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2、海外出版的关于林彪事件的史料类书籍
海外关于林彪事件的史料,一是一些历史见证人特别是一些“文革”负面人物的口述回忆史料;二是关于“文革”和林彪的史料汇编;三是一些研究著作中披露的史料。关于“文革”史料的收集整理,以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和美国洛杉矶“中文出版物服务中心”最为著名,后者是最近海外一些研究者的主要资料来源。在各类回忆录中,“文革”负面人物,特别是“林案”涉案人的回忆录,最为人们关注,海内外的社会影响最大。本文主要叙述这方面内容。
从1990年代开始,一些“文革”中的负面人物在香港等地陆续出版了自己的回忆录。这些负面人物大都是“文革”许多重大事件的亲历者和参与者。他们的回忆录,比那些采访类文章书籍更具有第一手的史料价值,也比那些官方版本的回忆录,更具有个人记忆的鲜活性,补充了被官方版本遮蔽的许多内容。本世纪以来,境外出版了许多关于“文革”和林彪事件的当事人回忆录,与大陆关于林彪的相关研究,特别是官方版本的回忆录,构成一个多方面的互证对应关系。虽然在海外出书可以避免政治审查上的限制,但这些回忆录不可避免地也都会存在有当事人选择性记忆和整理者选择性记载的问题,读者不能不察。其中比较重要的书籍有:
前文革小组重要成员王力的回忆录有两部,一部是《现场历史——文化大革命纪事》(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一部是《王力反思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王力是“文革”意识形态的主要笔杆子,在“文革”初期参加中央高层会议,与毛泽东、林彪、周恩来、江青等有直接交往。他认为自己是被江青打倒的,书中对林彪、江青的看法都是负面的。王力对“文革”初期军队卷入运动的情况有较详细的记述,对林彪口述的军委八条的评价不高,认为“八条”授权军队对群众采取专政措施,可以宣布某派是反革命组织,可以抓捕和开枪,造成了严重后果。王力书中还披露说,青海发生了赵永夫事件,军队开枪打死打伤群众百余人,林彪听汇报后说“打得好”。[1]
徐景贤著有《十年一梦》(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作者在“文革”中任上海市委书记,属于张春桥派系的核心成员,有“徐老三”之称。书中涉及林彪的有多篇,关于庐山会议的最为详细,称为“庐山会议目击证言”,有许多细节可以感受到现场气氛。但有些情况并非作者亲历,是事后补充的材料。书中关于林彪集团的许多叙述是来自事后的清查材料,很多地方因袭了“文革”中批判林彪集团的材料观点,延续了“文革”中对林彪事件的传统认识。
王力、徐景贤回忆录的主要价值是,从中可以看到“文革”时的“文人集团”与林彪和军人集团的矛盾。
“文革”的造反派领袖,北京大学革命委员会主任聂元梓在香港出版了《聂元梓回忆录》(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书中也提到她参加九届二中全会华北组的情况,对吴德《十年风雨纪事》、徐景贤《十年一梦》中提到她的情况进行反驳,否认她在庐山会议上搞过串联活动,认为是吴德、吴忠对她搞了政治陷害。
陈伯达自述和口述的书有两部,一部是《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香港:天地图书,2000年),一部是《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香港:阳光环球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5年)。这两部书都是陈伯达儿子陈晓农整理的。《遗稿》中有给有关部门的材料,最重要的是关于九届二中全会的两篇:一篇是《从九大到庐山会议》(1983年),一篇是《九届二中全会忆记》(1980年前)。《口述》是陈伯达晚年父子对话,由陈晓农回忆并以文献史料为佐证而整理出来的。这两部书的整理和注释都比较规范,当事人的当时叙述与整理者的后来解读分得很清楚,文本质量较高。书中对起草九大报告的情况有新的补充[2],还讲陈在整个起草过程中只见过林彪两次。关于庐山会议的问题,陈不承认有“林陈联盟”。陈还说,他不知道毛泽东说过六次不设国家主席的事情,只听毛说过,中国农民多,要设国家主席,可以让陈永贵当。《口述》根据当前出版的文献书籍资料,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为陈伯达进行了辩诬。该书与官方党史关于九届二中全会的叙述不同,具有对证价值。
前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口述、金光谈话记录的《落难英雄——丁盛回忆录》(香港:星克尔出版公司,2008年),讲述了广州军区与林彪的关系。该书原本是2001年金光根据丁盛的口述录音整理的自印本,曾由丁盛亲自校改增删,后由余汝信整理编注,才正式出版。书中回忆了他到广州军区后与林彪接触过的情况,说广州军区绝对忠实于毛泽东,绝对没有搞阴谋诡计,根本不知道“林彪南逃”的事情。
最近在国内外学界影响最大的,是在香港相继出版了关于林彪集团的“四大金刚”吴法宪、邱会作、李作鹏、黄永胜的口述回忆录。军委办事组核心成员黄吴李邱等人,在“文革”前期曾与江青为首的“中央文革”派发生了激烈的矛盾冲突。“九·一三”事件后,他们作为林彪死党被拘押在北京卫戍区。“四人帮”倒台后,他们满以为能够得到释放,不想却被关进秦城监狱,在“两案”中被作为林彪集团案的主犯判了刑。在他们的回忆录中,一方面讲述了他们在革命战争时代的经历和功绩,一方面对“两案”给他们定的罪名进行申辩,乃至反驳。这些境外出版的个人私撰回忆录因为没有什么政治禁忌,不但比那些官方版本的回忆录放得开、写得活,而且因为作者反复写材料的强化记忆,多年来抱有委屈心理,对一些历史细节和现场情景的印象记忆犹新,披露了大量鲜为人知的史料,丰富了关于林彪事件研究的史源。这些回忆录中对军队内部的复杂关系、对军队“文革”的情况、对军委办事组的工作情况、对“文革”中军人集团与文人集团的矛盾、九届二中全会及其前后的情况、“九·一三”前后的情况等等,都有很多的细节描述和新史料的披露。这些回忆录披露的许多事情,与官方主流叙述的差别很大,甚至是对立的,从而形成了“两造”具备的对应关系,对于开展对证研究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重要史料。如果能够将“两案”的档案材料公诸于世,与他们的口述回忆相互对证,对深化林彪事件的研究无疑是有重大意义的。
黄吴李邱这些人的回忆录,具有当事人第一手的史料价值,比过去那些以采访黄吴李邱及其家属子女为名的文章书籍更具准确性。学界有人说,林彪研究由此进入了“回忆录时代”。但是,回忆录是史料中可靠性较低的一种,会有许多不确定性。当事人的回忆都受自己的利害关系影响,况且回忆时的信息环境发生了变化,不似事发之后的当即信息环境,所以他们的叙述能不能当作可靠证据,还需要经过史家的鉴别考证。从入史的角度讲,起码有三项工作需要做:一是需要考察他们以往的审查交待材料与公开出版的回忆录的关系,考察其说法的流变;二是需要考察这些回忆录的写作和整理过程,特别是原始手稿与出版稿的修改关系;三是需要考察他们的回忆录与其他人的回忆和文献材料的印证关系。但由于官方档案材料未能开放,这些回忆录的原始手稿也未能公开提供给学界,现在对其史料价值的评估只能是初步的,即只能根据现有的公开材料进行鉴别分析。不管如何,这些回忆录都有立此存照的意义。
从深化林彪事件的研究来讲,笔者对回忆录中的某些“爆料”持审慎态度,认为这些回忆录出版的最大价值主要是:一是提供了对证研究需要的与官方观点不同的被告方观点,可看到过去被官方叙述遮蔽的部分;二是提供了从他们个人观察角度的历史现场感,这是在档案文献史料中看不到的情景,展现了鲜活的人物形象;三是把林彪事件的发生背景拉得很开,使人们注意到了党内、军内长期存在的一些派系矛盾,以及体制背景的因素。从存史角度来看,这些回忆录中有些事情能够相呼应的部分,可信程度较高;但同时也有不少明显误记和自相矛盾之处,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地方。
《吴法宪回忆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涉及到“文革”和林彪问题的有五章(全书共十六章)。据悉,作者最原始的回忆录版本只有十几万字,经不断补充修改而达到七十多万字。该书披露了大量鲜为人知的事件细节,推翻了作者过去提供的一些重要证词。吴法宪在“九·一三”后的交待材料中,对他作的假证词在下面划有重点号,很容易辨别出来。有的证词是他在“两案”审判时就已经推翻了的。但有的则是在“两案”时也承认过,书中才推翻的。如叶群对吴法宪说的“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往哪里摆”的谈话。书中说,这是他从程世清那里听到的,汪东兴传来的话。叶群从来没有对他说过。[3]在“两案”审理中,是允许案犯翻供的,吴说的比这个问题更严重的证词——如关于叶群8月8日回北京问题的假证都推翻了,为什么这句话当时不去澄清呢?而且他在“两案”交待材料中关于这个谈话的叙述,曾说过是不止一次听到不同人讲。[4]听叶群讲的是在先的一次,听程世清讲的是在后的一次。由于吴的说法多变,此话尚难以定论。书中有许多评论性话语,不似吴法宪本人的言论风格。该书在章节标题上有故意追求视觉效果的问题,如第十六章《“保外就医”到济南》的第一节标题是“连话都不会说了”,读者会以为吴法宪被关押得连话都不会说了。但看该节所述,是监狱管理员告诉吴的话,要他与同案犯邱会作、江腾蛟、王洪文多在一起活动,免得“将来连话都不会说了”。这是出于照顾吴生活的好意,与标题的意思是相反的。该书对历史的认识有明显的护短倾向。如讲到吴法宪在庐山会议上揭发黄克诚“私藏金子”的问题,书中对这些不实之词进行了道歉,但又说黄克诚有为本部队利益的“本位主义”。战争时期的给养供应大都靠部队自筹,包括吴的部队在内,谁能没有这样的“本位主义”?这样的搅理,不似是老军人应该说出的话。该书对史实的把握多有不准确之处。阎长贵在《关于<吴法宪回忆录>下卷中的若干史实》一文中,曾列举了15处史实错误,还有一些人名错误和用语错误。[5]就笔者所见,阎文未提到的书中误记之处还有不少。吴法宪女儿吴金秋在网刊《记忆》上发了谈回忆录的两篇文章[6],称“回忆录的价值就在于它的不完美”,反对用考证的方法对待回忆录,指责学者对回忆录的史料价值进行学术评价。这与口述史大师唐德刚为李宗仁、胡适等做口述史的做法和观念,是大相径庭的。由此,也不难理解《吴法宪回忆录》整理者的态度和问题所在。
黄永胜儿子黄正写的《军人永胜》(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10年),主要是讲黄永胜的革命战争经历,“文革”前主持广州军区的情况。关于“文革”中的黄永胜,该书只是在尾章中进行了叙述。书中讲述了一个重要的情节:打倒杨成武,调黄永胜来京当总参谋长,黄本人事先一点不知道,是毛泽东亲自圈定的。书中使用的是纪实文学笔法,真正具有史料价值的主要有两篇:一篇是尾章的黄永胜晚年的父子《问答录》,可以看作是对黄永胜的口述采访史料。最突出之处是写林彪出逃后,黄怒喊:“他妈的!跑什么跑?!”这表明黄吴李邱四人对林出走并不知情,而且是反对的。另一篇是附录中黄永胜老秘书迟泽厚写的《不识时务亦俊杰》。迟文讲了黄的工作作风和人格特点,主持广东“文革”的支左情况,到中央工作后与江青集团的矛盾冲突,以及九届二中全会和“九·一三”的问题,还不点名地说了许世友在广州军区期间搞清查扩大化的问题。迟文虽然为黄辩护,但叙事条理清楚,逻辑清晰,比较客观。
《邱会作回忆录》(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是诸部回忆录中分量最重的一部,关于军队“文革”和林彪事件的章节篇幅最大,有十七章(全书共四十六章)。据悉,邱会作生前曾留下了150万字的回忆录素材稿。这些手稿是邱会作自1981年“保外就医”后,在夫人胡敏的帮助下,用近20年时间写成的。此外,邱生前多次接受有关研究人员的采访,存有根据录音整理的文字记录。邱去世后,其家人参考上述谈话记录,将回忆录素材稿进行整理,对重复叙述处予以删减、压缩,并对全书涉及的史实与可以找到的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校正,最终形成了七十多万字的《邱会作回忆录》。该书讲述了很多中央高层内部的详情,披露的新材料最多,视野也较其他回忆录更为宽阔。特别是书中披露的周恩来给他们讲中央政治的话,让人对“文革”高层政治的复杂性有茅塞顿开之感。学界对该书的评价也最高。有论者称,“无论思想认识的深刻度抑或史料的准确度诸方面,均较《吴法宪回忆录》为优”。[7]笔者也有同感。然而,虽然邱书的叙事时间错讹较少,但写作笔法较为随意,有点类似于纪实文学。有些事情没有交待信息来源,自己亲历的见闻和过后的听闻是放在一起写的,不似《吴法宪回忆录》中说到某事时会交待何时听何人讲的,可较清楚看到其来由。史家对此犹感不足,在引用上不得不小心求证。另外,这部回忆录也有些作者误记漏记的问题。如关于“零点获救”一章,邱有亲笔写给林彪的呼救信,与书中所述的求救情节是不太一样的。
同时出版的还有程光(邱承光)写的《心灵的对话——邱会作与儿子谈文化大革命》(香港:北星出版社,2011年)。该书体例是邱会作与二儿子邱承光谈论“文革”的长篇记录,其中有大量闻所未闻而又栩栩如生的事情。笔者在该书刚出版时,即对其父子对话的场景真实性表示怀疑。因为书中托名邱会作的谈话,不仅史实上有许多显而易见的错误,而且观点格外新锐,语气上也不似一个老军人的话语。当时笔者疑是伪作,后从知情者处得知:该书与《邱会作回忆录》都是一个母体,是根据回忆录素材稿及其他资料,改换文体,深加工为父子对话形式,并非真的有这么长时间的对话。书中邱会作所谈,是作者程光改编的,人为地拔高邱会作,把邱塑造成了一个无所不知的中央核心领导人。余汝信曾做了两书的比对研究,写了《谁离真相更近?──<心灵的对话><邱会作回忆录>的细节差异浅析》一文,列举了《对话》在史实方面存在的20处问题:1、《关于罗瑞卿同志错误问题的报告》;2、批判《海瑞罢官》;3、首都工作组;4、《五七指示》;5、1966年“十一”在天安门城楼上;6、林彪说过“陶铸方式”;7、1967年3月30日邱回总后;8、看守小组与军委办事组;9、“七二〇”事件;10、1966年7月毛给江的信;11、九大党章;12、江青、叶群进政治局;12、邱鼓动别人不投江青的票;14、对九大的认识;15、林彪说过“就让她当个‘宋庆龄’”;16、1970年5月17日谈话;17、林彪想当国家主席;18、陈伯达把林彪推上第一线;19、“九·一三”凌晨的政治局会议;20、中央宣布林彪死讯的时间。余文的结论是:“邱会作生前其实并没有与程光进行过如此系统性的、长篇大论的、囊括一切的文革‘百科全书’式的谈话。”[8]《心灵的对话》出版后,邱会作夫人胡敏于2011年3月11日专门写信澄清,批评该书“严重损害了邱会作的形象”,并向书中涉及的人表示道歉,不认可该书的写作。前不久,笔者得见邱会作1998年2月12日写给子女的亲笔信,他明确表示不同意邱承光另外搞的这部稿子。这是出自传主本人的不认可,可为最有力证据。实际上,《心灵的对话》的要害问题,不仅是这些史实错讹问题,更重要的是缺乏学术规范,虚构情景。
程光在香港还出了一本书《历史的回顾——邱会作与儿子谈革命经历和若干历史问题》(香港:北星出版社,2012年),也是假托邱会作之名,而由作者自己编撰的作品。据说,这两本书的书稿都经过海外某林彪研究专家之手,带有明显篡入的海外观点。这两本书主要还不是观点问题,对同一史实的看法可以见仁见智,其问题的严重性是在于史实上的错误。书中的许多史实都是错误的,甚至是作者有意编造的,缺乏常识,破绽百出。原广州军区司令部动员部部长、黄永胜老秘书迟泽厚曾著文《质疑<邱会作之父得罪班长挨了打>及其他》[9],就他亲身经历的这件事情批驳了该书。该书用邱会作亲述的口吻说:48军南下经兴国县时直属队一个班长强吃邱家的谷,杀了他家的猪,还打了邱父。书中这段叙述仅有四五百字,迟泽厚就指出了10处编造的地方,证明纯属子虚乌有的事情。迟泽厚对照了《邱会作回忆录》和程光的两本书后,感叹“假作真时真亦假”,评价说:《对话》和《回顾》两本书,是“实际上改头换面的《邱会作回忆录》,但是作者已经不是邱会作了”,作者“为了表示两书是不同于原作的创作,于是利用原作的一些空挡,加进一些个人的东西,或者对原作的一些段落加以改写、充填、抻拉”。迟文还举了几个比较明显的例子,称程作是对《邱会作回忆录》的“肢解”。这是比较客气的说法,在史学界看来就是蓄意造假的史德问题。当事人的回忆录肯定会有记忆性错误的,《邱会作回忆录》中也是有的,但是无意之错和有心做假是本质不同的问题,后者是在欺史。《对话》和《回顾》的作者并非史家,其书是不能作为史书的。其实,程光完全可以谈自己对“文革”和中共党史、军史的看法,大可不必托名而作,徒增乱史之嫌。
《李作鹏回忆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11),是黄吴李邱回忆录的最后一部。该书视野不及《邱会作回忆录》宽阔,就是讲海军的事情,这可能与他所任的职务有关系。该书涉及“文革”林彪的是第七篇“文革前期之我见”,共十章(全书共五编二十四章)。据悉,李作鹏生前写作回忆录的过程中,没有让子女看,怕像邱会作那样引起家庭纠纷,因此该书著述的个人色彩更重。李作鹏主要在两个问题上为自己辩诬:一是他是怎么到海军的。该书说军委原来是让李天佑去,海军司令肖劲光不同意,点名让李作鹏去。二是“九·一三”事件时给山海关机场打电话的问题。当时给李作鹏定的罪名是“两次篡改周恩来的命令”、“没有采取任何阻止起飞的措施”。李说周恩来当晚给他的指示是,飞机要有周、黄、吴、李的指示才能放飞,没有“联合”二字。他给山海关机场下达周的这一指示后,为了落实周的指示,防范吴法宪直接调动飞机,又向机场补充下达了周、黄、吴、李“四人联合指示才能放飞”的指示。这是李作鹏自行下达的补充指示,周是在“九·一三”以后才这样说的。另外,周也并未对黄、吴下过此命令。后来把放跑飞机的责任推到李头上,李感到吃了“冤枉”,几十年来一直耿耿在怀。李认为,林彪等人从北戴河乘车跑的时间是11点40分,但周恩来未向李下达关闭机场的死命令,而是采取了“四人共同负责”的下策,这是无法阻止飞机强行起飞的。[10]
黄吴李邱回忆录集中反映了“文革”中军人集团的观点,披露了过去许多鲜为人知的情况。如罗瑞卿事件在军队中的巨大震动,军委办事组的工作,中央高层复杂而微妙的关系等等。特别是对历史现场情景和当事人心态的记述,对解读档案文本很有帮助。从观点上看,他们都对“造反派”有强烈的恶感,把打压“造反派”当作功绩,这是把“文革”中的群众运动简单化和概念化。“造反派”的情况是很复杂的,不能一概当作动乱分子。但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反映了“文革”中军方的态度与观念。
舒云在境外出了两本似史而非的书籍,一本是《林彪日记》,一本是《林豆豆口述》。这两本名不副实的书,因为是以“史”的面貌出现的,也就在这里一并评说了。
李德、舒云的《林彪日记》(纽约:明镜出版社,2009年),虽然把林彪秘书李德摆在前面,实则是舒云捉刀的。只要对林彪多少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林彪从来不写日记。起这个书名是出于哗众取宠的目的,文不对题。该书的编辑体例混乱,既非大事记,也非文集汇编,更非编著,而是四不像的混合体。笔者仅读了几页,就发觉其漏记、误记、错记有多处。从取材上讲,编者连《人民日报》都没有看,更遑论《中南政报》、《中南通讯》和地方报刊了。其主要材料来源之一是《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涉及林彪的有关部分,而且经过改写后的意思也不如原文准确。书中对林彪在中南地区的许多重大活动都没有记录,而且所记的许多事情也是错的,甚至连林彪到北京的时间也搞错了。该书称,林彪是1950年2月13日因病重被抬上专列到北京的,还煞有介事地说林到北京后,在颐和园一病不起。[11]据《人民日报》载,在该书所说的林彪“赴京”之后,林彪在汉口一个月期间的公开活动至少还有:参加中南军政委员会会议致闭幕词,主持庆祝中苏新约座谈会并讲话,参加中南各界庆祝中苏条约签订大会,出席中南地区首届农民代表会议并做指导,出席中南军政委员会第三次例会,等等。该书粗制滥造,缺乏编辑史料的起码常识,可见一斑。此外,还有许多是编者根据自己想象加入的文字。书中所编入的林彪文章,来源甚杂,可靠性很差。由于编者缺乏校勘能力,文中错误颇多,整体编辑水平低于“文革”中的《林彪文选》。简言之,该书不仅不是“日记”,也不是“年谱”,更不能当做史书。如果读者单纯追求标题的“爆料”效果,就会“中招”。
由舒云整理出版的《林豆豆口述》(纽约:明镜出版社,2012年),也是一部名实不符的书,是“标题党”的故伎重演。书中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林立衡的申诉材料,第二部分是舒云自己的文章,第三部分是林立衡写的旧文章,全然没有林立衡的口述。全书有486页,林立衡上书部分仅180页,更多的是舒云自己的东西。据知情者说,林立衡夫妇不承认舒云搞的这本书。其中关于“九·一三”的部分,曾在李晨的《世纪风铃──当代中国重大事件解密》(台北:天箭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有披露,但没有注明林立衡上书的日期。笔者阅后认为,林立衡的这些申述信并非是给中纪委和“两案”办的原信,是后来又加工过的,1990年代流传出来。舒云在编这部书时又做了新的加工。最明显的例子,这些申诉材料的签名原来是林立衡,书中都给改成了林豆豆。豆豆是小名,正式公文是不能用的,这是起码的常识。
林立衡的这些申述材料也疑窦丛丛。最明显的是书中的开篇文章——1980年10月20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星的信。首先,该信主旨不明。此时“两案”审判尚未开庭,林立衡上书应是说明她对林案的看法,提供证据。而此信讲的是林案有关情况,又节外生枝地大谈武汉“七二〇”事件,往毛头上泼脏水。乱扯这些与林案无关的事情,让人不清楚林立衡的上书目的是要干什么。其次,该信口吻不对,不是一个想要解决问题的态度。信中全然是一派谴责语言,大量使用“请您想一想”这样的指责句式,把天方夜谭的故事当作既定事实去指责“两案”负责人,这完全不符合上书者当时的身份语气和时代语境。三是该信编造了大量离奇的故事,如讲“文革”开始后“林彪实际上一直处在被软禁的状态,并遭到剧毒药品的毒害”,林彪每次在参加公共集会前“被强行注射了能改变思维、意志和记忆的最新进口毒品”,林彪被“宫廷卫队或侦缉队所严密控制和监视,而处于实际上完全无权的地位和手足简直无法动弹的状态”等等。这种离奇的故事,会让这份上书变得毫无价值,一个精神健全的上书者怎会考虑不到?另外,该信开头讲的开会时间也是错的,足见是后来加入的。可见,这是一份经过舒云改写后的申述信。但其他几封申述信应是林立衡的事后修改版,舒云动的手脚不太大。所以,该书伪中有真,有其一定的价值。该书提供了林立衡“九·一三”说法完整的原始版本,可以让人们看到有些社会上流传已久的错误说法的最初源头。如张宁在《尘劫》(大陆版《自己写自己》)一书中讲的,256号飞机起飞后在北戴河林彪驻地上空盘旋良久的说法,就是出自本书的《我所亲历和知道的“九一三”事件》的结尾。[12]“绑架说”在这里也是全本。
3、本世纪以来关于林彪事件的各类叙述
(1)国内关于林彪事件的官方叙述
2000年以来,学界虽然出了不少党史国史类著作,但真正有分量的不多。一些通史作品的作者因为没有个案研究的基础,所以只能跟着主流观点人云亦云,因袭陈词,并无新意。
关于林彪事件的叙述,这些年来官方权威版本有了新的突破。最能代表官方权威观点的有三部书:一是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的《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三十八章为“林彪事件”;二是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第二十三章为“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及其覆灭”;三是军事科学院编著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六卷(1966年5月-1978年12月)》(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二章为“临战准备全面进行,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这三部书都是经过多年的研究而撰写的,披露了许多档案资料,也吸收了许多学界新的研究成果,代表了官方最具权威性的观点,在一些问题的叙述上已经有了与过去不同的显著变化,表述更为准确。
关于“一号命令”的问题,各书都是把它作为在下达林彪战备指示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但在叙述上略有不同。“毛传”说是林彪的紧急指示事先没得到毛泽东批准,采取了“先斩后奏”的做法。[13]“党史二卷”说这是“黄永胜等人”搞的,“军史六卷”说是军委办事组搞的:林彪为防止苏联借中苏谈判的机会搞突然袭击而发出紧急战备指示,“这个战备指示经军委办事组下达全军时冠以‘林副主席指示第一个号令’的标题”[14]。这是更为准确的表述。
关于设国家主席和“三个副词”争论的叙述。“毛传”说设国家主席是“文革”以来毛林“第一次在重大问题上公开表现出意见分歧”,也说相当一部分政治局委员附和林彪设国家主席的意见[15]。“党史二卷”说主张设国家主席的意见并非没有道理,“一部分人主要从国家以往政治体制及现代大多数国家政治体制设置的考虑出发,仍主张设国家主席”。[16]关于“三个副词”争论,“党史二卷”认为激化了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的矛盾,“军史六卷”则认为是两个集团明争暗斗的“借题发挥”。[17]
关于庐山会议上的斗争,“毛传”的评论是“一次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在党的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18]“党史二卷”的评论是“林彪、江青两个集团长期以来,特别是九大以来不断积累起来的矛盾的一次总爆发”。“军史六卷”的叙述更为简略,直接称之为“林彪一伙的宗派活动”。[19]
关于“批陈整风”和毛林矛盾的发展,这三部书都把“批陈整风”作为毛林分道扬镳的重要标志,但侧重点有所不同。“毛传”首次较为详细地叙述了从华北会议到批陈整风汇报会,毛泽东和林彪矛盾的发展情况,称林对毛“越来越怀恨在心”。于是,林家父子铤而走险,搞“571工程”纪要,抢班夺权。这是以林为主导方的叙述。“党史二卷”的叙述则在毛林矛盾的主导方上与“毛传”不同,认为“华北会议对陈伯达的揭发批判也有一些牵强附会之词,对北京军区两位负责人的处理也是错误的”。对“林彪既不检讨,也不表态,甚至不露面的消极态度”,毛泽东极不满意。书中对林立果等人搞“571工程”纪要的叙述,没有再与林彪直接联系起来。“军史六卷”侧重于“批陈整风”与军队的关系,认为“在批陈整风汇报会前后,林彪与毛泽东之间对立越呈表面化”。1971年1、2月间召开的军委座谈会和“批陈整风”汇报会,由于黄永胜等人在“捂盖子”,使毛泽东很不满意,认为他们背后有林彪支持,决定南巡,以揭露他们的阴谋。[20]
关于“九·一三”事件,三本书对事件经过的叙述详略不同,但都强调了事发的突然性,毛泽东、周恩来及黄吴李邱等人事先对林彪的“叛逃”一无所知。但“毛传”中说林立果等人研究的“北线”计划,准备消灭的对象有周恩来、朱德、叶剑英、聂荣臻、徐向前、刘伯承等,也有江青、张春桥和姚文元。[21]要干掉江、张、姚,是有据可查的,但说要干掉周、朱等,似乎是出自李伟信当年的交待材料,没有确凿证据的支持,也不合情理逻辑。
(2)海外对林彪事件的主流叙述
海外学界对林彪事件的研究,因为能够掌握的史料有限,当事人回忆的口述史料的可靠性较低,构不成对证关系,所以史家一般不愿涉猎。《读卖新闻》大阪本部记者笠井孝之著有《毛泽东与林彪:走近文革之谜林彪事件》(东京:日中出版株式会社,2002年)。宋永毅编的《文化大革命:历史真相和集体记忆》(香港:田园书店,2007年),涉及林彪事件的只有一篇议论体文章。目前,只有几位海外华人在搞林彪事件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人搞林彪研究有着强烈的特定立场,要把林彪打造成反毛的正确路线代表;有的人所依据的史料取材片面,主要是未经考证的口述史料,甚至还有不知来源的假史料。
海外对林彪事件的主流叙述,最具权威性的是美国哈佛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麦克法夸尔和沈迈克合著的《毛最后的革命》(Mao’s Last
Revolution)一书。2008年,台湾和香港同时出版了该书的中文版。
该书的主要观点是:毛让林彪当接班人,只是一个为江青这些人接班的过渡形式。他在设国家主席问题上给林彪设下圈套,有意诱使林彪上当。在九届二中全会上,毛重使“引蛇出洞”的策略,林彪集团贸然出动,遭到毛的迎头痛击。毛采取“甩石头、掺沙子、挖墙脚”的方式削弱林彪集团的势力,巡视南方七省给各地军政领导打招呼,为搬倒林彪做准备。林彪密谋发动“571工程”推翻毛,政变阴谋的代理人是其儿子林立果。这场政变密谋因为毛泽东迅速返回北京而未能实行。9月12日,叶群和林立果强行把已经睡下的林彪拖走,乘坐飞机逃往苏联,在蒙古坠毁,全部罹难。该书对林彪是否知晓林立果的举动、是否打算叛逃苏联等问题提出了质疑,称林彪事件中充满了“疑窦重重的问题”。[22]
该书基本是从权力斗争的角度展开对林彪事件的叙述的,使用了吴法宪的回忆录手稿、吴金秋的博士论文和王年一提供的有关材料,认为毛在设国家主席的问题上对林彪搞了“构陷”。该书所述的有些史实不准确,如采用了林彪出逃的“绑架说”,显然是受了林豆豆“九·一三”版本的影响。书中权力斗争的分析框架,基本对应了大陆主流叙述的逻辑。
高文谦的《晚年周恩来》(纽约:明镜出版社,2003年)。该书作者原是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工作人员,披露了许多内部档案材料。书中有两章专门叙述林彪事件,认为“571工程”纪要是林彪授意林立果搞的,谋杀毛的企图是林彪下的最后决心。后来作者的观点又有变化,认为加给林彪的罪名,无论是“抢班夺权”,还是谋反叛逃,都有很多不实之处,或缺少证据,存在许多漏洞和疑点。[23]
(3)关于林彪研究的其他著述
①关于林彪事件的野史、伪书、伪史料。
从1980年代以来,坊间关于林彪事件的野史作品就层出不穷。海外的一些野史、伪书,通过一些非正规书商在大陆出版。网络上也不断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爆料”,如称林彪专机“黑匣子”解密等,流传很广。有些早已被弄清的问题,还是不断重复出现。如称林彪是被毛在玉泉山炸死的《林彪的阴谋与死亡》一书,已经被证伪,但还是不断被炒作。托名云南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揭开林彪死亡之谜》,就是这本书翻版的伪书。直到现在,还有学界人士在引用毛杀死林的说法,把伪说当成真相。走红于地摊文学的林彪野史作品很多,都是托名某出版社,读者很难分辨。
纪实文学作家叶永烈是身受伪书之害的第一大苦主。据叶的博客统计,托名于他的伪书有42种(一说48种),其中关于林彪的书有3种:冒用远方出版社名义的《毛泽东与林彪》(另有同书改名为《林彪与毛泽东》),2000年3月版;冒用新疆出版社名义的《权力的游戏——毛泽东与林彪交往秘录》,2000年7月版;冒用中国文献出版社名义的《毛林争权真相》,2003年1月版。其中《毛泽东与林彪》一书,是直接从港台书籍盗版翻印来的。[24]此外的伪书还有很多,如《辉煌与罪恶——毛泽东与林彪》,冒名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无版权页;《神秘的“九一三”》冒名为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此类冒名书籍,印刷粗糙,内容混乱,错误百出,语言夸张,以“爆料”迎合人们的猎奇窥秘心理。
②关于林彪事件的纪实文学作品及相关研究。
本世纪以来关于林彪的书籍,由于大陆对“文革”出版物的限制,多在境外出版,尤以香港为最。港台出版业是商业主导的,图书良莠混杂。因为大陆学界很少评价港台图书,一般民众对这些书籍的真正质量是不清楚的,很容易被耸人听闻的“书名”所误导。
A.赤男(肖思科)、明晓(高德明)等的《林彪元帅叛逃事件最新报告》(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0年)。这是高德明、萧思科等人在大陆《中华儿女》杂志发表的关于林彪事件系列文章的汇编本。这些文章虽然在杂志上登载过,但汇集成书在大陆公开出版尚有困难。
B.明晓(高德明)、赤男(肖思科)的《谋杀毛泽东的黑色“太子”》(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0年)。该书是第一部专门以林立果为描写对象的书。高德明是空军保卫部原部长,曾参与了“两案”对空军“小舰队”的审理工作,接触了大量内部材料,退休后写了这部书稿。该书主要章节曾在《中华儿女》以文章形式发表过,后经肖思科参与文字修订加工,在境外出版。该书是有“两案”史料基础的,采用了许多内部原始档案资料。但是经过纪实文学笔法加工后,显得花里胡哨,沦为了三流纪实文学作品,其真正的史料价值反而看不清了。其实,读者要是有耐心去分辨,还是能够看出点东西来的。
C.张云生、张丛堃的《“文革”期间,我给林彪当秘书》(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3年)。该书上篇是张云生的回忆录,下篇为张云生女儿张丛堃写的林办秘书们在“九·一三”事件后的被审查经过。上篇实际上是作者1988年由北京春秋出版社出版《毛家湾纪实──林彪秘书回忆录》的扩充修改版。新版修改后的文字不如老版,有些内容的增添,显然受到后来各种因素的影响,反而影响了真实感。由此可见,人的记忆是会随着时间变化的,时间越久远越不可靠。但书中也纠正了老版中的一些错误。如1970年5月20日林彪在天安门讲话出错的事情,实际情况是吃安眠药多的缘故,新版纠正了老版关于注射兴奋剂的误传。下编讲到张云生离开毛家湾后,林立果曾派周宇驰到东北找他询问离开原因。这是了解林家关系的一个重要细节。[25]作者提出了他的解读林彪的新认识,即把“文革”中林彪的行止归咎于病态的表现。这种史识显然是过于简单了,似乎是受到了林豆豆版“九·一三”的影响。
D.丁凯文主编的《重审林彪罪案》(纽约:明镜出版社,2004年)。该书是研究林彪事件的一部专集。丁凯文专门收集了海内外有关林彪及林彪事件的有异于官方立场的文章,大部分文章都散见于互联网上。该书共36篇文章,其中丁自己的文章有9篇。丁与叶群有亲戚关系,持明确的要为林彪翻案的立场,以此为选取文章的标准。与其他同类书籍不同,丁本人的文章数量特别多,其他文章成了陪衬的绿叶。但丁的文章并非学术文章,而是攻击当局的批判文章。比如他批判肖思科时,把张宁、林豆豆的话当作最重要的立论依据,把传说当作事实,由于拿不出可靠的依据,就旁涉其他,搞起了对当局的政治批判。该书的史学价值不大,但可以看到为林彪翻案者的基本立场、主要观点和写作文风。
此外,丁凯文还编了《百年林彪》(纽约:明镜出版社,2007年)一书。该书同样出于贬毛扬林的翻案目的,其关键论点都是站不住脚的,如称“九·一三”是林彪“以死而拯救万民,林彪堪称‘伟大’”[26]云云。这是一部以学术面貌出现的,意在搞政治翻案的书籍。编者并非史家,以翻案的标准收录文章,虽然作者群有所扩大,但质量差异很大,有的文章根本不入流,如舒云逻辑混乱、事实不清的《为林彪元帅辩护》等文。
E.吴润生的《林彪与文化大革命》(纽约:明镜出版社,2006年)。该书是对林彪的专题研究,列有“林彪与毛泽东的‘文革’战略部署”、“林彪与江青”、“林彪与张春桥”、“林彪与‘九一三’事件”、“林彪的人生悲剧”等专题。学界对该书评价不高。
F.舒云的《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纽约:明镜出版社,2006年)。该书是一部以研究为名的纪实文学作品,持为林彪翻案的立场。该书叙述语言充满了文学描写的感性色彩,缺乏逻辑,时间错乱,作者把自己的猜想与事件本身的叙述搅合在一起,难以卒读。该书前言中提出了32个问题,实际上没有几个是真问题,有的是不足为信的传言,有的是故弄玄虚的假说,有的就是作者自己的猜想。如作者称自己研究发现,林立果身边有毛的耳目。他在北京的一举一动,毛都清楚得很。其根据是,林立果说炸专列,汪东兴就要在专列上搭个棚子防晒(实际上是防轰炸);林立果想烧上海虹桥机场的油库,汪东兴就命令油库加双岗。[27]给专列搭个防晒棚能防轰炸这事,也只有作者能想得出来。在离毛泽东专列150米的油库处布置两个岗哨,这种正常的保卫措施也成为有耳目的证据,可见作者猜想之随意。作者说李文普、李伟信是毛的内线,完全是在猜谜。有人评论舒云的“内线说”,完全是没有根据也缺乏常识的臆想。[28]舒云提出的第32个问题是“两案”审判人员逼黄永胜警卫参谋做假证。[29]这也是不实之词。该书对1971年9月12日晚上的描述,时间次序颠倒,叙述自相矛盾,令人一头雾水。如林彪当晚是否吃安眠药已睡下的问题,该书525页、655页、656页就有不同叙述,前后对不起来。
该书的卖点是“完整调查”,而问题的严重性也恰恰在这个“完整调查”上。作者是调查过一些当事人的,还加上注释以示有据。作者的采访有没有百人且不说,但显而易见的是不会搞调查,不懂得尊重当事人。其采访材料没有经过当事人认可,任意加入作者个人的想象成分,甚至杜撰和编造当事人的话。如果将该书中引用的对8341部队二大队大队长姜作寿的采访,与岚叟对姜作寿的访谈录对照,就不是一个人了。[30]岚叟笔下的姜是一个恪尽职守的警卫队长,到了舒云笔下,姜则是一个滑头官僚。很难让人相信,这是经过当事人认可的采访。书中此类可疑处甚多。有些当事人,笔者也很熟悉,曾就一些可疑处询问过他们,都断然否定讲过那个话,抱怨舒云如何添油加醋,曲解他们的话。这种故意搅乱事实真相的“调查”,以造假的“爆料”误导读者,真不如不做为好。
G.丁凯文、司马清扬(网名蓑笠翁,本名夏继波)合著的《寻找真实的林彪》(香港:中国文革历史出版社,2011年)。作者刻意为林彪鸣冤,用批判毛泽东、邓小平的对比影射方式,来说明林彪的英明。该书提出了许多新的颠覆性观点,但支持其观点的史料缺乏可靠性。书中直接使用大量的回忆录内容作依据,对这些口述史料没有进行辨析,很多都是一面之词,不可靠。书中一些结论似是而非,经不起认真推敲。该书不具有价值中立的学者立场,无助于复原历史现场。有论者称:“按照历史学术著作标准判断,此书不是一本严肃的学术作品,因为作者有着强烈的爱憎情绪,一个劲地与大陆官方较劲、对抗,不自觉地走入歧途,深陷进去难以自拔。”司马清扬最近出版的《穿越历史的迷雾——周恩来与林彪》(纽约:明镜出版社,2012年),大致也是这个路数,用贬低周恩来的方式去抬高林彪。
H.张聿温的《真相:“九一三”事件考证》(中国青年出版社,2012年)。作者在1980年代曾出版了纪实文学作品《温都尔汗爆炸记》一书。《真相》仍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并非是真的学术考证著作。该书汇集了大陆各类有关林彪研究的观点和材料,还参考了一些当事人在海外出版的回忆录,同时也沿用了一些不太准确的说法,没有多少新意。书中关于林彪、叶群等人物的心理描写和对话部分,都是纪实文学的虚写笔法,不能当真。
其他涉及到“文革”时林彪的书籍,还有纪希晨的《史无前例的年代》(人民日报出版社,2001年),辛子陵的《林彪正传》(香港:利文出版社,2002年),等等。两书都是没有引注的纪实作品,辛书还是一部章回体小说,不能当历史书籍来读,更不能引用。
另外,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丛书,第六卷是卜伟华的《砸烂旧世界》、第八卷是史云、李丹慧的《难以继续的“继续革命”》,都有涉及“文革”林彪的内容。尤其是《难以继续的“继续革命”》一书,史料丰富,论述精当,学术价值很高。该书第一章“林彪事件后的中国政局”,第五章“八大军区司令对调与批林批孔运动”,对林彪事件产生的震动和影响有较为详细的论述,使用了一些内部档案资料,内容翔实,视野开阔,分析具有深度。但该书第五章的第一节“一批高级将领卷入漩涡”,把云南省一把手谭甫仁在1970年12月的被刺杀事件,与林彪事件后受清查影响的中办副主任王良恩1973年1月的自杀事件、公安部长李震1973年10月的自杀事件,放在了一起,这在叙述逻辑上是不合适的。前者是“清理阶级队伍”中的问题,与后两起事件的发生背景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当前林彪研究的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
本世纪以来,林彪研究出现的一个新趋势,就是走向了民间化。在2000年,当代中国研究所曾有研究林彪事件的计划,于当年9月间分别召开了“两案”审判人员的座谈会,林办秘书和当事人(子女)的座谈会。研究者还采访了许多当时还在世的当事人,查阅了“两案”有关的档案资料。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可由此入手搞清林彪事件的许多细节问题。但该研究计划不久就因故停止了。以后官方学术机构再没有研究林彪问题的计划。这些年来,民间研究的力量渐成主流。在林彪事件的研究上,这些年来官方研究趋于保守,整体上没有明显的新进展,但民间研究的热情却持续升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2011年9月在京郊召开了民间性质的“九·一三”事件40周年反思会,社会反响很大,全世界5300多家网站予以了报道。这说明,林彪研究已经进入历史研究的公共话语体系。
民间研究的兴起和迅速发展,有两个因素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网络和影视媒体,拓展了学术研究的平台;二是对林彪事件感兴趣的很多人是没有经历过“文革”的年青人。由于“文革”历史教育的长期空白,许多人比较缺乏对“文革”的历史常识。不仅一些颇有争议的观点能在网络上发表,甚至一些子虚乌有的东西也可以在网上大行其道,形成了社会上林彪研究的乱象。这也是民间研究方兴未艾的正常现象。目前,林彪事件的研究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要改变目前这种《三国演义》压倒《三国志》的现状,学界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史德、史观、史料、史识和研究方法上都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1、网络和影视媒体与新的公共学术平台的搭建
香港的《凤凰卫视》,曾做过四次有关林彪事件的节目。节目播出后,在海内外引起很大反响。第一次是2004年7月间的《鲁豫有约》节目访问了吴法宪夫人陈绥圻。第二次是2004年12月播出的《温都尔汗坠机之谜》,节目出场人物较多,中国方面有孙一先等,俄罗斯方面有前克格勃官员扎格沃兹丁等。第三次是2005年7月请康庭梓讲述“九·一三”事件当晚的经历——《那一夜惊心动魄》。最近一次是2012年9月,《凤凰大视野》做了题为《折戟沉沙铁未销》的五期节目,播出二集后被叫停。需要注意的是,影视传媒走的是名家路线而非专家路线,不能把节目的观点当作定论,只是提供了一个说法而已。如扎格沃兹丁说256号飞机曾飞到了苏蒙边界处,然后折返回来在温都尔汗附近坠毁的。但从三叉戟飞机的飞行速度与飞行时间推算,无论如何是做不到的。
网络学术的兴起是新世纪的一个重要现象。网络提供了更为宽广、更具公共性的学术平台,能够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讨论历史问题和学术问题。网络打通了内外畛域,过去内外有别的禁区被打破。在海外出版的书籍,通过网络可以让大陆读者第一时间知晓。关于林彪和林彪事件的题材,更是网络上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海内外还有些专门的“文革”网站,林彪问题的讨论更是重点和热点。
网络有海量的信息,能够查询到一些关于林彪事件的重要史料,如林立果的“讲用报告”等。同时,网络也是一个以讹传讹的地方,流传着许多关于林彪事件的谣传。比如什么“黑匣子”已经解密了,“林彪日记”披露了党国要情等等,至今还广为流传。在林彪事件的网络研讨中,有的人来回使用多个网名,专就一个话题用不同身份说话,看起来人多势众,有唱有和,实则是一个人在唱独角戏。而且,网上文章还出现了大量的“标题党”现象。
网络提供了一个讨论问题的巨大平台。从网络讨论来看,许多人虽然热情很高,但还缺乏“文革”历史的基本知识。许多对林彪问题说长道短的人,其实连林彪的“五·一八”讲话都没有读过。许多网络言论实际上是在宣泄情绪,充满了火药味,还没有学会如何正常地讨论问题。所以,仅凭兴趣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学术的公器意识。现在网上研究的情况是,大众的参与度有了,但参与质量尚待提高;发言者的群众性有了,但专业性还需要提高。但网上也有一些高水准的文章,如网友“土立方”的《40年后再看林彪256号坠落之谜——谁有能力击落256号?》,就是凭航空专业知识论述256号专机如何坠毁的佳作。这类富有知识含量的文章,对提升网络学术的水准很有帮助。
网刊是这些年来网上研究者新的交流平台,对推动学术研究很有帮助,比较著名的有《往事》、《记忆》等。《记忆》曾发表了林彪事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海内外研究者的多篇文章,2011年曾出了两个“九·一三”专辑。网刊的出现,是民间学术发展的一个新蕾,填补了纸介媒体发表相关文章困难的缺口。但是网刊对编辑者学术功底的要求较高,要办得好并非易事。
2、关于当前林彪事件深化研究的几个问题
本世纪以来,关于林彪事件的口述史料增多,扩充了研究的史源,开拓了研究视野,与已经披露的文献材料形成了对证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林彪事件的研究进入了回忆录阶段。回忆录比纪实文学更具真实性,但口述史料是史料中准确性最低的一种,大量地直接引用口述史料的研究是相当危险的。回忆录阶段只是史学研究最初级的阶段。当前,在林彪事件的研究上还有几个基础问题没有理清楚,主要有:一是纪实文学与口述史还没有完全剥离开来;二是学术的公器意识还没有确立;三是在口述史料上还有认识误区。
(1)纪实文学与口述史研究的问题
本世纪以来,关于林彪事件研究的纪实文学作品已经渐入黄昏期。人们对纪实文学作品喜欢故弄玄虚的笔法,失实的情节描述,已经感到了厌烦,希望看到更多真实的历史。一些向壁虚构的纪实文学作品不再有市场,口述史学成为坊间的新宠。部分纪实文学作家也开始转向专业化和学术化的包装,出现了许多似是而非的作品。它们大致分两种情况:一是画蛇添足型,一是移花接木型。画蛇添足型是在真实史料的基础上添加一些场景性细节,编造出一些人物对话、心理活动之类的东西,以求生动形象。移花接木型是把自己编造的材料加在某位被采访者头上,貌似有根有据、有名有姓,实际上都是假采访,被采访者并没有说过这些话,是作者自己加上去的。这是鱼目混珠的做法,非常恶劣,特别需要警惕。当前,在林彪研究中故意混淆真假的,就是这类移花接木的“文史作家”。
由于大多数人缺乏专业知识,很难察觉这里面的问题。移花接木型作品都是以“爆料”为卖点,提供了许多查无实据的“猛料”。不仅境外那些出口转内销的书籍经常会有这样的问题,有些大陆媒体追求新奇,粗心不察,也刊登了这类东西,对读者产生误导。如《文史参考》2011年第17期刊登舒云的《“九·一三事件”十大谜团》,就是一篇错误百出的东西。以开篇的第一谜团为例,作者乱改史料,把林彪逃跑后中南海的警卫防范措施,提早到了林彪逃跑前。这给人们造成了一种错误印象,似乎是毛泽东、周恩来精心设局,逼跑并害死了林彪。文中提到周恩来对周福明等人说“林彪要逃跑了”,实际上,原话是“林彪逃跑了”,要毛泽东马上转移。[31]作者只添加了一个“要”字,就把过去时变成了将来时,颠倒了事情的因果时序,把8341部队9月13日进行的警戒措施改到了9月12日半夜。作者的“九·一三”阴谋说就这样成立了。
由于现在某些纪实文学作家也学会了加注释的方式,纪实文学被包装成言之有据的研究著作,糅杂了许多虚构的东西,人们往往很难分辨出来。这类以口述史形式出现的纪实文学,是林彪事件研究中“以文乱史”的新现象,迷惑性更大,应引起大家的注意。
(2)关于学术公器意识的确立问题
“文革”和林彪事件的研究,敏感而复杂,如果没有学术的公器意识,客观的学术研究是很难开展起来的。当前的林彪研究中,有着党同伐异的江湖气,打派仗的火药味很浓,不爱平和地讨论问题,这都是缺乏学术公器意识的表现。学术公器意识首先是立场问题,要保持价值中立,以厘清事实为旨趣。在历史研究上,应以史家的客观立场,价值中立地搞学术,平和地讨论问题。史家应以还原历史真相为职责,如果把给林彪翻案当作目的,是有违史家的客观立场的。史心不正,用史必偏,谬误也就产生了。如网上流传一则消息说,八十年代有中顾委常委向邓小平提出为林彪平反。邓断然拒绝了,说这是要林还是要毛、要共产党的问题,没得谈。有学者将之当作确凿的史料来用,根据是说话的口气像邓的,并推断说:邓也知道林彪事件是冤案,只是出于功利考虑不给平反。[32]
在学术研究中,正常的学术批评是促进学术发展的不二法门,没有谁能垄断全部真相和真理。但在林彪事件研究中,许多人恰恰缺乏这种学术公器意识,拉帮结派的江湖味道很重,不是讨论史实本身的正误,而是以观点划线,搞“文革”中路线斗争的那一套。例如2011年9月余汝信写了商榷文章,对程光的《心灵的对话》一书的真伪问题提出质疑。程光不是去正面回应余文提出的问题,而是去责问余汝信的质疑别有用心,说《邱会作回忆录》也有许多地方不符合史实,推断余是该书的编辑,有商业牟利企图,甚至还要诉诸法律。这场“余程之争”,引发了各路人物的议论,有的把这两本回忆录的真伪之争,说成是兄弟阋于墙的纠纷;有的劝说大家都是同一阵营里的,不要发生内讧;还有的直接责问余汝信提问题的资格,就是不去直接回应余提出的问题。这些人不懂得,只要一个作品发表了,就是进入了公共领域,谁都可以提出批评意见。这是读者的权利,也是学术公器意识的基本要求。学术活动是去伪存真的科学活动,必须要有欢迎批评的坦荡,这是基本的学养。只有缺乏底气者,才会容不得不同意见。笔者曾在2011年8月24日的一个关于林彪问题研究的民间小型研讨会上,对海外某研究者论文的史料真实性提出怀疑。会后仅仅几个小时,就遭到海外某“文革”网站的一通恶骂,说竟敢质疑海外文革史研究的大家。笔者后来才知道,这位“大家”就是这家网站的主编。
(3)关于口述史料的价值和使用问题
在当代史的研究中,口述史料是一个重要的史源,可以弥补许多文献资料的不足,可让人了解历史现场的气氛和当事人的现场感受。但是完全依靠口述史料也是非常危险的。在当前的林彪事件研究中,口述史料的分量很重,需要对相关学理问题予以说明。
任何口述回忆都会有选择性记忆的问题,其遗忘与记忆与其本人的主观因素关系很大。回忆者的立场、情感、利益,所处位置和观察角度,都会造成其记忆的局限性。一般来讲,离事情发生的时间越短,信息环境越单纯,记忆的真实性成分就越大。时间长了,信息环境复杂了,记忆的可靠性就差得多。甚至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回忆录作者会把自己后来的想象,当成真实发生的事情。
尤其重要的是,口述史料的存史方式问题。无论采访也好,口述记录也好,都是有规矩有要求的。口述史写作中,错记、误记现象难免。特别是,有的作者立场多变,动机复杂,前后叙述对不起来,其中相互矛盾处很多,有些东西明显是后来加入的。所以,口述史料必须要有别的材料来互证,不可轻信。并非当事人说的都是真话,不能把他们说的都当作史实直接使用,否则还要史学家干什么?在采访史料的使用上更得注意,不是所有的采访都能当作证据的。采访者本身素质很重要。许多采访是纪实文学作家去做的,缺乏专业性,甚至会有故意造假的问题。有的人史德很差,任意在采访材料中添加作料,制造噱头,其采访的可靠性是大有疑问的。
对于口述史料的考辨与使用,许多研究者也不是很清楚,缺乏应有的问题意识。如程光《心灵的对话》提到邱会作在九大投票时鼓动别人不投江青的票,林彪说“就让她当个‘宋庆龄’”。余汝信认为从当时的人物场景来看,林彪这么说是不可能的。有学者要余拿出过硬的材料证明它是不可能的。这把问题的对象完全搞反了。余是提问的证伪者,程光才应拿出过硬材料来证明其说法。
由于近来使用口述史料时存在的问题很大,已经到了乱史的程度,引起了学界和当事人的极大关注。这里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物的看法,对口述史料和当前史学研究的问题从不同角度予以说明。
历史学家沈志华认为,在真正的历史研究和考证中,纪实文学作品以及研究著作中没有注明史料出处的说法,均不足为证。“口述史料的最大问题就是其准确性没有保证,因为有诸多因素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回忆,如记忆误差、情感变化、政治立场、人事关系等等。所以,历史研究者在引用口述史料一般都要进行考证,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必须找到相应的文献资料来印证,而不可把某一当事人的回忆史料作为唯一的证据使用。”[33]
原中央文革办事组组长王广宇说,要深化“文革”史的研究,最主要的就是史料这个基础。“时下出版了一些有关文革的口述史、回忆录等,虽然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它们不能不受到形势、立场、观点、利害、感情和记忆等等因素的影响。要将回忆录、口述史这类活史料提升到史实程度,还需要根据各种史料载体,文书档案、笔记、信函、文件等来相互印证,并进一步鉴别、考证、去伪存真。”[34]
原广州军区司令部动员部部长迟泽厚说,近现代史阅读的首要问题是辨伪。“现在史学界问题很多,有些所谓史作,记事胡编乱造,似是而非;对人则溢美溢恶,为尊者讳;至于哗众取宠的‘野史’、‘戏说’、‘大揭密’之类的东西充斥市场,更是等而下之,不值一提了。造成这种局面,不少作者是因为手中史料不足,功力不够,勉为其难,于是不得不东拼西凑,道听途说;但是也有一些人是缺乏史德,他们心知肚明,却屈从于某种压力,或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而蓄意造假。因而,读史首先要能读到‘真经’,防止被人误导。”[35]
这三位研究者身份不同,阅历不同,与林彪事件的关联度不同,研究的领域也不相同,但他们都共同有着科学、求实的态度,对问题的认识是高度一致的。尤其沈志华的《朝鲜战争初期林彪“称病不出”质疑——兼论毛泽东对入朝作战何人挂帅的考虑》一文,揭示了林彪参与出兵朝鲜决策的过程细节,对遣兵调将都有安排,并非是“称病不出”那么简单,可谓是将口述史料与文献史料进行结合的一篇互证研究的范文。
3、在科学研究的学术基础上深化林彪事件的研究
林彪事件的研究是党史、军史、国史和“文革”史的一个重大课题,目前虽然已经有了一些研究成果,但还是处在初步的、表面的层次上。许多问题是刚开始点题,有些问题连题都没有点到。“以文乱史”的情况还很严重,长期流传着一些谬误。研究者动机各异,有的是进行复原历史的学术研究,有的是借林彪事件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还有的是伪造史料卖书牟利。在研究立场上,有林彪家族立场、“四野”山头立场、军队系统立场等,局限性很大,比较缺乏史家的客观立场。所以,要进一步深化林彪和林彪事件的研究工作,在史料的发掘上,在研究范式上,在理论方法上,都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首先是史料问题。近年来,关于林彪事件的口述史料大量出现,但档案材料却没有相应开放,属于单条腿走路,所行不远。现在学术泡沫泛滥,以假乱真的情况严重,与档案材料的不解密、不开放有直接的关系。林彪事件现在已经进入了历史,远离了政治,与现实没有了直接的联系,官方应该向学界开放档案材料。档案材料的开放,不仅是扩大了史源,能够与口述史料形成互证关系,而且也有助于建造一个公共的学术平台。从林彪研究的发展情况来说,网络时代如果不能进行开放性研究,正是给流言蜚语、造假伪作提供了生存条件,导致许多混淆视听的错误信息流传。而在一个公共的学术平台上,一切流言、伪作,都是无处遁形的。
第二是史料的考证问题。由于口述史料的准确性很差,真假虚实必须要经过史家的考证。考证功夫是一种学术识力。轻率鲁莽地使用史料,是缺乏学养,缺乏学术识力的表现。这样的著述是没有学术价值的,难以留存后世。史家对于史料的使用是有一套学术规范要求的,即使当事人所述也不可轻信,需要与其他材料进行对比鉴别的考证。比如“孤证不立”的原则,并不以说者的人多势众就不是孤证了,必须得找到其他证据支持才行。这在网络学术中是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并不是跟帖多了,假的就能说成真的了。
第三是研究范式上的问题。研究范式决定了研究的问题意识。长期以来关于林彪事件的研究一直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缺乏学术意识的培养,研究范式往往不由自主地陷入政治藩篱。在官方叙述中,林彪反革命集团策动武装政变,阴谋杀害毛泽东。近年来的民间研究,又主要是在“辩诬”和“翻案”上做文章,其实还是同一个套路。但就问题意识而言,“辩诬”与“翻案”的问题意识是很不同的。“辩诬”旨在说明事实真相,“翻案”旨在搞政治平反。所以,“翻案”文章中的虚假信息很多。在这个套路下的研究,偏于细故,缺乏整体,甚至会陷入“阴谋论”的陷阱。一旦入彀,用心偏私,不可能有中正客观的研究。如林彪是否被绑架走的问题,林彪身边公务员、警卫人员、8341部队人员、山海关机场人员都证明,林彪是在清醒的状态下自行出走的,但有学者却偏信不在现场的林立衡等人的观点,坚持认定林彪就是被绑架走的。“阴谋论”的研究范式,带有很大的想当然的揣测成分,会严重地误导研究者的思路。如纠缠于林彪的“九八手令”有几个,林彪警卫秘书李文普是否“自伤”等等,都是上了“阴谋论”的圈套。其实对历史研究而言,这些细故的差异,实际意义并不大,影响不了对事件的基本判断。
关于林彪的“九八手令”的真假问题,是“阴谋论”经常拿来说事的一个问题。其实手令无论真假,无论有几个,都是调动不了部队的,只不过是林立果在他们的小圈子里唬人。部队的调动都有严格的程序,就是毛泽东要调动部队,也得履行这套程序,并不是说调就调的。周宇驰能到沙河机场用手令骗走直升飞机,是因为他在这里学过开飞机,干部们都熟悉他,知道他的来头,在程序上也就不讲究了。如果换一个地方,他连一架飞机也骗不走。
还有李文普的枪伤问题,是林立果打的,还是“自伤”,坊间一直议论不休。其实,“自伤”问题的性质更严重。作为跟林彪多年的警卫秘书,林彪所信任的人,为什么突然要跳车,而且跳了车之后还要打自己一枪?李文普的跳车之举,肯定是知道了林彪一行是要出逃国外,不会再回来了,否则放弃保护“副统帅”的警卫职守,这是非常严重的杀头之罪。如果林彪的出行目的仅仅是在境内换个住地,李文普的死罪也就坐定了。如果说李文普是“自伤”,只能说明一种情况,就是车上发生的情况确实是非常严重,已绝不是林立果、叶群要跑(这话林立衡早已给李讲过),而是林彪自己要跑了。李文普不愿跟着跑,还要给自己放弃职守的做法向组织上有个交待,才会打自己一枪的。“自伤说”其实更坐实了林彪就是要跑到国外去。无论如何,李文普挨的这一枪,不管是林立果打的,还是自己打的,都证明了李文普不是“内线”。如果李真的是毛的“内线”,实在没有必要跳车后再给自己补上一枪。
关于“九·一三”,我们能确定的基本史实是:林彪携全家连夜仓皇出逃,座机在蒙古温都尔汗附近的荒漠上迫降未能成功,机毁人亡。所以,与其猜度林彪出逃和座机坠毁的诸多细节,对有限的材料反复解读,实不如把精力放在林彪事件发生原因的研究上。即使“黑匣子”解密了,这半个小时的机舱录音又能说明多少问题?林彪无论是主动出逃,还是被动出逃,都是出逃。不管飞机上发没发生激烈争吵,最后的结果全都是在自行迫降中死亡的。即使有些情节上的差异,并不妨碍史家做出基本的历史判断。
对于史家来讲,要从林彪机毁人亡的偶然性结局,进行林彪事件发生的历史必然性的趋势研究分析。这里有许多史家的大文章可做。如林彪和毛泽东的关系演变以及在“文革”中骤变的原因,“文革”司令部中毛、林、周、江的关系,林彪的两面人格对其政治行为的影响,林彪在“文革”运动中的角色作用,毛刘体制与毛林体制的比较研究,“文革”中军内“山头”派系的关系演变,林立果“小舰队”的形成与中国高层政治生态的关系,“571工程”纪要的思想资源与文本价值,“九·一三”对于中国政治走向的影响,林彪现象的体制原因等等,都是大题目,需要史家下功夫。
第四是理论方法上的问题。林彪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历史人物,在公开场合说的是一套,私下里讲的是另一套,表里不一,性格多重,在表面的思想行为背后,还有一个非常隐秘的内心世界。要深化对林彪的研究,首先要走出神鬼史观,确立公正的价值立场。林彪是党和国家的领袖人物,对他的历史评价只能根据其公开的政治行为及其实际发生的政治影响,看其是否符合民众的公共利益,私下的言论不足为据。有的人把林彪背后的言论当作是他反对“文革”的证据,甚至还伪造林彪私下的讲话,要把林彪打造成反毛的英雄、改革开放第一人,这是徒费心力的欺世欺史。对政治人物的历史评价,从来是“论迹不论心”的,只能看他对国家政治活动产生的影响;其内心的思想动机如何,至多只是解释其政治行为的副线。林彪私下对毛泽东的错误认识得越深刻,与其谄媚奉上的公开政治言行的反差也就越大,这只能说明其口是心非,缺乏政治道德底线,故意用错误的言行来误导朝野上下。即使以传统政治的价值立场来看,无论如何,逢君之恶的罪名是脱不掉的。这个“翻案”还能翻到哪里去?
从这些年来林彪事件的研究中可以见得,如果研究问题的思想方法偏颇,立场僵化,走不出神鬼史观的框架,研究中“偏、私、痴、伪”的问题也就来了。有研究者硬说林彪没有整过一个人,把林彪说成是置身“文革”事外袖手旁观的“观潮派”。这就是史心偏颇之论了。且不说整罗瑞卿、整贺龙、整彭真这些大人物,就是整肃北京市公安局这样的具体单位,林彪也有长篇批示。在毛泽东看来,对“文革”运动的态度问题是政治上的大是大非问题,“观潮派”就是“秋后算账派”,他是不会允许这种人存在的。林彪这位“副统帅”不仅当不成“观潮派”,实际上也不是“观潮派”,而是为“文革”站台的护法尊神。
就林彪一生行止而言,可分为军事林彪、政治林彪、思想林彪几个层面来研究。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说,目前的研究都是很不够的,离真正的学术研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从军事林彪的层面看,林彪一生带兵,有丰富的军事经历。从红军时期开始,林彪就在毛泽东麾下,所率部队是毛泽东的嫡系中的嫡系,直接传承了毛泽东的建军路线和军事思想。对于林彪的军事思想和军事活动,“文革”初期吹得很高,“九·一三”后又贬得很低,都不是实事求是。就当前学界的情况而言,对于林彪的战术思想、治军思想和战争实践活动,以及1949以后的国防战略思想,林彪主持军队工作后的治军路线和军事方针,还缺乏真正的科学研究。
从政治林彪的层面看,林彪虽然在建国后长期养病,不大参与政事,但他对政治一直非常关注,对“大跃进”等运动有着一些旁观者清的独到见解。这在他的工作笔记和读书札记中都有所反映。从这些私下的个人文字来看,林彪还是比较注重民生问题,强调民众生活的,说“一切为了生活”,要实行“生产爱民总路线”等等。这是很有价值的思想。可以看出,林彪在九大报告起草中,主张要发展生产的态度,是有其思想根源的。这些个人材料也反映出林彪对党内斗争有自己的看法,强调党内团结的重要性。这与他公开的言行是完全不同的。但是,林彪这些散见的私下言论是如何与其曲意奉上的公开行为联系起来的,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
从思想林彪的层面看,林彪是一个好学善思的人,有一套独特的思想方法,善于归纳总结,提炼要点。这在林彪发明的学毛著方法中也有所体现。他的“学语录”、“背警句”的方法,在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群中推行,是很有效的。林彪对毛泽东“一分为二”的哲学思想,也不以为然,认为“一与二”关系有些简单了。他是“灵感论”者,一有思想火花就要马上记下来。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北大、清华曾派人清理过林彪的读书批注等材料,整理出了1200多条,其中有一些精辟的思想观点。但这方面的研究,基本还没有开展起来。
另外,林彪性格孤僻,执拗,冷漠,不喜交际,又有病在身,生活习惯很怪,据说还有精神抑郁症,怕风怕水,惜命保命,这对他的政治行为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如果过分强调林彪的“病”,把林彪当作一个没有责任能力的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林彪的政治人格非常复杂,在“文革”中该说什么,该做什么,都有自己精明的利益算计,头脑很清楚,绝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政治玩偶。对于林彪的性格特点的研究,现在虽然有人开始注意到了,但还处在表面层次。
对于政治史的研究,一是人事,一是制度。人事中有制度,制度中有人事。当代政治史是最复杂的,而林彪事件又是当代政治史中最复杂的事件之一。在林彪事件中,包含了太多的历史信息。这里面的信息量,不仅有林彪个人的、林彪家族的、林彪集团的,还有“文革”运动特定环境的、军队派系政治的、高层政治生态的;从更大视野来看,还有国家制度的、党国体制的、观念体系的,乃至整个共产革命的。正是如此丰富的信息量,构成了林彪事件之谜。它们都是在特定的政治生态下出现的,只不过是以突发的形式,释放出了酝酿已久的内在矛盾。如果仅仅从林彪事件本身来进行研究,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只有深入探究林彪事件的形成原因和制度背景,才能揭示出林彪事件真正的谜底。
所以,林彪事件的深化研究,需要更广阔的理论视野,更宽阔的学术平台,更丰富的史学知识,更翔实的史料基础,更科学的历史研究方法,更良好的学术探讨风气。而这一切,都有赖于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
注:由于文章篇幅较长,故分上下两期发表。
(王海光,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教授)
注释(上):
[1] 叶晖南的《林彪反革命集团问题研究述评》,刘祖爱、何敏、汪官锋的《“九·一三”事件历史影响研究述评》,以及刘祖爱的《“九·一三”事件研究述评》等文,载当代中国研究所:《国史研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述评:第七届国史学会年会论文集》,2007年9月。海外有些关于“九·一三”的文章,立场偏狭,取材片面,只是意在翻案,不能以学术文章论之。
[2] 《历史的审判》,群众出版社,1981年;《历史的审判(续集)》,群众出版社,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纪实》,法律出版社,1982年。
[3] 于南:《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形成和覆灭》,载《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教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林彪集团兴亡初探》,载谭宗级等编:《十年后的评说》,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
[4] 高皋、严家祺:《“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
[5] 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
[6] 《大动乱的年代》,第428、429页。
[7] 丛进:《曲折发展的岁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
[8] 篇目有《“舰队”投入第一线》、《一个“超天才”的来历》、《林彪出逃真相》等。
[9] 《时代的报告》,1980年第1期、第4期;《追求》,1986年第6期。
[10] 《时代的报告》,1980年第1期。
[11] 汪杰:《<林彪传>的失误及教训》,载《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1期。
[12] 《万象》杂志,1987年1月。
[13] 《外交史资料(内部)》,1987年第6期;《党的文献》,1988年1月。
[14] 《党史研究》,1981年第3期。
[15] 《党的文献》,1985年第4期。
[16] 《星火燎原》,1984年第6期。
[17] 《星火燎原》,1984年第5期。该文为《聂荣臻传》中的一章。
[18] 《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教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十年后的评说》,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
[19] 《新观察》,1986年第18期。
[20] 《春秋》,1988年第1期。
[21] 《理论学刊》,1988年第2期。
[22] 《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5期。
[23] 《党史纵横》,1989年第3期。
[24] 《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5期。
[25] 高小玲:《毛家湾的女主人——一位秘书的琐记》,载《中国作家》1988年第2期。
[26] 张宁:《扭曲的虹》,载《东方纪事》1988年第3期。
[27] 李维民:《黄克诚面示我们历史地书写林彪》,载《炎黄春秋》2002年第8期。
[28] 比如,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辽沈战役纪念馆建馆委员会编:《辽沈决战》,人民出版社,1988年。
[29] 《刘志坚回忆录——风雨兼程》,第224页。
[30] 吴德:《庐山会议与林彪事件》,载《当代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2期。
[31] 朱秉秀:《邪不压正——“九·一三”事件纪实》,载《上海党史研究》1996年第6期。
[32] 张立法:《“九·一三”,我在空军指挥所》,载《党史博览》1999年第12期。
[33] 康庭梓的文章最早登载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传记文学》1997年第4期。以后他又在《炎黄世界》、《北京纪事》、《党史博览》、《中华儿女》、《航空知识》等刊物陆续发表多篇文章,多年来一直进行跟踪研究。2001年他已写成40多万字的书稿《亲历“9.13”——林彪座机副驾驶自述》,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34] 宋德金:《真实的林彪——林彪秘书最后的回忆录》,香港:皇福图书,2008年,第362、363页;高德明:《黄玉昆将军与林豆豆的恩怨由来》,载《中华儿女》1999年第5期。
[35] 张宁:《自己写自己》,作家出版社,1998年,第244页。
[36] 《中华儿女》,1999年第2期。
[37] 肖思科:《超级审判——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亲历记》,济南出版社,1992年;图们、肖思科:《震惊世界的77天——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纪实》,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
[38] 1990年该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出版社、海南出版社等出版。
[39] 冯治军:《林彪与毛泽东》,香港:皇福图书,1996年,第542页。
[40] 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四川文艺出版社,1996年。
[41] 《党的文献》,1992年第3期、1993年第5期、1994年第4期。
[42] 《百年潮》,1999年第1期。
[43] 《中共党史研究》,1992年第2期。
[44] 《中共党史研究》,1992年第2期。
[45] 《毛泽东思想论坛》,1994年第2期。
[46] 《当代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
[47] 《党史研究资料》,1997年第1期。
[48] 《当代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
[49] 《党的文献》,1998年第2期。
[50] 《党的文献》,1998年第5期。
[51] 《炎黄春秋》,1998年第8期。
[52] 《党的文献》,1999年第4期。
[53] 《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4期。
[54] 《党史研究资料》,1990年第1期、1992年第4期。
[55] 《国史研究参考资料》,1993年第2期。
[56] 《党的文献》,1993年第1期。
[57] 《百年潮》,1997年第2期。
[58] 《炎黄春秋》,1997年第7期。
[59] 《作家文摘》,1994年7月8日。
[60] 加藤千洋:《蒙古原高级官员首次披露林彪坠机事件详情》,载《参考消息》,1998年2月18日。
[61] 蒙古病理学家桑加德日(Ichinkhorloogiyn
Sanjaadorj)告诉汉纳姆:“苏联人走后,蒙古当局决定将遗体归还中国。腐烂的遗体用卡车运到离乌兰巴托不远的托尔戈特(Tolgoit)秘密火化。骨灰给放入小袋中交给许文益。”——孙万国先生2013年1月6日电话采访汉纳姆的材料。
[62] 林立衡、张清林:《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的信》,1980年10月20日,转引自舒云整理:《林豆豆口述》,香港:明镜出版社,2012年版,第17、20、21页。
[63] Jin Qiu,
The Culture of Power: The Lin Biao Incident in Cultural Revolution. STANFOU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64] 《中华儿女》,1999年第2期。
[65] 《中华儿女》,2000年第9期。
[66] 高德明:《黄玉昆将军与林豆豆的恩怨由来》,载《中华儿女》1999年第5期。
[67] 高德明:《吴法宪在秦城监狱内外》,载《中华儿女》1999年第9期。
[68] 时念堂:《专机师师长回忆“9·13”事件中的唯一烈士》,康庭梓:《3685号直升机被劫持经过》,载《中华儿女》2001年第9期。
[69] 罗点点:《红色家族档案》,南海出版公司,1999年,第289、290页。
[70] 《当代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6期,第119页。
[71] 黄道霞:《我所了解的李雪峰》,载《党史博览》2008年第10期;宋双来:《我所知道的李雪峰在九届二中全会上》,载《党史纵横》2005年第7期。
[72] 陈长江、赵桂来:《毛泽东最后十年——警卫队长的回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
[73] 《党史博览》,2006年第1期。
[74] 《百年潮》,2003年第8期。
[75] 《党史博览》,2006年第5期。
[76] 《世纪》,2010年第5期。
[77] 《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2期。
[78]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第383页。
[79] 孙一先:《在大漠那边:亲历林彪坠机事件和中蒙关系波折》,第276页;王海:《我的战斗生涯》,第232-234页。
[80] 《共同社披露林彪坠机蒙方报告》,载《参考消息》,2006年9月15日。
[81] 中国新闻电脑网络(CND)主办的《华夏文摘增刊》726期,2009年11月4日。
注释(下):
[1] 《王力反思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第990页。
[2] 王文耀、王保春:《关于陈伯达起草九大报告的前前后后》,《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3期。
[3] 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788页。
[4] 高德明:《吴法宪在秦城监狱内外》,《中华儿女》,1999年第9期。
[5] 阎长贵:《问史求信集》,红旗出版社,2009年,第441页。
[6] 吴文见网刊《记忆》第82、83期。
[7] 余汝信:《邱会作和吴法宪回忆录比较》(节选),《领导者》,总38期。
[8] 该文曾在网刊《记忆》上部分发表。
[9] 迟文载于《文史参考》2012年第4期。
[10] 李作鹏:《李作鹏回忆录》下册,第890、891页。
[11] 李德、舒云编著:《林彪日记》下册,第673页。
[12] 舒云整理:《林豆豆口述》,纽约:明镜出版社,2012年,第191页。
[13] 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564、1565页。
[14]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第814页;《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六卷(1966年5月-1978年12月)》,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108页。
[15] 《毛泽东传(1949-1976)》,第1566页。
[16]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第836页。
[17]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第837页;《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六卷(1966年5月-1978年12月)》,第152页。
[18] 《毛泽东传(1949-1976)》,第1575页。
[19]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第839页;《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六卷(1966年5月-1978年12月)》,第152页。
[20] 《毛泽东传(1949-1976)》,第1591页;《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第841、842页;《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六卷(1966年5月-1978年12月)》,第155页。
[21] 《毛泽东传(1949-1976)》,第1599页。
[22] 《毛最后的革命》,台北:左岸出版社,2009年,第341页。
[23] 高文谦:《把历史的知情权还给民众》,《当代中国研究》(普林斯顿),2004年第4期。
[24] 原版是冯治军1996年由香港皇福图书出版的《林彪与毛泽东》。
[25] 张云生、张丛堃著:《“文革”期间,我给林彪当秘书》,第418页,821-830页。
[26] 丁凯文主编:《百年林彪》,《序言》第7页。
[27]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上册,前言第26页。
[28] 荀真:《在林彪“家族”有没有毛泽东“内线”》,《学习时报》,2012年10月15日。
[29]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上册,前言第30页。
[30] 岚叟:《卫队长记忆中的九·一三前夜》,《中华儿女》,1994年第5期。
[31] 亓莉:《毛泽东晚年生活琐记》,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30页。
[32]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上册,序言,第17页。
[33] 沈志华:《朝鲜战争初期林彪“称病不出”质疑——兼论毛泽东对入朝作战何人挂帅的考虑》,《史学月刊》,2012年第11期。
[34] 王广宇:《<“四人帮”兴亡>读后——兼谈纪实文学的史料价值》,《党史博览》,2012年第11期。
[35] 《迟泽厚访谈录——学习当代史的若干感受》,《当代广东》,2011年第3、4合期。
来源:《战略与管理》2013年第3/4期合编本、《战略与管理》2013年第1/2期合编本
本页面二维码
© 版权声明:
本站资讯仅用作展示网友查阅,旨在传播网络正能量及优秀中华文化,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 联系我们 予以删除处理。
其他事宜可 在线留言 ,无需注册且留言内容不在前台显示。
了解本站及如何分享收藏内容请至 关于我们。谢谢您的支持和分享。
猜您会读:
- 西夏的崛起:党项人在唐朝是忠臣,在宋朝时割据一方西夏在历史上是一个比较神奇的朝代,他们虽然国力微弱,但却可以在辽、金、北宋之间游刃有余。甚至西夏军队一度在好水川之...
- 我们又找了一家宾馆,暂定住三天。每晚上大概合160元人民币。(见图)外景还说的过去,但是房间有点LOW,连独立卫生间也没有,反正就住三天...
-
犹太资本为何变成了过街老鼠?当年犹太人又是如何影响日本侵华战争
唯有义利合一方能久远一、 犹太资本的力量:从欧洲到美国,影响世界经济格局犹太人这民族啊,机制设计可真是有一套!他们搞的那个母系继承制度,说白了就是给全世界的能干小... -
“骑射胡服捍北疆,英雄不愧武灵王”——一代雄主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及个人的悲惨结局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则是这个阶段的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事件。当我们研习春秋战国的历史,品读《战国策·赵武灵王平昼闲居》之时,对... - 长城,是一道高大、坚固、连绵的城墙,用以抵抗敌人的行动。长城不是一道单纯孤立的城墙,而是以城墙为主体,同大量的城、障相结合的防御体...
- 山叫翠微,海叫沧渊,雨为灵泽,雪为寒酥,云是纤凝,风是扶摇,太阳是扶光,月亮是望舒,天空叫碧落,大地叫坤灵,星星是白榆,风吹沙砾又...
-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被判刑警察:领导当时让我照稿念……亲述未当场抓陈继志原因
8月4日,一段实名举报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关注。举报者手持身份证,系2022年6月10日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出警民警陈志伟。此前,陈志伟因该事件被判处滥用职权罪,处有期徒刑... - 高宗,名赵构,字德基,汉族。徽宗第九子,钦宗弟,北宋灭亡后,在南京即帝位。在位36年,让位后病死,终年80岁,葬于永思陵,今浙江省绍兴县东南35里处宝山。赵构不愿收复北...
- 据说温铁军教授是三农专家,是网红人物,很多时候是以权威的口吻在说话。我觉得他最独特的是对朝鲜农业现状的谈话。他对朝鲜七八十年代的农业发展赞不绝口,即使是今天的中国...
- 从第一个朝代夏朝开始算起,中国已经有近4100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历史中,“中国”这个名字也经历过很多次演变,直到辛亥革命之后才正式将其定为了国名。而在这之前,我们...