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到底是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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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的内容到底是讲什么的?这个问题是一个最根本、最重要,但是古往今来又没有被严肃正视的议题。对于这一问题,可能有人会毫不犹豫的说《易经》是讲哲学的。懂点《易经》的人还会说,《易经》哲学就是“三易:简易、变易、不易”。这种说法不能说错误,只能说“大而无当”。哲学有许多分支:伦理哲学、美学哲学、道德哲学、政治哲学、人生哲学,还有科学哲学。《易经》具体讲什么哲学?面对这样的提问,如果笼统的说《易经》是万经之源、群经之首,恐怕就不是作学问的态度了。

今天我们就从《易》这个书名入手,探讨《易经》到底是讲什么的?

第一部分:我们先看看“易”这个字的基本意思是什么?

《说文解字》当中解释“易”的意思就是“蜥蜴”。清代训诂大师段玉裁对此还进行了特别说明,说“蜥蜴”专指草地里跑的那种,家里墙壁上的壁虎不能叫蜥蜴。段玉裁先生进一步肯定的指出“易经”的“易”是个通假字,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遗憾的是,段前辈并没有明确说通假那个字。段前辈没有做完的功课,只有我们来做了。我先把我的研究结论拿出来,这个结论就是:《易经》是关于“交㑥”理论的哲学“易经”应该写作“㑥经”。这个“㑥”的本意就是交易。对于这个说法,大家可能会觉得匪夷所思、不可思议,甚至是荒诞不经。下面我们用逻辑来证明,以理服人。

首先我们解释一下“交㑥”的内涵。交易,不是通俗意义上的狭义交换,是广义的交易。《易经》的“交㑥”内涵,包括交往、交换、交流的意思。具体而言包括: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宇宙的交易;物质范畴和精神范畴的交易;有意识交易和无意识交易。

下面我们来论证我的这个判断。

第二部分:我们先看《易经》中与“交易”主题相关的内容。

事实上,在《系辞》中对“易”就有明确的解释,《系辞》中说“生生之谓‘易’”。然而,“生生之谓‘易’”又是什么意思呢?“生生”好像也很玄奥。确实玄奥,此时此刻中国大陆的学院派正在对“生生”展开激烈争论,个个语不惊人死不休。其实非常简单,西汉《易经》大师京房对此早就有明确的解释。京房说:“相荡二气,阳入阴,阴入阳,二气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谓《易》。”我翻译一下京房这句话:阴气和阳气二者相交合,阴吸取阳,阳吸取阴,二者交互不停。”这就是“生生”。换言之,阴阳永恒不息的交往、交换、交流就是“易经”的主题。如果用“阴阳交互”这个说法,大家依然觉得过于抽象,我们也可以用稍微写实的描述来解释“易”。那就是:“个体与外部存在的交往、交换、交流,以及在此过程中,个体根据外部变化,而主动进退、取舍的系列活动。”这个解释是不是有点放之四海皆准的意味,事实上这才是《易经》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的根本原因。

以上是《易经》本身的内容对“交易”主题的阐述。《易经》中还有关于“交易”主题的具体陈述,如:“刚柔交、天地交、上下交、出门交、交相爱。”所有这些的寓意,都可以解释为“交往、交换、交流”。这些内容,可以说都是对“交易”主题的印证。

既然我们确定了《易经》的主题是“交㑥”,哪对于交㑥而言最重要的,无疑就是“交㑥准则”了。

第三部分:下面我们讲“交易”的准则。

耶稣在基督教的《圣经》中提出了黄金法则。黄金法则这样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近代哲学家康德在其伦理学中提出了“道德律令”。“道德律令” 这样说:“你应当只按照你希望成为普遍法则的准则去行动。”

中华民族的圣人孔夫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以上三位圣人说的都是关于人与人“交易”的准则。换句话说,是社会中个体与其它个体交往、交换、交流的准则。《易经》对上述三位圣人所表述的准则,做了更抽象、更精确的描述,只用一个字就概括了,这个字就是“”。“德”的定义是“内得于己,外得于人”。换言之,“内得于己,外得于人”就是《易经》的交易法则

“内得于己,外得于人”是一种以合作为前提的交易行为。人与人合作、人与自然合作,能遵守这种法则,就是道德社会,就是西方哲学所谓的“契约社会”。这个契约,就是《易经》的交易法则,也是广义的“道德”。从这个角度讲,《易经》是讲道德的哲学。

对于“《易经》是道德哲学”这个判断,《系辞》中给我们提供了详细的证明。我直接翻译为白话:

《履》卦,道德的基础;《谦》卦,道德的前提;

《复》卦,道德的根本;《恒》卦,道德的强固;

《损》卦,道德的修正;《益》卦,道德的丰裕;

《困》卦,道德的辨析;《井》卦,道德的土壤;

《巽》卦,道德的规制。”

上述《系辞》中指出的这些卦,是直接关于道德建设的内容,其它卦可以看作是关于道德体系建设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确定一点,“道德”是《易经》的主题。如果非要加个定语,那也可以说,“道德”是《易经》的一个主要主题。

以上,我们通过对“道德”的解析,并由《易经》的内容推导出了《易经》是关于“交㑥哲学”的结论。如果说《易经》能“通万物之理”,那“交㑥”这个法则,放到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能否继续适用?比如量子世界和宇宙。对于这个问题,大数学家兼哲学家怀特海给出了他的答案。

第四部分:怀特海关于《易经》的“交㑥”法则的论述。

怀特海作为哲学家和数学家声望卓著。怀特海是大数学家罗素的老师,并与罗素合著了《数学原理》。上世纪二十年代之后,怀特海的注意力转向了哲学,开创了“过程哲学(Process philosophy)”。

怀特海认为,世界的基本构成单位不是传统哲学中的固定实体,而是“实际存在或事件”。这些实际存在是,世界的基本组成部分,每一个实际存在都是一个独立的过程,它通过与其他实际存在的互动而生成。在怀特海看来,实际存在不仅限于物理实体,还包括思想、感知和关系。世界的本质在于,这些实际存在如何通过相互作用、生成与变化,共同形成一个不断发展的现实。换句话说,这个世界本质上就是万事万物交易的结果,这种交易具有动态性、开放性、恒久性。

对于实际存在如何进行交㑥?怀特海创造了“感知摄入(prehension)”这个概念,来解释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感知摄入”是一种捕捉与吸收其他存在的方式,个体通过“感知摄入”其他存在,将它们纳入自身的生成过程。通过“感知摄入”,过去的实际存在能够影响现在的实际存在,从而形成一个连贯的现实过程。怀特海指出,每一个实际存在,都通过“感知摄入”其他实际存在的性质和状态,创造出新的现实。这一过程是宇宙中个体与整体之间相互依存的基础。

怀特海认为,万物永远都处在变化和生成的过程中。这个生成过程既包括个体的变化,也包括个体与整体之间关系的变化。换句话说,主体和客体、内部和外部的交易,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并且永恒不息。怀特海强调,个体与整体之间存在着一种和谐关系。个体通过与其他个体以及整体的互动,形成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这种关系既是个体实现自身的方式,也是整体发展的条件。每个个体的变化都会对整体产生影响,反之亦然。怀特海所谓的“和谐关系”,就是以“内得于己,外得于人”为准则的,道德关系。同时,也就是《易经》的交易法则。

在科学方面,怀特海认为,科学中的实体和过程,应该被理解为不断变化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不是静止的物质。在伦理道德方面,怀特海认为,个体的行为不仅关乎自身的利益,还影响整体的和谐与发展。因此,个体在做出伦理选择时,必须考虑其行为对整体的影响。对此,怀特海强调“共同善”,提出了“和谐中的和谐”(harmony of harmonies)”的概念。“共同善”是通过,个体与整体的和谐互动,而实现的。“共同善”的准则,简单讲其实就是“黄金法则”,就是“内得于己,外得于人”的道德。

怀特海的过程哲学,描述了一个不断变化的微观和宏观世界,个体与整体相互依存、彼此交易,共同生成。他提出的“感知摄入(prehension)”“和谐中的和谐”(harmony of harmonies)”两个概念,可以说是《易经》交㑥法则的最好诠释。

总结,通过对“易”这个字的训诂,以及《易经》内容的解析,加之怀特海的理论阐释,可以判定《易经》是交易的哲学。

——以上内容取自知乎:宣明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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