪登奎的儿子纪坡民的文章,记载了在处理李雪峰问题上的中央高层态度。这些都是很有价值的史料。黄道霞、宋双来等之前也发表过有关文章[71]。
另外,杨福云有回忆文章《“庐山是炸不平的,地球还是照样转”——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围绕设不设国家主席的一场斗争》(《中国人大》2004年11、12期),作者是作为修改宪法小组的工作人员参加的全会,记载了他在会议上耳闻目睹的亲身经历。
陈枫主编了《血与火的历练:施义之纪念文集》(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施义之在“文革”初期从21军政委调任公安部副部长,在公安部工作十年。书中反映了“九·一三”引起的社会震动与影响的一些情况,以及公安部长李震自杀的事件。
其他传记类著作,也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如陈扬勇的《重拳出击——周恩来在“九一三”事件之后》(重庆出版社,2006年),作者是中央文献研究室的研究人员,作品有比较实在的资料基础。祝庭勋的《李德生在动乱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作者是李德生的秘书,收集了大量资料,叙述平实,有较高的可信度。林彪事件的发生与处理过程是该书的重点。
董保存、范占英的《一代名将郑维山》(人民出版社,2007年),所述北京军区的“文革”、林彪与三十八军的关系、九届二中全会、对郑维山的处理等情况,都是有史料根据的。此前,作者还在《党史博览》2004年第11期上发表了书中的一章《九届二中全会上的郑维山将军》。
阎明的《往事不忍成历史》(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作者是阎仲川的儿子,书中最有价值的是讲清楚了阎仲川与“一号命令”的关系。给命令冠以“一号”字样,是阎个人的工作失误,与林彪、黄永胜无干。该文的主要内容2002年已发表过,即《老照片》2002年第24辑刊登的《我的父亲与“一号号令”》一文。这次以书的形式发表,可认为是阎仲川“一号命令”说的一个正式文本。
(3)工作人员口述回忆的旁证材料
首长身边工作人员是重要的历史见证人,通过他们的视角可以见证许多历史事件的处理经过,以及中央领导人的个性和处事风格。从1990年代起就有不少首长身边工作人员写了回忆文章和书籍,到2000年代已经形成了不同的系列,如毛泽东身边系列、周恩来身边系列、林彪身边系列、江青身边系列、陈伯达身边系列等。其中不少涉及到林彪事件,可以形成旁证材料。
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邬吉成的回忆录《红色警卫》(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从警卫工作的角度补充了九届二中全会、“九·一三”事件的一些细节,特别是讲述了在林彪事件后的清查中,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王良恩自杀的事情。该书与中办主任汪东兴、中央警卫团团长张耀祠、毛泽东警卫队长陈长江的回忆录[72],以及其他相关文章,构成了从毛身边工作人员的角度看林彪事件的一个系列。
从周恩来身边工作人员角度看林彪事件的著述,有高振普的《周恩来卫士回忆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较为详细地记载了9月12日夜和9月13日周恩来处理林彪叛逃事件的一些细节情况;赵炜的《西花厅岁月——我在周恩来、邓颖超身边三十七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从邓颖超的角度记载了“九·一三”前后三天的情况;纪东的《难忘的八年:周恩来秘书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作者是周恩来处理“九·一三”事件的现场见证人,李作鹏查问256号专机的电话、广州军区丁盛打来的第一个表态电话,都是纪东接转给周恩来的。安建设编著的《晚年的周恩来:1966-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其中收录了有关人员回忆周恩来处理“九·一三”的文章。该书是1995年该社出版的《周恩来的最后岁月》的补充版。
涉及林彪、江青关系的,首推原江青秘书阎长贵、中央文革办事组组长王广宇的《问史求信集》(红旗出版社,2009年)。书中“林彪不让祝他‘永远健康’内情”、“1966年-1967年江青同林彪和叶群的关系”、“我所知道的陈伯达”、“林彪何时成为接班人”等篇,都很有价值。有些情节可与张云生的《毛家湾纪实》构成互证关系。
江青秘书杨银禄也写了多篇关于江青的文章,其中《九届二中全会时的江青》[73]一文,对了解林江集团在会议上冲突的情况很有价值,特别是讲述了他亲历的江青与黄吴叶李邱谈话的情况,纠正了坊间的一些不实之词。
关于陈伯达的旁证材料,有陈伯达秘书王保春、王文耀写的《下了庐山的陈伯达》[74]、《陈伯达的第一次华北之行》[75]、《冲击钓鱼台事件中的陈伯达》[76]、《关于陈伯达起草九大报告的前前后后》[77]等回忆文章,对陈伯达的“文革”行径有近距离的观察。
林彪身边工作人员的回忆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林彪秘书李德的一篇文章《林彪读书见闻》。该文是李德2000年6月在当代中国研究所林彪问题研讨会上的发言稿,介绍了他1960年在林彪身边工作时,亲身经历的林彪读书学习的情况。文章表明林彪是酷爱读书,而且善于读书的人。这是很有参考价值的第一手材料。该文后来由舒云加工改动后,署名《林彪读书生活》,发表在《同舟共进》2012年第4期上。这篇经舒云改动过的文章,比起原文的价值大损,不但节外生枝地加上了一个女青年被军人强奸的故事,而且还胡编乱造了一些虚假情节,如最后一节说:“林彪讲话的记录稿报送毛泽东审阅。毛阅后立即批示:‘四个第一好,这是个创造。’林彪看过毛泽东的批件之后,默默一笑,随口说:‘四个第一也是逼出来的,这本来是总政治部的事,我越俎代庖了。’”这段惟妙惟肖的对话,完全是瞎编的故事。林彪1960年9月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是决定军队大政方针的事情,怎么能是总政的事情?林彪讲“人的因素第一,政治第一,思想工作第一,活的思想第一”,指的是正确处理政治工作领域中的四个关系问题。“四个第一”的提法是以后才归纳出来的。毛泽东不可能当时就有“四个第一好”的批示。查毛泽东在1960年12月对军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的批语和修改,根本没有“四个第一”的文字[78]。毛泽东用“四个第一”的提法,最早见诸文字记载的是在1963年2月听取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汇报时讲的。至于说“四个第一好,这是个创造”的话,则是1965年2月22日,毛泽东在接见海军干部工作会议、《解放军报》编辑记者会议的代表和第三批战士演出队时讲的。
(4)关于林彪出逃的史料
“九·一三”事件可分为三个现场:北京现场、北戴河现场和坠机现场。2000年以后关于这三个现场的口述和文字史料基本形成了一个事件链条。北京现场主要是以周恩来处理林彪出逃为主轴,涉及人民大会堂、西郊机场、空军指挥所等处。相关当事人和见证人的回忆材料,可见上述文字,不再赘言。有关林立果策划谋反的史料,有迟泽厚采访当事人关光烈的两篇文章《关光烈谈林彪》、《初识关光烈》(《南方周末》2012年2月16日、24日)。关光烈介绍了有关林彪的身体和工作的一些情况,特别是讲述了他被林立果召到北京后,要他参加谋反活动以及他予以婉拒的心态,可见林立果们策划谋反的不着边际。
关于北戴河林彪住地现场,又有目击证人回忆史料的补充。最有价值的是以下三个材料:1、林办秘书宋德金的《我在林彪办公室的前前后后》(《百年潮》2000年第9期)。宋是当晚在北戴河林办值班的秘书,知道“要绑架首长跑”的消息较晚,是乘车追赶林彪的人之一。2、刘吉纯口述、丁丑(即宋德金)整理的《难忘的“九一三”前夜——一个警卫人员的回忆》(《历史学家茶座》2005年第1辑)。刘是林办警卫科副科长,是林立衡最早找的人之一,经历了林立衡报告,林彪一家出逃,再追赶到机场的全过程。3、吕学文口述的《我所亲历的林彪出逃》(《文史精华》2005年第4期)。吕是8341部队六中队一分队队长,是随卫林彪的警卫人员。9月12日晚,他是拦截和追赶林彪汽车的人之一。这些当事人的口述材料,与已发表的警卫秘书李文普、内勤张恒昌和陈占照、8341部队副团长张宏、二大队队长姜作寿等人的回忆,可以够成互证关系。宋德金随后出版了《真实的林彪——林彪秘书最后的回忆录》(香港:皇福图书,2008年),在其文章基础上进行了扩充,补充了他对其他当事人的采访。宋在林办工作时间尚短,所知有限,对林彪事件的叙述明显受到林立衡的影响,其史料价值主要是其亲身经历和采访有关人员的部分。书名也不大妥当,纯属是书商的商业炒作行为。
(5)关于林彪坠机身亡的史料
关于林彪座机坠毁问题的史料,到2000年后已较系统和系列化了。论权威性,首推孙一先的《在大漠那边:亲历林彪坠机事件和中蒙关系波折》(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作者既是林彪坠机现场的亲历者,也是飞机为什么坠毁问题的研究者。迄今为止,这部书和上述王海的《我的战斗生涯》,都是解释林彪坠机事件的最权威版本。空军专家组根据孙一先的现场照片作出的研究结论是:“三叉戟256号飞机是有操纵地进行野外降落(迫降)没有成功,造成破碎烧毁的。”[79]这否定了空中起火爆炸说、防空导弹击伤说、机上人员搏斗说等假说。尽管现在坊间关于林彪坠机事件的争论很多,但都不足以对这一研究结论构成真正的挑战。
关于林彪出逃和坠机事件的权威性材料,还有256号专机副驾驶康庭梓发表的系列文章。康庭梓是没有登机的256号机组成员,根据自己在飞机强行起飞的现场观察和对三叉戟飞机的专业知识,查访有关人员所写的这些文章,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准。康认为专机驾驶员潘景寅是有意没有叫醒他们这些留下的机组人员,飞机是在自行迫降时坠毁的,否定了被击伤起火迫降说。他在10年前已经写成了40多万字的书,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审批通过。康庭梓部分文章目录和发表时间如下:《林彪仓皇出逃目击记》(《传记文学》1997年第4期)、《9.13机组人员未登机》(《炎黄世界》1998年第11期)、《林彪乘机已去留下机组何往》(《通俗小说报》1999年第6期)、《亲历913事件》(《北京记事》1999年第3期)、《林彪座机飞行航线为什么会偏航》(《党史博览》1999年第11期)、《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前》(《中华儿女》1999年第4期)、《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后》(《中华儿女》2001年第2期)、《邓小平为机组死难人员定性》(《北京记事》2000年第7期)、《关于256飞机的黑匣子》(《党史博览》2000年第5期)、《3685号直升飞机被劫持经过》(《中华儿女》2001年第9期)、《“9.13”事件中的空军指挥所》(《文史博览》2001年第1期)、《林彪坠机思考》(《航空知识》2002年第2、3期)、《“9.13”之夜的空军指挥所》(《中华儿女》2002年第9期)、《林彪座机残骸哪里去了》(《党史博览》2004年第5期)、《林彪座机是被禁空令逼走的吗?》(《文史精华》2004年第4期)、《“九一三事件”中256号飞机是怎样从天上掉下来的》(《湖北文史》2005年第2期)、《林彪座机副驾驶细说坠机现场》(《文史精华》2004年第9期)、《带着血与泪的算式9-4=5》(《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年第3期)、《“九一三”事件中林彪专机机组人员的走与留》(《文史精华》2006年第11期)、《解读山海关机场机组走留现象》(《党史博览》2012年第1期)、《“9.13”忽遇噩运如今他们怎么了》(《炎黄世界》2012年第3期)。另外还有一些采访文章,如李菁采访康庭梓的口述文章《林彪坠机现场目击记》(《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第14期)等。
海外关于林彪坠机事件的材料,主要是来自蒙方的。日本共同社2006年9月13日报道称,共同社获得了蒙古政府1971年11月20日的一份调查报告《中国飞机在蒙古境内坠毁原因的确定文件》。该报告共16页,要点是:1、导致飞机坠落的直接原因是导航问题,排除了飞机被击落的可能性;2、蒙方没有收到来自这架飞机的任何无线电通信;3、苏蒙方开展联合调查的时间是10月8日至18日;4、飞机残骸燃烧了很长时间,大火覆盖了一块长975米、宽321米的地方,表明飞机有足够的油量;5、调查人员认为飞机上发生了搏斗,坠机现场发现了8支枪,有支枪的子弹已经上膛。共同社在报道时也对“搏斗说”表示了深度怀疑。据该社得到的另一份苏蒙双方联合调查报告,林彪尸体上没有发现弹痕。[80]
最近披露的来自蒙方的材料,最有价值的是达西达瓦2007年写的一本小册子《林彪元帅之死》。作者曾担任过蒙古档案馆馆长,根据他所掌握的蒙方资料,又参考孙一先的《在大漠那边:亲历林彪坠机事件和中蒙关系波折》写成了该书。书中有大量蒙方拍的现场照片,对现场登记的物品有较详细的记载,证实了是苏联人取走了黑匣子。现场物品与孙一先所记基本相同,有些略有差异。舒云的《蒙古学者披露林彪飞机坠毁细节》(《文史参考》2011年第17期),介绍了该书的部分内容。但舒云的文章中糅杂了来自孙一先著作、日本共同社报道、《红星报》报道和其他方面的信息,而且还添加了一些想象的东西,如“林彪手令”不见了等等,使该书的真实信息反而被模糊掉了。其实,该书最有价值的地方是确定了飞机坠毁的时间。蒙方在现场捡到的一块上海表,表针停在2时27分。这就是飞机的坠毁时间。据该书说,飞机是9月13日1时53分至55分从414号界标上空入境的。也就是说,飞机是在蒙古境内飞行了32-35分钟后坠毁的。256号飞机平均时速约670公里,30多分钟也就是刚飞到温都尔汗的时间。由此可见,飞机曾飞到苏蒙边界然后向南折回的说法,从时间上看就是不对的。另外,该书说飞机落地时,人还活着。这证实了笔者在1997年著书时的推测:飞机坠毁时引燃的大火,是导致机上人员全体死亡的真正原因。
来自俄方的关于林彪坠机事件的最新材料,是前苏联外交官顾达寿的私人回忆录。2009年《炎黄春秋》第10期刊载了阎明复的《前苏联外交官目睹九一三事件现场》一文,转述了顾达寿2008年出版的回忆录《我的中国生涯》(俄文版)中的有关部分。该书声称,“九·一三”事件后,他受苏联驻华使馆委派去实地查看现场,发现林彪乘坐的256号飞机是“在蒙古的温都尔汗地区被击落”的,“在飞机的舱壁上发现了子弹的弹孔,这说明机舱内曾经发生了搏斗,还使用了武器”。此说与中、俄、蒙三方公布的材料大相径庭,立即遭到海内外学者的质疑。余汝信发表了专文《林彪座机是被蒙方击落的吗?——对阎明复转述的苏外交官回忆录的质疑》[81],从顾达寿的任职资格、蒙方的防空军力、信息情报的沟通渠道、现场勘察的场景等方面一一考证,证明顾达寿根本没有去坠机现场考察,完全是在说谎话。在随后出版的顾达寿口述、郑少峰执笔的《直译中苏高层会晤》(当代中国出版社,2011年)一书中,就再没有与“九·一三”有关的内容了。现在只有在一些网站和个人博客上,还留有阎明复转述的顾达寿版“飞机失事搏斗说”。
(6)关于“九·一三事件”后清查工作的史料文章
2000年以来,有关林彪事件清查工作的材料陆续披露出来,也引起学界的关注。它们主要有三类:一是参加“两案”审判的工作人员的回忆;二是关于“九·一三”清查工作的材料;三是林彪事件涉案人员的采访史料。
参加“两案”审理工作者的回忆著述主要有:图们、肖思科的《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内容与1994年出版的《震惊世界的77天——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纪实》基本相同。镡德山主编了《中国大审判: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图文纪实》(辽宁人民出版社,2006年)。汪文风的《从“童怀周”到审江青》(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作者参加了审理江青集团的工作。特别法庭审判员王文正口述的《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作者主要参加的是江青案的审理,对林彪案、陈伯达案的叙述不多,反映了案件审理程序和一些办案细节。马克昌主编了《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中国长安出版社,2007年)。该书旨在留下律师为林、江案主犯辩护的历史资料,撰稿人是为吴法宪、李作鹏、陈伯达、姚文元、江腾蛟辩护的律师马克昌、张思之、傅志人、朱华荣、苏惠渔、张中。这些当事人的回忆史料,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两案”审理的情况。这方面的回忆文章也有一些。如郑振东的《我参与审判吴法宪》(《党史博览》2004年第1期),作者参加了对吴法宪的检察预审工作。文章说,吴法宪对审讯的态度是比较好的,办案人员对他没有逼供、诱供行为,他当时是很感激的,对判决后的安置也是满意的。这可与《中华儿女》上高德明的同题文章互证。
关于“九·一三”后的清查工作,当年亲历者的回忆披露出了一些新的材料,引起了学界的重视。《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4期转载了刘岩的《我参与处理“九·一三”事件的回顾》一文,作者是总政的干部,当时在专机师负责清查工作,反映了“九·一三”对专机师的震动和影响。关于王良恩自杀事件的著述有:邬吉成、王凡的《王良恩事件始末》(《同舟共进》2010年第12期),于继增的《中办副主任王良恩文革中自杀之谜》(《文史精华》2012年第8期),赤男(肖思科)的《林彪事件后三位上将的信件风波》(《党史博览》2004年第6期)等。赤男的文章根据“两案”的材料,讲述了许世友、韩先楚、杨得志在庐山会议上给毛泽东、林彪写信的事情,这三人的政治态度是赞同林彪庐山讲话的,信件在“九·一三”后清查北戴河林彪住宅时被发现。江青认定这是他们给林彪的“表态信”,从而引发了一场让他们来北京说清楚的政治风波。但比较遗憾的是,文章没有公布三上将的原信。
8341部队副团长武健华根据亲身经历写的《“九一三”事件后对林彪住地的清查工作》(《党史博览》2011年第12期),讲述了在北戴河和毛家湾的清查情况,有些材料是首次披露,很有史料价值。
根据原北京卫戍区司令吴忠口述,陈楚三、李大震整理的《吴忠谈“九一三”事件》(《炎黄春秋》2012年第1期),是一篇信息量很大,史料价值很高的文章。文中最具史料价值的是林彪想要写给毛的一封信,并把信文也公布出来了。林彪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是,对现任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大军区一二把手,实行“四不一要”(即不逮捕、不关押、不杀、不撤职,特殊情况要执行主席面授机宜指示)的政策,并要求传达到卫戍部队的每一个干部战士,3月一次,10年不懈。这封信虽然最后没有发出,但有关当事人已经证实确实有这封信。这封信对于了解“批陈整风”时的林彪思想动态非常重要。但《炎黄春秋》刊登的信与原信在文字上有些出入,有些意思表达得不甚准确,引用时需加注意。
人民大学教授杨遵道写的自传《仁宇回忆录》(自印本,2007年),讲述了他奉命参加清查林彪罪证小组的情况。这个小组主要由清华、北大等单位的人员组成,任务是到毛家湾清查林彪家里的七万册书,找出林彪在书中的批注文字,搜集“罪证”。他们分类编印了林彪的批注文字1200多条,送到了中央专案组等单位。
林彪事件涉案人员的采访史料的披露,是近些年的事情。2007年建军80周年时,林彪照片首次公开出现在官方的庆祝展览上,对战争时期的林彪有了更公正的评价。在此前后,一些林案其他涉案人员的研究也开展起来了,如李意根的《程世清沉浮录》(《文史精华》2008年第11期),叙述了程世清主政江西的情况,对其功过是非的分析评价比较客观。
近年来,关于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的情况,对他们获释后生活的采访文章,都不断出现在媒体上。媒体开放尺度的放大,表明这些涉案者已从政治人物变成了历史人物。他们对林案的一些观点,在采访文章的字里行间中也有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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