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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和北戴河会议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全面发动起来了,到处是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毛泽东深信,只要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许多人间奇迹都会在群众运动中创造出来。
一九五八年秋,当人民公社刚刚搭起架子,一大堆问题还摆在那里没有解决,却有很多地方宣布人民公社为全民所有制,并且搞“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试点。河北省徐水县率先成立了全县范围的特大型公社,号称实现了全县“全民所有制”,并提出“向共产主义过渡”,引来不少人参观学习。河南也有这样的试点。毛泽东曾经派人去徐水了解过,发现不少问题。为了进一步弄清情况,他决定亲自到河北看一看。
十月十四日下午,毛泽东到达天津,同天津市委和河北省委负责人谈话。第二天下午,再次同他们谈话。谈论的话题,都是人民公社和钢铁生产问题。
十月十六日下午和十七日下午,毛泽东又找来河北省委和天津地委、保定地委负责人,徐水、安国、唐县、正定四个县的县委负责人,听取他们汇报。当徐水县负责人汇报他们的“全民所有制”时,毛泽东明确表示,徐水的全民所有制和鞍钢的全民所有制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他要河北省长刘子厚到徐水作些调查,二十一日向他汇报。十七日下午六时,毛泽东回到北京。
毛泽东密切关注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他需要了解更多的实际情况。十月十九日一清早,写信给陈伯达,要他和张春桥、李友久立即去河南遂平县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作调查,为杭州会议①准备意见。并提出到郑州时,最好能请河南省委书记史向生一同去调查。过了半个小时,又写信给陈伯达,嘱咐他带上《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一书,②调查组每人一本,边调查,边读书,白天调查,晚上读书。并建议把胡绳、李友久都带去,“练习去向劳动人民做调查工作的方法和态度,善于看问题和提问题”。③陈伯达一行接信后很快就出发了。
张春桥,当时是上海市委宣传部长。“大跃进”期间,写了《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一文,在一九五八年九月出版的上海《解放》杂志上发表。毛泽东看了十分欣赏,建议《人民日报》转载,并为转载这篇文章写了“人民日报编者按”。张春桥因此来到北京,并曾随同毛泽东到河北调查。
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听刘子厚汇报。这次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浮夸风和“共产风”。例如:一亩白薯产量不过两千斤,却虚报成八千斤;把几个村的肥猪集中起来,让人参观,弄虚作假;在宣布全民所有制的同时,所有个人财产和私人债务统统“共了产”,分配上实行完全的供给制。听到这些,毛泽东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浮夸风,毛泽东说:“要实事求是。把猪都并到一起,就不实事求是了。初看可以,经不起细看,经不起分析。要告诉县里,叫他们不要搞这一套。”“对虚报的人要进行教育,进行辩论,不要讲假话,是多少就是多少。”
关于“共产风”,他说:“家具可以不归公,这是一部分生活资料。吃饭集体,衣服、床、桌、凳等等不能集体嘛。”“对私人间的债务问题,一风吹,又一次‘共产’哩。这是劳动人民的劳动所得,把你的拿过来,这不是租借是侵略了。”他说:“要把劳动力多的农户的积极性调动出来,使他们收入多点,工资多点,不要平均主义。多劳多得是社会主义原则。”
毛泽东听到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捆人、打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十分生气,批评说:“有捆人,打人,就是还有封建残余,是对敌我界限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相互关系没有搞清楚。一捆、二打、三骂、四斗,不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
关于徐水县的“全民所有制”,他认为,实际上是集体所有制,其中也包含有全民所有制的因素。“他们说全民所有,也不一定公开改,马虎下去好了。”④对这个问题,毛泽东似乎还在看,还在研究,没有让他们立即纠正。
毛泽东的这些意见,给“共产风”泼了一点冷水。他对混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界限的问题,开始有所察觉,有所思考。
十月二十三日,陈伯达到河南以后,毛泽东又写给他一封信,要他们在卫星公社搞一个星期调查,包括调查团(社)、营(大队)、连(队)⑤的各项问题。然后再找遂平县级干部座谈几次,研究全县各项问题。
过了几天,十月二十六日,毛泽东决定派吴冷西、田家英去河南调查。他选了两个地方。一是新乡地区的修武县,是个小县,十三万人口,以一县一社而闻名。一是七里营公社,是全国第一个打出“人民公社”牌子的,位于豫北平原,为新乡县的一个乡。
二十八日凌晨四时,毛泽东复信陈伯达,告诉他,如果遂平调查已毕,可以去附近某一个县再作几天调查,以资比较。于十一月二号或三号回到郑州即可。
这时,中央已经发出在武汉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的通知。为了开好这两个会议,毛泽东决定先到郑州,一面听取两个调查组的汇报,一面约集部分省市委书记准备有关文件。
十月三十一日傍晚,毛泽东乘专列离开北京。十一月二日到达郑州。一路上,不断召集当地负责人座谈,如饥似渴地了解公社化以来的情况。
十一月二日至十日,毛泽东在郑州主持召开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大区负责人、部分省市委书记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后来被称作“第一次郑州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是逐步增加的。开会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专列上,有时在省委招待所。
按照毛泽东的说法,他召集郑州会议,本来是想研究人民公社性质问题,先派陈伯达、张春桥,吴冷西、田家英分别到遂平、修武、七里营研究一下,再请几位省委书记来。但会议一开始,有些人就提出,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已经过时,要搞一个新的四十条。毛泽东同意了。这样,第一次郑州会议就有两个议题,准备两个文件。
十一月三日下午,毛泽东在专列上召集九个省委第一书记开会。他们是河北的林铁、河南的吴芝圃、陕西的张德生、甘肃的张仲良、湖北的王任重、山西的陶鲁笳、山东的舒同、安徽的曾希圣、湖南的周小舟,还有陈伯达等人。主要是听他们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汇报。毛泽东一面提问,一面发表意见。在交换意见时,他与陈伯达有一个小的思想交锋。
吴芝圃汇报说:“关于交换问题,有些东西是调拨,交换的范围缩小了。”
陈伯达:“现金结算减少了。遂平县现金结算,去年占百分之七十,今年倒过来,非现金结算占百分之七十。”
毛泽东:“现金结算,非现金结算,是一回事嘛!”
陈伯达:“是一件事,但不用货币来往了,有性质上的不同,没有货币流通了。”
毛泽东:“外国资本家每天数钞票,谁去数呀?还不是银行里头算一算帐。资本家交换货物,哪一个见现金?我们现在也是这样,就是不数票子。当然,性质不同。我也没有学过货币学。”
曾希圣:“我们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单是粮食生产地区,货币很少,没有货币流通了。经济作物地区货币多,货币比较容易流通。”
毛泽东:“必须使每个公社,并且使每个生产队,除了生产粮食以外,都要生产商品作物。西安会议⑥没有提倡这个事,他们一心一意要取消商业。”“每一个人民公社除生产粮食以外,必须大量生产经济作物,能够赚钱的,能够交换的,有农业品,有工业品,总之是生产商品。这个问题不提倡,以为人民公社就是个国家,完全都自给,哪有这个事?生产总是分工的。大的分工就是工业、农业。既有分工,搞工业的就不能生产粮食、棉花、油料,他就没有吃的,只好交换。”“三国时候,张鲁的‘社会主义’是行不长的,因为他不搞工业,农业也不发达。”
这是公社化运动兴起后毛泽东对商品、货币等问题最早的比较明确的表态。
在汇报家庭问题时,吴芝圃反映:有的干部提出,在共产主义实现以前就消灭家庭。毛泽东说:“现在不是消灭家庭,而是废除家长制。”他又重复了一遍:“废除家长制,肯定不是废除家庭制度。”⑦
搞一个新四十条,以取代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是在这次会上定的。毛泽东指定吴芝圃负总责,下分工业、农业、教育科学文化、公社体制四个小组,分别由王任重、曾希圣、舒同、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负责。从四日起开始讨论,七日拿出初稿。
十一月四日下午,在专列上继续开会,听取新四十条起草情况的汇报。吴芝圃说,议了一个题目,叫“人民公社发展纲要四十条”,第二个题目叫“共产主义建设十年规划纲要”。毛泽东说:“你现在涉及到共产主义,这个问题就大了,全世界都不理解了。现在的题目,我看还是社会主义。不要一扯就扯到共产主义。”
在汇报工业、农业时,都提出一些吓人的超高指标,例如,十年内,钢产量达到四亿吨,机床一千万台,煤四十亿吨,粮食亩产由原定的四百斤、五百斤、八百斤,分别提高到四千斤、五千斤、八千斤,叫“新四、五、八”。毛泽东听了,没有反对,采取保留态度。他说:“我看这个文件要发表,要过了苦战三年之后。”并问道:“你这是内部盘子吧,不写在文件上吧!”最后,毛泽东接受陈伯达的意见,把这个文件的题目改成“全国的十年建设规划”。
当时毛泽东正在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结合“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饶有兴味。他说:“我们研究公社的性质、交换、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些问题,可以参考的材料还是斯大林那本《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我大体看了一下,可以找几十本在这里发一下。我们现在看,跟发表的时候看不同了。发表的时候,我们谁也不想这些问题”。“我看,他那个东西是有些问题,但是还很可以值得研究,不要轻易全面否定那个东西。”
史向生在汇报中谈到,讨论公社体制时,遇到了共产主义因素、大集体和小集体、大全民所有制和小全民所有制、商品交换等问题,始终没有讨论清楚,而且越说越糊涂。毛泽东没有多说什么,这些也都是毛泽东正在考虑和研究的问题。
因为要搞全国的十年建设规划,毛泽东提出,进一步扩大会议的规模,请上海的柯庆施、广东的陶铸、东北的欧阳钦、四川的李井泉,中央分管农业和工业的谭震林、李富春等参加。⑧
十一月五日,会议继续举行。新增加的李富春、柯庆施、欧阳钦、史向生、吴冷西,出席了会议。
一上来,毛泽东就问新到会的人:“把你们请来,有什么新闻?”
第一个发言的是柯庆施,他主要反映城市里有些混乱,抢购商品,提银行存款,购置高档商品,怕废除票子。毛泽东说:“陈伯达就有这个倾向。”会上,其他人也反映了类似的情况,引起毛泽东的严重关注。他说,纲要里要写这个问题,有个安定人心的问题。后来,毛泽东对城市办人民公社,一直采取谨慎的态度。
当史向生再次提出十年内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候,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他的观点:“修武一县一社,它的东西在县的范围可以调拨,但河南省去调就不行,国家调更不行。修武的粮,七里营的棉,是要交换的,不能调拨。不要把修武、徐水、遂平与鞍钢、上钢、上海国棉一厂混同了。(史问:到底是什么所有制?)总不能说全民所有制,可以说县全民所有制,小全民所有制,大集体所有制。把全民、集体混起来,恐怕不利。好像我们现在差不多了,共产主义已经来了。这么快,太快了!奋斗太容易了!把它们提得过高,跟鞍钢一样,而实际上不是,就不好了。这是客观规律。”这时,毛泽东联想到他在北戴河会议决议上加的那句话。他说:“我现在顾虑,我们在北戴河开那个口子,说少者三四年,多者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即由集体所有制搞成全民所有制,像工厂那样,是不是开了海口,讲快了?”“北戴河决议要有点修改才好。”
在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时间问题上,毛泽东有些犹豫了,似乎感到说冒了,但在农业生产方面,仍坚持他的“少种多收”方针和三三制的耕作制度,即全部耕地的三分之一种农作物,三分之一种树,三分之一休耕。⑨
十一月六日、七日两天晚上,继续开会。开会地点从专列改到河南省委招待所。刘少奇、陈云、邓小平、谭震林、杨尚昆等都来了,出席这两天的会议。
在六日的会上,毛泽东提议由邓小平代替吴芝圃主持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的起草工作,并提议搞一个《郑州会议纪要》。他认为,四十条纲要,问题甚大,建议把时间拉长,将十年改为十五年。最后这个文件定名为《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
毛泽东提出三个问题要大家研究。第一个问题,什么叫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什么叫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实现这些过渡需要什么条件,要多长时间?毛泽东认为,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主要标志,就是产品可以在全国调拨,像国营企业鞍钢那样。关于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问题,他提醒大家,“我们不要冒险”。对山东范县提出的“三年过渡到共产主义”,他半信半疑。毛泽东提出要研究的第二个问题是钢的指标。第三个问题是城市人民公社如何搞。他说,城市人民公社是可以搞的,问题是要有步骤,基本原则是不降低现有的工资标准,要有优越性。有先有后,北京、上海慢一点。他再一次批评人民公社是全民所有制的说法,要求每个公社生产商品,不要忌讳“商品”这两个字。⑩
①信中提到的杭州会议,后来改在郑州举行。
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一书,是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全面发动起来以后出版的。编这本书的主要目的,是要给向共产主义过渡提供理论根据。
③毛泽东给陈伯达的信,手稿,1958年10月19日。
④毛泽东在中共河北省委领导同志汇报徐水工作时的谈话纪要,1958年10月21日。
⑤人民公社在建社初期,许多地方采用了军队的建制。
⑥西安会议,指1958年10月在西安召开的农业协作会议。会上有人提出取消商业、消灭货币的意见。
⑦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11月3日。
⑧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11月4日。
⑨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11月5日。
⑩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11月6日、7日。
经过两天讨论,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初稿又作了补充修改。八日,送毛泽东审阅,他略有修改,交邓小平阅办。
九日上午,会议在河南省委招待所继续进行。毛泽东主要就纲要四十条问题发表意见。经过七天的讨论,毛泽东纠“左”的思路越来越明显了。他讲了几个重要问题。
第一,家庭问题。针对公社化运动中在一些地方出现的拆散家庭的极左做法,他主张在纲要里写进这样的话:“废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家长制。在住宅方面,注意使住房适宜于每个家庭的男女老幼的团聚。”
第二,商品问题。他说:“许多人避而不谈商品和商业问题,好像不如此就不是共产主义似的。人民公社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个人的工资。在生活资料方面,发展社会主义的商业;并且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在过渡时期内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利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列宁曾经大力提倡发展商业,因为苏联那时城乡商品流通有断流的危险。我们在一九五О年也曾有过这种危险。现在运输情况不好,出现半断流的状态。我看要向两方面发展:一是扩大调拨,一是扩大商品生产。不如此,就不能发工资,不能提高生活。”
第三,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他说:“一部分必须破坏,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这些方面,必须天天破除。破了又生,生了又破。又说:我们要恢复供给制,但要保留适当的工资制,保留一部分多劳多得还是必要的。”对资产阶级法权问题,毛泽东自有他的见解。在这次讲话中,他对这个问题采取了分析的态度,没有全盘否定。
第四,高指标问题。纲要中提出,到一九六七年要达到年产四亿吨钢。毛泽东就问:“许多问题,我不清楚你们是根据什么这样提的。工业方面为什么搞四亿吨钢?到一九六二年搞多少吨?(有人答:一亿吨钢。)五年就增长三亿吨,怎么增法?”他说:“现在有些问题相当混乱。不仅在公社方面,就是在中央、省、地这三级里头,都相当混乱。钢、机床、煤、电四项高指标吓人,四十条发到哪一级,要做政治考虑。”毛泽东对四十条里的高指标越来越怀疑了。
第五,工作方法问题。他说:“第四十条,一大堆观点,使人看了不满意。中心是要解决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不要捆人、打人、骂人、辩人,罚苦工,动不动“辩你一家伙”。要提倡实事求是,不要谎报。《人民日报》最好要冷一点。要把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当成重点,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实事求是。”
讲完了四十条,毛泽东把话题转到斯大林《关于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他要求省委常委、地委常委以上干部都要研究其中的第一、二、三章。他强调指出:“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调拨的产品只是一部分,多数产品是通过买卖进行商品交换。”“现在有一种偏向,好像共产主义越快越好。实行共产主义是要有步骤的。山东范县提出两年实现共产主义,要派人去调查一下。现在有些人总是想在三五年内搞成共产主义。”①
在九日这天,毛泽东写了《关于读书的建议》这封信,提议大家都读两本书,一本是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另一本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他提出:“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这两本书,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现在很多人有一大堆混乱思想,读这两本书就有可能给以澄清。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同志,在最近几个月内,就是如此。他们在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是马克思主义者,一临到目前经济实践中某些具体问题,他们的马克思主义就打了折扣了。现在需要读书和辩论,以期对一切同志有益。”他还建议:“将来有时间,可以再读一本,就是苏联同志们编的那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读这类书最有兴趣,同志们觉得如何呢?”②
这次郑州会议起草的另一个文件《郑州会议纪要》,十一月七日形成初稿。毛泽东改过两遍,把文件名称改为《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
决议草案分六个部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公社问题;城市公社问题;要抓农业;工作方法;几个具体政策问题。
这个决议草案,尽管肯定了人民公社是实现由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两个过渡的最好的形式,强调要不断提高公有化程度,提高产品国家调拨的比例,但毕竟在划清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界限这个问题上,迈出了纠“左”的一步,明确指出现阶段仍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的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十一月十日上午和下午,毛泽东两次讲话,谈他对这个决议的修改意见,和对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看法,着重批评混淆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和取消商品的错误观点。
他说,大跃进搞得人的思想有些糊里糊涂,昏昏沉沉。需要对一些同志作说服工作。
他说:“现在仍然是农民问题。有些同志忽然把农民看得很高,以为农民是第一,工人是第二了,农民甚至比工人阶级还高,是老大哥了。”“这样看,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有的同志读马克思主义教科书时是马克思主义者,一碰到实际问题就要打折扣。”“于是谨慎小心,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第三十六条③的写法就是证据,尽量用不明显的词句,来蒙混过关,以便显得农民进入共产主义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这是关系到几亿农民的事。”“我们没有宣布土地国有,而是宣布土地、种子、牲畜、大小农具社有。这一段时期内,只有经过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才能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全民所有制。”
他又说:“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应当利用商品生产来团结几亿农民。我以为有了人民公社以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例如畜产品、大豆、黄麻、肠衣、果木、皮毛。现在有人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几十万人不要商业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违背客观法则的。”
他还说:“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为什么怕商品生产?无非是怕资本主义。现在是国家同人民公社做生意,早已排除资本主义,怕商品生产做什么?不要怕,我看要大大发展商品生产。”④
毛泽东反复强调,生产资料是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因此产品也是公社集体所有,他们只愿意用他们生产的产品交换他们需要的商品。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他批评了河南省提出的要四年过渡到共产主义,说他们马克思主义“太多”了。
毛泽东十日的讲话,实际上是第一次郑州会议的总结。在“划线”问题上,在对待商品生产、商品交换问题上,毛泽东形成了更为鲜明、更为系统的思想。这是第一次郑州会议纠“左”成果的集中反映。但是,第一次郑州会议还只能说是纠“左”的开端。其他一些重要方面,如高指标问题,浮夸风问题,两个“过渡”的时间问题,人民公社内部的诸多问题,都还没有解决。毛泽东发动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由此引发的“共产风”和极左思潮,来势猛烈,犹如一列急速行驶的火车,一时根本刹不住。而且毛泽东一直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总的是正确的,强调成绩是主要的,缺点错误是第二位的。因此,不能设想,通过这次会议就能把错误的东西都纠正过来。
第一次郑州会议结束了。按照毛泽东原先的意见,这次会议通过的《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在经过中央政治局确认后,就下发各地贯彻执行。然而,毛泽东很快就改变了主意。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七时,毛泽东写信给邓小平,说:“想了一下,那个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还是稍等一下(大约两个星期左右),带到武昌会议上再谈一下,得到更多同志的同意(可能有好的意见提出来,须作若干修改,也说不定),然后作为正式文件发出,较为妥当。这并不妨碍各省同志按照他们带去的草案立即在干部中传达、讨论和实行。是否如此,请你同北京同志们商量酌定。既然如此,郑州会议就是一个为武昌会议准备文件的会议,因此不要发公报。”⑤
毛泽东改变主意,说明会议虽然散了,但他还是放心不下,脑子里一直在思考着人民公社的一些问题。正如他所说:“因为这是一个大问题”。⑥
第一次郑州会议结束后,刘少奇、陈云、邓小平等返回北京,连续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通报会议精神,讨论会议制定的两个文件,组织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毛泽东在郑州又停留了几天,十一月十三日下午离开郑州,十五日凌晨一时许到达武昌。在郑州期间和去武昌途中,毛泽东继续向一些地委、县委、公社负责人作调查。
离开郑州那天,毛泽东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对在北京召开政治局会议通报贯彻第一次郑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建议。他提议讨论两个问题:“(一)讨论郑州起草的两个文件,当作问题提出,征求意见;(二)讨论斯大林苏联经济问题‘意见书’部分的第一第二第三章。这样做,是为了对武汉会议先作精神准备。”他解释说:“所谓当作问题提出,即对每一个问题,都提出正反两面。例如对划一条线弄清界限问题,提出划线好,还是不划线好?对商品问题,提出现阶段要商品好,还是不要商品好?”他要求省一级的会议也要讨论这两个问题。⑦
划线问题,商品问题,这是第一次郑州会议已经明确了的,为什么毛泽东还要求中央政治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当作问题提出”,进行讨论呢?在毛泽东看来,这是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而在这两个问题上有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的,并不是少数人。首先要在中央、省市区这两级领导干部中,进行充分讨论,真正把这两个问题弄懂弄通,才能在全党统一认识。这两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不解决,纠正工作中的错误是不可能的,甚至还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在武昌,毛泽东一面批阅文件,一面找人谈话,了解第一次郑州会议贯彻的情况和下面的反映。找来谈话的,有一些省委书记,还有湖北省的一些城市和地区的主要领导干部。
十一月二十一日到二十七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武昌举行。毛泽东主持会议。会议围绕人民公社问题和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问题,着重讨论了高指标和浮夸风问题。
在第一天(二十一日)的会议上,毛泽东讲话,谈了八个问题:一、过渡到共产主义问题;二、十五年规划问题;三、这次会议的任务问题;四、划线问题;五、消灭阶级问题;六、商品经济问题;七、减少任务问题;八、人民公社整顿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他在第一次郑州会议前后反复考虑的,据他说:“这一向,在我的脑筋里头,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就是刚才讲的那些问题,究竟这样好还是那样好。”
他担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在干部中存在一种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趋势。他说:我们乡以上的干部,没有一百万,也有几十万,就是要过渡得快,越早越好,抢先于苏联。他说:我们现在是一穷二白,五亿多农民人均年收入不到八十元,是不是穷得要命?我们现在吹得太大了,我看是不合事实,没有反映客观实际。苏联一九三八年宣布社会主义建成了,现在又提出,从现在起十二年准备进入共产主义的条件,因此,我们就要谨慎。我们有说两年的,也有说三年的,也有说四年的,也有说五年的,就要进入了,哪有那个事呀?范县说两年进入共产主义,我派了几个同志去看了看,他们说“难于进”。
关于郑州会议上搞的那个《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草案)》,毛泽东说,那些数目字根据不足,放两年再说,不可外传,勿务虚名而受实祸,虚名也得不了,说你们中国人吹牛。他提议,这次会议的重点,就是讨论关于人民公社的决议和一九五九年的计划安排,为召开六中全会作准备。这样,集中反映“大跃进”中追求高指标达到登峰造极的那个“纲要四十条草案”,也就被搁置起来了。
在谈到一九五九年的任务时,毛泽东说:工业任务、水利任务、粮食任务都要适当收缩。实在压得透不过气,压得太重。我们在这一次唱个低调,把脑筋压缩一下,把空气变成固体空气。胡琴不要拉得太紧,搞得太紧,就有断弦的危险。可能性有两种,一种是现实的可能性,一种是非现实的可能性。能够由可能性转化成有现实性的那种可能性,就是现实的可能性。所谓非现实的可能性,就是空的,不能实现的。
要不要降低一九五九年钢产量指标,是毛泽东翻来覆去考虑的一个问题。北戴河会议提出的指标是二千七百万吨至三千万吨。毛泽东当时是很赞成的,只是想过,生产这么多钢有何出路?干什么用?还没有想到可能不可能的问题。一到武昌,他已觉得不妙了,应当考虑有没有可能的问题。所以他在讲话中提出:“钢三千万吨,要不要那么多?能不能搞那么多?”邓小平马上接过来说:“是不是搞三千万吨,是值得考虑的。”薄一波又接上说:“三千万吨,我们在下面稍微议了一下,是值得考虑的。现在六千万人上山,造成各方面这样紧张的局势,这实在是值得考虑的。”毛泽东问:“明年老老实实就是翻一番,有没有危险?”薄答:“翻一番没有问题,比较稳妥。”⑧
这个问题,毛泽东始终放心不下。当天晚上(实际上已经是二十二日凌晨一时了),他又把李富春、薄一波、王鹤寿、赵尔陆找来,问他们的意见。薄一波回忆说:“毛主席非常关心这件事,夜不能寐。”⑨最后他提出,不是三千万吨有无把握的问题,而是一千八百万吨有无把握的问题。但是,就在二十二日这天召开的工业会议上,主管计划工作的同志还是提出,必成二千二百万吨,争取二千五百万吨。当天晚上,毛泽东与刘少奇、陈云、邓小平等召集七个协作区组长开会,向他们摸底:翻一番是否可能?反复问他们:一千八百万吨靠不靠得住?
二十三日,毛泽东在会上再次讲话。第一个问题就是指标问题,再次提出要压缩空气,使各项指标切实可靠。
他说:一九五九年的钢产量究竟以什么指标为好?北戴河会议定的是二千七百万吨到三千万吨,那是个建议性的,这次要决定下来。今年翻一番,是个冒险的倡议,搞了六千万人上阵。“北戴河会议后这两个月的经验,对于我们是一个很好的经验,就想到,恐怕明年搞二千七百万吨到三千万吨,难于办到。我们是不是可以用另外一种办法,把指标降低,只翻一番,不翻两番,有没有把握?……前天晚上,富春、一波、王鹤寿、赵尔陆他们已经睡着了,我从被窝里头把这几位同志拖起来,就是讲,不是什么三千万吨有无把握的问题,而是一千八百万吨有无把握的问题。昨天晚上,我跟大区和中央几个同志吹了一下,究竟一千八百万吨有无把握,我们所得到的根据不足。从前别人反我的‘冒进’,现在我反人家的冒进。”但他又说:昨天晚上我们谈,似乎一千八百万吨是有把握的,许多同志说有把握。毛泽东把各协作区报的一九五九年钢产计划数字加起来,是二千一百三十万吨,正好比一九五八年翻一番。由此,他提出搞两本帐,第一本帐是一千八百万吨,第二本帐是翻一番,两千二百万吨。各部门的指标也都要相应地降下来。
一九五九年的钢产量指标,从三千万吨降到一千八百万吨,这是一个很大的调整幅度。走出这一步,对于毛泽东来说是不轻松的。他要克服来自多方面的阻力,更要极力克制自己想把钢铁搞得越多越好的主观愿望。经过两个多月的实践,他的头脑已经冷静一些了,经过翻来覆去地考虑,终于下决心大幅度压低钢产指标。
针对“大跃进”中浮夸风所以会刮到那样严重的程度,毛泽东专门讲了一个“作假问题”。他建议在关于人民公社的决议里把反对作假的问题专门写一条。他说:“建议跟县委书记、公社党委书记切实谈一下,要老老实实,不要作假。本来不行,就让人家骂,脸上无光,也不要紧。不要去争虚荣。比如扫盲,说什么半年、一年扫光,我就不太相信,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扫除了就不错。绿化,年年化,年年没有化,越化越见不到树。说消灭了四害,是‘四无’村,实际上是‘四有’村。上面规定的任务,他总说完成了,没有完成就造假。现在的严重问题是,不仅下面作假,而且我们相信,从中央、省、地到县都相信,主要是前三级相信,这就危险。如果样样都不相信,那就变成机会主义了。群众确实做出了成绩,为什么要抹煞群众的成绩,但相信作假也要犯错误。”他强调地说:“希望中央、省、地这三级都懂得这个问题,有个清醒头脑,打个折扣。”
“破除迷信”是毛泽东发动“大跃进”时提出的口号。在这次讲话里,他指出了问题的另一面,说:“破除迷信,不要把科学当迷信破除了。”“破除迷信以来,效力极大,敢想敢说敢做,但有一小部分破得过分了,把科学真理也破了。”“凡迷信一定要破除,凡真理一定要保护。”
“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也是毛泽东在发动“大跃进”时提出来的。对这个问题,他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作过一个分析。在这次讲话中,又作了进一步的较为全面的分析。他说:“资产阶级法权只能破除一部分,例如三风五气,等级过分悬殊,老爷态度,猫鼠关系,一定要破除,而且破得越彻底越好。另一部分,例如工资等级,上下级关系,国家一定的强制,还不能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有一部分在社会主义时代是有用的,必须保护,使之为社会主义服务。把它打得体无完肤,会有一天我们要陷于被动”。⑩
①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11月9日。
②《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32、433页。
③指《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1958-1972)》第一次修正稿修改时重新改写的第36条,内容是:“人民公社应当根据必要的社会分工发展生产,既要增加自给性的产品,又必须增加用以交换的产品。产品的交换,除了在公社相互之间可以继续采取合同制度以外,在国家和公社之间,应当逐步地从合同制度过渡到调拨制度。”
④《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36-439页。
⑤毛泽东给邓小平的信,手稿,1958年11月12日。
⑥毛泽东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和各协作区负责人的信,手稿,1958年11月12日。
⑦毛泽东给刘少奇、邓小平的信,手稿,1958年11月13日。
⑧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11月21日。
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下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842页。
⑩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