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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问题是:宪法草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说明》指出:一九四九年《共同纲领》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在过去几年的历史实践中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它的一部分内容带有浓厚的时间性,已经完全实现,例如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而不需要继续规定了;一部分内容则在新的形势下需要以新的规定代替旧的规定;一部分原有的规定过于简单,在宪法上需要作出比较详细的具体的规定;另有一部分原有的规定,在宪法上则需要加以简化或省略。“宪法草案在起草的时候充分利用了《共同纲领》,所以草案的序言说,宪法是以《共同纲领》为基础,而在内容上有新的发展。”“宪法草案保留了《共同纲领》中关于我国国家性质、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权利、民族政策各方面的各种基本原则,而作了充分详细的规定。《共同纲领》中的经济政策的原则,一部分仍然有效,一部分已经过时,宪法草案抛弃了那些已经过时的原则而作了新的规定,这中间最重要的就是关于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各项规定。”
第五个问题是:关于宪法草案在结构和文字上的特点。《说明》指出:宪法草案的结构和文字力求简明。草案只分四章,凡是可以在这四章中规定的,都不另设专章。关于宪法的总任务(也就是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宪法产生的基本背景和实施宪法总任务的条件,都写在草案的序言里。宪法草案的条文不足一百条②,字数连序言不足一万字。这在各国宪法中要算是比较短的一个。这样简要,不但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凡是可以由普通法律规定的东西一般无需列入宪法。而且由于第一,我国既然处在过渡时期,宪法的许多规定必须具有充分的灵活性,以免在实际生活的迅速发展中变得不适用和成为障碍;第二,我国人民对于实施宪法还缺少必要的经验,政治生活中的许多细节,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得到结论,不可能也不应当过早地作详细的规定;第三,人民对于宪法既然还缺少经验,宪法愈繁杂人民也就愈难了解。《说明》又指出:“宪法是必须在全国人民中间普遍宣传和普遍遵守的,因此条文固然要尽量简单,文字尤其要尽量通俗。从这个观点出发,宪法草案的文字完全用白话写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难懂的字眼,一律加以避免。”
二月二十八日和三月一日,刘少奇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基本通过了宪法草案初稿的三读稿。会议决定由董必武、彭真、张际春三人,以董必武为主,根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的意见,对三读稿进行研究和修改。还请了周鲠生和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和吕叔湘为语文顾问。
三月九日,杭州宪法起草小组又提交了四读稿。三月十二日、十三日和十五日,刘少奇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这个稿子。这样,宪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告一段落,准备扩大范围讨论修改后,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为此,会议决定:(一)以陈伯达、胡乔木、董必武、彭真、邓小平、李维汉、张际春、田家英等八人组成宪法小组,负责初稿的最后修改;(二)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以李维汉为秘书长。
这时,毛泽东和宪法起草小组也在杭州作启程回北京的准备。
这是毛泽东在建国以后第一次到杭州,一住就是两个多月。在杭州期间,除了起草宪法,他的最大收获就是每天坚持爬山,几乎走遍了西湖附近的大小山峰。
在毛泽东的住处刘庄附近,有座不大的山,叫丁家山。初到杭州,他就乘兴登上这座小山,并对跟随的工作人员说,他要每天坚持爬山。从这以后,果然是风雨无阻,天天爬山。天气好,起得早,就爬大一点的山;遇到下雨,或是起得迟了,就爬小山。这样坚持不懈,不仅游览了西湖名胜,还锻炼了身体,体重减轻了将近十斤。这对身躯高大偏胖的毛泽东来说,也是一个意外收获。
当时跟随毛泽东一起爬山的汪东兴、毛泽东的保健医生徐涛、摄影记者侯波,对毛泽东爬山的情况,都作过一些回忆。
汪东兴回忆说:“一九五三年底,毛主席到杭州去搞宪法。他住在刘庄,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也住在刘庄,他们到北山(指杭州北山路八十四号大院。——引者注)办公。毛主席喜欢爬山,每天十二点左右起床,吃点东西就去爬山。他宣布一条,共产党员上山坐滑竿,开除党籍。有一次我们爬上玉皇顶,用了两个多钟头。以后又上了南高峰、北高峰、雷峰塔、六和塔,还上了凤凰山。田家英说,他们就靠主席爬山的时候改宪法稿子。毛主席有一次问我们,在杭州看风景哪里最好?我们各人有各人的说法。主席说:在山顶看,风景最好,杭州全景尽收眼底。西湖是一个锅,杭州市区是锅边。毛主席还考我们:哪个朝代在这里建都?雷峰塔为什么建在这里?美国的首都为什么在华盛顿,不搬到纽约?等等。和毛主席在一起,我们增加很多知识。毛主席爬山,有毅力,风雨无阻,坚持锻炼,说得到就做得到,要改变他的主意很难。说今天下雨,不上山了。他说,去,带上雨伞。说路滑,他说拄上竹棍。毛主席喜欢杭州,主要是气候好,空气新鲜,靠水边。毛主席喜欢水。他为什么喜欢中南海?因为有水。”③
徐涛是这样回忆的:“有这么一天,主席比较早就醒了。他对我说:‘我现在想爬山。’我建议他去爬丁家山。这是刘庄旁边的一座小山。主席说:‘我不爬小山,要爬大山。’我去找叶子龙、汪东兴、罗瑞卿、王芳商量,大家觉得还是爬丁家山。主席一听,这么多人都不同意他爬大山,只好听从。丁家山不高,大概有一二百级台阶。主席爬的时候,跟走平路似的,一会儿就爬完了,没有尽兴。第二天,主席睡醒以后还要爬山。我们商量后,建议他爬桃花岭。以后,又爬了宝石山、梯云岭、葛岭、栖霞岭等。这些山比丁家山高一些,大约是海拔二百米左右。再以后,还爬了炮台山、凤凰山、狮峰、天竺山等。在制定宪法的繁重工作中,主席抽时间坚持爬山,充分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毅力和胸怀。这是主席在建国以后规模最大、时间最集中,也是最有特殊风格的一次爬山活动。”④
侯波回忆说:“跟着毛泽东爬山,是我和他在一块时最愉快的时刻。他不喜欢人搀扶,拿着一根竹杆当手杖,说这是他的‘第三条腿’。他边走边和我们聊天,了解我们每个人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提出很多问题让大家回答,给大家讲一些知识性和趣味性的问题,古今中外、天南地北都有,引发大家读书学习的兴趣。他谈笑风生,大家也无拘无束。这种时候,他是我们慈爱的长辈,是我们敬重的老师。”⑤
就这样,毛泽东爬过了北高峰、南高峰、五云山等大大小小的山峰。一年以后,他再次登上这些山峰时,吟成了《五律·看山》、《七绝·五云山》两首诗。
三上北高峰,杭州一望空。
飞凤亭边树,桃花岭上风。
热来寻扇子,冷去对佳人。
一片飘飖下,欢迎有晚鹰。
五云山上五云飞,远接群峰近拂堤。
若问杭州何处好,此中听得野莺啼。
这两首诗,展现了他登高远眺,西湖和整个杭州的景色一览无遗的壮阔场面,令人神往。
毛泽东喜欢爬山,还喜欢赏雪。这一次在杭州,他的这两个爱好都得到了满足。
大概是老天作美吧,一九五四年初,杭州下了几十年未见的大雪。美丽的西子湖畔和远近的群山,都披上了银装。太阳一出,红妆素裹,分外妖娆。毛泽东兴致很高。一起床就来到湖边观赏雪景。他身穿深色呢子大衣,头戴浅灰色呢帽,两手合插在身前,含笑站立在刘庄西湖边的石栏处,让摄影记者拍照留念。随后,他又兴致勃勃地登上住所后面的小山,远眺西湖的雪景。
杭州之行,给毛泽东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从此,这里成了他经常驻足的地方。
在杭州期间,正是中共中央刚刚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在全国迅速发展起来。毛泽东时刻关注着这一运动的发展情况。他多次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况汇报。在三月初的一次汇报中,他得知绍兴东湖农场通过科学种田,使当年的“放鸭畈⑥”变成浙江有名的高产样板田,十分兴奋,当即向谭启龙表示,他要亲自去看看。
三月中旬的一天,下着毛毛细雨。陪同的人劝毛泽东等天晴了再去,他执意不肯,在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陪同下,来到东湖农场。他冒雨走在田埂上,一面细心察看,一面向农场负责人询问情况。毛泽东称赞东湖农场科学种田好。
毛泽东又游览了东湖风景区。面对陡峭的悬崖,潺潺的流水,以及散布在山水之间的飞檐亭榭、拱形石桥,毛泽东感慨万千。他指着陡立的石壁对陪同的人说:“这不是老天爷的鬼斧神工,而是劳动人民世世代代开凿石条而造成的。”毛泽东说的是对的,那笔直的峭壁,确是人工开凿形成的。
毛泽东和谭启龙走进一个小茶馆小憩。在八仙桌旁,毛泽东向谭启龙谈起了绍兴的历史和名人。
绍兴,古称会稽,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吴越文化的重要发源地。近代以来,这里有两个著名人物为毛泽东所称道。一是清末女革命家秋瑾,自号“鉴湖女侠”;另一个是被毛泽东称为“文化新军的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鲁迅。
毛泽东对谭启龙说:绍兴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地方,也是中国当代文豪鲁迅先生的家乡。鲁迅生前有两句名言,一句是“横眉冷对千夫指”,另一句是“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们共产党人就是要有这种为人民甘做牛马的精神。⑦
三月十七日,毛泽东一行回到北京,立即着手召集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讨论宪法草案。
三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毛泽东主持会议。刘少奇、周恩来、陈云、董必武、邓小平等和宋庆龄、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马寅初、马叙伦、陈叔通、张澜、黄炎培、程潜等,共二十六名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
首先,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向会议正式提出中共中央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随后,陈伯达受毛泽东委托,在会上作关于宪法草案(初稿)起草工作的说明。
会议决定,在最近两个月内完成对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修改,以便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作为草案公布。会议还决定,除在宪法起草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讨论外,还要会同全国政协进行分组讨论,同时分发给各大行政区、各省市的领导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展开讨论。
为了加强对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修改的组织工作,会议决定:以李维汉为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长,齐燕铭、田家英、屈武、胡愈之、孙起孟、许广平、辛志超为副秘书长,由他们负责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⑧
五月二十七日至三十一日,在刘少奇主持下,宪法起草委员会接连召开四次全体会议,对草案初稿逐章讨论,形成宪法草案(修正稿)。六月八日,刘少奇主持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修正稿进行讨论。
与此同时,全国政协和各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共八千多人,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对宪法草案(初稿)进行讨论,提出各种修改意见五千九百多条。
在这一段时间里,毛泽东一直关注着对宪法草案的讨论情况,随时由田家英向他汇报。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也特别忙碌。他们要随时收集、整理和研究从各个方面报来的大量修改意见、建议以及提出的种种疑问,为宪法起草委员会作准备。
六月十一日下午,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宪法草案(修正稿),准备提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
毛泽东主持这次会议并讲话。他说:“宪法起草委员会已经开了六次会议,今天是第七次会议,也可以说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开会前的最后一次会议。宪法起草委员会应当把它所做的工作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报告,并把这个宪法草案(修正稿)作为草案批准公布,在全国人民中间进行讨论,收集意见。那时,起草委员会还要做工作。宪法草案公布以后,估计意见不会很多,但是尽管意见不多,总还会有些意见。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报告以前,宪法起草委员会还要开会,同时要准备一个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因为宪法草案是起草委员会起草的,收集了意见以后,还要再修改。修改成了最后稿,还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报告。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这个报告进行讨论,那就是它的事了。”⑨
这次会议对宪法草案(修正稿)的全部条文作了最后的审查,全部条文定为一百零六条。
经过三月二十三日至六月十一日历时八十一天的广泛讨论和反复修改,宪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公开讨论的条件已经成熟。六月十四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在表决前,李济深、宋庆龄、张澜、黄炎培等二十一人发言。他们认为:中国人民要求立宪行宪已经有五六十年了,但是从来不曾有过真正民主的宪法。如今,中国人民多年来流血奋斗所寻求的目的,由于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英明正确的领导,就要如愿以偿了。这将是中国自有历史以来第一部人民的宪法,是真正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宪法,也是领导中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大道的宪法。在宪法草案中体现了建设性、和平性、团结性和进步性。张治中在发言中,用三句话概括了这部宪法草案的特点:“第一,结构谨严而明确;第二,内容完整而充实;第三,措词简易而明确。”⑩
最后,毛泽东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
毛泽东开头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宪法草案,看样子是得人心的。”接着他说:“经过讨论,证实了宪法草案初稿的基本条文、基本原则,是大家赞成的。草案初稿中一切正确的东西,都保留下来了。少数领导人的意见,得到几千人的赞成,可见是有道理的,是合用的,是可以实行的。这样,我们就有信心了。”同时,在讨论中还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被采用了。“如果没有这些意见,宪法草案初稿虽然基本上正确,但还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不周密的。现在的草案也许还有缺点,还不完全,这要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了。但是在今天看来,这个草案是比较完全的,这是采纳了合理的意见的结果。”
毛泽东认为,这次起草宪法草案的一个成功经验,是采取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今后,一切重要的立法都要采用这个方法。
他说:“这个宪法草案所以得到大家拥护,大家所以说它好,就是因为有这两条:一条是正确地恰当地总结了经验,一条是正确地恰当地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如果不是这样,我看大家就不会赞成,不会说它好。”
在讲到宪法的意义时,他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在谈到中国的奋斗目标时,毛泽东说:“我们的总目标,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是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究竟需要多少时间?现在不讲死,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十五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到那时,是不是就很伟大了呢?不一定。我看,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像个样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
①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插话,1954年3月23日。
②宪法草案初稿条文共98条,正式通过的宪法为106条。
③访问汪东兴谈话记录,1994年9月12日。
④访问徐涛谈话记录,1996年6月28日。
⑤侯波:《毛泽东身边二三事》。见《毛泽东与浙江》,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第131、132页。
⑥畈,田地。
⑦谭启龙:《回忆毛泽东亲临浙江的几个片断》。见《毛泽东与浙江》,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第6、7页。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1954年3月23日。
⑨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1954年6月11日。
⑩《新华月报》1954年第7期,第10页。
在讲话的最后,毛泽东解释了一个问题。他说:“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是搞科学。”①
毛泽东在这里说的删掉的条文是指哪一条呢?在宪法较早的稿子上有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为国家之元首。”毛泽东所指的就是这一条。所谓谦虚不谦虚的问题,也是就傅作义发言中关于这个条文的意见而作的说明。傅作义在发言中说:“最后,我愿意提到,在召集人会议上,大家一致同意写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可是被毛主席抹去了。但是这并不能抹去亿万人民衷心的爱戴。愈谦逊愈伟大,愈伟大愈谦逊。”②
会议结束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正式公布,郑重地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深受数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中国人民,有史以来第一次享受到如此充分的民主权利,享受到经过长期的人民民主革命所得来的胜利果实。
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全国各界共有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他们热烈拥护这个宪法草案,又提出许多修改和补充的意见。讨论中提出的意见,都由各地党政领导部门及时上报中央。
八月四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给中央一个电报,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提出提案,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毛泽东主席最高荣誉勋章。中共中央秘书长邓小平接到这份电报,立即送毛泽东。八月六日,毛泽东在这份电报上批示:“请即复不要通过此项提案。”在全民讨论中,还有人提议把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也被毛泽东拒绝了。
经过全国性大讨论,宪法草案又作了一些重要修改。
九月八日,毛泽东主持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宪法草案作最后一次讨论修改。这时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的日期——九月十五日,只有七天时间。
九月十四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临时会议,对第二天即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的宪法草案,作最后的审议。毛泽东首先讲话,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两项修改意见作了说明。
第一条意见是,将序言中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面加上“第一次会议”,将“庄严地通过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改为“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毛泽东说,这些修改都是属于文字性的,但不改不行。过去中国的宪法有九个,说这个宪法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不妥。说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名副其实。这是属于文字性质的修改,但又是重要的修改,不改就不那么妥。
另一条意见是总纲中“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自由。”西藏的代表提出,这样写法不妥,说“改革宗教”还可以,说“改革宗教信仰的自由”,似乎是不要宗教了。语言学家也认为,“改革信仰”在文字上说不通。
毛泽东说,这些意见是有道理的。西藏人民信仰宗教,信得厉害,有风吹草动,他们就怕得很。这一句改一改好不好?免得误会,免得重复,也免得文字不通。这一条完全是抄《共同纲领》的,可见《共同纲领》也有错误。最后,根据毛泽东的建议,把“和宗教信仰”五个字删去,改为“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会议一致通过了这两处修改。
表决之后,毛泽东说:“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宪法了。最先是中共中央起草,然后是北京五百多高级干部讨论,全国八千多人讨论,然后是三个月的全国人民讨论,这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千多人又讨论。宪法的起草算是慎重的,每一条、每一字都是认真搞了的,但也不必讲是毫无缺点,天衣无缝。这个宪法是适合我们目前的实际情况的。它坚持了原则性,但是又有灵活性。”“宪法不是天衣无缝,总是会有缺点的。‘天衣无缝’,书上这样说过,但天衣我没有看见过,也没有从天上取下来看过。我看到的衣服都是有缝的,比如我穿的这件衣服就是有缝的。宪法,以及别的法律,都是会有缺点的,什么时候发现就及时修改。反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年一次,随时可以修改。”③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三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
在到会的一千一百四十一位代表的热烈的掌声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宣布大会开幕。
毛泽东在开幕词中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负有重大的任务。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
制定宪法;
制定几个重要的法律;
通过政府工作报告;
选举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我们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
他在开幕词里宣布:“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
在全体代表热烈的掌声中,毛泽东用一些格言式的警句,结束了他简短的开幕词: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热烈鼓掌)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热烈鼓掌)
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热烈鼓掌)
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热烈鼓掌)
我们正在前进。
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
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鼓掌)
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鼓掌)
全中国六万万人团结起来,为我们的共同事业而努力奋斗!(热烈鼓掌)
我们伟大的祖国万岁!(热烈的长时间的鼓掌)”④
毛泽东的开幕词,是一篇充满激情与自信的政治宣言,表达了中华民族为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的坚定意志。它是新中国蒸蒸日上、人民群众情绪高昂这一历史真实的反映;同时它又极大地激励着千百万群众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奋勇前进。
在这天的会议上,刘少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委托,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刘少奇在报告的结论中说:在全国人民讨论中,证明了我们的宪法草案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的,是实事求是的。宪法草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以后,将成为我国的国家根本法,全体人民和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他特别指出:“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党的这种地位,决不应当使党员在国家生活中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是使他们担负更大的责任。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一切其他法律中起模范作用。”⑤
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出席会议代表一千一百九十七人,投票一千一百九十七张,同意票一千一百九十七张。
在九月二十七日的全体会议上,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刘少奇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宋庆龄等十三人当选为副委员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时五十分,毛泽东在闭幕会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经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在庄严的国歌声中,会议胜利结束。
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艰难的斗争,终于有了一部代表自己利益的、体现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的宪法。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有了一个重要的良好开端。这部宪法的实行,证明它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从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初对这部宪法的执行是比较好的。六十年代后期中国的政治生活出现了严重的曲折。从一九八二年以来,根据新时期的实践经验,我国宪法经过几次修改,但仍然是建立在一九五四年宪法的基础上的,是一九五四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24-330页。
②傅作义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的发言稿,1954年6月14日。
③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临时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4年9月14日。
④《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49、350页。
⑤《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第167、1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