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李公明:警惕回到那个无法无天的底层互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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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越秀山边,来源:公众号越秀山边

对话背景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对话嘉宾:李公明

杜绝核酸检测乱象,要问责更要有作为

越秀山边:在上一次的对话,我们刚提到核酸检测的乱象问题。非常明显,公众之所以如此热切关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制定的核酸检测实施办法,大致可以用一句“天下苦核酸久矣”来概括。

但正如我们在上一次对话中提到的,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制定的核酸检测实施办法中,大量倡导性而非禁止性的话语:

对话李公明:警惕回到那个无法无天的底层互害社会

图源:中国农科新闻网(资料图)

“没有疫情的地区,……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一般”作为原则,那么“例外”的情形是什么?

“可不开展”、“可不停止”,意味着如果开展、如果不停止,是否也是符合政策规定的?

当然,客观承认,这些规定可以豁免了地方执行防控的某些责任。但问题是,如果对地方防控的评价机制或者说问责机制没有同步调整的话,它如何能寄托公众期盼杜绝核酸检测乱象的厚望?

李公明:疫情三年以来,核酸检测一直是防控工作最基本的一环,没有之一。有人说,没有核酸,就没有与核酸相关的一切,这是大白话。

对话李公明:警惕回到那个无法无天的底层互害社会

图源:新华社(资料图)

所谓“天下苦核酸久矣”,一个“苦“字所反映的正是天下老百姓为配合疫情防控而付出的生活不便、时间精力等巨大代价。

正因为这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制定的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核酸检测对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影响和付出的代价。

但是,和几乎所有要求精准和优化执行防疫措施的“实施办法”一样,在它的条文中只有“一般”“可不开展”等表述,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表述;

另外,在“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表述之后,没有提及在事实上紧密相关的以核酸检测结果作为进入公共场所的要求等问题。

对话李公明:警惕回到那个无法无天的底层互害社会

图源:深圳特区报(资料图)

因此地方部门完全可以拥有继续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自由裁量权力,更不用说可以继续坚持原来的核酸检测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出现核酸检测乱象就只能取决于各地防疫部门决策者对疫情的“研判”、对“人民至上”原则的理解和执行等因素。

还有就是,即便对于“一般”“可以”这样的表述是可以理解的,为了防止出现无论从逻辑上或是实际上都不应出现的核酸检测乱象,本应该附带有明确的、可以操作的问责条文,作为对公权力的监督问责和维护国民合法权益的法规。

如果不解决在实施办法条文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无疑会使防疫工作的精准、优化受到影响,公众所寄托的期盼杜绝核酸检测乱象的厚望也就难以落实。

依法防疫是落实“人民至上”原则的基本保障

越秀山边:所以,不难看出,核酸检测乱象的背后,权力运作紊乱所致。

这倒让我们想起本公号11月5日曾刊发市民情况反映,广州某高校对进入校园人员要求持24小时核酸,而彼时广州卫健委的要求是,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须凭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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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晚安华师(资料图)

高校作为一个企事业单位,是否有权制定比防控职能部门更为严格的防控措施,行使这种权力的依据从哪里来?

讨论这个问题并非无的放矢。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疫情三年以来,连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都可以随意对业主进入小区提出诸多要求,哪怕到了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依然在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重点对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问题开展整治”。

这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和普遍程度。

但事实上,恐怕我们需要厘清:无论是随意“静默”管理、随意封控,还是随意规定查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要求等,它们在事实上构成对公民自由限制,那么这恐怕就不是一个所谓“层层加码”的问题,而是权力是否在法治的轨道上运作的问题了。

李公明:疫情发展到今天,在防疫中出现的由于权力运作的无序、扩张及滥用所带来的次生灾害不断使人民群众付出生命健康等巨大代价,这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

对话李公明:警惕回到那个无法无天的底层互害社会

图源:今日女报(资料图)

没有死于新冠病毒,却死于那些绝对属于非理性、反科学、反人道的权力滥用、渎职行为,这是任何以防疫需要为理由的说辞都无法洗白的,而且说起来也绝不能让以“人民至上”为根本原则的防疫工作背这个黑锅。

三年了,所有曾经发生过的因权力的滥用、渎职所导致的人民生命悲剧使人们越来越看清楚一个事实:正是那些根本违背“人民至上”原则、极端非理性的、不受约束的权力行为给人民生命健康带来了最严重的危害。

的确,所有在事实上对公民自由限制的规定,其实是一个在法治层面上认识权力运作的无序、扩张及滥用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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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健康中国(资料图)

疫情以来不断看到有公民以法治精神和法律条文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种普法教育的文章帖子不断出现,人们在市民与管理部门的互动案例中不断加深对于依法防疫原则的认识。

毫无疑问,任何人仅仅以防疫需要为理由就随意对公民自由权利施加限制的行为,根本不具备合法性。

无论是从法律条文、行为人的法律身份或授权程序的合法性等等角度来说,防疫工作中所有对公民自由权利的限定都必须是有法可依,必须符合程序正义。

在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发言人米锋再次强调了防疫“要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其实,依法防疫的基本要求也正是落实“人民至上”的防疫原则的基本保障。

坚决防止僭越法律的管控权力“下沉”的倾向

越秀山边:归根结底,表面上公众期待防疫能够尽量降低对正常生活的影响,其背后是权力运作的“权责法定”问题,把疫情防控纳入法治的轨道,相信这是公众最大的期盼。

但恰恰是这个问题,是公众感受到并深感忧虑的问题:在防疫的名义下,没有任何执法权的防疫人员、志愿者,可以在维护防疫秩序的名义下,将老百姓撂倒在地。尽管新近发生的防疫人员将一男子跪压在地一事,相关部门回应中强调了防疫人员的民警身份,但这并不能理所当然将暴力行为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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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美丽兴庆(资料图)

正如有论者描述的,社会基层权力被放大、主流群体退却……这样的场景对我们来说,有似曾相似的感觉,也让人倍感忧虑。

李公明:之所以会出现没有任何执法权的防疫人员、志愿者,包括参与防疫的民警可以在维护防疫秩序的名义下将老百姓撂倒在地,极尽羞辱的事情,原因既简单又复杂。

说简单,当然就是指这些行为人毫无法治观念。在这个问题上,我想再怎么为这些行为辩护,恐怕也很难把它说成依法行为;说复杂,是因为在这些行为背后有着权力、机制、利益等因素。

对话李公明:警惕回到那个无法无天的底层互害社会

图源:中国广州发布(资料图)

有执法权的民警的暴力执法行为,是令人担忧。而从志愿者、小区物管、居委会工作人员到街道、区等基层公职人员,其工作身份、权限、责任都是有限制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本来是最简单、最清楚不过的戒律。但是在防疫工作中最普遍出现的偏差就是违法而言、而行,其中带来的危害不仅是一时的乱象,更严重的是对健全的公权力运作机制的破坏。

最典型的形象就是以为随便什么人只要套上一个袖章就可以发号施令,随意限制他人的自由权利、处置他人的私人财产。这种即便不是普遍出现的乱象也会令人想起过去那个无法无天的底层互害社会。

这是一个很值得警惕的问题。尤其是要正确理解何谓工作作风“下沉”,而不是任意的权力下沉,应该坚决防止出现僭越法律的实际管控权力“下沉”到不具备执法身份的基层群体的倾向。

总而言之,从历史的眼光来看建设法治社会的艰难历程,应该是在依法防疫工作中应有的思想认识。疫情总会过去,应该认真思考如何防止在疫情过后出现伤害法治建设的次生灾害。

李公明:广东省政协原委员。他拥有许多耀眼的头衔,比如著名政论家、艺术史家、文化批评家等。但我们永远记得的是,一个地地道道广州人的文化情怀、一位知识分子的风骨、一个内心真正自由的公民 。

他用真实的言说坚守良心的维度,并在行动中体现存在的意义,期待人们哪怕在充满懦弱和卑怯的社会中,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本文初摘录于:2022-11-23,最后校对或编辑于: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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