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处都是“祝局长”,何处再有“马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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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下午,苏州方面发布了千字长文的核查结果通报,对马翔宇反映的问题逐条进行了回应。

网友们欢呼,这一次马翔宇终于赢了!

我们抛开马翔宇的未来(职业前景)不说,单纯就举报事件而言,他确实成为了这一事件(并不能说是正义与非正义的博弈)的胜利者。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马翔宇之所以(现在至少表面)能赢,其功劳并不在于马翔宇“清华生”的身份,亦并不在于他打着正义的旗号,以及凭他的一腔孤勇。

归根结底,这个结果的出现,纯粹是靠舆论的发酵,和广大网民的推动。

不然呢?

马翔宇举报一年多无果,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此前,有人在乎他“清华生”的身份吗?

有人重视或者支持他的这份难能可贵的“正义感”吗?

有人欣赏或者声援他的“勇气可嘉”吗?

没有!没有!没有!

不过,还好。

幸亏马翔宇智商情商都在线:手上有证据(用事实说话),利用休假的机会“异地”举报。

以上两点,对举报人来说,显得十分重要,不可或缺。

先说证据的重要性。

大家是否记得十年前被称为“走廊医生(走廊坐诊780天)”的兰越峰女士。

可以说,她是以医生身份举报医院存在“医疗腐败、过度医疗”的第一人。

但结果呢?

因为事先并未收集相关证据,直到面对记者和调查组,就成了口说无凭,而被多数人误认为“疯子”。

她真的是“疯子”吗?

兰越峰当时对澎湃记者说:我不是疯子,只是另类……

于是有人拿这句话大做文章,因为在普通人的认知里,疯子也是另类,而另类是可以与疯子划等号的。

最后,于2014年5月6日下午,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院务会关于解除兰越峰医生聘用合同的决议,88名与会代表全部投了“赞成票”。

与会的88名代表,作为兰越峰当时的同事或者领导,他们不知道兰越峰到底疯没疯吗?他们不知道医院存在医疗腐败、过度医疗的情况吗?

这个答案,不要我说,大家心知肚明。

总之,那些说兰越峰是疯子的人,一直都没有拿出兰越峰是疯子的实锤证据来予以证明。

反而,网上至今可见,兰越峰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起诉某《新闻调查》栏目某某某主持人的多家官方媒体的报道。

试问,这是一个“疯子”能够干得出来的事情吗?

因为马翔宇举报事件,我才想到兰越峰。

想到兰越峰,以及想到兰越峰的下场,谁不帮马翔宇捏一把汗?

好在马翔宇手上能拿得出证据,不然就会有人大声对广大网民朋友说“围观声援应基于事实”,并以此为由劝退围观并支持的网民们。

再说异地举报的事。

大家都知道,江西省毛李书记案的举报人选择的地址在广东,而且是当事人李书记拜托其父一定要进行异地举报的。

今年元月19后台收到一名自称唐山烧烤打人事件出警民警陈志伟的网友留言,留言中称“不久的将来我网络实名举报”。

处处都是“祝局长”,何处再有“马翔宇”?

直到今天上午,网上关于陈志伟实名举报的消息出现,我才知道这个“不久将来”真的有点久,都过去半年多时间了,这还不久吗?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陈志伟选择的也是异地举报的方式,他选择的地址为辽宁,离唐山确实也有点远。

加上马翔宇举报事件,以上三人均为体制内的人,他们如此不约而同选择异地进行举报,一定是有原因的。

其实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去异地进行举报,就是为了避开当地网警干预嘛。

如果被举报的对象是权威部门,或者是拥有权力的人,那么,当地网警干预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当地网警一旦接到命令或者通知,举报者不但举报行为受阻,还极有可能连人身自由(或者安全)都会失去保障。

当然,异地网警也有可能进行干预,但这里面涉及异地办案需要走的程序(手续)问题。

因此,异地,等于给网络举报者赢得了时间;而时间约等于流量。这样说,没毛病吧?

这几日,网上都在讨论一个问题,比如异地举报这件事,最后接手处理(回应)的仍然是当地的有关部门,是什么原因形成的这样一种令举报人舍近求远的不正常现象的呢?

难道有关部门就不该思考一下,并且做出一些改变吗?

来源: 代写起诉状证据目录答辩状

本文初摘录于:2024-08-08,最后校对或编辑于: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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