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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Fight for the Throne
天刚亮,一个身影穿梭在灰色的林子中,他是汉森。
之所以在这么个寒冷的天进林子,是因为他心中一直惦记着要捕到昨天看到的那只大公鹿。多年来,他的木屋壁炉上,一直保留着一个位置,等候悬挂巨大的鹿头。今天,他下定决心要抓住那头牡鹿。
假如必要的话,要狩猎到天黑,所以他做好了防寒准备,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的寒冷。衣服里边塞着两份三明治,口袋里装着一个保温壶,里边是热茶;还有他的狩猎武器——左臂挎着的来福枪。
汉森迈着稳健快速的步伐,踏上厚厚的积雪。他已经多年没有在这地区狩猎了。
他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停了下来,向前方望着。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一辆被雪花覆盖的老轿车孤零地躺在那里,它的轮子和窗户不知去向。
不知从什么时候,那部车就停在那儿。
村民们对老轿车议论纷纷。从非处理掉那部汽车不可的歹徒,推测到可能是某位固执的陌生人,迷路后,疲倦地睡着,早晨醒来说声“去他的”,然后走开。
汉森走下斜坡,然而有什么却让他突然停步。
莫非是他花了眼,要不怎么会有烟从汽车里升起呢?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常有猎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车里过夜。
当汉森再走近些时,他看见了两个男人。他们看着不像是猎人,都戴一顶皮毛帽,穿着普通的大衣和皮鞋。一个畏缩在后座的一个角落,帽子盖住双眼;另一个弯身在即将熄灭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们好!”汉森向他俩大声打招呼。
那个弯身烤火的男人抬起头,眼神呆滞地注视着汉森。那人脸孔惨白而憔悴,红色头发,年龄可能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仍然寒冷彻骨。他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子,才能行走。
他从自带的壶里倒了一杯热茶,伸手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再帮你下来走,你必须起来活动活动,让你的血液加速循环。你的朋友呢?”
“死了!”那个孩子啜着茶,双手紧紧地抱着杯子,低声说。
汉森拉开车门,想弄直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那人死了,僵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他外套的胸部下,有一个洞,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污渍。
汉森这时知道这两人是谁了。
昨晚,收音机新闻播报该区一件稀有的事。北边20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遭到两个歹徒的抢劫,其中一个好像抢了8000元,正在逃走的时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枪。
汉森看着眼前的场景,怀疑地想:“他们怎么会到这个荒山野地之中呢?”
他抬头,那个孩子正在看他,他故作平静地说:“你没有冻死算是幸运。”他必须尽量掩饰,不能让那孩子知道自己知道子弹的事。
汉森绕过汽车,拉开另一旁的车门,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下来活动活动。”
他们在雪地上踏步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汉森才让他自己来回单独拖曳着走。
“你的脚怎样啦?”
“没有任何感觉。”
“脱下鞋子和袜子,”汉森看着他死白的皮肉,惊叹道,“我的天,这下你麻烦大了!”
“用雪轻轻揉搓,让脚恢复一些知觉。”说着递给孩子一把雪。
汉森又把汽车上的尸首围着的一条羊毛围巾解下,交给那孩子。
“现在有没有感觉?”
“还没有。”那孩子摇了摇头。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
“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和袜子,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儿。你能不能走路?”
“应该可以。”
“你叫什么名字?”
“戈登。”
“好,戈登。我们现在出发,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一把手枪正好指在他的腹部。
汉森一愣:“你想干什么?”
“脱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说:“你要这衣服,我可以送给你,你以为有件暖和的衣服就够了吗?”
他指着树林,说道:“你知道走哪一个方向吗?即使知道方向,你认为凭你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把枪拿开吧!”
“没这么快,老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的路出去。”戈登说。
汉森咧嘴大笑,心想:这小子可不愚蠢。
“什么使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来的?我穿进穿出,寻找猎物的踪迹。更何况,还有些小事你还没有计划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说:“又开始下雪了,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戈登说。
汉森拉起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福枪。
“把它放下!”戈登语气十分锋利。
汉森叹了口气:“瞧,戈登,这是熊经常出没的地区,要是我们遇到一只饥饿的熊,你那玩具枪可不济事。来福枪不能放在这儿,它可以救我们的命。”
戈登想了想,说:“那么,你卸下子弹,放进口袋。老头,假如有熊出现的话,这把玩具枪有足够的时间应付,让你重新安上子弹。”
戈登的两脚可能被冻坏,可脑筋却没有问题。
汉森卸下子弹,说:“戈登,告诉你,我要走了。你要选择跟着走,可以;你要从背后开枪,请便。那样的话,明年春天,雪融化后,我们的尸体都会被找到。假如你没有向我开枪的话,我会带你平安出去。现在我就带你出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要给我你们昨夜抢来的钱。”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来,皱着眉头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昨晚抢了钱?”
“收音机,还有什么别的?你可以走的路只有六条,我相信现在州警都设了路卡,我也可以送你到那儿,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可以略加思考。现在,关于钱的事怎样?”
戈登略加思考,然后挥挥枪说:“上路,我跟你走。”
汉森便顺着自己之前依稀留下的脚印往前走。
一个城里的孩子比土生土长的汉森要惊恐慌乱,这使汉森看出,那孩子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地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他也不知道在这冰天雪地,身体健壮是如何占优势。
汉森比戈登大一倍,而且每天做晨间的散步,他走一早晨的里数,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说实话,汉森并不担心戈登的手枪;令他心烦的是,领这孩子下山,摆脱他,再回来的时间,那可是很关键的数小时,就没有时间狩猎那只公鹿了。再要看到一头那样大的公鹿,还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现在,在他眼中,那只公鹿比任何其他东西都来得重要。他叹了口气,也许那笔钱可以弥补这一天整个的损失。
猛然,戈登放了一枪,子弹落在他脚附近的雪地上,一些雪跳了起来。
“老头,你走得太快了!”戈登喊道。
本来就气恼他破坏计划,如今又来这一招,汉森火了,他转身站住,说:“小子,你再向我开一枪的话,我就把那支枪塞进你喉咙。我让你留住枪,是因为我懒得从你手上取走。听见了吗?”
戈登想说什么,一看到汉森的脸色,只动了动嘴唇,什么也没说。他挥了挥枪,表示继续往前走。
汉森心想:“看来我必须缴下他的手枪;否则,一旦到他认为可以不必依靠我的时候,他就会开枪。”他慢下步子,离开原来的路,绕到木屋的上面。
现在,雪开始认真地下了,他心里一阵揪痛,这一来,今年是猎不到那头公鹿了。
他领那孩子走了大约一小时,一棵倒地的树呈现在他眼前。他踢掉一些雪,将来福枪倚在树干上,示意戈登坐下来休息。
戈登用枪对着他:“为什么要停下来?”
“这是老经验了,走50分钟,休息10分钟。你要走长路的话,那样会比较轻松。”汉森回答。
戈登不可能知道,其实木屋只在10分钟的路程外。
“你疯了!这么冷的天,我的脚都已僵了,又在下雪,你居然要休息?”戈登尖叫。
汉森却冷静地说:“孩子,坐下来,我手伸进里面的衬衫的时候,不要紧张。我里面有两个三明治,不是枪。”
汉森扔一份三明治给他,戈登一手接住。
“你说有两个,我两个都要。”
汉森微笑着,扔给他第二个三明治,然后掏出热水瓶:“你最好连这个也拿去。”
“你相当慷慨嘛,老头。”戈登撕开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费的,你要付钱,应该是8000美金,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蠢,那笔钱我费好大力气才弄到,怎么会轻易地给你?”
“哼,即使那样,你最终还是会给我的。要活命,那还是低价钱呢。你们昨夜怎么上了那辆老爷车呢?”
“逃出那个小镇后,我们在一个弯道处找到一个冷僻的地方,希望可以拦住一辆车;但是好久才过来一辆车,差点没把我碾死。估计他们会去报警,所以我们拿着手电筒,逃入树林,想找个屋子过一夜。就这样。”
“你不知道你们是多么幸运!这高山上没有人居住,我想你们是误打误撞,撞上那辆破汽车。”
戈登喝完了水,继续说道:“也是好事。我的同伙中弹了,快见上帝时,开始下雪,手电筒的电也差不多用光。我找到一些干柴,生个火。下一件我所知道的事,就是你来了。”
汉森摇了摇头:“你知道你应该冻死,不是吗?你刚刚用完一个人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运气。”
戈登摆了摆手:“少说废话,快走吧!”
汉森却纹丝不动,说:“不付款之前我绝不走!”
戈登打开了手枪的保护盖。
“戈登,不要冲动。你开枪杀我,然后你在山中到处转,一直转到死亡;也许你的运气不错,能找到一条路或是一间房子。可是你那双糟糕的脚呢,我估计顶多再能走数小时,然后你就成了一个真正该做截肢手术的患者了。另一方面,我可以领你到处转,一直到你冷得撑不住,两腿坏得向我讨饶,求我背你。等到那时候,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取走钱,一走了之。但我宁愿你现在把钱交给我,那样我们两人就可以一起平安下山。你想想看,你的双腿和生命难道不比8000元钱重要吗?”
“假如我给你钱,你能多快领我下山?”戈登问。
汉森耸耸肩,撒谎道:“也许一小时吧。”
戈登开枪打到汉森头顶上方的树枝上,震得雪花散落。
“好,我姑且信任你,愿意再跟你走一小时,到那时如果我们还没能下山的话,我就杀了你。假如你现在不走的话,我就在这儿杀你。”
汉森叹口气,伸手去取来福枪,他觉得自己逼这孩子已经逼迫够了。
戈登虽然吃了食物也喝了热茶,但仍在半冻僵中,而且靠那双不灵活的脚磨磨蹭蹭地跟着跑,很可能已经快透支了。
他领戈登下了山坡,来到一道有辙迹的石砌矮墙边,那条有辙迹的路像隧道一样,穿过树林。石墙只有膝盖高,但是墙那边的路面却很低。
这对汉森并无问题,他可以越过矮墙,轻松地跳下去。而对于肌肉寒冷,两脚冻僵的戈登却没有那么轻松了,但他别无选择。
“下面会好走一些。”汉森告诉他。
“我们走哪一边?”
汉森摇了摇头说:“告诉你,没有钱,我只能领你到此地。”
戈登看了看左边,又看了看右边,团团飘落的雪花和树林,把他孤立在一块几平方米的世界里,矮墙和路继续延向看不见的地方。
“你准不准备和我谈谈生意?”汉森刷去石墙上的雪花,坐了下来。
“我准备宰你,你这贪心的老农夫!我可不会让你任我在此地死亡,以便你独吞那笔钱。我现在应该宰掉你,自己冒险!”
“在你开枪之前,记住,如果你选错方向,你就死定了。等你认为选错时,要再回头可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确的方向,你也不能保证,能持续多久。然后,州警来了,你就满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辆车,而我就有车。”
戈登全身发抖,一言不发。
“现在我要拿钱,”汉森语气锐利地说,“假如你到头来弄得没有脚,或者死亡,钱对你又有何益?”
戈登再看看路的两边。
他慢慢地说:“这么说来,我是该认输了,老农夫,你们诚实的公民都是一丘之貉,你们愿意用偷来的钱,但没有胆量出去抢。但当你碰上像我这样持枪而枪不管用的人的时候,你的手就伸出来了。”
他解开大衣,扔一包厚厚的褐色纸包给汉森。
“你以为万一我被警察逮到,我不会把你拿走钱这事告诉警方吗?”戈登说道。
“没关系,他们不会相信你,我会说,那笔钱你必定是遗失在林中了,”汉森用手试试钱包,“这儿没有8000元。”
“是没有,也许只有2000元。那家店的经理想诈保险公司,如此而已。”
“你不会是开玩笑吧?戈登,才2000元?”
那孩子摊开双手:“6000元的大钞,有好大一捆,老头,你看见我的大衣有哪儿鼓出来的没有?我全给你了,除了我昨天用来引火的三四百元。”
汉森大笑:“这能理解,因为它能使你活命。”说着,把钱包塞进夹克里面。
“小子,你已经胜利了,已经给你自己多买了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或者不论多少日子,一直到你再惹麻烦,犯法。现在把枪拿开吧,你不需要它了。”
他看到戈登把枪放进口袋,然后自己转身,跳到下面的路上。
他知道这孩子在打什么主意,他仍留着那把枪,等到认清路的方向时,再阻拦他,要回钱,把汉森留在山上。但如果他认为汉森这么好骗的话,他就大错特错了。
“快点下来吧!”汉森不耐烦地大叫。
戈登坐在墙上,两腿慢慢地挪过去,然后踌躇起来。
对一位冻得半僵,双腿麻木无知觉的人来说,这一跳可不容易。当他落地时,准会受伤。他臀部离开墙头,落到陡峭的土堆上,滑进雪中,失去重心,双腿在身下弯曲。
当他平伏地面时,发觉汉森的膝盖顶在他的背部。汉森从他的口袋取出手枪,然后拉他站起来,指他上路。
5分钟后,戈登已经被绑在汉森的木屋里了。
半小时后,四个男人去抬山上的尸首,而戈登裹在毛毯里,乘坐州警警车上医院。
汉森驾自己的车跟随在后头。
戈登扭身回头看,他见到汉森,想起他说过,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
他指一指汉森的汽车,对州警说:“你们知道,你们必须逮住后面的那老头,他收受赃款,逼我给钱,才肯领我下山。”
州警说:“算了吧,小子,我知道钱在汉森那儿,送你到医院后,他和我有得谈哩。”
“他要做什么,分给你一份?”
州警一脸严肃:“你那样说会挨揍的,虽然钱是汉森的,不过,他会把钱交出来的。”
戈登目瞪口呆:“什么?钱是他的?”
“是他的,昨夜你抢的店碰巧是他的,你那样做只是还给他钱而已。”
在他们后面另一部汽车里的汉森,还在为没能捕到大雄鹿而唉声叹气。但是抓住了那孩子,又拿回了钱,想到这一点,心中还是很开心的,轻轻吹起了口哨。
但想到店里的经理,他的口哨突然停住了!8000美金!
这些年通货膨胀,但那个生活奢侈的人并没有因此而受影响。多年来,汉森明明知道他在捣鬼,可是会计师到现在还抓不到他贪污的真凭实据。当店铺被抢时,他看出一个浑水摸鱼的机会,便将保险箱的6000美金纳入私囊。
假如除了汉森之外的任何人逮到戈登,那么,对失踪的6000美金,仍然无处讨回,经理肯定会用花言巧语来对付戈登的辩白和别人的猜测。
当他们把孩子送到医院,他和州警就要去逮捕店铺经理。这回他没有法子窃改账册了。这也是对没有捕到雄鹿的一种补偿了。
想到这儿汉森加快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