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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是美丽的,
从前我是那样厌恶你,
你像一颗明珠,
深深埋在污泥里。
我在你的怀里生长,
没有丝毫自由呼吸。
我毅然地离开你,
去迎接狂风暴雨,
在多少次生死关头,
也决不回头迟疑。
现在你像一朵鲜花,
在朝霞中那样美丽,
现在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展开披满阳光的羽翼。
山是那样青,
水是那样绿,
城市是那样灿烂,
陌路人都成兄弟。
我像一个初恋者,
沉醉地投入你的怀里。
现在我才明白,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你;
过去的厌恶,
正是太过于爱你……
1956年7月20日赴北京途中
选自《我迎着阳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赏析】
诗人的故乡是四川成都。成都此地古称华阳国,后世称为益州,称为蜀郡。其地有岷峨山水、锦官故城,物阜民丰,遐迩闻名。所谓“扬一益二”、所谓“天府之国”,就是指这里山川美好、物产丰富。有这样一个故乡,似乎值得夸耀。但是,作为“天府之国”的四川,在黑暗的年代,却只是地主和军阀的天堂,对穷人老百姓来说,只是一座牢狱。诗人于抗日战争爆发前夕,怀着对家乡的爱、对现实的恨,决然地离开故乡出走,去参加革命。本诗一开始就脱口而出:“故乡是美丽的,从前我是那样厌恶你”,说的就是当年他离家出走时的那种爱恨交织的感情。这首诗是1956年,诗人在宝成路工地深入生活,经成都赴北京途中所作。诗作所抒写的,当然是对家乡的热爱,对家乡新生的庆幸,“厌恶”云云,“污泥”云云,都不过是表现方法上的一种垫衬而已。诗的结尾又写道:“过去的厌恶,正是太过于爱你……”可见作者采用这种首尾照应的垫衬手法的艺术匠心。
诗人在赞颂家乡时,使用了贴切的比喻。第一节“你像一颗明珠”,第二节“你像一朵鲜花”,“明珠”“鲜花”都被时间环境所限定:明珠沉埋于污泥,鲜花擢秀于朝霞,不可移易;如果翻转过来,不仅不成义理,而且也无法修辞了。
诗人在抒发乡恋之情时,并没有局限于一己的眷恋之情,而是推己及人。第三节“山是那样青,水是那样绿,城市是那样灿烂,陌路人都成兄弟”,陌路兄弟是个点眼句子,形成了很高的境界。不然,山自青,水自绿,你自初恋,你自沉醉,与我外乡人何干?
本诗在章法组织上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押韵匀整,音调谐美。本诗各节,两句一押,用韵匀整而绵密,吟诵起来,抑扬缠绵,低回多情。
家乡念,故园情,这题材不知被古今中外的作家、诗人写过多少遍:父母之旧邦,桑梓之所在,水土之所长养,风俗之所熏陶,其所系念于人情者,必至深至切。因而,热爱故园,眷恋乡土,也就成为人类共同的至善至美的感情。这种至善至美的感情,一旦形之于作家、诗人的笔下,无不真性流露,感情激越,很少有枯槁贫瘠之作。然而,当人们的乡恋之情是与一种动荡和变故相关联,是以一种不得已的忧时伤乱、去国怀乡的情况为背景时,乡情就会有一种特殊的含意,热爱家乡、眷恋乡土的纯真之情就会升华为挚热的爱国、爱人民的高尚思想。谁不热爱家乡,谁就不会爱祖国。我们读这首《故乡》,不就有这样亲切的感受吗?
(韩小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