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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死亡者(包括战死者)总数的估计

  如果把前面所列举的遗弃尸体的掩埋情况合计一下,可达二十六万具。其中,仅就南京地方法院的调查所得而列举的情况来看,合计掩埋了十六万七千二百十多具尸体。除去其中可能认为是重复计算的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红-字会 掩埋四万三千零七十一具

  崇善堂 掩埋十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县

  南京市长高冠吾掩埋三千具

  合计 掩埋十五万八千三百三十七具

  这就所以出现被掩埋的尸体达十六、七万具这个数字,但掩埋者自然不只是这一些。当然,也有一些尸体是为亲友、熟人和日本军所掩埋的。日本军掩埋尸体的情况,可见第4节《概况》中介绍的冈本健三的证词。红-字会和崇善堂的掩埋队府处理的尸体,妇女和儿童少,这也许是因为日本军和市民掩埋的尸体多系妇女和儿童。

  虽说掩埋了十六、七万具尸体,但似乎并不等于说所有被遗弃的尸体全都已经处理完毕。逃离上海,去四川省峨眉山的从军僧释神仙和尚途经南京时,据说是在昭和十四年夏天,即大屠杀后一年半时间。当时,那里屠杀后的痕迹还历历在目,小河被尸骨埋没了(太平洋战争研究会:《太平洋战争记录:最前线情况异常-29-对日本军的暴行深感悲叹而逃离出走的从军僧》,载《朝日艺能》,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号)。

  被投入在小河和池塘里的尸骸其善后处理进展很不顺利。对此,当时在驻南京大使馆工作的下田武三曾以他自己的切身体验写了随笔刊登在《每日新闻》上,他说:“我曾去池边钓鱼,因断线而未能钓成,于是就回到使馆。这时,在使馆里工作的一个少年得知情况后就告诉我说,在南京,池底里都是被日本军杀害的无数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尸体,现在都已化为尸骨,堆叠在池底,如果钓钩与这些尸骨缠在一起,可能钓竿上的线会被拉断。”下田觉得可怕,从此以后就不再去池边钓鱼了(羽仁五郎:《南京事件的本质》,载《日中战争史资料》,附录二,第四页)。

  然而,应该说,并不是所有被害者的尸体都被掩埋了。因此,要计算死者的总数,还必须加上几万名。在被害人中,有的被枪杀后投入了扬子江,有的虽然逃出北门和南门,但是他们在准备乘船和筏渡过扬子江时,却被机枪扫射而死。

  以上合计,因日本军占领南京而牺牲的中民,不下于二十万人。

  可是这还不能作为一个行政区的整个南京市内死亡者的总数。正如第3节(第七十页以下)所介绍的那样,从下关指着扬子江往下走,在幕府山后的大湾子(离南京城墙四公里)、燕子矶即观音门(离南京城墙七公里)、乌龙山后(离南京城墙五公里)、巴斗山附近(燕子矾与乌龙山之间)等地区,也有大量被害者,到底各有几千或几万,确切的数目不清楚,但那是事实。关于这些事件的证据,既未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来,也无迹象表明已准备了书面证据,但这些情况不容忽视。我认为,这是今后日中两国的研究工作者必须合作起来再进行调查的问题。

  中华民国首都地方法院于一九四六年一月编制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掩埋地点”照相册,准备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为检察方面的书面证据(一七0一)提出来(但未向法庭提出)。下面所列情况,是从其说明(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1,第三八六至三页)中整理出来的。尸体的掩埋数根据红-字会和崇善堂的掩埋情况表。掩埋的地点据说是全部掩埋地点的四分之一。

(墓地)(掩埋遗体)(掩埋者)

1阴阳营北秀村三百三十七具红-字会

2阴阳营南秀村六百六十二具红-字会

3古林寺山后二百九十三具红-字会

4阴阳营南秀村金陵大学农场一百二十五具红-字会

5上新河二道杆子八百四十三具红-字会

6韩家巷西仓山一百五十九具红-字会

7汉中门外二道杆子一千一百二十三具红-字会

8上新河凤凰街附近二百四十四具红-字会

9上新河二埂八百五十具红-字会

10南京鱼雷军兵营附近二万余具红-字会

11上新河棉花堤一千八百六十余具红-字会

12上新北河口空地三百八十具红-字会

13从下关主塔桥下永清寺边到草鞋峡石榴园治山根一带五百余具 红-字会

14中华门外望江矶一带五百五十余具崇善堂

15中华门外普德寺附近六千四百六十八具崇善堂

16中华门外望江矶高辇柏村六百二十七具红-字会

17-20中华门外普德寺附近二万六千六百十二具崇善堂

21莫愁湖广州公墓墓地附近近二百七十二具红-字会

  另外,从崇善堂的掩埋情况来看,不少掩埋地点选在城墙下。

  中国方面关于死亡人数的种种见解和在东京审判时判决书中所列数字

  在南京大屠杀中,南京城内外(并非作为行政区的南京市整个城市)的被害人数,据推算,不下于二十万人,这中间,当然包括相当数量的战死者。这些被害者的详细情况,将在后面进行考察,现在先介绍一下中国方面对惨遭屠杀的人数有什么看法,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又是怎么说的,并试对这些数字作一番研究。在日本方面,也有一种倾向,说什么被害者是数万人,或一、两万人,但毫无根据,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话,这里不值一提。

  首先,对中国方面的见解列举两、三个例子。

  南京战犯军事法庭对前中将谷寿夫判决说(郭歧:《南京大屠杀》,一九七九年出版,第二二一页):

  在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地,被集体枪杀的军民十九万余人

  遭零星屠杀,其尸体由慈善团体掩埋者十五万余人

  受害者总数三十万人以上

  在《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处敌人罪行调查报告》(检证一七0六。《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资料集1,第一四三至一四六页)中说:

  一、确定为受害者三十万人情况未得到确证者二十万人

  二、被集体屠杀者二十万余人

  三、受害者的确切数字三十四万人

   被强奸和拒绝被强奸后惨遭杀害者二、三十人

  被捕后生死情况下落不明者一百八十四人

  四、被屠杀者二十七万九千五百八十六人

  上海发行的日文报纸《改造日报》(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根据岛田胜己:《进攻南京与屠杀事件》〔人物往来特辑〕,一九五六年六月号)说:

  被第六师团屠杀者二十三万人

  被第十六师团屠杀者十四万人

  被第九师团屠杀者六万人

  合计四十三万人

  上面这些数字,根据不足,因而虽很遗憾,但应当说其缺乏可靠性。中国归来者联络会代表团于一九六五年访问南京时,据说当地对外文化协会汪良作了这样的说明:“当时在南京被屠杀的人数,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统计,约二十万人。国民党发表的数字约三十万人。但据后来国民党提出的犯罪调查报告中发表的数字有三十九万人,也有五十万人。于是,人们议论纷纷,认为被屠杀的人数太多了。但从统计数字看来,屠杀三十万人是具体报告中的数字,有犯罪调查统计的正确资料根据。所谓三十九万人、五十万人的说法,没有根据,是估计数字”(山冈繁:《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战争受害地区》,第七页)。汪良说;根据犯罪调查统计的正确资料,被屠杀的人总数为三十万人。汪良还向访问团的人谈到了中民在燕子矶遭受大屠杀的情况,因而可以认为,他所说的三十万人似乎包括这部分被屠杀的人数。在南京整个城市,被害者的总数说是三十万人,或南京地方法院所列举的数字——三十四万人,似乎可以说接近实际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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