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勣(徐懋功)的“皇家家事论”影响深远, 后世被范祖禹、王夫之等大加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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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勣,原名徐世勣,字懋功,后赐姓李,又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去“世”字,单名勣,在唐代的统一战争及之后对边疆的战争中功勋卓著,为开国元老。历史上的李勣是一个武将,而在民间及以后的小说中则为一个“智多星”式的人物。他一生谨小慎微,处世老到圆滑。他虽贵为司空,位列三公,然而同当时当权的长孙无忌等人仍然有一些矛盾。

对于李勣,人们最熟悉的恐怕就是他在唐太宗晏驾前立马遵旨下放和在废王立武中的作用。

“二十三年,太宗寝疾,谓高宗曰:‘汝于李勣无恩,我今将责出之。我死后,汝当授以仆射,即荷汝恩,必致其死力。’乃出为叠州都督。高宗即位,其月,召拜洛州刺史,寻加开府仪同三司,令同中书门下,参掌机密。是岁,册拜尚书左仆射。”“上谓太子曰:‘李世勣才智有余,然汝与之无恩,恐不能怀服。我今黜之,若其即行,俟我死,汝于后用为仆射,亲任之;若徘徊顾望,当杀之耳。’五月,戊午,以同中书门下三品李世勣为叠州都督;世勣受诏,不至家而去。”如果李勣没有遵旨或者稍有迟疑,他肯定性命不保。从此可见其圆滑。

唐高宗即位后面对着贞观朝的老臣,一心想摆脱他们的把控,而废掉王皇后这件事则是一个契机。这王皇后本身就是世家大族,如果将其废掉,然后再株连一些人,就可以摆脱士族的控制。而王皇后又有点缺乏心机,玩起来引狼驱虎了。

“初,武皇后贞观末随太宗嫔御居于感业寺,后及左右数为之言,高宗由是复召入宫,立为昭仪。”“初,则天年十四时,太宗闻其美容止,召入宫,立为才人。及太宗崩,遂为尼,居感业寺。大帝于寺见之,复召入宫,拜昭仪。时皇后王氏、良姊萧氏频与武昭仪争宠,互谗毁之,帝皆不纳。进号宸妃。永徽六年,废王皇后而立武宸妃为皇后。高宗称天皇,武后亦称天后。后素多智计,兼涉文史。帝自显庆已后,多苦风疾,百司表奏,皆委天后详决。自此内辅国政数十年,威势与帝无异。当时称为‘二圣’。”

唐高宗打算废王立武,遭到宰相们的反对。“上一日退朝,召长孙无忌、李勣、于志宁、褚遂良入内殿。遂良曰:‘今日之召,多为中宫,上意既决,逆之必死。太尉元舅,司空功臣,不可使上有杀元舅及功臣之名。遂良起于草茅,无汗马之劳,致位至此,且受顾托,不以死争之,何以下见先帝!’勣称疾不入。无忌等至内殿,上顾谓无忌曰:‘皇后无子,武昭仪有子,今欲立昭仪为后,何如?’遂良对曰:‘皇后名家,先帝为陛下所娶。先帝临崩,执陛下手谓臣曰:“朕佳儿佳妇,今以付卿。”此陛下所闻,言犹在耳。皇后未闻有过,岂可轻废!臣不敢曲从陛下,上违先帝之命!’上不悦而罢。明日又言之,遂良曰:‘陛下必欲易皇后,伏请妙择天下令族,何必武氏!武氏经事先帝,众所共知,天下耳目,安可蔽也。万代之后,谓陛下为如何!愿留三思!臣今忤陛下,罪当死!’因置笏于殿阶,解巾叩头流血曰:‘还陛下笏,乞放归田里。’上大怒,命引出。昭仪在帘中大言曰:‘何不扑杀此獠!’无忌曰:‘遂良受先朝顾命,有罪不可加刑!’于志宁不敢言。韩瑗因间奏事,涕泣极谏,上不纳。明日又谏,悲不自胜,上命引出。瑗又上疏谏曰:‘匹夫匹妇,犹相选择,况天子乎!皇后母仪万国,善恶由之,故嫫母辅佐黄帝,妲己倾覆殷王,《诗》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每览前古,常兴叹息,不谓今日尘黩圣代。作而不法,后嗣何观!愿陛下详之,无为后人所笑!使臣有以益国,菹醢之戮,臣之分也!昔吴王不用子胥之言而麋鹿游于姑苏。臣恐海内失望,棘荆生于阙庭,宗庙不血食,期有日矣!’来济上表谏曰:‘王者立后,上法乾坤,必择礼教名家,幽闲令淑,副四海之望,称神祇之意。是故周文造舟以迎太姒,而兴《关雎》之化,百姓蒙祚;孝成纵欲,以婢为后,使皇统亡绝,社稷倾沦。有周之隆既如彼,大汉之祸又如此,惟陛下详察!’上皆不纳。它日,李勣入见,上问之曰:‘朕欲立武昭仪为后,遂良固执以为不可。遂良既顾命大臣,事当且已乎?’对曰:‘此陛下家事,何必更问外人!’上意遂决。许敬宗宣言于朝曰:‘田舍翁多收十斛麦,尚欲易妇;况天子欲立一后,何豫诸人事而妄生异议乎!’昭仪令左右以闻。”

永徽六年(655年)十月,唐高宗“纳李义府之策”,废王皇后和萧淑妃“为庶人,囚之别院”。此时,文武百官也纷纷上表请立武则天。十一月丁卯,命司空李勣赍玺绶册武则天为皇后,百官朝皇后于洛阳肃义门。

李勣(徐懋功)的“皇家家事论”影响深远, 后世被范祖禹、王夫之等大加批判

武曌

唐高宗和武则天以“皇家家事论”为理论依据,在李义府、许敬宗等朝臣的支持下,克服了朝中许多反对势力的阻挠,终于废掉了久已失宠的王皇后,改立武则天为皇后。在这一次皇权与相权的较量中,以皇权的彻底胜利而告终。

“皇家家事论”在唐代曾两次被提及

1、武则天晚年立太子时

武则天晚年,立太子之事被提上议事日程,在以男性血统为标准的封建宗法制之下,身为女性帝王的她为立太子之事犯难,立同宗同姓的武氏子侄,还是立异宗异姓的儿子?确实让她很犯难。子侄虽为同宗,但血缘较远;儿子虽为异宗,但母子情深、血浓于水,这让她犹豫不决。

圣历元年(698年)二月,武承嗣、三思营求为太子,多次使人劝武则天说:“自古天子未有以异姓为嗣者。”武则天犹豫不决。狄仁杰又多次对武则天说:“文皇帝栉风沐雨,亲冒锋镝,以定天下,传之子孙。太帝以二子托陛下。陛下今乃欲移之他族,无乃非天意乎!且姑侄之与母子孰亲?陛下立子,则千秋万岁后,配食太庙,承继无穷;立侄,则未闻侄为天子而祔姑于庙者也。”以母子亲情来说服她,但是武则天却说:“此朕家事,卿勿预知。”又一次抛出了“皇家家事论”,来阻止别人干预。

针对于此,狄仁杰说:“王者以四海为家,四海之内,孰非臣妾,何者不为陛下家事!君为元首,臣为股肱,义同一体,况臣备位宰相,岂得不预知乎!”狄仁杰说明皇家的家事也是国事,他作为宰相是可以提出意见的。其实,自秦始皇统一中国起,全国空前统一,由帝王的家臣来管理国事,就变皇室的家事而为国事了。秦汉时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之最重要的宰相的名称也是由以前国王的家臣“宰”演变而来,太常、光禄、太府等所谓九卿以前也是帝王家臣,其主要职掌仍为皇宫服务,只是后来将国事分工而归其职掌而已;唐代废除了位高权重的宰相,而由品级较低的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等官行使相权,而这些官员以前也均为宫廷内官。

狄仁杰又劝武则天召还庐陵王。王方庆、王及善亦劝之。最后,终于迎回了庐陵王李显,九月壬申,立为皇太子。

“皇家家事论”的这次被提及,是武则天在对太子之位犹豫不决时,不想众臣干预而找的借口。最终,她还是接受了狄仁杰等人的建议。

2、唐玄宗开元年间欲废太子李瑛时

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武惠妃得宠,欲立其子寿王李瑁为太子。而当时的太子为赵丽妃所生李瑛。唐玄宗当初为临淄王时,“赵丽妃、皇甫德仪、刘才人皆有宠,丽妃生太子瑛,德仪生鄂王瑶,才人生光王琚”。三十余年后,赵丽妃等三人皆年老色衰,很快失宠。太子李瑛与鄂王李瑶、光王李琚相遇于宫中,“各以母失职有怨望语”。咸宜公主的丈夫驸马都尉杨洄“常伺三子过失以告惠妃”。武惠妃知道后哭着告诉唐玄宗:“太子阴结党与,将害妾母子,亦指斥至尊。”唐玄宗听了大怒,和宰相商议,欲废太子及二王。宰相张九龄劝谏说:“陛下践祚垂三十年,太子诸王不离深宫,日受圣训,天下之人皆庆陛下享国久长,子孙蕃昌。今三子皆已成人,不闻大过,陛下奈何一旦以无根之语,喜怒之际,尽废之乎!且太子天下本,不可轻摇。昔晋献公听骊姬之谗杀申生,三世大乱。汉武帝信江充之诬罪戾太子,京城流血。晋惠帝用贾后之谮废愍怀太子,中原涂炭。隋文帝纳独孤后之言黜太子勇,立炀帝,遂失天下。由此观之,不可不慎。陛下必欲为此,臣不敢奉诏。”唐玄宗听了很不高兴。李林甫最初并未说话,退朝后私下对唐玄宗宠信的宦官高力士说:“此主上家事,何必问外人!”后传到了唐玄宗耳中,使其坚定了废太子及二王的决心,三人最后都被废为庶人。

“皇家家事论”的这次登场,可以说是为唐玄宗找了一个台阶,太子李瑛因其母而失宠,欲想废除而又于心不忍,“皇家家事论”使他坚定了废除储君的决心。

“皇家家事论”的影响

唐以后,宋、明等朝,一直存在着“皇家家事论”与“皇室无家事”之争论,而后者更为大多数人所推崇。

在中国传统社会,帝王的“家法”在一定程度上即是“国法”。赵宋一代在指称带有根本性质的治国之法时,有所谓“祖宗家法”一说。作为帝王之家的“家法”,它自根本精神上制约着“国法”的取向与施行。在“国”与“家”有着相当程度分离的现实社会中,这一说法反映出传统意识形态对于“家国一体”的认定与强调,兼容并蓄地将赵宋的“家法”与“国法”混融为一体。赵宋的“祖宗家法”,实际上就是宋代帝王累代相承的正家治国方略与规则。“祖宗之法”的提出,与宋人在讲求义理的新形势下对李唐、五代政事的反思有关;也与唐代以来的社会变迁以及士大夫家族对于“正家之法”的重视有关。即便是有关遴选后妃等类事宜,也不被宋代的士大夫承认为单纯私秘的“陛下家事”。早在北宋中期,《唐鉴》的作者范祖禹即曾经对李唐的“人主无正家之法”持强烈的批评态度。既为“人主”,则其“正家之法”自与国事有关。

北宋一朝,凡遇皇帝年幼、太后听政之际,朝廷中的官僚们总是紧张而小心地注视着内廷的动向。元祐年间,朝野以熙宁时期对于“祖宗法度”的冲击为鉴戒,应该说,是赵宋历史上“本朝家法”受到最为严密关注的时期。

李勣(徐懋功)的“皇家家事论”影响深远, 后世被范祖禹、王夫之等大加批判

范祖禹

元祐五年(1090年),就宋哲宗纳后事,范祖禹上疏于太皇太后高氏,其中有云:“本朝太祖皇帝以来,家道正而人伦明,历世皆有圣后内德之助。自三代以来,未有如本朝之家法也。皇帝圣德明茂,睿质纯粹,天监在下,必生圣女以祐帝家,惟陛下远观上古,近监后世,上思天地宗庙之奉,下为万世子孙之计。”在章奏的最后部分,范祖禹又驳斥所谓“陛下家事非外人所预”说而云:“进言者必曰:‘此陛下家事,非外人所预。’自古误人主者,多由此言。天子以四海为家,中外之事,孰非陛下家事?无不可预之事,亦无不可预之人。”

由“陛下家事”而言及“本朝家法”,这本来是就“祖宗家法”的狭义出发的;但他旋即以“天子以四海为家,中外之事,孰非陛下家事”的立论,将“陛下家事”推而广之,突出了赵宋家法的广泛包容性,以此提醒皇帝,既为天子,即无私事可言,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自然要处于臣僚的目光及议论之下。

北宋中期,二程兄弟对于《大学》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特别的尊信表章,实际上正是社会现实的反映。二程时时强调“齐家”与“治国平天下”的关系,《二程遗书》卷二《二先生语二上》中,有吕大临元丰年间所记如下一段话:天下国家之法,以齐家之法为其出发点,推治家之道以治国。这反映着理学家们谨守伦理纲常道德,治根本、“正君心”的迫切愿望。

明代,皇帝年幼、太后听政之时,或立储、立后之时,朝臣多对于此类“皇家家事”严密关注,此类事件就不一一列举。

对李勣及“皇家家事论”的评价

在废王立武的过程中,长孙无忌、于志宁、褚遂良纷纷直接表示反对,而“勣称疾不入。”当皇帝废立皇后的动议被长孙无忌等人否定以后,李勣表面上谁都不支持,谁都不反对,于是乎,就提出了“皇家家事论”,让皇帝自己拿主意。

李勣(徐懋功)的“皇家家事论”影响深远, 后世被范祖禹、王夫之等大加批判

徐世勣

他提出的“皇家家事论”,唐人评论甚少,甚至《旧唐书》的作者在《李勣传》中也对李勣的“皇家家事论”只字不提,对他仍然是赞美有加,说:“英公振彭、黥之迹,自拔草莽,常能以义藩身,与物无忤,遂得功名始终。”可能认为此不足道也。

《新唐书》作者欧阳修等则说:“唐兴,其名将曰英、卫,皆擢罪亡之余,遂能依乘风云,勒功帝籍。盖君臣之际,固有以感之,独推期运,非也。若靖阖门称疾,畏远权逼,功大而主不疑,虽古哲人,何以尚兹?勣之节,见于黎阳,故太宗勤勤于托孤,诚有为也。至以老臣辅少主,会房帷易夺,天子畏大臣,依违不专,委诚取决,惟议是听。勣乃私己畏祸,从而导之,武氏奋而唐之宗属几歼焉。及其孙,因民不忍,举兵覆宗,至掘冢而暴其骨。呜呼,不几一言而丧邦乎?惜其不通学术,昧夫临大节不可夺之谊,反与许、李同科,可不戒哉!”

宋代范祖禹等人认为此说为“误人主”之言。

而清代的大儒王夫之对其进行了尖锐地批评,不仅针对此事,而且对其一生的所作所为尽数否定,谓:“李世勣之安忍无亲也:置父于窦建德之刃下而不恤;强其壻杜怀恭与征高丽,而欲杀之以立法;付诸子于其弟,而使怒则挝杀之。顾于其姊病,为之煮粥燎须,而曰:‘姊老勣亦老,虽欲为姊煮粥,其可得乎?’蔼然天性之言,读之者犹堪流涕。繇此言之,则世勣上陷其父于死,而下欲杀其子与壻,非果天理民彝之绝于心也。天下轻率寡谋之士,躁动而忘其天性之安,然其于不容已之慈爱,是惟弗发,发则无所掩遏而可遂其情。唯夫沈鸷果決者,非自拔于功利之陷溺,则得丧一系其心,而期于必得,心方戚而目已怒,泪未收而兵已操,枭獍之雄心不可复戢,彼固自诧为一世之雄也,而岂其然哉?盖无所不至之鄙夫而已。刚则不恤其君亲,柔则尽捐其廉耻,明知之而必忍之,虽圣人亦无如之何也。有时而似忠贞矣,有时而似孝友矣,非徒似也,利之所不在,则抑无所吝而用其情也。世勣之于单雄信,割肉可也,为姊而燎须,何所吝邪?利无可趋,害无可避,亦何为而不直达其恻隐之心,以发为仁者之言哉?籍甲兵户口上李密而使献,知高祖之不以为己罪也;太宗问以建成、元吉之事而不答,事未可知,姑为两试,抑知太宗之不以此为嫌也;年愈老,智愈猾,高宗问以群臣不谏,而曰“所为尽善,无得而谏”,知高宗之不以己为佞也。则以党义府、敬宗,赞立武氏,人自亡其社稷,己自保其爵禄,恻隐羞恶是非之心,非不炯然内动,而力制之以护其私,安忍者自忍其心,于人何所不忍乎?故一念之仁,不足恃也,正恶其有一念之仁而矫拂之也。夫且曰吾岂不知忠孝哉?至于此而不容不置忠孝于膜外也。为鄙夫,为盗贼,为篡弑之大逆,皆此而已矣。”

因而可以说,由李勣提出的“皇家家事论”余波未尽,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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